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奠基——好學文風3
賈而好儒的徽商文化
徽商文化是徽州文化最重要的組成部分,徽商文化曆史悠久,徽州人在長期的經商過程中,形成了優良的文化傳統,他們身上所體現出的儒家色彩,凝固成商界的特色形象,一直為人們所銘記。
徽商又稱“新安商人”、“徽州商人”、“徽幫”。徽人經商,源遠流長,早在東晉時就有新安商人活動的記載,以後代代有發展,在明代時形成商幫集團,在清代達到鼎盛。
徽州自古以來,山多田少,土地瘠薄,農業上的收入不足以自給,這種生存條件的不足使徽州人想到了經商。另外,徽州地區有豐富的山貨、茶葉等土特產資源,一定程度上也刺激了他們出去經商的想法。
還有一點十分重要,那就是徽州人思變的心理,他們敢於衝破世俗偏見,才使許多徽民變為徽商,與正是這種轉變才產生了徽商的鼎盛。
徽商人經商以鹽、典當、茶木為最著名,其次為米、穀、棉布、絲綢、紙、墨、瓷器等。其中婺源人多茶、木商,歙縣人多鹽商,績溪人多菜館業,休寧人多典當商,祁門、黟縣人以經營布匹、雜貨為多。
徽商經營多取批發和長途販運。他們把貨物販運到大江南北、黃河兩岸,以至日本、暹羅、東南亞各國和葡萄牙,可以說行賈四方。
明代,鹽的產量不高,鹽成為最緊俏的商品。徽商中經營鹽業的人很多,逐漸形成較大的規模。
當時在揚州的徽州鹽商,或為場商,專向灶戶收購食鹽,或為運商,專門向外銷售,可以說各有其生財之道。休寧人汪福光在江淮之間從事販鹽,擁有船隻千艘。湖廣是淮鹽暢銷口岸,所銷之鹽占淮鹽的一半以上。
清代乾隆年間,徽州鹽商的總資本可抵得上全國一年財政的總收入,揚州從事鹽業的徽商資本有四五千萬兩銀子,而清代最鼎盛時的國庫存銀不過約7000萬兩。
徽商通過鹽業生意,完成了資本的原始積累,其活動範圍東抵淮南,西達滇、黔、關、隴,北至幽燕、遼東,南至閩、粵。
典當業古來有之,與其他行業相比風險小,獲利穩,因此徽商繼鹽業後大舉進入典當業。
史書記載說:金陵當鋪總有500多家,大部分為徽商所有。後來徽商把典當行設到鄉村小鎮,至此社會上又流傳起“無典不徽”的說法。
就連典當行的掌櫃稱為“朝奉”,也源自徽商俗語。徽州方言成了當鋪的通用行話。《古今小說》、《拍案驚奇》等明清時期小說所反映的相關內容也多取材於徽籍典商。
棉布也是徽商做生意的範圍。徽州布商的足跡遍及蘇浙盛產棉布的大小城鎮。明代末期嘉定縣錢門塘丁娘子織的布匹質地特別精良,有個徽商在她住的胡同中租賃屋子居住,專門收購這種布行銷各地。
錢門塘附近的外岡等鎮都紛紛仿效丁娘子的織法,所織之布都被稱為“錢門塘布”,錢門塘布成了徽商手中的暢銷貨。
清代,徽商一般都集中蘇州市鎮附近開設布莊。在那些並不產棉而棉織業又很發達的地方,徽商還設立以棉花換取棉布的行當,叫做“花布行”。
為了營造自己的品牌,徽商都在自己加工的色布布頭上標明本字號的專用圖記。清代康熙年間,徽商汪某在蘇州開設“益美”字號聲譽大起,一年中售布達百萬匹。自此以後的200多年間,各地都把益美的色布奉為名牌。
徽商還是最活躍的棉布販運商,清代康熙時徽商在北京前門外開的“日成祥”布店生意就十分興隆。
米商也是徽商的重要一支。明代中葉以後,素稱“魚米之鄉”的蘇浙由於城市發展人口增加,糧食反而不能自給,於是徽人便迅速擴大經營,成為吳楚之間從事糧食貿易的主要商幫。
史載,乾隆年間徽州休寧人吳鵬翔販運四川米沿江東下,正好碰上湖北漢陽發生災荒,他一下拋售川米數萬石,由此可見販運的規模。
徽州山區盛產名茶,尤其是休寧、歙縣所產的鬆羅茶最好。於是茶葉貿易逐漸成為徽商經營的主要行業之一。
清代乾隆年間,徽州人在北京開設的茶行有7家,茶商字號共160多家,小茶店達數千家。在漢口、九江、蘇州、上海等長江流域的城市,幾乎到處都有徽州茶商的活動。
徽商除了從事多種商業和販運行業外,還直接辦產業。休寧商人朱雲沾在福建開采鐵礦,歙縣商人阮弼在蕪湖開設染紙廠,他們邊生產邊販賣,合工商於一身。
徽商在經營中注重市場行情,實行靈活經營。有一業為主兼營他業的;有根據不同行情、季節變換經營項目的。
徽商經商非常注重誠實守信和儒雅風範。
據史籍記載,徽商經營之域,“詭而海島,罕而沙漠,足跡幾半禹內”,其地無所不至。徽州六縣在宋元明清時期曆代致富商人至少有近千人,其中,擁資百萬的巨賈富商有230人之多。
尤其是在明清時期的江浙一帶,商品經濟較為發達,徽商雲集,勢力強盛,故有“蓋揚之盛,實徽商開之”的說法。
在湖北漢口,徽商不但建有豪華的同鄉會館,而且,還在江濱建設有“新安碼頭”,專供徽商停泊船隻之用。在沿江其他城市,徽商也是聚集成幫,雄居廣大市場。
徽商之所以能在天南地北開創出這樣繁榮的局麵,就是因為他們有著誠實守信和儒雅風範的良好商業準則。
徽商在經營活動中,講究商業道德,主張誠信為本,堅守見利思義,以義取利,“不效世用一切狙詐術”,不以“功利為急”。
徽商許憲據此作過精辟的總結:
唯誠待人,人自懷服;
任術禦物,物終不親。
這個良好的經商準則使徽商獲得了良好的市場信譽。各地商家在買賣中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現象時有發生,徽商卻堅持不這樣做。
明代時徽商胡仁之在江西南豐做糧食生意,即使在天災大饑之年“鬥米千錢”的情況下,也決不在糧穀中摻雜兌假坑害百姓。
清代時徽商胡餘德發現胡開文墨店有一批墨錠質量上有些瑕疵,他立即指令所屬各店鋪停止製售此批墨錠,並將流向市場的部分高價收回,倒入池塘予以銷毀。
在任用經商人選上,徽商堅持任用那些熟讀《四書五經》的儒雅之士,並且注意培養他們學習思考的習慣、吃苦耐勞的精神和堅韌不拔的意誌。“勤苦、誠實、謙和、忍耐、變通、儉樸、有主見、不忘本、知義理”是他們的選人思想和用人標準。
徽商在經營活動中,非常注重和儒家文化結合起來,正所謂“賈而好儒”,誠信經營、貨真價實、以禮待客、童叟無欺、以義取利等都是“賈而好儒”的體現。
明代歙商鄭孔曼出門必攜書籍,供生意間隙時閱讀。他每到一個地方,一有空閑就去拜會該地文人學士,與其結伴遊山玩水、唱和應對,留下了大量篇章。同鄉人鄭作也嗜書成癖,他在四處經商時,人們時常見他“挾束書,而弄舟”。
徽商“賈而好儒”還表現在對教育的大力投入方麵,不少徽商毫不吝惜地輸金捐銀,資助建書院興私塾辦義學,以“振興文教”。
此外,徽商以“賈者力生,儒者力學”為基點,竭力發揮“賈為厚利,儒為名高”的社會功能,將兩者很好地結合而集於一身,互相為用,張賈以獲利,張儒以求名。
傳統世代的儒化徽商,一方麵促進了徽州故地的儒學繁榮;另一方麵反過來又借助於儒學對徽商的商業經營活動產生了深刻的曆史影響。
徽商在處理內部或者外部的商業問題時,有一個專門的組織,叫“徽商會館”。會館在清代十分盛行,不過徽商會館特別多,明清時期徽商會館遍布全國,僅南京一地就有數處。
徽商會館代表商人與官府交涉商業事務,為徽人舉辦公益事業,有的會館還延師教習同鄉子弟,也代為傳遞鄉人信函和官府文告。
會館經費由會館所在地徽商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