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3)(2 / 3)

山西票商承擔彙兌公款勢不可擋,正是由於彙解官款的豐厚利潤使山西票號興旺發達,名滿天下。

甲午戰爭後,當時清政府全年財政收入尚不足8900萬兩,根本無法應付數額巨大的戰爭賠款。為籌還甲午賠款,政府被迫舉借外債,向俄、法、英、德4國借款3次,總計法郎、英鎊兩項折合白銀達3億兩之多,加上利息竟高達7億兩之多,而清政府實收的借款隻有2.6億兩。清政府以海關稅收為擔保,以蘇州、淞滬、九江、浙東貨厘及湖北、安徽等處的鹽厘作擔保。政府每年還本付息就需1200萬兩銀,加上清政府的其他還款開支,中央財政每年要拿出2000餘萬兩賠款。戶部隻得將每年所增開支,按省分攤,由各省自行籌款,不論鹽斤加價,還是地丁貨厘,必須按時將白銀彙至上海還債。

山西票號的彙兌業務陡增,票號包攬了各省債款彙兌的主要部分,但最終再彙至上海交付外國銀行。四川、雲南、廣東債款由協同慶辦理,廣西由百川通辦理,浙江由楊源豐、源豐潤辦理,安徽由合盛元辦理,江西由蔚盛長辦理,湖南由乾盛亨、協同慶、蔚泰厚、百川通辦理,陝西由協同慶辦理,福建由蔚泰厚、源豐潤辦理,河南由蔚盛長、新泰厚、日昌辦理,山西由合盛元、蔚盛長、日昌、協成乾辦理。蔚泰厚作為山西最大的一家票號,承擔一定數額的京餉彙兌業務。

《馬關條約》的巨額借款及其利息在歸還時,大多通過山西票商彙解。1900年八國聯軍侵華時,清廷西逃。路過山西票商總號時,山西票商不僅完全滿足眾官員提取存款的要求,而且積極籌措銀兩,供逃亡的朝廷使用。山西票商在患難之中的竭誠盡忠深深感動了政府,為自己贏得了政治本錢,票號也成為無可非議的官款彙兌承辦處。隨後的庚子賠款數額龐大,各省攤派的賠款由山西票號彙兌交給各國銀行。因為外國洋行大多彙集上海,所以在上海的山西票號分莊的營業最為繁忙。據統計,僅1906年一年,山西票號經辦的彙往上海的對外借款及賠款數額達1700餘萬兩。大筆的款項給山西票商帶來不同尋常的豐厚利潤。至此,山西票號已成為清政府財政管理中必不可少的環節,山西票商長期從事於官款及商款的彙兌、存貸,其贏利是極其驚人的。據蔚豐厚票號西安分莊趙永深回憶說:“票號共設分號二十莊,專營彙兌存款放款貼現及信托等事,無他附業。初創時,每年獲利除開支外餘三五千兩銀。光緒年間,每年獲利20萬兩銀左右。四年結算,每股分紅利萬兩銀。”

集商股開身俸英才滿堂

清代,山西有一本《生意應對》,書中對經商人才的重要性有一段很好的描述:

芳年誌氣英,雅號表賢聲。

俊偉理天秀,謙和處事清。

才華多顯著,事業念崢嶸。

自是棟梁器,今聞達至京。

山西票號資本的募集,均采取股份製度。山西票號,多為合資經營,即使為某一家族所獨辦,票號賬冊也往往由家族內不同門戶共同出資,因此,為了明確權利,必然采取股份製度,以便於分紅時結算。這與中國商號的傳統做法一致。在股東責任方麵,根據股東在票號資本占取得份額,一旦出現負債,票號股東有以全部家產還債的責任。所以,票號在最基本的經營理念方麵,仍然延續著傳統的方式。票號的資本,被稱為“銀股”,在當時的貨幣製度下,大宗貨幣多用銀兩,票號集股也以銀兩計算。票號中銀股、身股每股的數額,各商號並不一致,而是按各自的具體情況有具體的規定。一般而言,資力雄厚、規模較大之商號,每股的數額相對要多,反之則要少。多的有每股達上萬兩者,少的則每股為幾千兩。每股之下又以厘記,10厘為一股。每俸銀股的具體銀數,則由各票號創辦者商定,並無定數,但一般均為整數。從現存記載來看,各票號每俸銀的數目,高者有達10000兩白銀,低者有5000兩、2000兩白銀,懸殊比較大。例如,大德通票號光緒二十二年(1896)每股倍本500兩外,其他賬期最少每股倍本也有1000兩,光緒三十四年(1908),每股倍本就高達2000兩。因此這一年的倍本有4萬兩,比起上一個賬期來,倍本增加了2萬兩,資本總數也由18萬兩增加到了22萬兩,再加上身股公積金23000多兩,大德通票號的資本便從光緒十年(1884)的原本10萬兩,到光緒三十四年(1908),20多年,其資本就達到了25萬多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