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占軍同誌發表於《毛澤東思想研究》1988年第1期上的文章——《毛澤東對儒家中庸思想的改造和發展》,對毛澤東的有關論述多有誤解。本文試就此談談自己的管見,同時就教於王占軍同誌。
一、儒家中庸思想的本來麵目
儒家文化作為中國傳統文化的主體,其理論基礎則是中庸思想。正如毛澤東所說:“中庸思想……是孔子主義即儒家思想的基礎。”
在中國最早明確提出“中庸”概念的是孔子。他說:“中庸之為德也,其至矣乎,民鮮久矣。”孔子把中庸作為最高的道德標準,當作“至德”。但中庸觀念的產生卻可追溯到三代之時。最早可見於《尚書·大禹漠》:“帝曰:來,禹。天之曆數在汝躬,汝終陟元後。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唯一,允執厥中。無稽之言勿聽,弗詢之謀勿庸。”論語也雲:“堯曰:‘谘,爾舜,天之曆數在爾躬,允執厥中,四海困窮,天祿永終’”。《尚書》說舜以“中”傳禹,孔子則說堯以“中”授舜。可見三代之前(至遲在三代)已有中庸之道。不過當時的中庸之道隻是作為堯舜禹之類“統治者”的治國之道而存在的,也可以稱作準政治形態之形式。孔子對早期中庸之道進行了改造和係統化,一方麵明確地提出了“中庸”這個範疇,另一方麵將準政治形態的中庸改造成為倫理政治形態之中庸,其著重點是強調倫理道德。
孔子生當春秋末年的急劇變革時期,社會上新舊勢力的矛盾非常尖銳,因而如何對待這個矛盾,是當時的政治家和思想家所不能回避的問題。孔子的矛盾觀和解決矛盾的方法,是“執兩用中”,“和而不同”,並導向“致中和”的歸結。他說:“舜其大知也與!舜好問而好察邇言,隱惡而揚善,執其兩端,用其中於民,其斯以為舜乎!”“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這裏提出“兩端”,即承認事物都有和它的對立麵的矛盾。但孔子稱讚舜的辦法,是“隱惡揚善,執其兩端用其中於民”,即量度以取中,無過無不及,采取折中的辦法,不要做得太過,也不要做得不夠。他雖然承認事物有矛盾的“兩端”,卻企圖用折中的辦法加以和解,借以維持事物的舊質的規定性。在他那裏,“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之“和”是折中、調和,也就是中庸之道。這一命題與“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是同一個意思。中庸是“不偏不倚”“無過不及”。孔子認為君子是可以與不同的人進行調和,因而是大公無私的;而小人隻和相同的人搞在一起,與君子搞對立,就是結黨犯上,違反中庸之道。所以孔子中庸所要達到的最終目的就是用“致中和”的方法,使“兩端”之對立消解,從而維護搖搖欲墜的奴隸主貴族的統治。他從承認矛盾開始,最後走向消除矛盾、否定矛盾的形而上學。
我們說孔子的中庸觀是折中論、形而上學,並不是說在孔子那裏完全不承認發展變化。事實上在春秋末年的社會大變革時期,完全墨守周禮的成規是不可能的。他說:“殷因於夏禮,所損益可知也;周因於殷禮,所損益可知也;其或繼周者,雖百世,可知之。”即承認曆代禮製,後世對之都會有所修改,但孔子所謂的“損益”是在保持舊質規定性不變的情況下作些修補而矣。
同時,我們說他的中庸思想是折中、調和,也並非說是毫無原則的。所謂“知和而和,不以禮節之,亦不可行”。就是反對為調和而調和,回到用“禮”作標準來調節各方麵的矛盾。這裏我們說孔子的中庸觀點是折中主義、調和論,與承認其調和具有一定之原則性(即以“禮”為標準)是不相矛盾的。但王占軍同誌卻由此得出結論說:“真正的中庸是具有以‘禮’為規範的嚴格的原則性的,是同那種缺乏原則性的調和根本不同的。”不幸的是,孔子的中庸雖然與那種“缺乏原則性的調和根本不同”,卻與那種具有一定原則的調和一致,其實質仍然是折衷主義、調和論。
二、毛澤東對中庸思想的闡釋與深化
王占軍同誌在文中指出,毛澤東澄清了中庸的本來意義。聯係上下文,我們不難發現,王占軍所謂的“本來意義”的中庸實質上就是我們在上文中所提到過的王的結論:“真正的中庸是具有以‘禮’為規範的嚴格的原則性的,是同那種缺乏原則性的調和根本不同的。”姑且拋開此結論推論的錯誤,我們暫且看看,這是否符合毛澤東的論述。
在《致張聞天》的信中,毛澤東指出:“文中最好引《中庸》上麵‘舜其大知也與,舜好問而好察邇言……執其兩端用其中於民’,及‘回之為人也,擇乎中庸得一善則拳拳服膺而弗失之’,更加明確地解釋了中庸的意義。”在信的下文中,毛澤東接著說:“朱熹在‘舜其大知’一節注道:‘兩端謂眾論不同之極致,蓋凡物皆有兩端,如大小厚薄之類。於善之中又執其兩端而度量以取中,然後用之,則其擇之審而行之至矣。然非在我之權度精切不差,何以與此?此知之所以無過不及而道之所以行也。’這個注解大體是對的,但‘兩端’不應單訓為‘眾論不同之極致’,而應說明即是指的‘過’與‘不及’。”這裏不難看出,毛澤東對早期中庸觀的看法與我們上文所談中庸的本來麵目是完全一致的。在毛澤東那裏,早期中庸觀無外乎以下幾層意思:(1)肯定事物中存在著“兩端”,即矛盾雙方,也就是“過”與“不及”;(2)在行動時,不走極端,不做過,也不做不夠,取乎“中”,不偏不倚;(3)中庸是通過反對“過”與“不及”來肯定事物質的安定性。通過以上的論述,我們並不能得出毛澤東反對把儒家中庸當作折中論的結論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