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三十有二年,春,王正月。
夏,四月,已醜,鄭伯捷卒。無傳。文公也,三同盟。捷,在妾反。
[疏]注“文公也,三同盟”。正義曰:經無其葬,故言其諡也。捷以莊二十二年即位至此,與魯十餘同盟。言三同盟者,但杜數同盟不例,若同盟少者,數先君之盟,或數大夫之盟,或數經不書盟而傳載盟者;若同盟多者,唯數今君,或就今君之中數其大會盟之顯著者。此言三同盟者,皆據王臣臨盟,則八年“盟於洮”、九年“於葵丘”、二十八年“於踐土”是也。劉炫不尋杜意而規其謬,非也。
衛人侵狄。報前年狄圍衛。
秋,衛人及狄盟。不地者,就狄廬帳盟。廬,力於反。帳,張亮反。
[疏]注“不地”至“帳盟”。正義曰:“會狄於欑函”,言地。今不言地,故雲“就廬帳盟”。廬帳即是狄人所居之處。上雲衛人侵狄及狄盟,猶若公如晉及晉侯盟,是指其所居之處,故不言地也。劉炫雲:“春秋時戎狄錯居中國。此狄無國都處所,直雲‘及狄盟’,盟於狄之處也。以狄俗逐水草,無城郭宮室,故雲就廬帳盟。”
冬,十有二月,已卯,晉侯重耳卒。同盟踐土、翟泉。
【傳】三十二年,春,楚鬥章請平於晉,晉陽處父報之。晉楚始通。(陽處父,晉大夫。晉楚自春秋以來始交使命為和同。使,所吏反。)
夏,狄有亂。衛人侵狄,狄請平焉。
秋,衛人及狄盟。
冬,晉文公卒。庚辰,將殯於曲沃,殯,窆棺也。曲沃有舊宮焉。窆,彼驗反,一本作“塗”。
[疏]注“殯窆”至“宮焉”。正義曰:《周禮-鄉師職》雲:大喪,及葬,與匠師禦柩。“及窆,執斧以蒞匠師”。昭十二年傳曰“日中而塴”,《禮記》皆作“封”。封、塴、窆,聲相近而字改易耳,皆謂葬時下棺之名也。殯則欑置於西序,亦是下棺於地,故殯為窆棺也。晉武公自曲沃而兼晉國,曲沃有舊時宮廟,故公卒而往殯焉。《禮》:“諸侯五日而殯。”案經文以已卯卒,庚辰是卒之明日,即將殯者,以曲沃路遠,故早行耳。《禮》:“在床曰屍,在棺曰柩。”下雲“棺有聲”,明是斂於棺而後行也。
出絳,柩有聲如牛。如牛呴聲。柩,其救反。《禮》雲:“在床曰屍,在棺曰柩。”呴,呼口反。卜偃使大夫拜,曰:“君命大事,將有西師過軼我,擊之,必大捷焉。”聲自柩出,故曰“君命”。大事,戎事也。卜偃聞秦密謀,故因柩聲以正眾心。過,古禾反,又古臥反。軼,直結反,又音逸。杞子自鄭使告於秦,三十年,秦使大夫杞子戍鄭。曰:“鄭人使我掌其北門之管,管,籥也。籥,餘若反。若潛師以來,國可得也。”穆公訪諸蹇叔,蹇叔曰:“勞師以襲遠,非所聞也。蹇叔,秦大夫。蹇,紀輦反。師勞力竭,遠主備之,無乃不可乎!師之所為,鄭必知之。勤而無所,必有悖心。將害良善。悖,必內反。且行千裏,其誰不知?”公辭焉。辭,不受其言。召孟明、西乞、白乙,使出師於東門之外。孟明,百裏孟明視。西乞,西乞術。白乙,白乙丙。
[疏]注“孟明”至“乙丙”。正義曰:《世族譜》以百裏孟明視為百裏奚之子,則姓百裏,名視,字孟明也。古人之言名字者,皆先字後名,而連言之。其“術”、“丙”必是名,“西乞”、“白乙”,或字或氏,不可明也。《譜》雲:“或以為西乞術、白乙丙為蹇叔子。案傳稱‘蹇叔之子與師’,言其在師中而已。若是西乞、白乙,則為將帥,不得雲‘與’也。或說必妄記異聞耳。”
蹇叔哭之曰:“孟子,吾見師之出,而不見其入也!”公使謂之曰:“爾何知?中壽,
[疏]“中壽”。正義曰:上壽百二十歲,中壽百,下壽八十。
爾墓之木拱矣!”合手曰拱。言其過老悖,不可用。“孟子”,本或作“孟兮”。壽音授,又如字。拱,九勇反。蹇叔之子與師,哭而送之,曰:“晉人禦師必於殽。殽在弘農澠池縣西。殽,本又作崤,戶交反,劉昌宗音豪。澠,綿善反,綿忍反。與,羊恕反。殽有二陵焉:大阜曰陵。
[疏]注“大阜曰陵”。正義曰:《釋地》雲“高平曰陸。大陸曰阜。大阜曰陵”。李巡曰:“高平,謂土地豐正,名為陸。大陸,謂土地高大,名曰阜。阜最高大為陵。”
其南陵,夏後皋之墓也;皋,夏桀之祖父。夏,戶雅反,注同。皋,古刀反。
[疏]注“皋,夏桀之祖父”。正義曰:《夏本紀》文,桀父名發。桀名履癸。
其北陵,文王之所辟風雨也。此道在二殽之間,南穀中穀深委曲,兩山相嵌,故可以辟風雨。古道由此,魏武帝西討巴漢,惡其險,而更開北山高道。辟音避。穀,古木反。又音欲。嶔,許金反,又音欽,本或作“嵐”,力含反。惡,烏路反。
[疏]注“此道”至“高道”。正義曰:此道見在,殽是山名,俗呼為土殽、石殽。其阨道在兩殽之間,山高而曲,兩山參差,相映其下,雨所不及,故可以辟風雨也。《公羊傳》曰:“蹇叔送其子而戒之,曰:爾即死,必於殽之嶔岩,是文王之所辟風雨者也。”此注言“兩山相嶔,故可以辟風雨”者,杜氏此言,或取《公羊》之意。嶔字蓋從山,但嶔岩是由之貌,而雲“相嶔”,文亦不順,未能審杜意也。何休雲:“其處險阻隘勢,一人可要百,故文王過之,驅馳常若辟風雨。”
必死是間,以其深險故。餘收爾骨焉。”秦師遂東。為明年晉敗秦於殽傳。為,於偽反。
【經】三十有三年,春,王二月,秦人入渭。(“滅”而書“入”,不能有其地。)
齊侯使國歸父來聘。
夏,四月,辛巳,晉人及薑戎敗秦師於殽。晉侯諱背喪用兵,故通以賤者告。薑戎,薑姓之戎,居晉南鄙,戎子駒支之先也。晉人角之,諸戎掎之,不同陳,故言“及”。背音佩。掎,居綺反。陳,直覲反。
[疏]注“晉侯”至“言及”。正義曰:杜以諸侯之貶不至稱“人”,故知諱在喪用兵,以賤者告也。襄十四年傳戎子駒支自陳此事,雲“謂我諸戎四嶽之裔胄”,且此雲“薑戎”,知是薑姓之戎也。“角之”,“掎之”,皆彼傳文耳。彼雲“晉禦其上,戎亢其下”,是不同陳,故言“及”也。諸戰之陳共用師,不言“及”者,皆同陳也。
癸巳,葬晉文公。
狄侵齊。
公伐邾,取訾婁。
秋,公子遂帥師伐邾。
晉人敗狄於箕。太原陽邑縣南有箕城。郤缺稱“人”者,未為卿。訾,子斯反。
[疏]注“大原”至“為卿”。正義曰:劉炫雲:“案傳晉侯親兵,先軫死敵,則將帥非郤缺也。而稱‘人’者,晉諱,而以微人告。”今知不然者,以戰於殽,文公未葬,故諱其背殯用兵。此則文公既葬之後,於禮得從戎事,又敗狄有功,又何恥諱而以微者告?故杜雲“郤缺稱人,未為卿”。劉以晉侯稱“人”同於殽諱而規杜氏,非也。
冬,十月,公如齊。十有二月,公至自齊。乙巳,公薨於小寢。小寢,內寢也。乙巳,十一月十二日,經書十二月,誤。
隕霜不殺草,李梅實。無傳。書時失也。周十一月,今九月,霜當微而重,重而不能殺草,所以為災。隕,於敏反。
[疏]注“書時”至“為災”。正義曰:此在十二月下,杜以《長曆》校之,乙巳是十一月十二日,謂經十二月為誤,遂以此經四事皆為十一月。夏之九月,霜不應重,重又不能殺草,所以為災也。此雲:“隕霜不殺草”,定元年冬十月“隕霜殺菽”,《穀梁傳》曰“未可以殺而殺,舉重;可殺而不殺,舉輕”。其意言菽重草輕也。
晉人、陳人、鄭人伐許。
【傳】三十三年,春,晉秦師過周北門,左右免胄而下。(王城之北門。胄,兜鍪。兵車非大將,禦者在中,故左右下,禦不下。胄,直救反。兜,丁侯反。鍪,亡侯反。將,子匠反。)
[疏]注“王城”至“不下”。正義曰:成二年傳稱“晉解張禦郤克,鄭玄緩為右。張侯曰:‘矢貫予手及肘,左輪朱殷’”。傷手而血染左輪,是禦者在左,大將居中也。宣十二年傳稱“楚許伯禦樂伯,攝叔為右。樂伯雲‘射左以菆’”。是射在左,而禦在中也。鄭玄《詩》箋雲:“兵車之法,左人持弓,右人持矛,中人禦車。”故左右下,禦不下。
超乘者三百乘。王孫滿尚幼,觀之,言於王曰:“秦師輕而無禮,必敗。謂過天子門不卷甲束兵,超乘示勇。乘,繩證反,下及注皆同。輕,遣政反,下同。
[疏]注“謂過”至“示勇”。正義曰:服虔雲:“無禮,謂過天子門不櫜甲束兵而但免胄。”《呂氏春秋》說此事,雲“師行過周,王孫滿曰:‘過天子之城,宜櫜甲束兵,左右皆下’”。然則過天子門當卷甲束兵,以古有此禮,或出《司馬兵法》。其書既亡,未見其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