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一、決心統一

●江澤民說:我們呼籲所有中國人團結起來,高舉愛國主義的偉大旗幟,堅持統一,反對分裂,全力推動兩岸關係的發展,促進祖國統一大業的完成。

●外交部發表聲明:對於已經站起來的中國人民來說,沒有什麼比國家主權和祖國統一更為重要,中國政府和中國人民準備麵對任何挑戰!

●7月18日,新華社授權發布導彈發射訓練演習的公告。

● 決心統一

共和國故事·彰顯軍威舉行汪辜會談形成九二共識

隨著香港、澳門陸續回歸祖國,在中國這塊版圖上,最後隻剩下台灣尚未回到祖國的懷抱。

實現中國的統一富強,是曆代仁人誌士為之奮鬥的偉大事業。順應曆史潮流,台灣的回歸也是海峽兩岸炎黃子孫的共同心願。

早在1987年底,長達30多年的兩岸隔絕狀態被打破後,兩岸人員往來和經濟、文化等各項交流隨之發展起來,呈現出良好的氣氛和美好的未來。

因此,台灣當局不得不調整“不接觸、不妥協、不談判”的“三不政策”,並於1990年11月21日,成立了得到官方授權的與大陸聯係與協商的民間性中介機構,即海峽交流基金會,簡稱海基會,出麵處理官方“不便與不能出麵的兩岸事務”。

為便於與海基會接觸、商談,中共中央台辦、國務院台辦推動於1991年12月16日成立了海峽兩岸關係協會,並授權以堅持一個中國原則作為兩會交往和事務性商談的基礎。

1992年10月28日至30日,兩會在香港商談中,就海峽兩岸事務性,即公證書使用商談中如何表述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問題進行了討論。

海協會的基本態度是,海峽兩岸交往中的具體問題是中國的內部事務,應本著一個中國原則協商解決。在事務性商談中,隻要表明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基本態度,可以不討論一個中國的政治涵義,表述的方式可以充分協商。

在香港商談中,海協會提出了5種文字表述,台灣海基會也根據台灣“國統會”的結論提出了5種文字表述。台當局雖然也同意兩岸公證書使用是中國內部的事務,雙方均應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並表達了謀求國家統一的願望,但在文字表述方案上,兩會卻很難達成一致。

在會談即將結束時,海基會代表又增提了3種表述方式,並拿出了他們的最後表述內容:

在海峽兩岸共同努力謀求國家統一的過程中,雙方雖均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但對於一個中國的涵義,認知各有不同。唯鑒於兩岸民間交流日益頻繁,為保障兩岸人民權益,對於文書查證,應加以妥善解決。

海基會還建議“用各自口頭聲明的方式表述一個中國原則”,海協會代表表示,這是此次商談的主要成果,等把海基會的建議與具體表述內容報告後再正式答複。

香港商談結束後不久,1992年11月16日,海協會正式致函台灣海基會表示:

在這次工作性商談中,貴會代表建議在相互諒解的前提下,采用貴我兩會各自口頭聲明的方式表述一個中國原則,並提出了具體表述內容,其中明確了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我會充分尊重並接受貴會的建議。

海協會將要點正式函告台灣海基會:

海峽兩岸都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努力謀求國家的統一。但在海峽兩岸事務性商談中,不涉及“一個中國”的政治涵義。本此精神,對兩岸公證書使用,或其他商談事務加以妥善解決。

海協會的函後附上了海基會最後提供的表述方案。

12月3日,海基會回函,對達成共識未表示異議。至此,關於一個中國原則表述問題的討論,以形成雙方相互接受的兩岸具體表述內容為結果,即“九二共識”而吿一段落。

“九二共識”為兩會商談和“汪辜會談”奠定了基礎。1993年4月27日至29日,在海協會的倡議和積極推動下,經過海峽兩岸的共同努力,備受注目的第一次“汪辜會談”在新加坡正式舉行。這是海峽兩岸授權的民間機構最高負責人之間的首次會晤,也是40餘年來,兩岸高層人士的首次接觸商談。

盡管會談隻局限於民間性、經濟性、事務性和功能性的範圍,但其本身所具有的意義及對兩岸關係的影響,已經引起台灣島內的高度重視和國際社會的普遍關注。

1993年4月27日10時,舉世矚目的“汪辜會談”在新加坡海皇大廈正式舉行。

會上,海協會汪道涵會長首先發言。汪道涵重申了這次會議是民間性、經濟性、事務性、功能性的,充分說明了兩岸經濟交流合作的迫切性和必然性。

汪道涵集中論述兩岸經濟交流合作中的具體問題:

1、對兩岸經濟合作的基本主張;

2、直接“三通”應當擺上議事日程;

3、關於兩會共同籌開民間的經濟交流會議的建議;

4、台商在大陸投資和大陸經貿界人士訪台問題;

5、兩岸勞務合作問題;

6、台灣參與開發浦東、三峽、圖們江問題;

7、合作開發能源、資源問題;

8、兩岸合作開發台灣海峽和東海無爭議地區石油資源問題。

此外,汪會長還就兩岸科技、文化交流及兩會會務問題提出了意見,闡明了觀點。

接著,辜振甫董事長就兩會聯係合作、共同打擊海上走私、犯罪及兩岸經濟合作,青少年和科技文化交流等問題發表了意見,表示願意設法促進兩岸企業界人士互訪,與海協會商討籌開民間經濟交流會議,及共同開發和利用資源與能源問題。

辜振甫還表示,當時兩岸情勢還不能開放雙向投資,但又強調希望大陸更具體地保障台商的權益,並提出了一些相關的具體問題。

在此後,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副主任唐樹備和海峽交流基金會副董事長兼秘書長邱進益就有關具體問題,和雙方存在的分歧部分,多次進行磋商和會談。

會議第三天,即4月29日上午,在唐邱會談的基礎上,汪道涵會長和辜振甫董事長代表兩會正式簽署了《兩岸公證書使用查證協議》、《兩岸掛號信函件查詢、補償事宜協議》、《兩會聯係會談製度協議》、《汪辜會談共同協議》4個文件。

至此,“汪辜會談”順利結束。

“汪辜會談”是海峽兩岸高層人士在長期隔斷之後的首次正式接觸,是兩岸走向和解的曆史性突破,是兩岸關係發展進程中的“重要裏程碑”。

江澤民總書記對這次會談給予了高度評價:

汪辜會談是成功的,是有成效的,它標誌著兩岸關係發展邁出了曆史性的重要一步。

兩岸及國際社會均對會談普遍給予高度評價,認為“具有相當深刻的政治意義”。

雙方在會談中相互尊重、平等協商,為今後各領域的互助合作,提供了可資借鑒的範例,標誌著兩岸的“談判時代已經來臨”。

“汪辜會談”開啟了兩岸溝通正常化、製度化的大門,對今後兩會領導人互訪及解決兩岸交往中存在的問題,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同時,會談的成功有助於增進兩岸的互信,說明隻要雙方本著“求同存異,平等協商”的原則坐下來談,許多問題都可望得到解決,就可營造出兩岸和平統一的政治走勢。江澤民提出統一八項主張

1995年1月30日,江澤民在中共中央台辦、國務院台辦等單位舉辦的新春茶話會上,發表了題為《為促進祖國統一大業的完成而繼續奮鬥》的講話。

江澤民在講話中,共提出了8項看法和主張:

1、堅持一個中國原則。中國的主權和領土絕不容許分割。任何製造“台灣獨立”的言行和違背一個中國原則的主張,都應堅決反對。

2、對於台灣同外國發展民間性經濟文化關係,我們不持異議。但是,反對台灣以搞“兩個中國”、“一中一台”為目的的所謂“擴大國際生存空間”的活動。隻有實現和平統一後,台灣同胞才能與全國各族人民一道,真正充分地共享偉大祖國在國際上的尊嚴與榮譽。

3、進行海峽兩岸和平統一談判。談判過程中,可以吸收兩岸各黨派、團體有代表性的人士參加。在一個中國的前提下,什麼問題都可以談,包括台灣當局關心的各種問題。作為第一步,雙方可先就“在一個中國的原則下,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進行談判,並達成協議。在此基礎上,共同承擔義務,維護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並對今後兩岸關係的發展進行規劃。

4、努力實現和平統一,中國人不打中國人。我們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絕不是針對台灣同胞,而是針對外國勢力幹涉中國統一和搞“台灣獨立”的圖謀的。

5、要大力發展兩岸經濟交流與合作,以利於兩岸經濟共同繁榮,造福整個中華民族。我們主張不以政治分歧去影響、幹擾兩岸經濟合作。不論在什麼情況下,我們都將切實維護台商的一切正當權益。要繼續加強兩岸同胞的相互往來和交流,增進了解和互信。應當采取實際步驟加速實現直接“三通”,促進兩岸事務性商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