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客
短篇百家
作者:吳尚平
1 馬兒
暮色迷離,我坐在開往安吉的大巴上,車上人不多,我身邊是空位。一個感覺有你的位置。我的外套搭在上麵。隨著車子的顛簸,外套在默默地玩漂移。我邊給你寫郵件,邊等它掉落,但一直都沒有發生。
我清楚記得我要走的那天,你帶我去城市廣場看奔馬的雕塑。坐在公交車後排,你無比放肆地說,那匹馬拉個車,車輪子像橫躺的B,其實是在罵:媽(馬)拉個逼。讓我笑震了。你網上聊天的時候可不是這樣形容的,你介紹說這馬是城市騰飛的象征,每年的那達慕大會都要在這裏舉行慶典開幕式。
然後你就這樣,用我的外套搭在你的大腿上,抓了我的手,伸到你的褲襠裏去捏你的老二。它借著酒勁堅硬無比,而且很燙,隨著車子的顛簸,差一點就要噴射出來。光天化日之下,這種臉上不動聲色的刺激,我的心都要脫腔而出。你還淡定地咬我的耳朵,說這樣捉迷藏真好。你真壞,在床上是個十足的流氓。不過我喜歡。你能這樣發瘋地要我,我很開心。你不嫌棄我是個胖女人,而叫我可愛的活寶。我知道自己累抽了,有了“熊貓眼”,且胖乎乎的,笨得要死。三天四晚,我們隻忙活三件事:做愛、吃飯、睡覺。顛來倒去翻來覆去。什麼草原騎馬蒙古包藍天白雲綿羊,統統都丟爪哇國去了。你要我騎你,說比騎馬刺激得多。你顛簸我,跟不知疲倦的大巴一樣。你說我身上就有大草原,毛發豐盛;蒙古包白雲綿羊,都是我的兩座高大的乳房。至於藍天,我的確能在高潮裏看到它。瓦藍的。藍到傷心的藍。
然後你喊著藍藍、藍藍,我喊著馬兒、馬兒。我就轟然從馬上倒下,感覺身體枯萎如塵埃。我胡思亂想這些,真覺得自己丟人。也許男男女女就這樣吧?隻要赤身裸體麵對過,就沒有什麼說不出口的。我的矜持跟衣服一樣被你扒個精光。到現在,我還感覺自己赤身裸體顛簸在回家路上。我不會怪你什麼地方都沒帶我去玩,一連三天都在賓館叫的外賣。我不會。馬春,為著這次見麵,我苦等了五年。可惜你很忙,沒有更多的時間給我。但我也知足了。能不管不顧一次,愛個死去活來。我覺得值了。那些電影裏的男女主人公,有的連一次機會都沒有,生命就戛然而止。我知道男人都是下半身思考的動物,男人的大腦解剖開,有五分之四的區域裏都是sex,你也不例外。但有什麼語言比身體語言更豐盈的呢?你幾乎不提我們之間的事情,你的沉默深不可測,你甚至有些害怕和我說話。你是不是如我一樣,擔心那種美好的感覺橫遭破壞?是不是如我一樣,想按捺住內心的悲喜,想盡量不動聲色地消磨掉見麵的幸福光陰?你似乎也知道,這一次見麵是第一次也可能是最後一次。而在我,隻可能是最後一次。再過三個月,我就要去南方,和一個老實巴交的廣西仔過安分日子。在我離開之前,我想償還欠你的情債,我想給自己一個交代,也給過去的情愫畫上不那麼圓滿的句號。
人們常說,朋友活著不見麵就等於死了。我們雖則不能再見,但彼此都是對方的念想——至少你是我的念想。我想給你寫最後幾封信,雖然不像古人一樣有筆墨餘香。我打算記錄下這次見麵你給我的感覺,我想形容為轟轟烈烈的,又怕你笑話我。當然,我希望自己能把藏在心頭五年的秘密告訴你。你就祈禱我鼓足勇氣的那一刻吧。說真的,我很害怕你知道了會惡心到吐,然後暴跳如雷,恨不得昨天就殺了我,用賓館的黑塑料袋裝了去喂狗。賓館裏那些黑塑料袋好大一個啊,估計洗手間的加房間裏的三個就足夠了。這一點都不是幽默,我真的這樣想過。我好幾次對你欲言又止,實在說不出口。當時我就打量過這些塑料袋,覺得假如你殺了我之後,怎麼樣把我身上這麼多的肉運出去才是最安全穩妥的,而這幾個垃圾袋是絕配的,我捏巴過,厚實得很,肯定能承重。要真那樣,不知道你會不會把那些用過的避孕套帶走,裏麵有你的DNA樣本……我不能再胡說這個了,自己嚇自己,我真是服了自己。
我知道五年前你也像我這樣,從滿洲裏一路輾轉過來。簡直是披星戴月,一路風雨兼程……車停了,先寫到這裏吧!我要下車去方便一下,這些天做愛太多了,老天爺一定要保佑我的“大姨媽”如期而至。
你的和已經不是你的 胖
2015年4月23日
2 馬兒
我那麼爽快答應你來草原約會,你始料未及吧?或者,你把我當成一個輕浮的女人,喜歡一夜情幾夜情什麼的。要是這樣,你就完全看輕我了。我加你的QQ才一個月,就不遠千裏上你的床,我想你心裏該犯嘀咕才是。你並不知道,我決定鼓足勇氣重新加你QQ,就煎熬了自己三個月。你問我從哪得知你的QQ號的。我說是找你的真實粉絲要的。其實不然,你的QQ號就在我心裏,哪裏用得著去找?!
不管你怎麼看我,哪怕把我當作一場遊戲的對象,我也要和你見麵。去滿洲裏的交通指南,我早已爛熟於心,所有功課都已經做好。我故意裝傻裝曖昧,很快讓你覺得我極容易上鉤,而且一點都不纏人,沒有任何後顧之憂。我跟你講過,我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三個月後要嫁給一個自己並不愛的廣西佬,但不甘心自己就沒有轟轟烈烈地愛過。我告訴你,為你的作家才華傾倒,和你的所有粉絲一樣,狂熱地暗戀你。你的懸疑名作,我幾乎能出口成章地背誦。五年前我就能背,那時候你並不出名。但在我心裏,那時候的你比現在的你要可愛得多。現在的名氣反而讓你有些猙獰了,也許這正是你的本來麵目。你淋漓盡致的張揚,讓我很是不適應。盡管如此,我還是遵照你的吩咐,像你安排所有女粉絲做的那樣,去新華書店買來你的新書,舉著勝利的手勢,一個像煮熟的雞爪那樣的惡心的“V”,嘴裏喊著“耶”,拍了照片傳在你的粉絲群裏。好在是大頭照,我對我的臉還有幾分可憐的自信。我之所以像個笨蛋一樣,之所以言聽令從,讓你像個奴隸主一樣高高在上,隻是因為我愛你。人有時候就這樣難以理解,會做一些讓自己都莫名其妙的事,出格的難以名狀的事,比如說愛你。我是遵從了自己的內心,臣服於自己的愛情。低賤也罷,輕浮也好,總之,我不想再讓自己後悔。
所謂名人是不是都這麼虛偽?到最後,你也就隻剩下褲衩這條皺巴巴的遮羞布,也就隻剩下雞巴大點的能耐,卻把自己鼓吹成炙手可熱的香餑餑,美女們都如過江之鯽拜倒在你的兔唇之下。難怪你從頭到尾都不肯發照片給我,你其實對自己毫無自信,你的兔唇豁嘴,在來不及張口自我辯護,就將內心的猥瑣展露無遺,這難道就是上天懲罰你的標誌?你肯定欺騙了不少女孩子的感情,你想通過征服女人的身體來標榜自己的聲名顯赫。
噢,馬兒,原諒我的嫉妒。我該死,我說的肯定不是你,也許,我隻是嫉妒你的那些女孩子。我又胖又蠢,你的才華的確征服了我的心。我不能這樣俗氣地看待你。你的兔唇其實也並不難看。見麵的時候,我本以為會有一個擁抱,而你隻是靜靜地伸出手,用力一握,卻刹那間就電擊了我。我當時站都站不穩了,隻覺得賓館裏的一切都在搖晃,我想趴在桌上,那樣,我會覺得自己不會癱到地上。你的手心沒有出汗,而且洗得很幹淨、柔和,像你的白襯衫領子。你的氣味就能攫取我,讓我體無完膚,讓我燃燒……莫說你兔唇,就是你侏儒,我也會覺得你是我要的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