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第一部 引言:再吮發條橙(2 / 2)

紐約出版商認為,我的第二十一章是見利忘義。它是地地道道的英國方式,知不知道?它溫和乏味,活像主張性本善和自由意誌的貝拉基主義,不願意承認人可以成為估惡不俊的典型。他的意思是說,美國人比英國人更堅強,更能夠麵對現實。他們很快就在越南麵對現實了。我的書屬於肯尼迪主義,接受道德進步的概念;而實際所需要的是一部尼克鬆主義的書,絲毫不容納樂觀主義。讓我們由著邪惡在字裏行問活躍吧;直到最後一行,都嘲笑著一切傳統的信念,猶大的、基督教的、穆斯林的和搖喊教的,還侈談什麼人能夠改善自己呢。這種書會轟動世界的,果然如此。但我認為,這並不是對人生的公正描繪。

我這樣認為,是由於人在定義中就被賦予了自由意誌,可以由此來選擇善惡。隻能行善,或者隻能行惡的人,就成了發條橙……也就是說,他的外表是有機物,似乎具有可愛的色彩和汁水,實際上僅僅是發條玩具,由著上帝、魔鬼或無所不能的國家(它日益取代了前兩者)來擺弄,徹底善與徹底惡一樣沒有人性,重要的是道德選擇權。惡必須與善共存,以便道德選擇權的行使,人生是由道德實體的尖銳對立所維持的。電視新聞講的全是這些,不幸的是,我們身上原罪深重,反而認為惡很誘人,破壞比創造更加容易,更加壯觀。我們喜歡看宇宙分崩離析的幻象,哪怕嚇得褲子拖地。在無聊的房間裏坐下來創作《莊嚴彌撒曲》、《抑鬱剖析》,就無法上頭條新聞,無法成為電視的插播新聞。不幸的是,我的譏諷小書竟吸引了許多人,因為它就像一筐壞蛋,散發著原罪般的臭氣。

否認寫作此書的意圖是刺激讀者的窺惡癖好,似乎有點自命不凡或盲目樂觀。我自己繼承的原罪是健康的,這在書中體現出來了,我喜歡看別人燒殺奸淫,由於小說家與生俱來的怯懦,他才把自己不敢犯的罪惡假托到虛構人物身上。不過此書也有道德教訓在內,這就是強調道德選擇的根本重要性這一有氣無力的傳統觀念。這個教訓顯得不合時宜,為此我傾向於貶低《發條橙》,這麼充滿說教的作品是不可能富有藝術性的。小說家的任務不是說教,而是要展示。我展示得足夠多了,但新創外語詞的屏障非常礙手礙腳,這又是我怯懦的表現,我使用了帶俄語意味的英語……納查奇語,借以緩和色情描寫可能引起的露骨反應,它把此書變成了一場語言冒險。人們更喜歡看電影,是因為他們對小說語言望而生畏,這是正常現象。

我想沒有必要提醒讀者,書名的意義是什麼。發條橙本身是不存在的,但老倫敦人用它作比喻。其寓意比較怪異,總是用來形容奇怪的東西。“Heissasqueerasaclockworkorange他像發條橙一樣怪”,就是指他怪異得無以複加。盡管queer一詞在限製性立法出台以前的英語裏有同性戀的涵義,此處主要不是指這個,意大利語譯作AranciaaOrologeria(時鍾橙子),法語譯作OrangeMecanique(機械橙子),所以歐洲大陸人不會理解倫敦土語中可能有的共鳴,還以為這是定時手榴彈,是廉價的椰子手雷。我的原意是,它標誌著把機械論道德觀應用到甘甜多汁的活的機體上去。

第二十一章的讀者必須自己確定,它是增強了他們或許熟悉的小說的感染力,還是可以截去的肢體,我的本意是讓全書這樣結束,不過我的審美判斷不一定正確,作家很少能正確對待自己的作品,但批評家也是如此。彼拉多任命那穌為猶太人國王的時候說過,“我寫下的東西是改不動的。”

我們可以毀棄已經寫下的東西,但不能推倒重寫。我漠不關心地(英國作家約翰遜博士采取此策略)把寫下的東西留給美國人口中對此在乎的億分之一的人去評判吧,可以吃掉這瓤甜甜的橙子,也可以吐出來嘛。悉聽尊便。

安東尼·伯吉斯

一九八六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