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節 脫身計(1 / 2)

這天,章局長等人又來“忘返酒店”吃喝。

章局長見了幫上菜斟酒的林小姐眼都直了:鵝蛋型的粉臉上嵌著一對酒窩,閃動著的大眼睛上蓋著兩彎長睫毛。他就請她坐下陪喝酒。

酒至半酣,章局長便感到渾身躁熱,春旌搖動,就一手將她摟過來。林小姐巧妙地掙脫開來。章局長哪裏按捺得住,又一把將她攬到大腿上,要求提供特殊服務。

林小姐又掙脫,義正辭嚴地拒絕他的要求。

“別逗了!來這打,打工,不搞特殊服,服務?豈有此,此理!”章局長說著,一把蠻力又把她抱住,直往身後的套間擁去。

“綠萍姐,快來救我……”從裏麵傳出呼喊聲。

章局長見有人來搗攪自己的好事,惡狠狠地說:“你幹,幹什麼?”

綠萍推開章局長,扶起林小姐,凜然說:“姓章的,你找死:林小姐是市政法委林書記的女兒。我們是大學生,是出來搞社會調查的。玉貞,還不快給你爸打電話!”

林玉貞一楞,但很快就醒悟過來,就去奪章局長的手機。

章局長的酒早醒了,見對方要手機,慌忙躲閃著……

吵鬧聲引來了酒店的袁老板等人。了解情況後,他們都吃了一驚,慌做一團。

袁老板小心翼翼地道:“林小姐,我們好好商量吧?!”

章局長被提醒,忙附和著說:“對對,林小姐,我們好好商量,好好商量!”

“商量?哼!我要告你!”玉貞口氣挺硬。

“對,強奸罪他擔定了!”綠萍也幫腔。

章局長給嚇傻了,撲通一聲跪下:“林小姐,我錯了!我該死,我該死……”他邊說邊掌打自己的臉。

幾個食客在一旁輕聲圓場道:“兩位大學生小姐,這事鬧出去不好,特別對林小姐不利。大家還是私了吧?!”

“不行!”林玉貞堅決地說。

章局長一顫,又咚咚地在地上嗑頭……爾後抬起起了大紅泡的頭來,哀哀地乞求道:“林小姐,你就饒了我吧……”

看著章局長的諸般洋相,綠萍極力忍住笑,對玉貞說:“要不,袁老板待我們不賴,就看在他的麵上,私了就私了吧!”

玉貞想想,說:“好吧!可惜便宜了這畜牲!”

“謝謝兩位小姐!”章局長如獲大赦,忙爬起,從衣兜裏摸出兩千塊錢,說是作為林小姐的精神損失補償。

可是林玉貞不要,隻要他寫一份認錯書……

第二天,綠萍對袁老板說,她們的社會調查告一段落,要回去了。

袁老板怕再惹是非,怕再沾屎上身,巴不得她們快走,就加多算給她們工錢。然後又拿出兩千塊錢,說是章局長留下的。

玉貞仍說不要。可綠萍把錢拿過來,說,這精神損失補償該要!如硬不要,就作為她們社會調查的活動經費吧!反正他章局長大把錢。

兩人離開了“忘返酒店”。

——其實,林玉貞哪裏是市政法委林書記的女兒,兩人也不是什麼大學生,而是從農村出來的打工妹。她們是同村的要好姐妹,常商量著要互相照應互相幫助,決不能受欺辱。玉貞漂亮,綠萍聰明。當章局長欲行非禮時,綠萍急中生智,想起市政法委書記也姓林,就撒了那個謊。好在袁老板也嚇懵了,竟忘了她們的來曆。事後她們想到始終會露餡,就提出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