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與現代社會(1 / 3)

法家思想等同極權主義?

法家思想一向予人主張極權、反對民主及言論自由的印象,而反極權、倡民主及言論自由這些主張卻是現代社會所高舉的價值,所以法家思想總給人一種與現代社會格格不入的感覺。本章想再通過法家的集大成者韓非的思想指出:法家的思想不一定等同反民主和言論自由的極權主義,但也不盲目相信民主及言論自由,其思想是富有現代意義的。

首先,筆者要指出,韓非本人並不以為極權君主服務為己任,他的政治理想是要幫助人民脫離壞政治所帶來的苦難。他說:

竊以為立法術,設度數,所以利民萌便眾庶之道也。故不憚亂主暗上之患禍,而必思以齊民萌之資利者,仁智之行也。憚亂主暗上之患禍,而避乎死亡之害,知明夫身而不見民萌之資利者,貪鄙之為也。臣不忍向貪鄙之為,不敢傷仁智之行。(《問田篇》)

這段話表明,法律、權術和製度是對人民有利的,即使不明事理的君主會因為韓非的言論不中聽而加害於他,他也不會害怕,反而要為人民爭取利益,這才是仁者和智者該有的行為。韓非認為若是為了怕得罪愚蠢的君主而改變自己的主張,卻忘了人民的利益,是貪婪卑鄙的表現,所以他堅持宣揚法術、度數這些實際有用的主張。

韓非思想的核心是一種實效主義,也就是他的任何主張都以實際能達到成效為基本要求,而他所要求的成效就是人民實際的利益。他之所以主張君主掌握法、術、勢來治國,那是因為他認為這是有效治國的必要形式,並不是因為這些主張能討好極權君主。我們還須要留意,韓非的法、術、勢隻是形式,具體地該立什麼法,用什麼術,建立一個怎樣的製度來獲取權勢,是要因應具體社會環境而決定的。韓非說:“故治民無常,唯治為法。法與時轉則治,治與世宜則有功。故民樸,而禁之以名則治;世知,維之以刑則從。時移而治不易者亂,能治眾而禁不變者削。故聖人之治民也,法與時移而禁與能變。”(《心度篇》)這段話的意思是:治理人民沒有永恒不變的規則,唯按著治理的需要而製定法規。法規跟著時代的改變而轉變的話,國家便會治理得好,能適合時代的需求便可得成效。因此當人民純樸的時代,以毀譽之名來禁止人民行惡,便可治理國家;當世人皆狡詐,則要以刑罰限製其行為,如此人民便順服。時代轉變了而治國手段不變的國家便會亂;奸邪之能者治理民眾,而君主卻不變更法令去禁止他,國家資源便會被削減。因此,聖人治理人民時,法規要與時代同步,禁令針對奸臣而變更。可見,對韓非而言,治國必用法術,但法和術的具體內容必須因應具體情況而轉變,並不一定都是嚴刑峻法。相反,不懂得應變,死守過時法律的國家便會出現問題。

韓非亦說:“故曰:世異則事異……事異則備變。上古競於道德,中世逐於智謀,當今爭於氣力。”(《五蠹篇》)不同世代有不同的事情,不同的事情就要有相應不同的處理方式。上古時人口稀少,隻要統治者是道德的君子,以其道德感召和仁政便足以獲得自己人民及周遭國家的敬服,所以國家的競爭力在於其君主有多麼道德;到了中世,人口漸多,單靠君主的道德感召已不能服眾,必須用智謀來處理各種複雜的社會和外交問題,以保國力,所以國家的競爭力在於執政者的智謀;到了韓非的時代,各國互相攻伐,根本不再講道理,誰的軍隊強、國力盛,誰就可以吞並其他國家,反之便有亡國之災,所以國家的競爭力在於整體國力的強弱。正因為韓非見到其時代需要的不是仁德的君主,亦不是足智多謀的大臣,而是整體力量強盛的國家,他的思想正是針對提升國力而提出來的。對於處於戰爭危機一觸即發的時代,國家的政策和資源會集中於物質生產和軍事建設上,這就需要較為嚴格的刑法了。

所以,若果韓非處身於一個比較和平的時代,決定國家強盛的元素不再隻是生產力和軍事實力,那麼韓非在堅持以法、術、勢這些形式去治國的同時,也不一定要堅持嚴刑峻法了。筆者相信,韓非的思想並非本質上與現代社會的價值觀相違背的,但也正因為他並不一定要持守某種價值,他也不會無條件地認同現代社會的普遍或核心價值,這亦讓我們反思這些價值的必然性。

接下來,筆者將從韓非的觀點來討論兩個在現代社會中被視為常識的社會價值,筆者想指出韓非不一定會反對這些價值,並同時會指出這些價值的問題所在。

韓非與言論自由

一向以來,很多學者都認為韓非為了讓極權君主的權力更為穩固,所以反對言論自由。最常被征引用以證明這一點的,是以下這一段:

或問曰:“辯安生乎?”對曰:“生於上之不明也。”問者曰:“上之不明,因生辯也,何哉?”對曰:“明主之國,令者,言最貴者也。法者,事最適者也。言無二貴,法不兩適。故言行而不軌於法令者,必禁。”(《問辯篇》)

有人問韓非“辯”是如何產生的呢?韓非說是因為君主的不智所造成的,而所謂不智就是指沒有禁止與法令不相符的言論和行為,因為君主的命令和法律是人民言行的最高標準。驟看起來,這像是說君主應該統一言論,不允許任何形式的辯論,隻準許人們發表官方法定的言論。任何與官方論調不一致的都被禁止,這是反智的,而且是專權的。筆者同意這段話確實是對人們的言論自由有一定限製,比起現代的言論自由的限製要嚴格多了,不過筆者並不認為單憑這一段文字,就可以證明韓非否定一切理性的辯論,並禁止一切法定以外的言論。

首先,這一段中的“辯”,不是指我們現代所說的辯論,而是指詭辯。詭辯就是看似有道理,但卻沒有實際作用的論辯。這種論辯會引誘君主去做一些不切實際的事情,更糟糕的是阻礙君主接納那些真正有用的觀點,是要禁絕的壞東西,所以才有人問這種壞東西是怎麼跑出來的。若是指一般的辯論,在韓非的著作中便常常看到,他自己也在和別人辯論,而且他認為即使君主不同意他的言論,他還是要說出來(見《問田篇》)。所以韓非要對付的是詭辯,而不是理性的辯論。另外,韓非並不認為應該禁止所有與法令不一致的言行,因為這一段文字還有下文,緊接著“必禁”之後韓非說:“若其無法令而可以接詐應變,生利揣事者,上必采其言而責其實,言當則大利,不當則有重罪,是以愚者畏罪而不敢言,智者無以訟,此所以無辯之故也。”大意是:若有人無視法令,而還可以應付詭詐和突變的狀況,還能產生利益及正確預測事情的發展,君主就必定要聽取他的言論並要求他拿出實效來,若其觀點真有實效便賜予重賞,若是無效便有重罪。隻要這麼做,沒真實本事的人會因為怕獲罪而不會胡亂發表言論,起碼也要等到自己的論說有一定實效的支持才會發表,隻靠詭辯的“智者”也無法單靠動聽的論述去爭辯,所以社會上便不會有詭辯了。故此,韓非不是否定理性的討論,相反,他鼓勵發表真正對國家和社會有利的言論觀點,即使這些觀點是與法令相違背的。作為君主,反而要多聽取各方麵有實效的觀點,然後無偏頗地作出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