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路運動的健將 —— 蒲殿俊(2 / 3)

生,募集股金,以為內地效仿,共計募得資金三十萬金,大大地激勵了川民。蒲

殿俊等人還同時致書四川民眾,要求他們出資集股,修路救亡。

但官辦川漢鐵路公司的控製權卻掌握在總督委派的少數人手中。到1905年,

官辦的川漢鐵路公司弊端百出,錫良雖在各方輿論的壓力下將公司改為官商合

辦,但公司實權仍在官府手中。在公司任職的官員,不僅不懂築路常識,而且還

每月領取高薪,踐踏川民的血汗錢。鑒於川漢鐵路公司的種種弊端,1906年,蒲

命四川名人畫傳

殿俊在日本邀集其同學胡駿等三百餘人,成立“川漢鐵路改進會”,他本人被推

舉為會長,要求川漢鐵路實行商辦。同時,蒲殿俊聯合鄧榕、胡駿等在日的44名

留學生,撰寫《改良川漢鐵路公司議》聯名上書錫良,指責川漢鐵路公司的種種

弊端。同時,改進會每月出版《川漢鐵路改進會報告書》,對川漢鐵路的性質和

種種弊端進行指責,提出補救辦法,要求製定完全商辦的公司章程。

蒲殿俊領導留日學生,通過川漢鐵路改進會及《川漢鐵路改進

會報告書》,同時利用清政府新頒布的《商律》,通過集會、上書

和撰文等多種方式,向清政府爭取鐵路商辦,展開有理、有節的鬥

爭。改進會每月的《川漢鐵路改進會報告書》分別寄往北京各衙門

和四川各州縣,《川漢鐵路改進會報告書》的文章大都由留日學生

撰寫,文筆犀利,直指要害,在四川起到了很好的宣傳和動員作

用,從而使四川總督錫良及清政府都受到很大的壓力。

在蒲殿俊和留日學生以及國內廣大愛國青年、民眾的積極努力

下,清政府最終迫於輿論的壓力,於1907年3月同意將官商合辦的

川漢鐵路公司改為商辦,設立股東會,選舉董事局。蒲殿俊等人參

加領導的保路鬥爭取得了初步勝利。《四川保路同誌會報告》

“文明爭路”

1911年5月9日,清政府不顧全國民眾的反對,宣布鐵路“國有”政策,致使

國內鐵路主要幹線的修築權落入列強手中。此前,川漢、粵漢鐵路已經清政府同

意商辦,各省也已自行集資籌辦。川漢鐵路的股款主要來源於民間,全川民眾,

無論貧富與否,皆與川漢鐵路關係密切。尤其是川漢鐵路,川民按地租的3%繳

納鐵路股本,清政府突然宣布鐵路國有,所有資金便全部被清政府沒收。因此,

清政府宣布鐵路國有,出賣路權的同時,又與廣大民眾發生了直接的衝突,逐漸

131激起川民的強烈不滿,在蒲殿俊等人的組織領導下,四川迅速形成了轟轟烈烈的

保路運動。

辛 亥 革

川漢鐵路公司職員合影

命四川名人畫傳

蒲殿俊在保路運動中爭取政治權利和經濟利益,堅持“破約保路”的宗旨,

采取有理、有節的和平鬥爭方式。清政府宣布鐵路國有政策時,時為四川諮議局

局長的蒲殿俊正在北京參加憲友會的成立大會,曾向清政府建議不能借款修路。

他認為從政治上講,清政府舉借巨額外債,沒有經過資政院和各省諮議局議決,

乃屬專製;從經濟上講,清政府宣布鐵路國有,是“奪多數人之業”,因為四川

至少有兩千萬人是鐵路的直接投資者。盡管如此,他的建議仍沒有被清政府接

受,蒲殿俊義憤填膺,很快離開北京。臨走時,曾對其他議員說:“國內政治已

無可為,吾人欲救中國,舍革命無他法。”憤怒中表示出對清政府的極大失望。

作為立憲派的核心人物,蒲殿俊並沒有一開始就走上武裝保路的道路,而是

希望通過和平的方式進行鬥爭,並提出“文明爭路”的口號。

5月上旬,蒲殿俊從法律的角度進行分析,指出川漢鐵路公司屬於商辦是經過

政府批準的,而且川漢鐵路也並非鐵路幹線,不在政府收歸國有的範圍內,鐵路公

司應據理力爭,要求政府收回成命。5月28日,蒲殿俊又組織召開四川鐵路公司臨

時股東會籌備會,商討鬥爭方式和途徑,利用輿論工具,在《蜀報》上發表《賣國

郵傳部,賣國奴盛宣懷》一文,號召民眾萬眾一心,以死爭路。6月17日,為了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