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第一部 第三章(2 / 3)

丁姆換上土裏土氣的邪惡臉色說:“那我不喜歡你剛才的打人。我不再是你的兄弟啦,也不想做兄弟啦。”

他從口袋裏掏出沾滿鼻涕的大手帕,困惑地擦著血,皺著眉頭端詳著,好像認為流血是別人的事,而不是他的。好比是姑娘唱歌,丁姆是靠唱血來彌補自己的下流動作。但那姑娘現在與哥兒們一起,在吧台邊哈哈哈大笑,紅嘴巴翻動,牙齒閃爍,並沒有注意到丁姆撒野。丁姆所作踐的其實是我啊。

我說:“假如你不喜歡這個,不想要那個,你是知道怎麼辦的,小兄弟。”

喬治說,尖刻得令我側目:“好吧,我們不要起頭嘛。”

“那完全要看丁姆啦,”我說,“丁姆不能一輩子做小孩子的。”

我逼視著喬治。

丁姆說:“他憑什麼天然權利,認為他可以指哪打哪,隨意打我?去他的卵袋吧,一眨眼鏈子就可以把他眼睛掏出來。”

“看看,”我盡量放低聲音說;我們當時處在音響滿牆滿天花板亂撞,丁姆身後入幻境者越來越響亮地念叨“近點閃光,超優者”的嘈雜環境中。“看看哪,丁姆啊,如果你還想活下去。”

“卵袋,”丁姆冷笑著說,“去你的大卵袋包。你打人,有什麼權利!我可以隨時用鏈子、刀子、剃刀會會你的,不吃你無緣無故打我,理所當然我不吃你這一套。”

“刀子對挑嗎?好!隨你定個時間,”我厲聲回答。

彼得說:“好啦,別這樣,你們兩個。我們不是哥們嗎?哥們這樣做是不對的。看,那邊有嚼舌頭的家夥在嘲笑咱呢,或許是別有用心的吧。我們不可自己跟自己過不去啊。”

我說,“丁姆得懂得自己所處的地位。對不?”

“等等,”喬治說,“這地位是什麼意思?這是我第一次聽說人們要懂得地位。”

彼得說:“如果事實沒搞錯的話,亞曆克斯,你不該沒來由打丁姆一下的。我隻講一遍。聽我直說,假使我吃了你的拳頭,你得交代清楚的。我不說了。”他把麵孔埋到奶杯裏去了。

我感到內心很煩亂,但還想加以掩飾,便平靜地說:“總得有人領導吧。紀律是不能少的。對不?”

他們都不說話,連頭也不點。

我內心更加煩亂了,外表也更加平靜,說,“我已經牽頭很久了。我們都是哥們,但總得有人牽頭的。對不?對不?”

他們都點點頭,小心翼翼的,丁姆正在把最後一點血跡擦去。

現在是丁姆說話了:“對,對。杜比杜布。也許有點累,大家都是。最好不要說了。”

我一驚,聽到丁姆說話這麼明智,就是有點害怕。

丁姆說:“現在睡覺是上策,我們最好回家。對不?”

我非常吃驚,另外兩個點點頭說,對對對。

我說:“你對嘴巴上挨的那拳要理解,丁姆。是音樂造成的,知道吧。好像是有人幹擾小妞唱歌的時候我發怒了。就那樣。”

“最好我們回家,睡一會,”丁姆說,“對於長身體的孩子,晚上玩得夠久了。對不?”

對對,另外兩個點頭。

我說:“我想最好回家吧。丁姆的主意大棒了。如果我們白天碰不到,弟兄們哪,好吧……明天老時間老地方?”

“好的,”喬治說。“我想可以那樣安排的。”

丁姆說,“我可能會稍微晚到一步,當然明天是老地方,差不多老時間吧。”

他還在拚命擦嘴唇,但現在已經不流血了,“還有,希望這裏不要再有小姐唱歌了。”

然後,他發出丁姆式傻笑,小醜般大笑,哈哈哈……哈哈,似乎他愚笨得無法大受傷害。

我們分頭離開了,我喝過冰可樂,正在呃得呃得地打嗝。我檢查了藏匿的長柄剃刀,以防比利仔一夥有人在公寓樓附近等候,或者偶爾發生混戰的什麼團夥、幫派、戰鬥隊從天而降。

我和爹媽住在市政公寓十八A幢,在金斯利大道和威爾遜路之間,我沒費事就來到大門口,就是路上經過一個小家夥,在排水溝裏爬動,嗥叫呻吟著,身上砍得一刀一刀的,還在路燈下看見東一攤血跡,西一汪血水,弟兄們哪,活像當晚胡耍後留下的簽名。

就在十八A幢邊上,我看見一條姑娘的內褲,無疑是在激烈的場麵中硬扯下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