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代樂府民歌是繼《詩經》、《楚辭》之後,我國詩歌發展史上的又一重要階段。漢代樂府民歌的主要藝術特色是以敘事為主,“感於哀樂,緣事而發”,擴大了我國詩歌的敘事領域。
由於民歌作者對下層生活有著直接的感受和體驗,因此在將之訴之於詩歌時,能夠選取典型事件來概括,並將代表了本階層的思想感情融化其中。
漢代樂府民歌大部分是敘事詩,其藝術成就又體現為高超的敘事技巧。這種技巧不僅是籠統的敘事與抒情相結合,而且在具體手法上表現為第一人稱的敘事多取生活片斷或典型場景,便於集中抒發強烈的感情。第三人稱的敘述則於相對完整的故事情節中塑造出鮮明生動的人物形象。
漢代樂府民歌還善於使用多變的句式和自然的語言。漢代樂府民歌形式自由靈活,或四言,或五言,或雜言,句式上從一二以至十言不等,這些多樣的句式有助於表達不同的情感和內容,表現出勞動人民無窮的創造力。
漢代樂府民歌來自民間,因此其語言樸素自然、生動活潑,既充滿著真情率性,又洋溢著濃鬱的生活氣息。如《孤兒行》、《婦病行》、《上山采蘼蕪》等語言率性而發,絕無文飾,更為重要的是“質而不俚,淺而能深,近而能遠,天下至文,靡以過之”。
漢代樂府民歌的現實主義精神直接繼承《詩經》的現實主義精神,而且有所發展,對後世的詩歌創作產生了重大影響。形式上除直接孕育了東漢文人五言詩外,對後世五、七言、雜言詩體的發展也有較大影響。它的敘事技巧和語言特色對後世詩歌也有著較深的滋潤作用。
[旁注]
雅樂 即“優雅的音樂”,我國古代的宮廷音樂。雅樂的體係在西周初年製定,與法律和禮儀共同構成了貴族統治的內外支柱。以後一直是東亞樂舞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
清商 是指漢魏六朝時期的樂府音樂。在音樂史上,“清商”有幾種不同的含義。一種含義是:清商,即高的商調。宮、商、角、徵、羽五調,一般是指中部音高說的。比它們的本調高半個音的調子,就加一個“清”字來表示, 如“清宮”、“清商”。清商比商調高半個音。
西域 狹義上是指玉門關、陽關以西,蔥嶺,即帕米爾高原以東,巴爾喀什湖東、南及新疆廣大地區;廣義的西域則是指凡是通過狹義西域所能到達的地區,包括亞洲中西部地區等。西域地區是我國文明發源地之一,著名的絲綢之路就途徑西域。
鼓吹 原指漢魏時期以後流行的演奏方式,源自北方少數民族地區,主要演奏樂器為打擊樂器和吹奏樂曲,如鼓、茄、簫等,所以稱為“鼓吹”。以後鼓吹逐步由演出的形式轉化為對樂隊的稱謂,再引申為宣揚、宣傳等意思。
鐃 又稱“鉦”、“執鍾”。我國最早使用的青銅打擊樂器之一,其最初的功能為軍中傳播號令之用。流行於商代晚期,周代初期沿用。銅製圓形,以兩片為一副,相擊發聲,常和鈸配合演奏。
敘事詩 一種詩歌體裁,它用詩的形式刻畫人物,有比較完整的故事情節,通過寫人敘事來抒發情感。敘事詩兼有抒情詩和小說的特點,情節完整而集中,人物性格突出而典型,有濃厚的詩意,又有簡練的敘事,還有層次清晰的生活場麵。
五言 指五言四句而又合乎律詩規範的小詩,屬於近體詩範疇。有仄起、平起兩格。五言詩體源於漢代樂府小詩,深受六朝時期民歌影響。五言絕句僅20字,便能展現出一幅幅清新的畫圖,傳達一種種真切的意境。因小見大,以少總多,在短章中包含著豐富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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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郭茂倩的《樂府詩集》將由漢代至唐代的樂府詩依音樂和時代分為12類:郊廟歌詞、燕射歌詞、鼓吹曲辭、橫吹曲辭、相和歌詞、清商曲辭、舞曲歌詞、琴曲歌詞、雜曲歌詞、近代曲辭、雜歌謠辭、新樂府辭。
郊廟歌詞用於祭祀天地;燕射歌詞用於朝會宴饗;鼓吹曲辭用於朝會道路;橫吹曲辭用於軍旅;相和歌詞是各地采集入樂的民歌;清商曲辭是江南、荊楚民歌;舞曲歌詞用於配舞樂;琴曲歌詞用於合琴曲;雜曲歌詞沒配樂或分不清樂調的歌詞;近代曲辭是指隋唐時期的雜曲;雜歌謠辭指的是徒歌謠諺;新樂府辭指的是唐代人所作的不入樂的徒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