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一、開始組建
●鄧小平強調指出:“1997年後,我們要派一支小部隊去香港,這不僅象征中國收回了主權,更大的好處是對香港來說是一個穩定的因素。”
●鄧小平說:“香港是中國的領土,為什麼不能駐軍!沒有這個權力,還叫什麼中國領土!”
●江澤民對駐香港部隊做出第一個指示:“關鍵是進駐的部隊政治上要特別過硬,事先要做過硬的思想工作。”
● 開始組建
共和國故事·威武雄師人大審議通過特區基本法
1990年4月4日下午,曆時16天的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在做出各項決議決定、圓滿完成各項議程之後,在人民大會堂勝利閉幕。
中央黨政軍領導機關負責人,各民主黨派和群眾團體負責人,列席當天的會議。各國駐華使節旁聽大會。
人民大會堂裏洋溢著團結、喜悅的氣氛。當天在大會主席台前排就座的執行主席都是這次會議主席團的常務主席。他們是萬裏、習仲勳、彭衝、阿沛·阿旺晉美、賽福鼎·艾則孜、嚴濟慈、榮毅仁、葉飛、廖漢生、倪誌福、陳慕華、費孝通、孫起孟、雷潔瓊、王漢斌。
江澤民、楊尚昆、李鵬、喬石、姚依林、宋平、李瑞環等在主席台上就座
15時,大會執行主席萬裏宣布:出席今天會議的代表2713人,符合法定人數。
接著,主席團會議通過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基本法草案及3個附件和區旗、區徽圖案草案以後,各代表團又進行審議,同意提請大會表決。
當萬裏宣布大會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時,會場裏響起長時間的熱烈掌聲。
16時7分,大會的十四項議程進行完畢。萬裏宣布七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閉幕。這時,全場起立,軍樂隊高奏國歌。
七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通過並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以國家基本法律的形式,落實了“一國兩製”的偉大構想,勾畫了未來香港的明細藍圖。
這部基本法,來之不易。正如一位起草委員所說:
香港即將回歸祖國,一百四十八年來幾代人夢寐以求,想辦而沒有辦到的事情,在共產黨領導下辦到了,誰能不為之振奮,為之自豪!
“百年積弱歎華夏”的曆史已告結束,中華民族受人欺淩的時代已經過去,站立起來的中國人民終於實現了幾代人對香港恢複行使主權的夙願。
基本法起草委員會花了4年8個月的時間,集思廣益,博采眾議,民主協商,互諒互讓,逐字推敲,反複修改,最終達成共識,形成基本法草案。
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頒布,標誌著香港進入了過渡時期的新階段。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規定:
第十四條中央人民政府負責管理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防務。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維持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社會治安。
中央人民政府派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防務的軍隊不幹預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地方事務。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在必要時,可向中央人民政府請求駐軍協助維持社會治安和救助災害。
駐軍人員除須遵守全國性的法律外,還須遵守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
駐軍費用由中央人民政府負擔。
……
這標誌著中央駐軍香港以法律的形式確定下來。關於中央駐軍問題,在中英就香港問題進行談判時,中方便已經多次重申了一貫立場。
早在1984年1月到2月,中英雙方的會談取得了成效。自從英國政府改弦更張,采取明智態度之後,談判出現了轉機並有加速進行之勢。
中英雙方談判代表圍繞中國的“十二條方針”政策,就香港未來的法律製度、財政製度、貨幣製度、經濟製度、文化與教育、居民的權利和自由、公務員製度、防務與治安、憲製安排和政府結構、民航、國籍、旅行證件、土地契約以及協議的內容和形式、簽署的安排等問題,進行了廣泛的磋商,並達成了一致意見。
但是,雙方又在兩個問題上發生了分歧,使談判無法進展。這兩個問題便是1997年後中國政府在香港駐軍的問題,以及13年後過渡期要不要設立中英聯合聯絡小組的問題。
關於第一個問題,英方的觀點是:
中國有權在香港駐軍,但是,隻有當香港受到外來侵略的臨時和非常特殊的情況下,才有駐軍的實際需要;如果中國要派軍隊去,不僅違背中方“九七”後中央不派人去的承諾,而且對港人信心和國際上對特別行政區的信心將產生非常嚴重的影響。
英方還提出,香港要在原來的警察之外,再建立一支“內部治安部隊”,以維護日常治安。
英方的上述觀點,說穿了就是有意削弱中國對香港行使主權,給會談製造障礙。中方自然嚴正拒絕了英方的建議。
正當中英談判即將再一次陷入僵局的時候,英國外交大臣傑弗裏·豪決定訪華。
1984年4月15日,英國外交大臣傑弗裏·豪爵士乘飛機到達北京,開始對中國進行為期3天的訪問。
4月18日上午,中共中央顧問委員會主任鄧小平,在人民大會堂同英國外交大臣傑弗裏·豪,就有關香港的重大問題廣泛地交換意見。
國務委員兼外交部長吳學謙、外交部部長助理周南,英國駐華大使伊文思和傑弗裏·豪的隨行人員參加這次會見。
鄧小平在會見開始時,對傑弗裏·豪說:
自從大臣閣下1978年訪華以來,中國發生了很大變化。但同我們的大目標相比,這僅僅是開始。我們的第一個目標就是到本世紀末使國民收入達到小康水平。我們還有第二個目標,那就是要在三十至五十年內達到或接近發達國家的水平。
在談話中,鄧小平對客人說:
我們已經多次宣布,1997年恢複對香港行使主權後,香港的現行製度五十年不變。我們采取這一主張是同我國四個現代化的長遠目標聯係起來考慮的。
關於1997年後中國在香港駐軍的問題,鄧小平強調指出:
1997年後,我們要派一支小部隊去香港,這不僅象征中國收回了主權,更大的好處是對香港來說是一個穩定的因素。
傑弗裏·豪表示,這確實是中國的一個重要權力,但他希望中國在行使這個權力之前做出慎重考慮。
關於設立常設機構問題,鄧小平說:“在過渡時期內有很多事情要做,沒有一個機構怎麼行?可以考慮這個機構設在香港而輪流在香港、北京、倫敦開會。”
在審閱外交部《關於同英國外交大臣就香港問題會談方案的請示》時,鄧小平在關於駐軍問題一條特別旁批:
在港駐軍一條必須堅持,不能讓步。軍委成立駐軍準備工作組
1990年6月,中國國家主席楊尚昆在中南海做出指示:
要考慮香港駐多少部隊,我想陸、海、空三軍都有一個小分隊,有一個特別指揮部,一個將官帶隊。要準備好,連服裝都要比現役部隊好點兒,有精神。
10月2日,一份有關部門起草的《關於組建駐港部隊的報告》送到中南海。
時任中央軍委主席的江澤民認真地審閱這份報告,並寫下他對駐香港部隊的第一個指示:
關鍵是進駐的部隊政治上要特別過硬,事先要做過硬的思想工作。
在當時,由總參謀部領導和總參作戰部負責香港駐軍準備工作,他們製定了一個大體計劃:1992年訂出方案,1993年開訓,1994年至1996年組建訓練完成,1997年進駐香港。
1991年,駐香港部隊的組建、準備工作正式開始。1992年上半年全麵展開,同年10月10日,中央軍委正式成立香港駐軍準備工作領導小組,時任總參謀長的遲浩田上將和張萬年上將擔任籌備工作領導小組組長。
軍隊作為國家機器的重要組成部分,曆來和國家主權緊密相連。香港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神聖領土,在被英國侵占之前,一直受到中國政府的有效管轄和中國軍隊的防衛。
中國國政府對香港恢複行使主權,理所當然要在香港駐紮自己的軍隊。鄧小平在設計“一國兩製”偉大構想的同時,也精心設計了在香港駐軍的規劃。他對駐港部隊組建的時機、規模和肩負的神聖使命,以及解放軍進駐香港深遠的政治、軍事意義,都作了精辟的論述,給駐港部隊的建設指明了方向。
早在1984年5月25日上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顧問委員會主任鄧小平,在人民大會堂東大廳會見了港澳出席六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的代表,並同他們一起照了相。
會見時,鄧小平同代表、委員和記者們熱情握手,詢問情況,歡迎他們來首都共商國家大計和采訪。
會見大廳裏發出陣陣掌聲和歡笑聲。
參加會見和照相的還有國務委員姬鵬飛、吳學謙,全國政協副主席楊靜仁等。
鄧小平在談話時強調指出:
我國在恢複對香港的主權之後,中國政府有權在香港駐軍,這是維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的象征,是國家主權的象征,也是香港穩定和繁榮的保證。
鄧小平對港澳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說:
香港是中國的領土,為什麼不能駐軍!沒有這個權力,還叫什麼中國領土!我們解決香港問題的立場是完全合情合理的。
鄧小平請代表和委員們充分相信,隻要按照我國政府的政策辦事,香港問題是會得到圓滿解決的,真正愛國的、愛香港的人是不會失望的。
0鄧小平還同代表和委員們談了處理好我國恢複對香港的主權以前13年過渡時期的一些問題。
鄧小平的這個講話在香港報紙一公布,立即引起英國政府的“關切”。
英國政府在向中國政府所作的幾點說明中,再次明確肯定“中國有權駐軍”,隻是“希望中國政府認真考慮目前的立場是否最有利於維持香港的穩定和繁榮”。
後來,經過雙方的進一步磋商,達成如下協議:
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社會治安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維持。中央人民政府派駐特別行政區負責防務的部隊不幹預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內部事務,駐軍軍費由中央人民政府負擔。
這條協議寫進了作為中英聯合聲明附件一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的具體說明》中,使問題得以解決。
在當時,鄧小平指示:
在香港駐軍是維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的象征,是國家主權的象征,也是香港穩定和繁榮的保證。駐港軍隊人數不多,大概三五千人就夠了。
同年6月23日,鄧小平在人民大會堂會見香港知名人士鍾士元、鄧蓮如和利國偉。
當時,鄧小平強調指出:
中國政府為解決香港問題所采取的立場、方針、政策是堅定不移的,是符合五百萬香港人的利益的。
鄧小平接著說:
兩年來,我們同香港人士進行了廣泛的交談,香港真正的民意我們是知道的。我們提出的一個國家、兩種製度的做法是充分考慮了香港的實際情況的。
鄧小平說:
我們主張成立中英聯合小組,是為了逐步解決好過渡時期的問題。我們希望這13年保持穩定繁榮,但肯定有破壞力量,我們要對付,香港人必須意識到這一點和對付這種破壞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