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道家”與“刑名”(1 / 1)

以往多有學者以為漢初批判秦時苛法,以“無為”原則執政,視當時為黃老之學占據主導地位的時代。其實,在漢初標榜黃老“無為”政治的另一麵,是對秦代法製的繼承。正如有的學者所指出的,“《史記·禮書》既說‘孝文好道家之言’,《儒林列傳》又說‘孝文本好刑名之言’,當時的道家與刑名,實際上在某種意義上有相當親近的關係。西漢前期,一方麵推行無為政治,一方麵又在相當程度上保存了秦代的嚴刑苛法,這樣的政治,與當時作為指導思想的黃老學說也是一致的。”“道家與名家、法家,本來就有極密切的關係。”“在黃老學說的統領下,法家思想在西漢前期也占有重要的地位。”

漢初法家思想曾經對政治中樞有比較顯著的影響。《史記·儒林列傳》說:“孝文帝本好刑名之言。及至孝景,不任儒者。”

例如“學申、商刑名於軹張恢先所”,“為人峭直刻深”,史稱“明於世務刑名”的晁錯,被漢文帝任命為太子家令、中大夫,太子集團號曰“智囊”,“善錯計策”,在漢景帝時代更大受信用,據《史記·袁盎晁錯列傳》記載,“常數請閑言事,輒聽,寵幸傾九卿,法令多所更定。”《漢書·晁錯傳》記載,晁錯上書言:“人主所以尊顯功名揚於萬世之後者,以知術數也。故人主知所以臨製臣下而治其眾,則眾臣畏服矣;知所以聽言受事,則不欺蔽矣;知所以安利萬民,則海內必從矣;知所以忠孝事上,則臣子之行備矣:此四者,臣竊為皇太子急之。人臣之議或曰皇太子亡以知事為也,臣之愚,誠以為不然。竊觀上世之君,不能奉其宗廟而劫殺於其臣者,皆不知術數者也。皇太子所讀書多矣,而未深知術數者,不問書說也。夫多誦而不知其說,所謂勞苦而不為功。臣竊觀皇太子材智高奇,馭射伎藝過人絕遠,然於術數未有所守者,以陛下為心也。竊願陛下幸擇聖人之術可用今世者,以賜皇太子,因時使太子陳明於前。唯陛下裁察。”在不過242字的這段話中,晁錯四次說到“術數”,一次說到“聖人之術”。關於晁錯所說的“術數”,唐代學者顏師古在注解中引述張晏的說法,是“刑名之書也”,又引臣瓚的解釋:“術數謂法製,治國之術也。”顏師古讚同臣瓚的說法。現在看來,對照晁錯以下所說“聖人之術可用今世者”,大約將這裏所謂“術數”解釋為“治國之術”的說法,是可以成立的。晁錯所說的“人主知所以臨製臣下而治其眾,則眾臣畏服矣;知所以聽言受事,則不欺蔽矣;知所以安利萬民,則海內必從矣;知所以忠孝事上,則臣子之行備矣”,也正是“治國之術”。這種“治國之術”,有濃重的法家思想的色彩。

又據《史記·萬石張叔列傳》,張歐“孝文時以治刑名言事太子”,“景帝時尊重,常為九卿。”事實可能確如呂思勉所說,“《自序》曰:晁錯明申、商,蓋文帝本好刑名之言,景帝則夙受此學,故文帝於晁錯,雖未大用,頗聽其言,景帝遂大用其策也。”

自儒學地位上升之後,其他子學走向衰微,法家也受到貶抑。《漢書·禮樂誌》說:“今叔孫通所撰禮儀,與律令同錄,臧於理官,法家又複不傳。漢典寢而不著,民臣莫有言者。”

雖然法家“不傳”,而“民臣莫有言者”,即公開的宣教受到局限,但是其思想對於執政者的言行依然形成一定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