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然後宣布:“本次調查結束,把被告江青帶下去!”
江青竟賴著不肯走,並掙脫女法警的手臂,尖聲叫嚷:“關於這個問題,我還要進行申辯!”直到被法警帶出法庭大門還氣勢洶洶地叫嚷:“騙人!《刑法》、《刑事訴訟法》都是假的!王洪文發言為什麼不讓我對質?”
1980年12月3日,12月5日,法庭繼續對江青的罪行進行調查。這次是對江青誣陷、迫害國家主席劉少奇和夫人王光美的犯罪事實進行調查。
江青被兩名女法警押進法庭,她故意用手抻抻衣襟,撫平衣服,又伸手理了理頭發,鎮定情緒,然後坐在被告席上。
在開庭前的短暫靜寂中,她向旁聽的觀眾席上看了一眼,不由自主地渾身打了個寒戰,她看到一個人正在用冷峻的目光注視著她。
王光美!她正坐在旁聽席的前排,身穿綠呢服裝,脖子上圍著一塊黃色方巾。
王光美逼視著江青,使她心虛膽寒,而不敢正視,隻好低下頭來看著自己的腳尖。
曾漢周不容江青多想,單刀直入地審問江青:“1967年5月,劉少奇、王光美專案組成立後,這個專案組由你江青主管,由你直接控製,並且還夥同康生、謝富治兩個主犯,由江青指揮‘劉少奇、王光美專案組’,製造偽證,誣陷劉少奇、王光美是‘叛徒’、‘特務’、‘反革命’,這是不是事實?”
江青一時不知如何招架,下意識地打了個沉,定了定神,用手按住耳機,她抬起頭來望著審判台回答道:“我參加了專案組的工作,但我是受中央委托參加的……”她想了一下又說“——而且,而且——我當時是助手。”
江青說:“現在中央委員會裏大多數成員和我們絕大多數領導人,那時都爭先恐後地批判劉少奇,如果我有罪,那你們所有的人呢?”
幾位審判員異口同聲高聲喝道:“住口,江青!”
而江青竟瘋狂呼喊“革命無罪,造反有理!”
麵對江青的無恥狡辯,法庭出示了大量的證據、證言。其中1968年2月26日,謝富治在“王光美專案組”一個報告上作的批語,就是鐵證。批語寫道:“大叛徒劉少奇一案,主要工作都是由江青同誌親自抓的。今後一切重要情況的報告和請示都要直接先報告江青同誌。”
1968年6月26日,江青為專案組隻把材料摘抄件送給她而大發脾氣,並寫了一封信,說專案組不把材料原件送給她看,對她有“奪權現象”。作為專案組負責人的謝富治趕忙寫出書麵檢討,說自己“對江青同誌主管的專案”、“向江青同誌彙報和請示不夠”。
法庭宣讀了江青的信和謝富治的檢討,並讓江青看了複印件。還有,那是她自己的供訴狀。
法庭播放了江青1968年9月18日在接見中國京劇團、中國樂團等單位代表的講話錄音。在講話中,江青說:“我現在負擔著第一個大專案……劉少奇是一個五毒俱全的大反革命、大內奸、大叛徒、大特務。”
曾漢周問江青:“信是不是你寫的,話是不是你講的?”
江青不得不承認是她寫的,錄音像是她的聲音。但她卻狡辯說:“這也不是罪行。”
江文對江青進行了有力的駁斥:“被告江青為了誣陷迫害劉少奇、王光美,亂捕無辜,誘供逼供,編造假證,罪行累累。江青於1967年5月至10月擅自決定逮捕楊一辰,楊承祚、袁紹英夫婦,曹亮、梁瀨德夫婦,丁覺群、張重一、馮少白、馬國釣、蘇士文等11人,甚至連廚師、保姆均不放過。江青決定在全國大批捕人,僅北京一地,被捕受審的就有64人。”
曾漢周問江青:“是不是事實?”
江青回答說“不記得了”,隔了一會兒又說:“這些都是合法的。”
江文駁斥江青說:“‘文化大革命’中,國家法律都被你們踐踏了,還講什麼‘合法’,你們為了迫害劉少奇、王光美,連炊事員、保姆都不放過。”
審判員沈建審問江青:“逮捕劉少奇的炊事員郝苗,是不是你批準的?”
江青搖頭耍賴說:“我腦子受過傷,有高血壓,記不得。”
法庭當即用幻燈投影,出示了汪東興在1967年6月8日寫給江青、謝富治“關於逮捕郝苗”的報告和江青的批件:“郝苗的檔案我們看了一下,更證明他的問題疑點很多,可能是國民黨軍統特務,我同意江青同誌的指示,趕快把郝苗逮捕審查”。江青批:“照辦”。
郝苗出庭作證。他在證人席上對法庭說:“我家住北京海澱區,1949年由中央組織部介紹到中央辦公廳警衛局工作,1952年到劉少奇家做飯,一直到1967年被逮捕為止。那是1967年6月8日,我給劉少奇同誌做完晚飯,收拾完回到宿舍睡覺,24時,進來個人把我叫醒,那人輕聲說:‘領導找你有事,叫你馬上去一趟。’我信以為真,沒有多想,二話沒說,跟著來人進了房門,我哪知中計,上了人家的圈套,當我離開房門,路過操場時,就被另外一個人綁架到一輛預先準備好的小汽車上了。那人說:‘對不起,找你去對個案子,隻好委屈你了’。”
郝苗說,他從這天開始就被關進了陰森森的監牢裏,他們對郝苗說:“隻要你肯揭發劉少奇、王光美的問題,上邊說了,馬上就可以把你送回家同老婆孩子團聚。”
郝苗在法庭上說:“我從小就受苦,從來沒說過一句假話,我不會昧著良心無中生有說國家主席劉少奇的壞話,我告訴他們,這些年來,我隻知道好好給劉少奇同誌做飯,讓他吃了好好工作,別的我什麼也不知道!”
郝苗就這樣被江青在監獄裏關了6年多。今天,他才得以在光天化日之下伸張正義,他要求法庭嚴懲江青。
江青為了把王光美誣陷成“特務”,想盡了一切辦法,不知什麼人向她告密得知有個叫孫淑珍的女人,1949年曾在劉少奇家裏當了幾個月的保姆,江青竟也平白無故地給她扣上了為“美特”王光美傳遞情報的“罪名”,將她逮捕入獄。
江青非常關心孫淑珍專案的進展,親自抓專案工作。江青要孫淑珍承認給王光美傳遞情報,王光美就可以打成“特務”了。
可是孫淑珍什麼也不說,什麼也沒有供認。江青對專案組的人說,“孫淑珍這個人到王光美家去,在案件中就是很重要的人。你們對她審訊要抓緊!”
審判員劉麗英問江青:“你是否批準拘留楊承祚、袁紹英夫婦,並指使專案組對他們刑訊逼供,製造偽證,誣陷國家主席劉少奇?”
江青回答說:“不記得。”
公訴人李天相當即發言指控,中國人民大學教授楊承祚夫婦是江青批準拘留的。
李天相指出,楊承祚曾任輔仁大學教授,王光美是他的學生。為了誣陷王光美是“美國特務”,江青竟以“楊承祚、袁紹英是美國間諜機關的情報關係,是弄清王光美與美特關係問題的重要線索”為名,將他們夫婦拘留。
法庭出示和宣讀了1967年7月18日“王光美專案組”“關於拘留楊承祚、袁紹英的報告”,以及原專案組工作人員周耀澄同年12月16日記錄的江青指使專案組人員搞逼供信的講話和他1980年7月18日的證言。周耀澄本人還出庭作證。
江青為了誣陷劉少奇是“叛徒”,王光美是“特務”,還批準拘留天津市居民王廣恩和河北師範學院教授張重一,並對他們搞“突擊審訊”,致使他們二人含恨屈死。
法庭播放了“王光美專案組”在張重一死亡前的一次突擊審訊錄音。激起旁聽群眾的無比義憤。
公訴人指出,江青一夥不僅嚴重踐踏了社會主義法製,而且也喪失了起碼的人道主義原則。
楊一辰是河北省副省長,1929年任中共滿洲省委組織幹事,劉少奇、孟用潛在沈陽被捕時,他曾去探過監。江青關押他8年之久,就是為了從他口中得到劉少奇是“叛徒”的證據。
江青夥同康生、謝富治等人,為了誣陷劉少奇,還對丁覺群、孟用潛刑訊逼供,製造假證。
孟用潛原是國際關係研究所所長。1929年他曾和劉少奇一起被捕。1967年5月22日被江青下令拘捕,在長期關押中,審訊記錄有108份。刑訊逼供製造假口供。
丁覺群在1927年同劉少奇在武漢一起搞過工人運動,他被江青逮捕後,也被逼寫下了假口供。
法庭宣讀了丁覺群、孟用潛的多次翻供的申述信件。丁覺群在申述過程中說,他的關於劉少奇的材料“是打破事實的框框寫的”。孟用潛連續20次寫信聲明,他寫的關於劉少奇“自首叛變”的材料,是“逼供”下寫的,應該“撤銷”,並說,劉少奇“這一案搞錯了”。但是江青等人不準他們翻供,更不準申辯,不準上訴。
李天相在法庭上指出,江青等人為了誣陷劉少奇是“叛徒”,曾在1967年動員300名“紅衛兵”,用了三個月時間,清查了東北所有的敵偽檔案,但沒有查出一件能證明劉少奇是“叛徒”的材料,相反,卻查出兩件證明劉少奇沒有“自首叛變”的材料。
但江青等人置這些材料於不顧,並且隱瞞上報,而用逼供搞出的假材料來給劉少奇定罪。
12月3日上午,法庭還就江青夥同康生誣陷王光美是美國戰略情報局特務的犯罪事實進行調查。
法庭出示並宣讀了1967年9月4日“王光美專案組”根據江青、康生指示寫的“關於逮捕王光美是美國戰略情報局的一個特務”。江青看後在報告上畫了個“?”,批道:“搞得不好,退專案組”。
證人蕭孟出庭作證,他講到了江青為此大發雷霆。蕭孟在1967年5月至11月間,曾任“劉少奇、王光美專案”組長。後來,他被江青、康生、謝富治清除專案組,並被關進監獄5年之久。
蕭孟在法庭作證說:“1967年9月3日晚上,康生打電話通知我到釣魚台的住處去一趟。等了很久,康生叫我上樓,樓上隻有康生和江青二人。江青說:‘今天晚上你們專案組要寫個逮捕王光美的報告,明天早晨把這個報告交給我’。康生說:‘王光美的特務問題可以定案了。逮捕王光美的報告要趕快搞出來。’”
蕭孟說,他當時感到很驚訝,因為很多調查工作還沒有進行,更沒有確鑿的材料,報告很難寫。但是明知道寫不出來,又不敢不寫,便連夜突擊拚湊了一個報告。在這個報告中盡管用了“基本可以斷定”王光美是美國戰略情報局的一個特務。但是江青看後畫了“?”。
蕭孟說,他知道江青生氣了,不敢再去問,他拿著報告去找康生。康生看了說:“你們寫的報告根本不能用,你們沒體會我和江青的意思,不能說明問題。”康生說:“報告你們不用搞了,我親自寫好了”。
蕭孟說:“事後我們看到康生寫的逮捕王光美的報告,不僅肯定王光美是‘美國戰略情報局特務’,還硬加上‘日本特務’、‘蔣幫特務’的3頂帽子。在康生的報告上,有江青的親筆簽名。由此可見,誣陷王光美是‘特務’,完全是江青、康生一手策劃製造的。”
法庭還出示了江青的材料、簽名。
在鐵證麵前,江青不得不承認:“是我寫的字,我認識。”
特別檢察廳廳長黃火青最後發言,有理有據地嚴厲駁斥了江青為自己開脫罪責的言論。
12月5日9時,第一審判庭對江青犯罪事實進行第三次調查,審判長曾漢周主持法庭調查活動。
審判員甘英問江青:“‘批鬥劉少奇大會’是不是你和康生、陳伯達決定的?”
江青回答說:“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