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二十有九年,春,介葛盧來。(介,東夷國也,在城陽黔陬縣。葛盧,介君名也。不稱朝,不見公,且不能行朝禮。雖不見公,國賓禮之,故書。介音界,國名。黔,巨廉反,又音琴。陬,子侯反,又側留反。)

公至自圍許。無傳。

夏,六月,會王人晉人、宋人、齊人、陳人、蔡人、秦人,盟於翟泉。翟泉,今洛陽城內大倉西南池水也。魯侯諱盟天子大夫,諸侯大夫又違禮盟公侯,王子虎違禮下盟,故不言公會,又皆稱“人”。翟,直曆反。大倉,音泰。

[疏]注“翟泉”至“稱人”。正義曰:傳曰“卿不書,罪之也。在禮,卿不會公侯”,唯言諸侯之卿會魯君罪耳,不言罪魯侯與子虎,知其亦有罪者,襄二十六年,“公會晉人、鄭良霄、宋人、曹人於澶淵”,彼為趙武敵公,貶之稱“人”,而文不沒公。此沒公不書,明公別有罪。五年,“公及齊侯、宋公雲雲會王世子於首止”,王世子不盟也。九年,“公會宰周公雲雲於葵丘”,宰周公不盟也。往年踐土之會,“王子虎盟諸侯於王庭”。宣七年黑壤之會,“王叔桓公臨之”。王之公卿皆不與諸侯共盟,則知諸侯不合盟王臣,王臣不合與於盟。今王子虎亦貶稱“人”,知魯侯諱盟天子大夫,故沒公不書也;王子虎違禮下盟,故貶稱“人”。

秋,大雨雹。雨,於付反,傳同。雹,蒲學反。

冬,介葛盧來。

【傳】二十九年,春,介葛盧來朝,舍於昌衍之上。(魯縣東南有昌平城。衍,以善反。)公在會,饋之芻米,禮也。(嫌公行不當致饋,故曰“禮也”。饋,其媿反。芻,初俱反。)

[疏]“饋之芻米”。正義曰:《周禮-掌客》:天子待諸侯之禮,上公“饔餼九牢”,饔五牢,餼四牢。“車禾視死牢,牢十車”,則禾五十車。“車米視生牢,牢十車”,則米四十車。侯伯“饔餼七牢。禾四十車,米三十車”。子男“饔餼五牢。禾三十車,米二十車。芻薪皆倍禾”也。《聘禮》:卿“饔餼五牢”,禾、米與子男同。其附庸執帛與公之孤同,則饔餼亦五牢,禾三十車,米二十車,薪芻倍禾。則此“饋之芻米”,芻六十車,米二十車。

夏,公會王子虎、晉狐偃、宋公孫固、齊國歸父、陳轅濤塗、秦小子憖,盟於翟泉,尋踐土之盟,且謀伐鄭也。經書“蔡人”,而傳無名氏,即微者。“秦小子憖”在蔡下者,若宋向戌之後會。轅音袁。濤音桃。憖,魚覲反。向,式亮反。

[疏]“且謀伐鄭”。正義曰:晉侯受命,鄭伯傅王,踐土與溫二會鹹在,鄭無叛晉之狀。而此會謀伐鄭者,文公昔嚐過鄭,鄭不禮焉。城濮戰前,鄭複如楚。雖以楚敗之後畏威來會,晉侯以大義受之,內實懷恨。此會鄭人不至,必有背晉之心,故謀伐之也。《晉語》城濮戰下稱“文公誅觀狀以伐鄭,及其陴。鄭人以名寶行成,公不許。得叔詹,將亨而舍之”。《左傳》無伐鄭之事,蓋溫會以後已嚐伐鄭。鄭至今未服,故此會謀伐,明年遂與秦圍之。傳曰“且貳於楚也”。楚鄭自知負晉,故有貳心也。注“經書”至“後會”。正義曰:經若貶卿稱“人”,傳則言其名氏。若傳無名氏,則本是微人。此經書“蔡人”而傳無名氏,此是實蔡之微者。秦是大國,“小子憖”名見於傳,而在蔡微者之後,若宋向戌之後會也。襄二十六年“公會晉人、鄭良霄、宋人、曹人於澶淵”,傳曰“趙武不書,尊公也。向戌不書,後也。鄭先宋,不失所也”。宋是大國,常在鄭先。向戌既以會公貶,又以後至退其班,使在鄭下。此小子憖既以會公貶,又退之在蔡下,若彼宋向戌之後會也。然向戌後會,傳為發之,經書良霄以駮向戌之後。今小子憖既是後會,傳不為發,又不書蔡人之名以駮之者,但秦辟陋西戎,未同中國,蔡人又蔡之微者,不合書名,故傳不發之,經不貶責也。公孫固序在齊上者,蓋為大司馬,尊於歸父。歸父雖執齊政不廢,身非上卿,如管仲之類。猶文十七年“陳公孫寧”、襄二十七年“陳孔奐”,皆序在衛下。杜雲“非上卿”,即此類也。

卿不書,罪之也。晉侯始霸,翼戴天子,諸侯輯睦,王室無虞。而王子虎下盟列國,以瀆大典,諸侯大夫上敵公侯,虧禮傷教,故貶諸大夫,諱公與盟。輯音集,又七入反。瀆,徒木反。上,時掌反,又如字。與音預。在禮,卿不會公、侯,會伯、子、男可也。大國之卿,當小國之君,故可以會伯、子、男。諸卿之見貶,亦兼有此闕,故傳重發之。重,直用反。

[疏]注“大國”至“發之”。正義曰:昭二十三年傳叔孫婼曰“列國之卿,當小國之君,固周製也”。是其可以會伯、子、男也。“諸卿見貶,兼有此闕”,謂諸卿既上盟天子大夫,又上敵公侯,故雲“兼”。案杜上注經雲“諸侯大夫違禮盟公侯”,又注傳雲“諸侯大夫上敵公侯”,則是唯責諸侯大夫上敵公侯,不責上盟天子之使。而言兼有此闕者,以魯君上盟天子之使已諱而不書,則諸侯之臣罪在可悉,故傳雲“卿不書,罪之”,略言其事。故杜經、傳二注,唯言敵公侯,不雲盟王使,以其可知故也。劉炫以為直責其敵公侯,不責其盟王使,以規杜氏。必如劉義,則是君盟王使乃為有罪,臣盟王使翻無貶責,便是君臣易位,尊卑失序。聖人垂訓,豈若是乎?

秋,大雨雹,為災也。

冬,介葛盧來,以未見公,故複來朝。禮之,加燕好。燕,燕禮也。好,好貨也。一歲再來,故加之。複,扶又反。好,呼報反,下同。介葛盧聞牛鳴,曰:“是生三犧,皆用之矣,其音雲。”問之而信。傳言人聽,或通鳥獸之情。犧,許宜反。

[疏]注“傳言”至“之情”。正義曰:《周禮》夷隸“掌與鳥言”,貉隸“掌與獸言”。鄭司農雲:“夷狄之人,或曉鳥獸之言。”鄭玄雲:“夷隸,征東夷所獲。貉隸,征東北夷所獲。”然則介葛盧是東夷之國,其土俗有知者,故介葛盧曉之。

【經】三十年,春,王正月。

夏,狄侵齊。

秋,衛殺其大夫元咺及公子瑕。咺見殺稱名者,訟君求直,又先歸立公子瑕,非國人所與,罪之也。瑕立經年,未會諸侯,故不稱君。

[疏]注“咺見”至“稱君”。正義曰:咺既稱名,故知以訟君立瑕為咺之罪狀。春秋之世,諸侯雖篡弑而立,已列於會,雖複見弑,即成為君,齊商人、蔡侯班之屬是也。瑕立雖巳經年,未會諸侯,故不稱君。既不成君,即與元咺同為國討之辭,元咺先死,故稱“及”也。瑕若成君,當據周歂、冶廑為文,書曰“衛弑其君瑕”。

衛侯鄭歸於衛。魯為之請,故從諸侯納之例。例在成十八年。為,於偽反。

晉人、秦人圍鄭。晉軍函陵,秦軍汜南,各使微者圍鄭,故稱人。函音鹹。汜音凡。傳同。介人侵蕭。無傳。

冬,天王使宰周公來聘。周公,天子三公兼塚宰也。兼,如字,又經念反。公子遂如京師,遂如晉。如京師報宰周公。

【傳】三十年,春,晉人侵鄭,以觀其可攻與否。狄間晉之有鄭虞也,間,間廁之間。夏,狄侵齊。(齊,晉與國。)

晉侯使醫衍酖衛侯。衍,醫名。晉侯實怨衛侯,欲殺而罪不及死,故使醫因治疾而加酖毒。衍,以善反。酖音鴆。

[疏]注“衍醫”至“酖毒”。正義曰:《周禮-大司馬》“以九伐之法正邦國。賊殺其親則正之”。鄭玄雲:“正之者,執而治其罪。《王霸記》曰‘正,殺之也’。《春秋》僖二十八年‘晉人執衛侯,歸之於京師,坐殺其弟叔武’。”如鄭彼言,則衛侯合死,而雲罪不及死者,衛侯之心疑叔武耳。前驅歂犬卜君意而殺之,非衛侯命殺也。公知其無罪,枕股而哭,又命殺歂犬,是則殺非公意也,故不至死。若然,則是衛侯無罪。而往年衛侯與元咺訟,衛侯不勝,殺士榮、則針莊子者,用讒疑賢弟渝盟,先期入。是衛侯之罪也。罪不合死,而晉侯心怨欲得殺之,故使醫因治疾而加酖毒。若不治疾,不得使醫,故知因治疾也。《魯語》雲:“晉人執衛成公歸之於周,使醫酖之,不死,醫亦不誅。臧文仲言於僖公曰:‘夫衛君殆無罪矣。’今晉侯酖衛侯而不死,亦不討其使者,諱而惡殺之也。是罪不合死之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