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反對完全依賴大國的恩賜,而以猶太移民作為建立猶太國家的主要手段
政治猶太複國主義領袖西奧多·赫茨爾和後期的哈伊姆·魏茲曼均強調爭取大國對複國運動的支持,而積極奔走於英、法、美及奧斯曼帝國的首都,並最終爭得了《貝爾福宣言》的發表。勞工猶太複國主義領袖對上述活動並不反對,但更加強調猶太國家首先將是猶太移民社團發展壯大的結果。本-古裏安指出:“如果我們不設法把猶太人帶進巴勒斯坦,在這片土地上做好大規模定居的準備,那麼貝爾福宣言和國際聯盟委任統治的目標就仍然是一堆紙片而已。移民和定居本身將會創造實現獨立的不可否認的政治事實。”他甚至認為,來到巴勒斯坦的非猶太複國主義移民對建立猶太國家的貢獻,也超過那些自稱是猶太複國主義者卻拒絕移民的人,包括為移民事業慷慨解囊的猶太富商。
因此,馬帕伊全力以赴地推進移民工作,在巴勒斯坦的猶太人從19世紀末的2.5萬人猛增到1948年的65萬,其在當地總人口中的比例也從5%上升到1/3.在此期間,伊休夫逐步形成了完善的經濟、文化、社會、福利和軍事體係,建立了猶太城市和星羅棋布的定居點,為以色列國家的誕生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四、對英國委任統治當局采取了合法與非法鬥爭相結合,既堅持原則又策略靈活的方針
與強調依靠大國支持的政治猶太複國主義和一味主張暴力手段的修正主義派不同,勞工猶太複國主義始終對英國政府抱有戒心,因而能根據形勢的變化相應的調整自己的鬥爭方式。委任統治建立後,馬帕伊利用英國的支持放手進行移民工作,基本上采取合法的鬥爭手段。1936年,阿拉伯人發動反猶起義,次年2月英國皮爾調查團提出阿猶分治的計劃。本-古裏安對此立即表示支持,他認為:“一個不完整的猶太國不是盡頭,而隻是開端……隻要有了國家,我們深入這個地區的能力才會與日俱增,我們對付阿拉伯人的實力才將日益強大。”
但是,1937年以後英國改變了對猶政策,希望以此獲得阿拉伯人的支持,從而在未來的大戰中確保中東的穩定。馬帕伊針鋒相對,拒絕了英國關於建立巴勒斯坦聯邦的方案。在1939年英國頒布停止猶太移民的白皮書及二次大戰爆發以後,古裏安提出了支持英國對德戰爭、同時抵製白皮書的果斷方針。一方麵,伊休夫發動了大規模的反英示威和罷工,派遣自衛武裝哈加納對付警察,並在1942年通過了第一次明確提出建國要求的比爾特莫爾綱領。但另一方麵,其向英國提出並最終獲準建立猶太旅參加戰爭,並在後期反對修正主義派的伊茨爾成員的反英恐怖行動。1944年11月到1945年3月,哈加納發動了打擊伊茨爾分子的“狩獵行動”,逮捕和審訊了許多伊茨爾成員。大戰結束後,英國不再支持猶太移民。馬帕伊一麵組織非法移民,一麵組織突擊隊攻擊拘押非法移民的拘留營,襲擊鐵路和艦艇,甚至參與了伊茨爾炸毀駐大衛王飯店的政府機關的行動。但總而觀之,勞工猶太複國主義的鬥爭強調依靠群眾而非恐怖行動。
在以主要精力與英國周旋的同時,馬帕伊積極爭取美國對猶太複國主義運動的支持。在後者的努力下,聯合國最終通過了阿猶分治決議。
五、以多黨製議會民主和國家主義作為未來國家發展的方向
如前所述,在猶太複國主義運動中存在著許多黨派,因此如何處理與其他黨派的關係成為勞工猶太複國主義麵臨的一個重要課題。從一開始,世界猶太複國主義組織即以比例代表製作為選舉製度,因為這一製度能最大限度地反映各個黨派的實際力量,保證其發言權。1918年巴勒斯坦猶太人臨時委員會成立,決定舉行“直接的、平等的、秘密的、普遍的和按比例的”選舉,年滿20歲的移民均有選舉權,年滿25歲的男子有被選舉權。此後,成立了具有議會性質的伊休夫代表大會。在1925年召開的代表大會第二次選舉中,代表工人階級、資產階級和宗教陣營的29個黨派均有人參加,勞工陣營獲得42.6%的選票。
勞工黨派並未因為自己在伊休夫自治機構中占據主導地位而排擠其他黨派,他們繼續推行多黨製,並在猶太工會裏同樣實行民主選舉,以確定各黨派的委員名額,因為唯有如此才能最大限度地鞏固伊休夫內部的團結。這顯示出馬帕伊思想的民主社會主義性質(該黨加入了社會黨國際)。建國後,議會選舉繼續采納比例代表製,由得票最多的黨派聯合其他小黨組成聯合政府(因為沒有一個黨派獲得過半數以上選票)。但是,本-古裏安主張以多數選舉製代替比例代表製,原因是比例代表製造成大量小黨進入議會,難以形成多數黨的穩定執政,而執政聯盟中的小黨可以利用其在聯盟中的特殊地位向大黨討價還價,甚至挑起政府危機。另外,由於全國是一個選區,議員競選人是否當選取決於他在該黨競選名單上的次序,與選民是否支持無關,由此導致了政治家對選民意願的漠視。在建國時舉行的立憲議會選舉中,本-古裏安曾試圖引進多數選舉製,但未能如願。1956年,馬帕伊在國會中再次提出類似建議,又一次遭到其他黨派的反對,他們擔心此舉將進一步鞏固馬帕伊的地位。
在堅決維護多黨民主的同時,本-古裏安也提出國家主義的方針。由於長期的流亡生活,猶太人已經不習慣於國家權威,特別是在建國前的巴勒斯坦,猶太黨派都擁有各自的工會、軍事組織、社會團體和勞工介紹所,並積極展開接納移民及社會福利工作,從而形成一個個“獨立王國”。國家主義的目標就在於以國家的權威取代黨的權威,從而使一個崇尚意識形態的移民社團發展為“正常”的國家。本-古裏安在1949年曾經談道:“隨著國家的建立,一個至上而強有力、但並非無所不能的工具被創造出來了……國家是一個有約束力的、無所不包的主權機構。”西方學者彼得·梅丁認為,國家主義包括三個方麵的內容,即由國家提供原先部分由政黨提供的基本服務,國家在社會生活某些領域的排他性,以及國家結構的非政治化。由於本-古裏安的努力,建國前後以色列成功地統一了軍隊、教育、勞工介紹所和文官製度,從而為民族國家的確立奠定了基礎。
六、主張世俗主義
政治猶太複國主義要求建立世俗的猶太國家。赫茨爾在《猶太國》一書中即提出“把我們的教士保持在神殿之中”。他甚至接受了在烏幹達建國的方案,而看淡巴勒斯坦對猶太國家的特殊意義。在猶太人的另一極端宗教陣營中,正統派中的極端派根本反對猶太複國主義,認為隻有救世主才能使猶太國家複活。代表宗教猶太複國主義的精神中心黨則主張把複國運動與正統派猶太教結合起來,但要求把以色列建成一個“律法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