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論自欺的本性和一般法則的起源與運用
為了曲解我們對自己行為的適度的判斷的正確,並不總是需要那個真實的和公正的旁觀者遠離我們。當他就在我們身邊時,當他在場時,我們本身的自私的激情所具有的狂暴和不公正有時就足以引誘內心的那個人做出極其不同於事情的真實情況所能允許的看法。
我們根據兩種不同情況來考察我們的行為,而且竭力用那個公正的旁觀者將看待它的眼光來看待它。第一,是當我們將要開始行動的時候;第二,是在我們行動之後。在這兩種場合我們的看法都很容易是不公正的,而且當它們最應該公正的時候,它們就易於最不公正。
當我們將要開始行動時,迫切的激情將不許可我們用一個中立的人的正直來考察我們在做著什麼。在那個時候狂暴的情緒煽動著我們,使我們對事物的看法褪色,甚至當我們竭力把自己置身於另外一個人的位置上時,並且用它們將自然地呈現在他麵前時的眼光來考察引起我們興趣的事物時,我們狂暴的激情也會不斷地把他們拉回到我們的原來的位置,而在那裏所有的東西都被我們的自愛所誇大和歪曲。至於那些事物將呈現在另外一個人的麵前的樣子,他對它們將有的看法,如果我可以這樣說的話,我們所能得到的隻是瞬間的一瞥。它們轉瞬即消逝得無影無蹤,而且即使在它們持續存在的時候,它們也全然不是正確的。甚至在那個時候我們都不可能完全擺脫我們特殊的位置在我們身上所激起的那種熱情,我們也不可能用一個公正的裁判的毫無偏袒的態度來考察我們正在做著的什麼。像馬勒伯朗士神父所說那樣,基於這個原因,隻要我們繼續感覺到它們這些激情就能證明它們自己是公正的,而且看來也是合理和與它們的對象相一致的。
的確,當行動一過去,慫恿它的激情也就平息了。這時我們能夠比較冷靜地理解和接受那個中立的旁觀者的情感。從前使我們感興趣的東西現在變得與我們幾乎無關了,如同它一般地對於那個旁觀者一樣。這時我們就能夠用他的正直和公正來考察我們的行為了。今天這個人就不再為昨天使他神經錯亂的那些激情所激動了。而且當情緒的突發,像災禍的突然發作一樣完全過去了,我們仿佛就又能同內心中那個理想的人打成一片了。並且根據我們自己的品質用那個最公正的旁觀者的嚴格的眼光來看待(在前一種場合)我們自己的位置,以及看待(在後一種場合)我們的行為。但是這時我們的判斷與從前的判斷相比常常已不具什麼重要意義了,常常所能產生的隻不過是徒勞無益的遺憾和無用的懺悔,而且經常並不能保證今後我們不再犯類似的錯誤。不過,即使是在這種場合它們也很少是十分公正的。我們對我們自身品質所持的看法完全取決於我們對自己行為的判斷。認為自己不好是如此令人不快的事物,所以我們常常有意識地把我們的眼光從那些能使我們的判斷令人不快的情況上挪開。人們說,一個在給自己做手術時手都不顫抖一下的人是一個勇敢的外科醫生;一個勇於撕去遮住自己的眼睛看不見自己行為醜惡的自我迷惑的神秘麵紗的人常常同樣也是一個勇敢的人。由於不願從如此令人不快的角度來察看我們自己的行為,我們也常常愚蠢和軟弱地竭力去重新激起那些曾經誤導過我們的不正確的激情。我們竭力耍手段去喚醒我們的舊恨,重新激起幾乎已經忘卻了的義憤。我們甚至為了這個可悲的目的全力以赴,堅持不公道。僅僅是因為我們曾經是不正確的,而且僅僅是因為我們羞於承認和不敢正視這一點。
不論是在進行行為時和行為後,人們對於他們自身行為的適度與否就是抱著這種如此不公正的看法。而且對於他們來說要用任何一個公正的旁觀者的眼光來看待它又是如此的困難。但是如果人們是通過一種特殊的官能,如一般所認為的道德感覺來判斷他們自己的行為,如果他們被賦予一種能區分激情和感情的美醜的特殊的感覺能力,那麼他們自己的激情越是直接地暴露在這個官能的視線之內,他就對它們要比對別人的激情能做出更加正確的判斷,因為別人的激情隻是一種比較遙遠的展望。
這個自我欺騙,這個人類致命的弱點是人類生活混亂的一半來源。如果我看見的我們自己用的是別人看待我們的眼光,或者用如果他們知道一切時將用來看待我們的眼光,那麼通常就不可避免地會有某種改變。
然而,造物主並沒有聽任如此重要的一個弱點而全然無任何糾正的辦法,造物主也沒有把我們完全扔給自愛的迷惑之中。我們通過對別人行為的不斷觀察不知不覺地形成了某些關於怎樣做才合適和正確或者怎樣才可避免不適合和不正確的行為的共同準則。他們的某些行為震撼著我們所有的天然情感。我們聽見我們周圍的每個人都對他們表示出同樣的憎惡。這個進一步肯定,甚至激化了我們對那些行為的醜惡的自然的感覺。它使我們相信當別人也用與我們相同的眼光來看待它們時,我們看待它們的眼光是正確的。我們決心不犯同樣的過失,不管任何原因我們也不使自己以這種方式成為普遍的反對的對象。這樣我們就自然而然給自己訂下了一條通用的規則:凡是使我們會變得可憎、可鄙或受到懲罰,使我們成為最怕和最反感的情感的對象的這類行為都應該避免。相反,另外的一些行為得到我們的讚同,而且我們聽見我們周圍的每一個人對它們同樣予以好評,每個人都急切地要讚頌和報答這些行為。它們激起我們生來最強烈希望具有的那些情感。這些情感就是愛、感激和人們的讚美。我們也開始想完成類似的行為,於是又自然而然地我們給自己訂出了一條另一類的規則:認真尋找用這種方式進行行為的每一個機會。
道德的一般準則正是這樣建立起來的。它們最終是建立在我們的道德官能,在每一特殊的場合我們天然的功勞感和適當感所表示的讚同或不讚同的經驗之上。我們在開始時並不讚同或譴責某些特殊的行為,因為是在檢驗之後,它們才顯得令人愉快或與某個一般準則不相一致。相反,一般準則的形成是通過尋找從經驗中發現出來的。那就是所有的某一類的行為,或以一定的方式進行的行為都能得到讚許或不讚許。對於一個第一次看見一個殘忍的殺人犯,出於貪婪、妒忌和不正確的義憤而殺死一個喜愛和信賴那個殺人犯的人,他看見了要死的人的臨終的痛苦,他聽見了他即將熄滅的呼吸,聽到了他對他的假朋友的背信棄義和忘恩負義的抱怨,當然也抱怨了他對他所施的暴行時,他沒有必要去仔細考慮就可想像出這樣一個行為是多麼可怕,他就會想起行為的最神聖的準則之一就是禁止剝奪無辜者的生命,而這正是對這一準則明明白白的冒犯,因而是一個極端應受到譴責的行動。顯然,他對於這個罪犯的憎惡會油然而生,而且會在他對自己形成任何這類一般準則之前。相反,他後來可能形成的這一般準則將建立在他想起這一行為以及其他同類行為時,在他心中所必然升起的憎惡之上。
當我們在曆史或羅曼司中閱讀關於寬宏大量或卑鄙下賤的行為的描述時,我們對前者所想像出的欽佩和對後者我們所感到的鄙視並不是產生於我們對某些一般準則的考慮,而是它們告訴我們所有屬於前一類的行為是值得欽佩的,所有屬於後一類的行為是令人不齒的。相反,那些一般準則全都是根據各種不同種類的行為在我們身上所自然產生的不同效果的經驗而形成的。
一個和藹可親的行為,一個令人尊敬的行為,一個可怕的行為,所有的這些行為都自然會激起旁觀者對行為人的愛、尊敬或畏懼。決定什麼行為是或什麼行為不是上述每一種情感的對象的一般準則隻能是通過對什麼樣的行為實際上或事實上激起了什麼樣的情感的觀察來形成,除此之外沒有別的途徑。
誠然,當這些一般準則通過對人類情感一致的讚同而形成了時,當它們受到了普遍的承認和建立起來了時,對某些性質複雜和含糊的行為,它們應該受到什麼程度的表揚或責備發生爭辯時,我們常常就會把它們作為判斷的標準向它們求助。在這些場合,它們通常會被作為人類行為正義與不正義的最後依據來引用。不過這一情況看來也把許多有名的作者引入了歧途。他們就以這種方式草擬他們的體係。好像認為人類對於正誤的原始判斷就像法院法庭的判決一樣是先通過考慮一般準則,然後,也就是其次才考慮某一特定行為是否在它的正常範圍之內的方式形成的。
行為的一般準則當它們通過習慣的反射在我們的頭腦中固定下來以後,對糾正自愛在我們特有的位置上對於什麼宜於做或適於做所引起的曲解有很大的用處。一個極端義憤的人,如果他聽任激情的擺布,他也許會認為處死他的敵人不過是他對其所受的冤枉應有的一個小小的補償。而那個冤枉可能不過是一個惹人生氣的小事。但是他通過對別人行為的觀察,他知道所有這類血淋淋的報複顯得是多麼可怕。除非他所受的教育非常奇特,否則他會給自己訂下一條不可違背的準則,那就是在所有場合應回避這類報複。這條準則對他具有一定的權威性,使他不敢犯這類暴行。然而他的怒氣可能非常的大,如果這是他第一次思考這類行為,他肯定會認定那樣做是十分正確和適當的,也是每一個公正的旁觀者會讚同的。但是過去的經曆使他對那一準則懷有極大的尊敬,阻止了激情可能產生的魯莽,而且幫助他糾正了他所處地位自愛可能啟示給他的那種過於偏激的想法。如果他聽任自己由激情泛濫以致違反這個準則,那麼即使在這種場合他也不可能完全忘卻他已習慣了的對這個準則的畏懼和尊重。即使是在他行動的那一刻,在他的激情達到頂峰的時候,他一想起他要做的事也還是會遲疑和顫抖起來。他私下也會意識到他在打破那些行為允許的尺度,在他冷靜的時候,他曾下定決心決不違反的那些尺度,而且他也從來沒有看見過別人違反了而不遭受極大的譴責的。同時他的心裏明白違反了它們,馬上就會使他變成同樣令人不快的情感的對象。因而在他能夠做出最後的致命的決定之前,他總是要受到疑惑和難以決斷的折磨。他一想起要違反這一如此神聖的準則他就會感到畏懼,與此同時瘋狂的欲望又會慫恿他驅使著他去違反它。他時刻改變著主意,有時他決定堅守自己的原則,不放縱自己的激情,因為那種激情可能毀壞他的餘生,使他永懷羞恥和懺悔。當他決定不去冒那種行為的危險時,基於他對將來能享受到的安全和寧靜的預見,他的內心就能得到片刻的平靜。但是立即那種激情又重新升了起來,而且以新的狂暴驅使著他去做他在一分鍾前還痛下決心不去做的事情。被這種不斷的改變主意弄得疲憊而心神不安的他最後出於一種絕望,最後邁出了致命的不可挽回的一步。他懷著那種逃脫了敵人卻撲向了懸崖時的那種恐懼和詫異,他知道在那裏他將遇到比任何從後麵追來的東西都更加具有毀滅性的東西。這就是他在行動時刻的情感。毫無疑問,雖然他對自己行為的不恰當的認識要比後來意識到的要少些,即當他的激情滿足和平息了的時候,當他開始用別人會樂於用的眼光來看待他的所作所為時,所意識到的要少一些,並且真實地感覺到悔恨和懺悔的刺痛開始在煩擾和折磨他,而這一點是他以前完全預見不到的。
第五章 論道德的一般準則的影響和權威,以及它們被公正地視為神的法律對行為的這些一般準則的尊重就是所謂被恰當地稱做的責任感。它是人類生活中最重要的一條原則,也是大多數人能夠據以指導其行為的惟一原則。許多人行為舉止十分得體,在他們整個一生中沒有受到過任何重大的責備。然而,他們也許從來沒有感覺到我們對他們行為的適度所表示的讚賞的那種情感,他們僅僅是出於他們對確立了的行為準則的尊重。一個從別人那裏獲得了極大好處的人可能由於其無情的冷靜僅僅隻感到一種極其輕度的感激的情感。不過,如果他受過良好的道德教育,他就會常常注意到這種缺乏感激之情的行為顯得是多麼令人可憎,而相反的充滿感激之情的行為又是如何的可愛。因此,雖然他的內心並沒有被任何感激之情所溫暖,他仍將努力如同充滿了感激之情那樣去做,而且竭力對他的恩人表示最衷心的感激所可能啟示的那種尊重和關注。他將定期地去看望他,他將對他表現出尊敬,在談到他時將用最尊敬的,以及對他表示無限感激的詞語。而且更重要的是他將認真地抓住一切可能的機會為過去他所受到的好處做出適當的回報。他在做所有這一切的時候可以沒有任何一點虛偽或值得譴責的做作,沒有任何獲得新的好處的自私的意圖,沒有任何欺騙恩人或公眾的圖謀。他的行為的動機就是對已確立的責任準則的尊重,嚴肅而真誠地願望,希望在各方麵使自己的行為都符合感恩的準則。同樣,一個妻子有時可能對她的丈夫缺乏他倆之間應該存在的那種親切的關懷。不過,如果她受過良好的道德教育,她就會竭力像她感覺到的那樣做到細心體貼、殷勤、忠實、真誠,做到夫妻感情的情感可能促使她去做的一切,做到上麵所講的各種關懷。這樣的一個朋友,這樣的一個妻子,無疑的都是最好的朋友和妻子。雖然他們兩者都可能有最嚴肅和認真的願望履行他們的每一職責,但他們仍然將在許多方麵關懷不夠、不細膩,失去許多應盡職責的機會,而那些機會如果他們真的有符合於他們地位的那種情感的話,是決不可能被疏忽了的。不過,雖然他們可能不是最好的第一流的朋友或妻子,他們也許可算是第二流的,而且如果對行為一般準則的尊重已經深深地刻在他們心上的話,那麼他們中的任何一個都不會在任何方麵不認真履行他們的職責。隻有那些典型的最幸運的人,才能十分準確地使他們的情感和舉止與其地位中的最小的差異都相適應,能夠在所有場合使其行為舉止做到最細膩和最準確的適度。構成人類主體的粗糙黏土是決不可能塑造出如此完美的典型的。不過,幾乎所有的人通過訓練、教育和對榜樣的學習都會對一般準則產生極大的尊重,幾乎在所有場合都會力求表現相當得體,在整個一生中避免受到重大的責備。
沒有對一般準則的這種神聖的尊重,就沒有其行為可以依賴的人。正是這一點構成了一個有原則和榮譽的人與一個不值分文的小人的最本質的區別。在所有場合,前者堅定不移地果斷地遵循他的信條,並且在其整個一生中保持其行為的平穩趨向。後者的行為則隨不同心情、愛好或興趣占上風的時刻的不同而不同,不僅如此,這就是所有的人都易有的心情的不平衡。如果沒有這條原則,一個在冷靜的時候對行為的適度具有最細膩的敏感性的人在一些最無關緊要的場合也常常可能表現得十分荒唐,而且不可能把他如此行為的原因歸因於任何嚴肅的動機。你的一個朋友來看望你,正好遇上你的心情不好,於是你不願意接待他,照你當時的心情,他的禮節可能被你視做為一種無禮的闖入。如果你對當時所發生的情況讓步,那麼即使你生性講禮,你也會對他表現出冷淡和鄙視。什麼能夠使你不至於這麼粗魯呢,那就完全是由於對禮節和好客的一般準則的尊重,是它阻止了你那麼做,使得你在所有這類場合能夠舉止近乎同等的得體,並且阻止了所有的人都易於產生的那種心情的不平衡對你的行為所產生的影響。但是如果沒有對這些一般準則的尊重,甚至連如此容易遵守的禮節以及一個人沒有任何嚴肅的動機需要去違反的禮節的責任都將遭到如此頻繁的違反,那麼常常是如此難以遵守,而且又可能有如此眾多的強烈的動機要去違反的道義的責任、真理的責任、貞潔的責任、忠誠的責任又會變成什麼樣子呢?但是人類社會的生存正是有賴於對這些責任的較好的遵守,如果人類不是普遍對這些重要的行為準則有所尊重,人類社會將化為烏有。
這種尊重而且由於下一看法得到了進一步的加強。這一看法最初出於本性,後來被推理和哲學加以肯定,那就是這些重要的道德準則是神的命令和法律,神將最終回報順從它的人,處罰踐踏他們責任的人。
這種看法或理解看來最初是受了天性的影響。人天生就把他們所有的情感和激情都歸屬於神秘的事物,不論它們是什麼樣的,在哪一個國家都是宗教敬畏的對象。人們沒有別的什麼東西,也想像不出什麼別的東西產生了人的情感和激情。他們想像出的,但是從未見到過的和不曾認識的神在形成中必然要與他們感受過的神要有某種相似之處。在信奉異教的愚昧和黑暗時期,人類在還十分粗糙地形成他們關於神的概念時,他們不加區分地把人性的所有激情,連那些絲毫不能給人類帶來任何榮譽的激情,如肉欲、饑餓、貪婪、妒忌和報複等都歸屬於神。因此,他們不可能不把那些能為人性增添極大光彩的那些情感和品質歸屬於那些神秘的東西,因為它們的本性卓越,它們仍然被想像為最值得讚美的東西,它們似乎把人性提升到了與神的完美相似的程度。這就是對美德和仁慈的熱愛,對邪惡和非正義的厭惡。一個受到傷害的人祈求朱庇特為他所受的冤屈作證,而且深信天神見到他所受的傷害會懷有人類中最低下的人看待這個非正義之舉所持有的那種義憤。傷害別人的那個人會感到自己是人們憎惡和憤恨的正當對象,自然的恐懼會使他把憎惡和憤恨歸屬於那些令人畏懼的神的意旨。他不可能回避它的出現,他無能抵製它的權力。這些天然的希望和恐懼,懷疑通過人們的同情得到了擴散,通過教育得到了確認,於是神普遍地被視做和被相信為人性和寬恕的報答者,背信棄義和非正義的報複者。宗教就是這樣即使在最原始的形式時在人類的推理和哲學存在很久以前已對道德的準則給予了認可。宗教的恐怖就是這樣增強了天然的責任感,它對人類的幸福所具有的意義實在是太重大了,所以造物主不能把它托付給緩慢而不確定的哲學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