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舉末途——八股取士2(2 / 3)

進士係列的考試,包括會試、複試和殿試。清代舉人中式後即取得參加會試的資格,經會試、複試和殿試取中者,稱進士。

清代會試於春季在京師貢院舉行,試期多在三月,所以也稱“春試”、“春闈;因由禮部主持,也稱”禮闈”。會試每三年一科,逢醜、未、辰、戌年舉行;遇鄉試恩科,翌年之會試即為會試恩科,是年正科或提前或延後一年舉行。

會試考試、閱卷、場規和考試內容等基本同於鄉試,惟第一場“四書”三題由皇帝欽命。會試考官於三月簡放,初用內閣六部大員4人至7人;清鹹豐後定製4人,一正總裁,三副總裁,以大學士及翰林進士出身的一二品官員者充任;同考官18人,與主考官同時簡放,用翰林進士出身的實缺京官。

清代會試中額各科多寡不同,一般為百餘名或二三百名,最多一科為406名,最少一科為96名。會試四月放榜,中試者稱貢士,其第一名稱會元。

經會試取中的貢士,接著要參加複試。清初貢士本不進行複試,後因發生科場案,會試後進行了複試。清雍正、乾隆兩朝,複試間行之,至清嘉慶初始成為定製,地點在皇宮保和殿。

複試考“四書”文一篇,五言八韻詩一首,當日交卷。第二天派閱卷大臣評定成績,分一、二、三等,列等者即準參加殿試。  殿試於會試放榜一月後舉行,1762年定農曆四月二十一日舉行,二十五日傳臚,即公布名次,遂為定製。

殿試的內容為時務策一道,由讀卷大臣擬出若幹題,送皇帝欽定圈出,作為試題。殿試試卷的評閱,由皇帝任命讀卷大臣進行。由於殿試在名義上是皇帝做主考,所以稱讀卷而不稱閱卷。

讀卷大臣共8名,首先由禮部開列大學士及進士出身的尚書、侍郎、左都禦史、左副都禦史、內閣學士的名單,奏請皇帝從中簡派。

殿試翌日,讀卷大臣集於文華殿閱卷。其閱卷的進行,將全部試卷平均分給8名讀卷大臣,各自先閱自己所分之卷,然後互相輪看,稱轉桌。最終成績的核定一般推首席讀卷大臣進行,其他人參加意見。

成績評定後,於傳臚前一日向皇帝進呈前10本,欽定名次並公布引見,稱小傳臚。

正式傳臚的殿試名次,其排列分為三甲,一甲共3名,第一名稱狀元,第二名稱榜眼,第三名稱探花,賜進士及第;二甲若幹名,賜進士出身;三甲若幹名,賜同進士出身。殿試傳臚後頒發上諭,一甲第一名授翰林院修撰,第二名、第三名授翰林院編修。

傳臚後五日,在保和殿舉行進士朝考,以選拔翰林院庶吉士,稱館選。朝考內容為詔、論、疏、詩、賦等形式,前後不一;成績分為一、二、三等。庶吉士的錄取要綜合複試、殿試和朝考3次考試的成績等第,而以朝考成績為主。

清代科舉考試除文科外還有武科,在紫禁城箭樓前廣場舉行。武科中童生考取生員的童試,其縣試、府試略同於文科;其院試每三年舉行一次,於歲試文童考試時舉行武童考試,科試之年不考試武童。

清代武科的童試分內外場,第一、二場為外場,考試馬射、步射、硬弓刀石;第三場為內場,考默寫《武經》,如《孫子》《吳子》《司馬法》《尉繚子》《李靖問對》《黃石公三略》和《薑太公六韜》等。

武科的鄉試和會試俱分為3場。頭場考試馬箭,第二場考試步箭,再考試開硬弓、舞刀、掇石等,此為外場;第三場考試策、論,清嘉慶後改為默寫《武經》,此為內場。武科鄉試的試期為十月,各省中額較文科為少。

武舉人會試落第者,可赴兵部揀選,任用為綠營兵的千總等低級武官。武科會試的試期在九月,中額100名至200名不等。會試後經複試、殿試,一甲一名授一等侍衛,二名、三名授二等侍衛;二甲選十名授三等侍衛,三甲選十六名授藍翎侍衛,其餘以守備即綠營官職在兵部注冊選用。

上述生員、舉人、進士係列的考試,均為科舉製度中的常科考試。除常科外,清代科舉也有製科,或稱製舉,舉行的次數很少。

製科由皇帝在殿廷親自進行。1678年、1736年兩次開博學鴻詞科,令中央和地方的官員舉薦學行兼優、文詞卓越之人,不論已仕未仕,均可應考。其試題為詩、賦、判等,成績列在一、二等者俱授翰林官。除此之外,每逢皇帝登基,令各地舉孝廉方正、皇帝巡幸召試,也屬於製科。

鴉片戰爭以後,一些具有先進思想的知識分子,從我國缺乏經世致用人才、處處落後挨打的教訓中,看出了以科舉考試製度選拔人才的弊病,於是在提倡開辦新式學堂的同時,提出了廢除科舉考試製度的主張。

1905年9月2日,晚清名臣、清代“洋務派”代表人物之一張之洞奏請立停科舉,以便推廣學堂,鹹趨實學。清朝廷迫於形勢,詔準自1906年開始,所有鄉會試一律停止,各省歲科考試亦即停止,並令學務大臣迅速頒發各種教科書,責成各督撫實力通籌,嚴飭府廳州縣趕緊於鄉城各處遍設蒙小學堂。

至此,在我國實行了1300餘年的科舉考試製度完全停止。它標誌著我國古代考試製度的終結,我國近代考試製度的產生。

[旁注]

覺羅學 清代專門教授皇族內覺羅子弟的官辦學堂。創立於清雍正年間的1729年,滿洲八旗各設一學,總稱“八旗覺羅學”,屬宗人府管轄。凡覺羅學學生均讀書習射,滿漢文字兼學。學生學成之後,與旗人一同應歲科考試及鄉試、會試,並可考用中書、筆帖式、庫使等官。

學政 為古代學官名,提督學政,主管一省教育科舉,簡稱學政,俗稱學台,與按察使屬同級別,正三品。是由朝廷委派到各省主持院試,並督察各地學官的官員。學政一般由翰林院或進士出身的官員擔任。清代張之洞曾任過湖北、四川兩任學政,紀曉嵐曾任福建學政任。

宗人府 官署名,明清時期管理皇家宗室事務的機構。掌管皇帝九族的宗族名冊,按時撰寫帝王族譜,記錄宗室子女嫡庶、名字、封號、世襲爵位、生死時間、婚嫁、諡號安葬的事。職掌收發文件、管理宗室內部諸事、登記黃冊、紅冊、圈禁罪犯及教育宗室子弟。

書院 書院始見於唐代,發展於宋代。書院為民辦的學館。元時書院製度更為興盛,專講程朱之學,並供祀兩宋理學家。明朝初年書院轉衰,直到王陽明出,書院再度興盛。滿雍正年間采取鼓勵態度,書院漸興;惟不分官立私立,皆受政府監督,不複宋元時的講學自由。

同知 明清時期官名,為知府的副職。負責分掌地方鹽、糧、捕盜、江防、海疆、河工、水利以及清理軍籍、撫綏民夷等事務,同知辦事衙署稱“廳”。清康熙後,一些派駐在外分管某一事務的同知,逐漸成為主持當地政務的實際長官,不再是副職。

學宮 “學宮”一詞最早在西周時期已經出現,與後世經常使用的“辟雍”一詞意義相同,是周天子設立的大學,專門教授國子和貴族子弟的場所。其建築群平麵布局與孔廟形成的廟學建築群類似。現在很多有名的學宮如南京學宮等,已成為文物保護單位。

順天府 明清朝兩代北京地區稱為順天府,順天府的轄區在清初多有變化,乾隆時的1743年開始固定了下來,共領5州19縣,又混稱為順天府24州縣。順天府由於是首都的最高地方行政機關,所以府尹的職位特別顯赫。

督撫 總督和巡撫合稱督撫,明清兩代的地方軍政長官。總督,通常指一個國家的某片相對自主的區域中實際或名義上的最高行政長官。巡撫又稱撫台,是巡視各地的軍政、民政大臣。督撫有權決定徒刑的判決,對流刑、充軍、發遣可以做終審判決,但需要報請刑部複核。

牌坊 漢族特色建築文化之一。是封建社會為表彰功勳、科第、德政以及忠孝節義所立的建築物。又名牌樓,為門洞式紀念性建築物。牌坊也是祠堂的附屬建築物,昭示家族先人的高尚美德和豐功偉績,兼有祭祖的功能。

文華殿 始建於明初,位於外朝協和門以東。明清兩代,每歲春秋仲月,都要在文華殿舉行經筵之禮。清代以大學士、尚書、左都禦史、侍郎等人充當經筵講官,滿漢各8人。每年以滿漢各2人分講“經”、“書”,皇帝本人則撰寫禦論,闡發講習“四書五經”的心得,禮畢,賜茶賜座。明清殿試閱卷也在文華殿進行。

武科 科舉製度中專為選拔武官而設的科目。始於唐武則天時的702年。射箭、馬槍、舉重、負重等是武科考試的重要內容。明代有武學、武舉。清沿襲,考馬箭、步箭、弓、石,是為外場;又以默寫武經為內場。院試、鄉試、會試、殿試及童生、生員、舉人、進士、狀元等名目,均同文科,但加"武"字以示區別。

箭樓 位於崇文區西北部,前門大街北端,係北京城中軸線天安門南端的重要建築之一。明清時期正陽門城樓與箭樓之間原有一個巨大的甕城,南端呈弧形抹角,箭樓坐落在頂端,甕城南北長108米,東西寬88米,內有空場,四向均有門。正陽門箭樓從它建成那天起,一直是老北京的象征。

博學鴻詞科 簡稱詞科,也稱宏詞或宏博。科舉考試製科之一種。唐開元年間始設,以考拔能文之士。清代改為博學鴻詞。所試為詩、賦、論、經、史、製、策等,不限製秀才舉人資格,不論已仕未仕,凡是督撫推薦的,都可以到北京考試。考試後便可以任官。得人頗多,甚有影響。

洋務派 第二次鴉片戰爭以後清政府內部的一個政治派別。其主要代表在中央是以清末的恭親王奕為代表,在地方是以曾國藩、李鴻章等為代表。洋務派發起的洋務運動為我國近代企業積累了生產經驗,培養了技術力量,在客觀上為我國民族資本主義的產生和發展起到了促進作用。

張之洞 (1837年~1909年)字孝達,號香濤、香岩,又號壹公、無競居士,晚年自號抱冰。清代直隸南皮人,洋務派代表人物之一,其提出的“中學為體,西學為用”,是對洋務派和早期改良派基本綱領的一個總結和概括。與曾國藩、李鴻章、左宗棠並稱晚清“四大名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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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乾隆年間的1753年,陝西韓城縣廟後村王傑,以拔貢生選授藍田縣教諭。後來在殿試中特拔第一,授職翰林院修撰。

據說,當年王傑奪魁之後,一些山東籍的舉子不服氣,就要求與王傑比試比試。既然是文人,就比對對聯吧。山東舉子出聯向其發難,上聯是:“孔子聖,孟子聖,自古文章出齊魯。”他們本想以此自誇一下,沒想到王傑略想即答:“文王昭,武王穆,而今道統在西秦。”此聯一出,大家無不佩服。

清代的選官及其考核

清王朝創造了一套特有的、行之有效的官員管理體製,包括官員的選拔、任用、考核及獎懲製度。特別是在選官途徑、選官標準方麵,是曆代都不曾有過的。  即科舉製、保舉製、從吏員中選拔官員製和捐納製。

科舉製度是清政府選拔和任用官吏的主要途徑。通過科舉考試選拔官員,將讀書、考試、選官緊密結合起來。科舉考試不失為一種比較公開、公平、公正的選人用人方式,一定程度上打破了門第、年齡、地域的界限。

科舉製為清政府招攬了大批人才,特別是大批漢族知識分子,並確保官員具有較高的文化素養。但到清後期,科舉考試出現諸多弊端,走向沒落,於1905年被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