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為此罷筆,轉而思考:“我現在要寫到底該去寫什麼,我的寫作的意義到底是什麼?”他還說:“我這也不是在標榜我多麼清高和多大野心,我也是寫不出什麼好東西,而在這個年代的作家普遍缺乏大精神和大技巧,文學作品不可能經典,那麼,就不妨把自己的作品寫成一份社會記錄而留給曆史。”如果說這樣的思考,使賈平凹確定了“寫成一份社會記錄而留給曆史”的創作方向,那麼,現實中劉高興的高興,激活了他回歸到清澈而唯美的寫實風格的靈感。賈平凹在後記裏寫道:
他還是說這說那,表情豐富,笑聲爽朗。
他停了一下,說:我叫劉高興呀,咋能不高興?我就說了一句:咋遲早見你都是挺高興的?得不到高興但仍高興著,這是什麼人呢?但就這一句話,我突然地覺得我的思維該怎麼改變了,我的小說該怎麼去寫了。本來是以劉高興的事萌生了要寫一部拾破爛人的書,而我深入了解那麼多拾破爛人卻使我的寫作陷入了困境。劉高興的這句話其實什麼也沒有說,真是奇怪,一張窗紙就砰地捅破了,一直隻冒黑煙的柴火忽地就起了焰了。這部小說就隻寫劉高興,可以說他是拾破爛人中的另類,而他也正是拾破爛人中的典型,他之所以是現在的他,他越是活得沉重,也就越懂得著輕鬆,越是活得苦難他才越要享受著快樂。
我說:劉高興,我現在知道你了!
他說:知道我了,知道我啥?
我說:你是泥塘裏長出來的一枝蓮!
他說:別給我文縐縐地酸,你知道咱老家磚瓦窯嗎,出窯的時候臉黑得像鍋底,就顯得牙是白的。是的,在肮髒的地方幹淨地活著,這就是劉高興。
於是,他把書名由《城市生活》,改成《高興》;人物由一個城市和一群人,改成劉高興和他的兩三個同伴;情節由層層疊疊,改成單線推進;敘述角度由散點透視,改成第一人稱。刪掉枝枝蔓蔓的情節和靜止主觀的議論以及誇張變形的敘述。“使故事更生活化,細節化,變得柔軟和溫暖。”“似乎毫無了技巧,似乎是江郎才盡的那種不會了寫作的寫作。”
可見《高興》是從痛苦中孕育出來的,是刪繁就簡、豪華褪盡後的簡約和素樸。小說這一文種,本來屬於敘事而非抒情或議論文學,它原本以故事為框架,以情節推動故事的展開,以人物為核心,以人物(而非作家)的悲喜命運調動讀者的喜怒哀樂。這種理論觀念雖然常被一些現代派人士視之為保守或缺乏現代意識,但它無論如何都是小說的最本質的特性,和最受歡迎的形式。離開這些而刻意去追求空泛的現代意識,多少都有一點舍本逐末之嫌。
對於農民工,人們往往會有一種“先入為主”的印象,表現他們也往往會誤入“主題先行”的大忌。但這一看似“千人一麵”的群體,卻有著“人麵之不同,各如其心”的生態。所以,若不深入其中、進入其心,就很難避免一般化或概念化的傾向。
賈平凹《高興》的素材來源於他兒時夥伴的生活,這類素材是創作者最需要的,同時也是最可怕的。其實,把自己熟悉的人寫成一個長篇,看易實難,它首先缺乏的是題材對創作者的新鮮感,千頭萬緒不知從何說起,這就像一般作家很難寫出自己時代的大作品一樣。熟悉的陌生,它是讀者所普遍需要的,但它卻是橫亙在大作家與小作家之間的一道坎。
恩格斯說:“每個人都是典型,但同時又是一定的單個人,正如老黑格爾所說的,是一個‘這個’。”黑格爾認為,在藝術表現裏,藝術所要處理的真實的內容(“意蘊”),“必須經過明晰的個性化”,“必須形象化為獨立自足的個別人物”黑格爾在論述人物性格時,特別強調“人的完整的個性”,他所說的性格就是指這種完整的個性,並斷言:“性格就是理想藝術的真正中心”。
劉高興,無疑將成為中國現當代文學人物形象中獨特的“這一個”。雖然賈平凹在小說的開頭,一氣並列了七項劉高興的性格特征,顯得有些過於討巧,但劉高興性格“完整的個性”還是從故事和細節中立體化地展現出來的。劉高興是個獨特的矛盾體,他生於農村,但卻要活在城市;他幹著髒活,卻有潔癖;他掙錢最難,卻把錢最容易地送給孟夷純;他真誠地善待同伴,卻又虛偽地吆五喝六;他吃著簡單的食物,卻說著文雅的話語;他時而謙讓禮貌、熱心助人,時而油嘴滑舌、捉弄別人;他時而有君子之風,時而耍小人伎倆;他不滿現狀,卻又安於現狀;他最該痛苦,卻又最為快樂……劉高興身上有著巨大的彈性,這與他是個城市的農村人、農村的城市人、體力的文化人、文化的體力人的奇特身份有關,這正是社會轉型、城鄉變革、貧富分化、文化多元、人的角色紊亂的大千萬象的折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