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密謀(1 / 2)

下午,公安局召集副局長以上領導開會。邰休衛又列席參加了。

蒲相權在會上,把姬淑媛在省廳鑒定的結果告訴了大家,並把省廳法醫處的登記簿拿給大家看,然後他說:“從姬淑媛同誌帶回來的結果來看,她的證據被調換已是事實。因為她的血型與從前縣人民醫院化驗的結果很吻合。”

眾人的目光,“唰”地注視到封得木和邰休衛的身上,盯得他倆人不知所措。

蒲相權繼續道:“邰休衛同誌說,他們送證據作鑒定去是6月27號,取鑒定證明書是6月28號。法醫處的登記簿上為什麼會寫著6月26號呢……”

封得木心想:自己如不及時表明態度,就會引起更多人的懷疑。便說:“我從一開始就沒有接觸過當事人的證據,這個情況邰休衛同誌是清楚的。但是,我身為局裏負責偵察這起案子的領導,出現這意想不到的情況,我是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的。如果有人懷疑我調換,那麼我要問大家,我沒有看到過證據,而又不知道那條內褲的顏色,我用什麼去調換?”

“封副局長不可能……”眾人點點頭。便把目光又聚焦到邰休衛的身上去了。

封得木繼續道:“我記得非常清楚,我和邰休衛同誌把證據送到省廳法醫處的具體日子是6月27號。剛才蒲局長也說了,邰休衛同誌也說的是6月27日,這說明我倆都沒有記錯日子。至於法醫處為什麼寫著6月26號,這個問題很簡單,如今的工作人員辦事馬虎到了什麼程度,我想大家的心裏都一清二楚。要是在這個問題上繼續糾纏,我想結果不會令人滿意。憑我多年的辦案經驗,我認為這是一起案中案,要把調換證據的人查出來,首先就要把調換證據的動機弄清楚。不把動機弄清楚怎麼去查啊……”

“對的,是要把動機先弄清楚。”眾人被封得木蠱惑人心的陳詞所折服。

邰休衛在會上也為自己申辯:“姬淑媛同誌交來的證據是由我保管的,這個事實我是沒法否認的。剛才封副局長也說了,我和他送證據作鑒定去是6月27日,法醫處為什麼會寫著6月26日,也許正如封副局長所說的那樣,是辦事人員工作馬虎造成的。如果眾領導懷疑是我調換的,那麼我也要問大家,我調換證據的動機是什麼……”

“邰休衛同誌也不具備調換證據的動機,是誰調換的要另找途徑……”

封得木正襟危坐,聽著眾人的議論。他沒因自己的詭辯蒙混過關,而流露出絲毫驕傲的神情。他想自己剛才說的情況,瞞得住其他領導,卻瞞不住蒲相權。蒲相權也像姬淑媛的父親那樣見不得弄虛作假,他一定要把邱縣長強奸的案子追查到底。

會議結束,仍沒結果。蒲相權被搞得五裏霧中。雖然封得木今天沒有露出半點馬腳,並且把調查的方向也引入了岐途,但蒲相權仍堅信封得木早晚要原形畢露。蒲相權也沒因封得木解釋得有條不絮而釋疑,對封得木的懷疑仍難消除。

封得木在會上口若懸河地解釋,極力為自己開脫責任,可是姬淑媛的證據隻有他和邰休衛才有調換的機會,這個事實他是沒法說得眾人釋疑的。局裏不但蒲相權對他抱著懷疑,而其他領導對他同樣滿腹疑竇,封得木自己也看出了這個問題。

散會以後,封得木就給田百成打電話。然後就到友財家電城去了。

他想蒲相權比邰休衛更難對付,蒲相權肯定要把調換證據的情況查個水落石出,時間耽擱久了,自己調換證據的事情就會被他查出來,要火速把蒲相權的局長職務搞下來。

如果自己調換證據的事情敗露,不但自己的副局長當不成了,而且還會鋃鐺入獄。知法犯法,必然要被判處重刑。田百成常在邱縣長的身邊,對邱縣長說蒲相權的讒言很方便。

封得木在費友財的辦公室裏等了很久,田百成才來。他把公安局開會的內容,以及自己如何開脫責任的經過告訴了田百成,又把蒲相權不釋疑的情況,添油加醋地敘述了一遍。

“既然蒲局長已經懷疑上你,那他就一定會把這件案子追查到底。如此看來,邱縣長的麻煩事兒就越來越難辦了。”

“蒲相權好大喜功,所以散會我就給你打電話。在會上,邰休衛也為自己開脫責任,盡管他沒把被剪走的那塊內褲的秘密說出來,但他仍是個隱患。這個小子鬼精得很,而又奸滑得很,我們還要想辦法對付他。田秘書,蒲相權對我不釋疑,因而對調換證據的事情就會窮追不舍,我擔心的是你搞的那個假證據,那個假證據上肯定留下了你的汗液。這不是我多心,田秘書,要是蒲相權哪天想到這碼事,你的麻煩事兒就來了。”

“既然你已想到這方麵,那蒲局長也會想到這方麵去,你的擔心不是多餘的。我苦口婆心地勸邱縣長,要邱縣長向市裏領導打個招呼,把蒲局長盡快調離公安局,讓市裏領導提拔你來當公安局局長。可是無論我怎樣勸,邱縣長就是不同意。邱縣長說姬淑媛告狀的事情還沒有結束,在這個時候把蒲局長調離公安局,那是不打自招,人們就會更加懷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