有一種觀點認為,如果1956年中國不采用國家資本的、全民所有製的社會主義經濟製度,而是采用私人資本所有製的資本主義經濟製度,那麼到現在,中國可能在經濟上也會像歐美和日本一樣發達、強大。
這種觀點持有者不知道,在1956年以前的100年,在歐、美資本主義生產極度發展的國家裏,私人資本所有製企業已經在尋找突破“生產社會化和生產資料私有製”這一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固有矛盾的途徑,它們自然而然地找到了股份公司製度,將這一私人資本聯合成為社會資本,私人財產聯合成為社會財產的社會企業,作為社會化大生產的組織形式。
而中國,在1956年選擇建立社會主義全民所有製的國有企業這樣一種社會化大生產組織形式,從而一舉跨越了西方資本主義國家100多年來不斷發展、不斷進步的社會化生產組織形式。
我們在前麵說過,如果中國在1956年選擇私人資本所有製作為國家主體的經濟製度,那麼在1960年,中國不可能承擔起最後圓滿完成蘇聯援助的那156項工業建設項目。一個簡單的道理就是,蘇聯援建的那156個工業項目,是一個國家整個工業體係中基本的、主體的建設項目,是礦山、鋼鐵、重型機械等重化工業、能源工業、鐵路、橋梁等大型、超大型的工業建設項目和基本建設項目,因而是任何一個國家的任何一種私人資本所有製企業所不能承擔的重大的工業建設任務。
兩三百年來的資本主義生產發展史已經證明,原本就很強大的美、歐、日私人資本所有製企業從來也不能承擔它們自己國家的這些重化工、鐵路橋梁、重型機械工業建設項目,而要依靠它們各自國家的股份公司,這種聯合起來的私人資本的社會生產組織來進行建設。
中國的國有企業是社會主義全民所有製經濟的社會生產組織形式,是國民經濟中的主導力量。這種社會生產組織形式基本上已經超越了作為社會企業的股份公司這樣一種社會生產組織形式。
中國的全民所有製國有企業是由1956年對生產資料私有製的社會主義改造而產生的,因而是由資本主義生產方式轉化而來的。但它是否已經像馬克思所說的“一種新的生產方式”,一種“由資本主義生產方式轉化為聯合的生產方式”了,本書作者無法說。但是,股份公司這種社會企業,隻是馬克思所說的“由資本主義生產方式轉化為聯合的生產方式的過渡形式”。
簡而言之,中國的生產資料全民所有製國有企業,在社會生產組織形式適應國家經濟建設長遠戰略目標方向上,在一種現行的生產方式向另一種新型的生產方式轉化的曆史發展進程中,基本上已經超越了生產資料社會資本所有製的股份公司這種社會企業形式。
在滬深股市現有的大約2700家上市公司中,有一部分“中”字頭國有企業,股民們稱其為“航空母艦”,它們體量碩大無比,在滬深股市這條“內河流域”中,船大難掉頭,自己航行不方便,還阻塞了河道。這就是我們知道的在滬深股市上市的生產資料全民所有製國有企業群體,它們與其他上市公司是極不協調的。我們在這裏說的是國家級的、中央級的國有企業上市公司,不是那種生產競爭性商品和消費品等的地方性的、小型的國有企業。
首先,國有企業與其他所有上市公司在性質上是不同的:前者是生產資料全民所有製國有企業;後者是經過統一“改製”的生產資料社會資本所有製的社會企業(在中國,這一點從上到下都是模糊不清的)。將前者與後者混淆起來,基本上可以說是,在國家經濟建設長遠戰略目標方向上,在一種現行的生產方式必然向另一種新型的生產方式轉化的思想認識上,已經模糊不清了。將前者“推入”後者的隊伍裏麵,無疑是將“先進”推向“後進”,是從高處往低處推。
其次,在實踐上,上市公司執行生產職能的經理人,是別人資本的使用者,是社會資本的管理人;國有企業執行生產職能的經理人,是國家資本的使用者,是全民所有資產的管理人。兩者的職責、任務是不一樣的。我們可以看到的實際情況是,國有企業上市公司那些行政級別很高的董事長、總經理們,一手管理著國家資本、全民所有的資產,一手管理著由私人資本、集體資本聯合起來的社會資本,根本無法很好地平衡兩種資本、兩種資產之間的利益,更有可能造成國有資產流失,而國有資產流失就是全民共同所有資產的損失。我們先不談國家工業體係、國民經濟體係的基礎、主體建設,單看民生的教育、醫療、養老“三大件”所需要的經濟支持,每一項都需要從國有企業的利潤中直接提取出來。
中央級的國有企業轉變成為上市公司,兩者性質不同,作為社會生產組織形式的層次不同,從一種現行的生產方式向另一種新型的生產方式轉化的曆史發展進程也不同,當然在當前國家經濟建設戰略中承擔的責任、地位也就不同。因此,它們“改製”為上市公司,原本就是一件怪事,因為它們的性質,以及由此而產生的權利、義務、責任,都是由《憲法》直接規定的,股份製的《公司法》和《證券法》無權逾越。這樣一來,國有企業上市公司也就不得不成為中國上市公司群體中的另類,它們也隻能是以融資的目的出現在滬深股市上了。但是,它們向社會融資,必定占用巨大份額的社會資源,它們原本就應當是由國有銀行提供生產資金的,現在到股市上來拿走一大塊社會募集資金份額,使得在後麵排隊上市的幾百家、上千家嗷嗷待哺的集體所有製企業、渴望聯合起來的民營資本、個人資本企業焦急不堪。這就在根本上表現出社會資源分配的不公平。
國家級的、中央級的國有企業在中國經濟發展戰略中,乃至對整個國家、整個社會、整個民族的生存、生活起著中流砥柱的作用,不應該將其“下降”到由聯合起來的個人、集體資本所組成的社會企業這種上市公司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