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世時期——貿易政策2(3 / 3)

各會館吸收會員當然是以同鄉為主,入會的同鄉要經過登記入冊,並按時交納會費,便有了會員的資格,也有的會館不交納會費,凡是同鄉都可成為會館一員。

會館的管理製度有以下三種:一是值年製,即由董事輪流負責管理每人一年,叫“值年”;二是共管製,即因地域不同,如同是一省,但不同州縣,這樣便由各方派出相等人數共同管理;三是董事製,即規定出董事名額,按分配製度,如商界若幹名、政界若幹名、洋行若幹名等,然後經過會員選舉產生。

會館除了商人們聚集聯絡、商討業務之外,平時最主要的活動就是搞一些公益事業。也就是說,絕大部分會館,幾乎都把辦理善舉、對同鄉實行救濟、妥善安排生老病死,作為頭等大事。

所以各會館剛建立便訂立公益、救濟等一係列章程和製度。商人外出經商,有的子弟隨同而來,為了讓這些人受到教育,會館還設立有義塾、學校,其經費也由同鄉捐助。

會館是商人們所建立的地域性的組織,是商人活動的場所,其主要的職能就是聯誼並舉辦一些為同鄉服務的公益事業。會館的性質可以歸納為地域性、商業性、封建性和政治色彩這樣一些特點。

會館是由同鄉商人所組建,其成員當然是吸收同鄉人,形成了一個以同鄉為主的地域性很強的組織。這樣做便於同鄉人的團結,保持同鄉人在外經商的利益。

各地經商者的增加,商業活動在不斷擴大,到外地經商的越來越多,因此要求建立自己的組織和固定的活動場所是很自然的。

會館一旦建立,商人們便立刻響應加入,使自己有了一個居住、存貨、商討業務、議定物價等的地方。所以,不管建立會館的初衷是什麼,最終都使其表現出了商業的性質。

封建性主要表現在各個會館都有自己崇拜的偶像和保護神,供奉著各種各樣的神靈。他們所祭祀的神像,有的是本行業的祖師;有的是本鄉本土的先賢。如土木商供奉魯班、醫藥商供奉三皇,搞海上運輸的供奉海神娘娘等。

有些會館雖有商人參加,但是由官僚政客所組建的。商人參加是以同鄉的身份,而不是出於業務上的需要。有些會館是由商人發起組建的,但是後來尤其近代加入了一些有聲望的官僚,很快地會館的活動為其所把持。

由於會館是地域性的組織,其人員複雜,業務不一,什麼樣的活動隻要是同鄉進行的就有可能在會館裏進行。所以會館還不是商人最理想的活動場所和純屬於自己的組織。

會館主要職能是聯誼。隨著業務的發展,商人們已不滿足於同鄉之間的聚會了,而是從商貿業務的角度來謀求發展,於是出現了打破地域界限,以相同的行業組織在一起的團體,這就是公所。

公所的出現大約在清中期。它的出現是以兩種組織為基礎的,一個就是前麵提到的會館,比較明顯的就是清朝乾隆年間之後,大批的會館轉化為公所;再一個就是唐宋時期產生、發展起來的“行”,到明清時期仍然存在。

行是一種由官方對工商業者實行有效管理的組織形式。到了清朝的時候,公所大量出現,一些行也紛紛組建自己的公所。行本身就是以行業為特征組成的,因此與同業組織公所有相通之處,行組織公所是很自然的事情。

由於公所是以行業為基礎組建的,行業一般劃分是很細的,所以公所一般也以具體的行業專業為主而建立,不像會館籠而統之地包括一個地區任何專業的商人或包括一個大行業下所有的商人,比如蘇州有個武安會館,它是以該籍的所有綢緞商為主組建的。

而公所建立的就多了,有綢業、錦緞業、湖縐業、織絨業、繡業、絲業、染絲業等10多個公所。可見其組織劃分的更細、專業化更強。

就職能來說,研究商務,開展商務活動是公所最重要的職能。就管理來說,公所在管理上是非常嚴格的,各種規章製度也比較健全,最突出的就是各所都訂有“行規”。

各公所訂立的行規,包括劃一業務規範、統一貨價、統一工價、限製開業、限製收徒等,其目的就是要限製額外利潤,防止行業內外的競爭。因此就性質來說,公所已具備了行會的特征。

商人們曆來是被人們所歧視的,政治地位是低下的,他們所缺的就是社會對他們的認可。一旦有了大量的物質財富,商人們就以他們的錢財興辦一些公益事業,搞一些義舉活動。

比如修路、築橋、興水利。這些活動主要的是在商人的家鄉進行,也有居住在外地的商人,出資在當地興辦公益的。

商人們用錢財修路築橋,在很多的材料中都記載著被修築的路、橋以出資商人命名的情況。

徽州休寧縣一位叫汪五就的商人,小時貧困,後來經商發了財,他的家鄉有1000米長的土堤,有些坍塌,他便出資建了牢固的石堤。鄉親們便為他樹碑立祠,稱這段堤壩為“五就公堤”。

岩寺一商人叫佘文義,為了便利行人,捐資4000金,在岩鎮水口修建了一座石橋,人們稱這座橋為“佘公橋”。他活了80多歲,一生中辦了很多好事,史料記載他:“置義田、義屋、義塾、義塚。以贍族濟貧,所費萬緡。”

再如建宗祠、辦義學、開設書院。商人經商活動與宗族之間的關係是非常密切的,在聚族而居的地區,其經商者往往都得到宗族的支持,比如開始經商時,其資本有的是宗族內部湊集的,經商者使用的夥計、助手等也往往是族內之人。

有的宗族提倡族人去經商,以壯大本宗族的財勢或以此為解決家境比較貧困的一條生路,這種維護宗族的利益,也成了商人產生的直接動因之一。

宗族與經商有如此的關係,當然作為已經經商者或經商已致富者,一定會竭盡全力維護宗族的利益和宗族的繁衍生存。

表現一個宗族存在並使宗族具有很強凝聚力的象征和手段之一就是建立本宗族的宗祠,所以我們看到許多商人有了錢之後,用在建宗祠上的費用是很多的。

商人們還熱衷於辦義學、建書院。此舉出於兩點考慮:一是為了宗族的興盛,要培養族內後人有文化,有知識;二是商人本身地位很低,要提高自己的地位,必須使自己的子弟通過讀書以鑽營仕途。所以在商人的家鄉義學、書院很多,讀書的風氣也很濃。

像徽商的出生地之一的歙縣有書院達數十個,其中最有名的是紫陽書院,這個書院就是商人鮑氏家族捐銀數千兩修複建成的。所以在這個縣除了少部分讀書之人就學於府縣學之外,其餘大部分讀書者都聚集在義學和書院裏。

商人在捐資助賑、助餉方麵的舉動記載很多。凡遇自然災害,糧食歉收的年景,商人們就會拿出錢糧予以救濟,特別是財力雄厚的鹽商,其慷慨之舉更為突出。曾主持兩淮鹽務的大鹽商汪應庚,就曾經多次出資助賑。

商人們集體捐資助賑的情況也時有發生,如1742年揚州水災,兩淮商人等公捐銀24萬兩。

凡遇有大的軍需,其糧餉等有相當的部分是來自於商人,這就是所謂的助餉。此舉也是以鹽商參加最為積極。據記載凡政府有軍事行動,商人出資“報效”已成定例。

其實商人們也有著自己的考慮,他們的財富離不開朝廷的支持,有時他們就是憑借著朝廷給予的特權而業鹽致富的。所以拿出錢來支持朝廷,對他們來說是一樁不虧本的買賣,事後朝廷會給予他們更多的特權,會賺更多的錢財。

商人的義舉,客觀上促進了民間公益事業的發展,彌補了朝廷在這方麵投資的不足。

[旁注]

舉子 科舉時代被推薦參加考試的讀書人。科舉的大致流程是:童生、秀才、舉人、貢生、進士。其中童生又稱儒童,是對未考取功名的讀書人的通稱,由各地方主持,可以視之為小學的入學考試,但無年齡限製。

吳長元 字太初,浙江仁和人。與吳蘭庭齊名,時稱“二吳。”著有《宸垣識略》16卷,是根據康熙時朱彝尊編輯的《日下舊聞》和乾隆帝敕編的《日下舊聞考》兩書增刪重寫的。本書提要鉤玄,去蕪存菁,做了一番爬梳刪節的功夫,給讀者以不少便利。

三皇 關於上古傳說史中的三位聖王三皇,有各種說法:伏羲、神農、女媧;伏羲、神農、黃帝;伏羲、神農、燧人;伏羲、神農、祝融;伏羲、神農、共工。

義舉 指疏財仗義的行為,義同“善舉”。義舉也指為了公眾利益從事顯示崇高和大無畏精神的行動。義舉在本文中的意思是,商人們認為自己做了一件大好事,一件善事,體現了愛心。

汪應庚 (1680年 ~1742年),字上章,號雲穀,原籍安徽歙縣,就是現在的黃山市徽州區。工詩及書法,後住揚州。曾出資修平山堂、棲靈寺、五烈祠等。海嘯時慷慨解囊,出銀50000,運米數萬石救災,設藥局治病除疫,共救治90000餘人,授光祿少卿。

[閱讀鏈接]

明清時期,曾有不少的名人居住或曾經活動在會館。

例如:明代名相張居正,其故室是全楚會館;清初學者朱彝尊所寫北京史專著《日下舊聞》,就是在北京順德會館內的古藤書屋編纂的;近代著名詩人和思想家龔自珍,其故居在北京宣外上斜街番邑會館;清末戊戌變法的主要人物梁啟超,18歲入京赴春闈,住在北京永光寺西街的廣東新會新館;魯迅先生曾在南半截胡同的紹興縣館內居住長達10年之久,他的《狂人日記》等作品,就是在這裏寫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