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市取締一貫道3(2 / 2)

取締反動會道門工作,是一件細密的政治鬥爭和思想鬥爭。

10月2日,北京市委書記彭真在高級幹部會議上作報告,將打擊會道門中的特務比喻為“肉中刺”,他說:

弄不好,就會傷了肉,同時要動員集中來搞,因為是個群眾性問題,搞要特別準,要區別反革命與迷信問題。

劉少奇在這次公安係統高級幹部會議上說:

參加的人不一定為了反革命,但你跟著造謠,跟著暴動,就是犯罪……一定要正麵反對,公開反對,抓他的頭子。

在會議的總結報告中,公安部長羅瑞卿正式提出,對會道門問題,新老區要掌握好時機的成熟程度,分別進行此項工作。

羅瑞卿在報告中說:

會道門是大量性普遍性的東西……東北已打垮,華北已取締,但潛伏勢力仍然存在,一遇機會,即可再起……對會道門要進行正麵進攻,老區條件已成熟,即可開始工作,新區條件不同,暫不要慌,可先搞頭子。

在此開會期間,河北武安縣會道門百餘人發動了武裝暴動。

毛澤東看了公安部的報告後,特意批示:

應將俘虜詳為調查會門內幕情況,使有更多收獲。

當時,華北局在關於執行中央“鎮壓反革命活動”的指示中再三強調,“華北的一貫道和龍華會是最反動、破壞性最大的一個秘密會門,必須徹底加以取締”,各級政府應再來一次取締行動,宣布會道門為非法組織。

為此,華北局明確宣布:任何人參加會道門,都是犯法的。

10月19日,劉少奇專門給西北局寫了一封較為詳細的信,精辟分析了一貫道及其他類似秘密迷信組織存在和發展的根本原因,具體闡述他對西北局廣泛開展反對一貫道活動的意見,提出對一貫道要加以正麵地和有係統地進行取締、禁止和解散的意見。這封信,在建國初期取締會道門的決策中具有重要的指導作用。

中央全麵取締會道門的決策和要求,極大地推動了北京取締一貫道工作的進程。

1950年10月,北京市公安局根據市委要求,初擬《北京市處理一貫道計劃》草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取締一貫道布告》草案,提出處理一貫道的基本方針和主要步驟。

1950年11月19日,北京市委正式向中央和華北局請示報告,準備大體上按照四個步驟進行,即逮捕反動頭子、公布罪狀、開展群眾性反一貫道鬥爭、號召道徒登記退道,以期在年底前處理一貫道問題。

北京市委於12月3日再次向中央、華北局報告,決定對一貫道“予以徹底打擊與消滅”。

正是在中央領導同誌的親自指導下,北京市取締一貫道的前期工作才得以順利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