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這個,我雖然順口瞎蒙,但也並非毫無根據。
以前家裏那個女人工資就不低;我到了老縣城,玉壺冰開出的十萬據說都給了陶叔陶嬸。
當然,殷亦桀做的事兒可不止這麼一點,我知道的還有廖亮一家,幫她得償所願難道不要錢?
我是個最不愛管閑事的人,相信我身邊還有身外肯定還有好多。
就算花不了幾億,不過……嘿嘿,感情牌麼,我好歹也算學會了一點。
一語未畢,整個庭內安靜了,愈發的安靜,比我開口前還默。
我說的事兒,當然有尖銳的部分;但大多屬實,他想否認也不行。
像法院領導隨便去孤兒院送點水果糖果之類還上電視,我可沒瞎說。
而且我就事論事,又沒大鳴大放大字報的批駁,誰能奈我何?
“這麼大筆資金,怎麼可能都用於慈善項目……而毫無風聲?”
範彡彡身邊一人質疑。
“你耳朵聾了就得說天從來不打雷?你眼睛瞎了就得說世界是黑的?”
我利索的回敬一句。
法庭上亂吵吵的事多了,吵架出真知,理不吵不明(辨不就是吵麼),對吧,我先說了再說。
“你睜著眼睛說瞎話……”
那人看似律師,感覺倒像某個成都男人,站街上和女人吵架。
“咚!”
法槌響了,審判長不耐煩了,瞪他一眼,再看我一眼,眼神公正廉明:警告!
我自覺的shut-up,沒所謂,夠調調夠味道就行了。
看啊,殷亦桀氣的七竅生煙了。
我看到殷亦桀腳不自覺的抖了二下,好像隨時準備跳起來,掐住我的脖子擰下來當球踢。
哦,不對,他要掐也隻能掐那個男人的脖子,我麼,他舍得?
他敢!
回他一個挑釁的眼神,眉頭一挑,你能奈我何能把我怎麼地?
今兒,我就耗定你了!
玩吧!
前後左右不明視線不時掃向我,意義不明。
我的臉孔太陌生,沒辦法,今兒陌生麵孔比較多,大人物也比較多,誰都不敢隨便得罪,我白撿了便宜。
沒辦法,運氣好有時候就是這樣。
審判員清清嗓子,看著我,很正式很負責任的問:
“您這麼說,有什麼證據?也許您話說的不錯,大家都能理解,對於慈善家……呃對於慈善家,法律上並沒有特殊規定……”
我舉手,回答:
“法律我不知道啊,但那位律師說的,要用於牟利或者違法用途才能定罪;那用於慈善目的,就肯定不是了。至於證據,雖然有‘誰主張,誰舉證’的說法;但這事性質不同,舉證的責任應該是法院,法院要維護慈善家的清譽,不能讓他們寒了心……至於是與不是,你們說了算嘛……我,隻是提出疑問而已。”
《訴訟法》有規定啊,“當事人及其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全國上下慈善項目都要證明非殷亦桀幹的,我怎麼做得到?
事情很明顯嘛是不是。
啊啊啊,我,還是覺得懂點兒法律真好。
嘿。
看啊,殷亦桀的臉開始泛紅、泛黑、泛白,變化很快,但是,絕對精彩。
別的人都沒他激動,啊啊啊,他好雞凍,這下子,我看你還怎麼坐牢,哼!
全國有名的慈善之星,這可是權威機構認定的,可不是我說了算。
沒特權有什麼要緊,我給你整個頭暈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