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一、改革試點

●中共中央、國務院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繼續搞好擴大企業自主權的試點,認真貫徹按勞分配的原則……把企業和經濟搞活。

●王丙乾指出:“企業改革是城市經濟改革中首要和基本的環節,為此首先要解決好國家和企業的分配關係。”

●《意見》指出:“國有企業改製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涉及出資人、債權人、企業和職工等多方麵的利益,既要積極探索,又要規範有序。”

● 改革試點

共和國故事·美好未來

四川省先行企業擴權試點

1978年10月,中共四川省委選擇了不同行業有代表性的寧江機床廠、重慶鋼鐵公司、成都無縫鋼管廠、四川化工廠、新都縣氮肥廠、南充絲綢廠6家企業作試點,逐戶核定利潤指標,規定當年增產增收目標,允許在年終完成計劃以後,提留少量利潤,作為企業的基金,並允許給職工發放少額獎金。

1979年2月12日,中共四川省委在試點的基礎上,製定《關於擴大企業權利,加快生產建設步伐的試點意見》,簡稱“十四條”。

文件提出,要使企業擁有利潤提留權,擴大再生產權,聯合經營權,外彙分成權,靈活使用獎金權。要求把企業的責權利結合起來,把國家、集體、個人三者利益結合起來。並且決定擴大範圍,在100家企業中進行擴權試點。

四川的擴權試點得到了企業的熱烈響應。

四川省委書記給大家鼓勁說:“幹好了,闖出條路子;幹不好,我作檢查。”

擴大企業自主權,是對我國傳統的國有企業管理製度進行改革的一種較早的探索,且是自下而上進行的。

國務院曾於1978年製定並發布了《關於擴大國營企業經營管理自主權的若幹規定》,就企業可擁有部分計劃、銷售、資金運用、職工福利基金和獎勵基金的使用等問題,作了說明。

這一政策的出台,意在改革政府和企業的各種關係,是使企業從政府的附屬物,向具有一定自主權和權益的相對獨立的經濟實體轉變。

擴大企業自主權,就是要找到一條出路,跳出在行政性分權的“老套中循環”。

《人民日報》於1979年2月19日的社論中提出:

當務之急是擴大企業的自主權。

許多經濟學家都對這項改革,寄予了希望。經濟學家廖季立認為,改革的中心是圍繞擴大企業自主權來調整生產關係和上層建築。

周叔蓮、吳敬璉、汪海波等人提出,關鍵是必須使社會主義企業自動化,時時刻刻發揮企業的主動性,首先必須承認它在經濟利益上的獨立性。

四川省委主要領導之所以“自下而上”選擇改革突破口,基於兩點認識:一是企業是國民經濟的細胞,搞活經濟首先要把細胞搞活;二是企業自主權一實行,必然引起連鎖反應,四麵突擊,逼得各個部門非改革不可。

擴大企業自主權的改革試點,率先是從四川搞起來。此後,其他省、市,如雲南省、廣西柳州等地,也仿效四川的做法,開始擴權試點。

中央組織擴權改革試點

1979年初,時任中央委員會副主席的李先念找時任國家經委副主任、黨組副書記的袁寶華談話,要求國家經委認真研究擴大企業自主權的問題。在作了一些調查研究之後,國家經委研究室搞出了“擴權十條”。

3月13日至20日,國家經委在北京召開企業管理改革試點座談會,參加會議的企業代表,對“擴權十條”熱烈擁護。

4月5日,“擴權十條”提交到中央工作會議,在會上也得到認可,原則通過。

李先念在中央工作會議上的主題講話,把擴大企業自主權列為經濟管理體製改革的4個“原則和方向”問題之一。他提出要把企業經營好壞與職工的物質利益掛鉤。企業辦得好,職工收入可以高一些,集體福利和獎金可以多一些,更好地調動廣大職工的積極性。

在是否擴權問題上,中央工作會議上各方麵的意見比較一致,但在擴權的限度上有分歧。

因此,李先念說,哪些事情應由中央和地方部門管,哪些應由企業自己做主,還需要認真調查研究。

5月25日,國家經委、財政部、外貿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物資總局、國家勞動總局6個部門聯合發出通知,確定在北京、上海、天津,選擇8個企業作為全國的試點。

這8個企業是:北京內燃機總廠、首都鋼鐵公司、北京清河毛紡廠、上海汽輪機廠、上海柴油機廠、上海彭浦機器廠、天津動力機廠、天津自行車廠。

1979年7月9日至13日,在四川成都召開全國工作會議。時任國務院副總理康世恩主持會議,財政部長吳波,專程到會聽取意見。

成都會議的一個重要內容是最後通過的5個文件,即擴大企業經營管理自主權,實行利潤留成,開征固定資產稅,提高折舊率和改進折舊費使用辦法,實行流動資金全額信貸。

這5個文件在1979年4月中央工作會議原則通過,又在6月召開的五屆人大二次會議上征求過意見。

但在這次會上,仍然發生了激烈的爭論。企業代表,四川和雲南省代表,與財政部代表爭論了好幾個小時。

爭論的焦點是,擴大企業自主權,會不會影響國家財政收入?

爭論是由雲南省擴大企業自主權試點引起的。雲南省先後兩批50個工廠開始試點,其中省屬各係統的30個,地、州、市屬的20個。

與四川不同,雲南的試點沒有得到國務院部門的支持。國務院部門認為,雲南省《關於擴大企業權利問題的通知》中的規定,對國家財政收入有直接影響,要求雲南省予以糾正。雲南省委頂住壓力,沒有中斷試點。

在會上,雲南代表拿事實說明,擴權不但沒有影響財政收入,反而增加了收入。1979年上半年,雲南省的國家財政收入,比去年同期增長了133%。

時任四川省財政廳長田紀雲,在會上介紹的四川經驗,支持了雲南的觀點。四川全省工業利潤,比去年同期增長17%,而84個試點工廠的利潤同期增長卻是26%,比全省水平高50%以上。

田紀雲說:“水漲船高,發大財的還是國家嘛!”

一位領導人聽後,稱讚說:“你們把經濟工作搞活了,成了一個‘孫悟空’。”

田紀雲的發言很有力,最終說服了財政部代表。許多企業負責人都表示,願意成為試點單位。

為了很快推動改革,國家經委在很大程度上接受了財政部的意見,達成妥協。所以,這5個文件擴權有限,讓利也有限。

例如在企業留利比例上,比四川省的文件規定低10個百分點,四川省規定最低15%,最高25%,而國務院規定最低5%,最高15%。

1979年7月13日,國務院正式印發5個文件。

文件擴權內容最重要的有兩條:一是在利潤分配上,給企業以一定比例的利潤留成;二是在權力分配上,給企業以一定的生產計劃、產品購銷,資金運用、幹部任免、職工錄用等方麵的權力,以打破企業是政府機關的附屬物,吃國家“大鍋飯”的體製。

其基本思路是,希望把企業經營好壞與企業和職工利益掛鉤,以調動企業職工的積極性。

《人民日報》、《光明日報》等主要媒體,對四川、雲南等地擴大企業自主權試點的成效,作了集中報道和宣傳。

隨後,各省、市、自治區和國務院有關部委,根據國務院的要求,選擇各自所屬國營企業組織試點。到1979年底,試點企業擴大到4200個。

經濟學家在理論上支持這項改革,最著名的倡導者是蔣一葦,他以提出“企業本位論”而聞名。

袁寶華後來回憶說:

蔣一葦的企業本位論觀點,是在理論上對我們的一個最大的支持。

進行擴權改革試點調查

從1979年底1980年初,中共中央和國務院有關機構,組織了多次擴權改革試點調查。

1979年10月17日至12月7日,中央辦公廳研究室理論組,到四川、安徽、浙江省調查,和3省7市領導人、有關經濟部門負責人,以及20多個企業廠長、經理、黨委書記,座談40多次。

在1979年冬,人民銀行總行也組織了一個經濟改革調查小組到四川調查,走過成都、灌縣、樂山、自貢、重慶、渡口等地,跑了10多個廠、店。

同時,薛暮橋帶領中財委體製組,到上海去看經濟改革情況。

在各路調查中發現,地方對擴權改革很熱心,最積極的是企業,包括企業管理者和職工。

時任成都量具刃具廠廠長陳威儀說,石頭埋在土裏當然衝不出地麵,如果是種子,那一定會破土而出。

合肥無線電廠黨委書記提出,搞“自負盈虧加一長製”,自告奮勇“組閣”承包。還有一些長期在經濟管理部門工作的人員,也積極支持改革。

時任安徽省經委副主任倪則庚,從新中國成立起就在工交戰線工作。倪則庚說,對競爭憂心忡忡是沒有必要的,我們會越爭越興旺。

四川省一位主要領導人說,四川目前是想通過試點走出一條路子來。安徽省一位主要領導人談到改革,也饒有興味。

企業職工的態度,顯然是與其切身利益聯係在一起的。擴大企業自主權最直接的好處,就是企業有了財力,解決職工迫切的“三子”問題。

工人多年來關心的,一是孩子,二是房子,三是票子。孩子問題是上山下鄉兒女要求返城就業;房子問題是10多年沒蓋宿舍,很多年青人結婚沒分房子,生了兩個孩子還在打遊擊。有的地方三世同堂,最多的五世同堂。三是票子,10多年沒加工資,物價漲了,可是實際工資略有下降。

在擴大自主權後,“三子”問題要逐步解決。關於“孩子”問題,省委主要領導出了個點子,用老工廠的廢舊車間、閑置舊機器辦起大集體,把子弟吸收進來。這樣上山下鄉的子女都可以回來。老子幫兒子,供銷科幫大集體跑市場,結果辦起來的大集體,不但不虧本,還賺錢。

關於房子問題,企業基金中公共福利部分,首先用於建房子。自貢等地都蓋了新工人宿舍,要求住房的解決了三分之一,沒分到房子的也看到了希望。

擴大企業自主權試點,顯現出“搞活企業”的最初成效。主要是企業有了一定的改善經營管理,適應市場需求的動力和財力。

1979年,全國實行經濟調整,一些企業陷入生產任務不足的嚴重困境,特別是鋼鐵工業和機械工業麵臨的壓力更大。

然而,四川沒有出現這種局麵,他們讓企業自己想辦法,依靠市場救活自己。

重慶鋼鐵廠年生產能力為60多萬噸鋼材,國家下達的生產計劃隻有55萬噸。重鋼自找市場,同省內外200多個單位簽訂供貨合同,自銷鋼材近13萬噸,占鋼材銷售總額的19%,鋼材年產量比1978年反而增長了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