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一、籌建探索
●鄧小平說:“中央沒有錢,要你們自己去搞,殺出一條血路來。”
●葉劍英對大家說:“特區不是廣東的特區,特區是中國的特區。”
●《條例》第一條明確規定:“為發展對外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在廣東省深圳、珠海、汕頭三市分別劃出一定區域,設置經濟特區。”
● 籌建探索共和國故事·翻天覆地中央工作會議討論辦特區
1977年11月,複出後的鄧小平第一次外出視察,首站就選擇了廣東。
在廣東,鄧小平的眼光盯住了深圳這個和香港隻有一河之隔的沿海小漁村。當年,當地農民一天的收入不過1元錢,而香港農民一天的收入為60多港元。
怎麼盡快讓群眾富裕?怎麼盡快跟上世界發展的步伐?這是鄧小平苦思冥想的問題。
1978年初,國家外貿部根據國務院的決定,在廣東省寶安縣、珠海縣,為香港、澳門建設提供鮮活商品的生產外貿出口基地。
1978年4月,廣東、福建省委向中央要求在改革開放中“先行一步”,利用鄰近港澳等有利條件,實行特殊政策,吸引外資、擴大出口。
1978年12月18日,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把中國推向了改革開放的新時代。
1979年4月5日至28日,中共中央在北京召開中央工作會議。各省、市、自治區黨委第一書記和主管經濟工作的負責人以及中央黨政軍負責同誌,參加了這次會議。
時任廣東省委第一書記的習仲勳、主管經濟工作的省委書記王全國和一位抓農業的省委常委,出席了這次中央工作會議。
4月7日上午,在中南組的討論中,在提到經濟上比例嚴重失調的問題時,王全國說:“主要還是由於權力過於集中,地方權力過小,這個問題不解決,擴大企業自主權也是難於解決的,地方沒有多大的權力,還有什麼權力分給企業呢?”
同時,王全國還提出:“我們迫切要求進行體製改革,使地方在中央統一計劃下,省、市、自治區真正有一級計劃、財政、物資。”
4月10日,王全國在會議上再次發言。
在這次發言中,王全國明確提出,對開展對外經濟技術交流的審批權限適當下放,對外彙分成更多地給予照顧,對資金、物資安排給予大力支持。
最後,王全國代表廣東省委建議,運用國際慣例,將深圳市、珠海市和汕頭市,劃為對外加工貿易區。
4月24日,王全國又一次發言,他明確提出關於中央與地方分權等問題。
在小組討論結束之後,中央政治局在中南海,聽取各小組召集人的彙報。
在彙報開始後,作為中南組的召集人,習仲勳對政治局委員們說:
我們省委討論過,這次來開會,希望中央給點權,讓廣東能夠充分利用自己的有利條件先走一步。
允許在毗鄰港澳的深圳、珠海以及屬於重要僑鄉的汕頭,各劃出一塊地方,單獨進行管理,作為華僑、港澳同胞和外商的投資場所,按照國際市場的需要組織生產,初步定名為貿易合作區。
習仲勳表示,如果中央能夠給廣東一些在經濟決策上的權力,廣東早就發展上去了。
接著,習仲勳講述了廣東的經濟現狀和廣東省委關於廣東開放、搞活的一些設想。
在彙報中,習仲勳重點提到了廣東省委要求中央在深圳、珠海、汕頭,劃出一些地方實行單獨的管理,作為華僑、港澳同胞和外商的投資場所。按照國際市場的需要組織生產,並初步定名為“貿易合作區”。
習仲勳的彙報得到了政治局委員們的普遍讚許和支持,廣東可以先走一步,中央、國務院下決心,給廣東搞點特殊的政策,與別的省不同一些,自主權更大一些。
4月底,在向政治局彙報之後,葉劍英向廣東省委提出,應該向鄧小平作一次彙報。於是,廣東省委的領導來到了鄧小平的家。
當聽到要為廣東開辦“貿易合作區”時,鄧小平明確表示支持。鄧小平說:
就叫特區嘛,過去陝甘寧就是特區。
在得到鄧小平的支持後,大喜過望的習仲勳“得寸進尺”,他“趁機”要求中央解決配套建設資金。
習仲勳對鄧小平說:“中央給點錢嘛。”
鄧小平微笑著說:
中央沒有錢,要你們自己去搞,殺出一條血路來。
有了鄧小平等黨和國家領導人的支持,開辦特區工作的步伐就加快了。中央批轉廣東福建兩省報告
在中央工作會議後,根據各組的發言和鄧小平的倡議,很快形成《關於大力發展對外貿易增加外彙收入若幹問題的規定》。
《規定》在“要充分發揮廣東、福建兩省的有利條件”一節中指出:
廣東、福建兩省鄰近港澳,華僑眾多,發展對外貿易的條件十分有利。
中央規定,對這兩省要采取特殊政策和靈活措施,讓他們在開展對外貿易,增加外彙收入,加速發展地方經濟方麵有更廣闊的活動餘地,為國家四個現代化做出更大的貢獻。
廣東省委領導回到廣東後,立刻成立了由王全國、曾定石牽頭的起草小組,具體負責起草《彙報提綱》和《關於試辦深圳、珠海、汕頭出口特區的初步設想》。
1979年5月中旬,時任國務院副總理的穀牧,受中共中央和國務院的委派,帶領工作組赴廣東、福建考察。
穀牧此行的目的,主要是和兩省黨政領導幹部以及專家,共同進行深入細致的調查研究,並共同起草關於對外經濟活動實行特殊政策、靈活措施的文件。
穀牧在視察珠海時說:
珠海市劃特區,就是為了要更開放一點,發展快一點。當然我們還是堅持社會主義道路,還是堅持國家統一領導;特區的社會主義性質不能變……但是,我們要在體製和政策上來一個大轉變,特區就是要更加開放。
5月25日,經過王全國等人半個多月的反複研究,《關於發揮廣東優越條件,擴大對外貿易,加快經濟發展的報告》終於起草完畢。
這個報告包括以下五個方麵的內容:
1、擴大對外貿易,加快經濟發展的優越條件;
2、初步規劃設想;
3、實行新的經濟管理體製;
4、試辦出口特區;
5、切實加強黨對經濟工作的領導。
隨後,福建也寫出報告。
7月15日,中央頒發了[1979]50號文件,即《中共中央、國務院批轉廣東省委、福建省委關於對外經濟活動實行特殊政策和靈活措施的兩個報告》。
《報告》首先提出:
中央確定對兩省的對外經濟活動實行特殊政策和靈活措施,給地方更多的自主權,使之發揮優越條件,抓住當前有利的國際形勢先走一步,把經濟盡快搞上去。
《報告》決定:
廣東省的深圳市、珠海市、汕頭市和福建省的廈門市,各劃出一定範圍的區域,試辦經濟特區。
在特區內,在維護我國主權、執行我國法律、法令等原則下,實行經濟開放政策,吸引僑商、外商投資辦廠,或同他們合辦企業,引進先進技術,發展對外貿易。
1979年12月17日,穀牧代表中共中央、國務院,在京西賓館主持召開廣東、福建兩省會議。
時任深圳市委第一書記的吳南生提出,將“出口特區”改用“經濟特區”的名稱較好,含義更確切。
吳南生解釋說:
我們辦特區的目的,絕不是像世界上一些國家和地區的出口加工區那樣,單純為了解決就業和外彙收入問題,我們的特區不僅辦工業,還要辦農業、科研、商貿、旅遊、住宅、文化等事業。
該提議得到了鄧小平的讚許。鄧小平說:“叫經濟特區好。”
1980年4月,穀牧與時任國家進出口委員會副主任的江澤民南下廣州,主持召開廣東、福建兩省會議,進一步研究落實兩省如何實行特殊政策和靈活措施,辦好四個經濟特區。
會議確定把“出口特區”改名為具有更豐富內涵的“經濟特區”。
同年5月,黨中央和國務院下達文件,正式定名為“經濟特區”。
5月16日,中共中央、國務院批轉了這次會議形成的《紀要》。這樣,舉辦經濟特區已由一年前的大致構想,開始逐步具體化。0起草辦特區的法規性文件
為了給舉辦經濟特區提供一個基本的章程,國務院早在1979年8月,就委托廣東省有關方麵,起草關於舉辦特區的法規性文件。
後來,由穀牧領導的國家進出口管理委員會,進一步組織研究論證,字斟句酌,廣泛征求意見,先後10多次易稿。
在1979年,穀牧帶領工作組赴廣東、福建考察時,曾經對吳南生講:“我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搞《特區法》、《特區條例》。”
1979年8月,也就是在中央發出50號文件半個月後,《特區條例》的起草工作就開始了。該項工作由吳南生牽頭,秦文俊和曾經做過陶鑄秘書的丁勵鬆具體負責起草工作。
很快,《特區條例》的初稿就拿出了。
然而,由於吳南生等人對外麵的情況不熟悉,思想上的框框又不少,反映在條例中,總是同當時世界上舉辦出口加工區的做法區別很大,不能體現引起吸引力的要求。
吳南生後來回憶說:
外麵的朋友看了都搖頭,說我們的條例對投資者不是“鼓勵法”,而是“限製法”。
為此,《特區條例》又進行了多次修改,等到了12月京西會議的時候,已經是11次易稿了。
在起草《特區條例》時,尋找理論依據也是一個重要的工作。為此,很多專家學者做了大量的工作。
當時,關於真理標準的討論已經結束,人們對開放問題的認識,已經有了很大程度上的提高。但是,對於辦經濟特區這樣在社會主義發展史上開天辟地的大事,許多人還存有疑慮,乃至非議。
在這樣的一種情勢下,在馬列著作中,尋找相關言論支持特區,無疑是很有用的。對特區來說,它會是一張很管用的通行證。
於是,一批精通馬列的專家學者,被集中到中共廣東省委黨校,一次大規模地找理論依據的工作,就此展開。
理論根據當然要在馬列經典著作中去找,這對這些早已熟讀馬列著作的專家學者來說,並不是什麼太難的事。很快,專家學者們就從《共產黨宣言》中,找到了馬克思關於國家土地應該有償使用的論述。
同時,理論工作者還舉出了列寧的一段關於改革的話。列寧說:
要樂於吸取外國的好東西,蘇維埃+普魯士的管理製度+美國人的技術和托拉斯組織+美國的國民教育+……的總和=社會主義。
於是,當吳南生把列寧的這句話告訴穀牧時,穀牧非常高興,他笑著連連說:“真是太好了!解決了一個大問題!”
此後,列寧的這段話,一直反複不斷地被特區人在不同的時間、地點,引用和強調。
1979年12月17日,在北京京西賓館召開的廣東、福建兩省工作會議上,吳南生彙報了特區條例起草情況。
12月下旬,廣東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了《廣東省經濟特區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