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9章 竹鼠2(1 / 1)

明勇看見自家女兒居然將那竹老鼠放到了背簍裏,看那架勢好似要帶回家似的,不由問道

“明玉呀,你撿那竹老鼠幹什麼,髒死了。”

額,髒嗎?明玉看了看背簍裏的竹鼠。沒有呀。很幹淨呢。

“這麼肥的竹鼠當然是撿回去煮來吃呀,不然多浪費呀。”這可是野味呀。在現代養殖的竹鼠一斤都要五六十快人民幣呀。

明勇看著女兒背簍裏的竹鼠,聽著明玉的話,又道

“這老鼠能吃嗎,就是旱災的時候也沒聽過那家人會吃老鼠的。”

抱歉天物呀,這裏的人居然不吃竹鼠。竹鼠肉質鮮嫩,又容易烹製。

“爹,晚上我做給你嚐嚐,保證不比兔肉差。”

聽到明玉的話,明勇忍不住咽了下口水。昨晚那兔肉的滋味可美死了呀,自己到現在都還不停的回味,這東西居然比兔肉還好吃,明勇有些期待時間能過快些。

明勇突然想起今天發現了一大窩的竹鼠,自己和陳家兄弟一起還打死了好幾隻,這可不能浪費。伸手便將明玉手裏的背簍接過來,然後道

“來來來,這邊還有好幾隻呢,都是剛才咱們砍竹子的時候發現打死的。”邊說邊帶著明玉往前走去。

果然地上躺了七八隻竹鼠,由於都是用竹子一棍子敲死的,表麵的皮毛倒是一點損傷都沒有。

將竹鼠都撿到了背簍裏,明玉這才發現自己沒辦法將這些竹鼠背回去呀。

明勇自然發現了這個問題,便道

“明玉你先在附近玩玩,等會中午了,爹爹們和你一起回去。”

明玉點點頭。剛好自己可以先挖些竹筍,等到下午的時候再來慢慢的背回去。於是便將自己之前的想法告訴明勇

“爹爹,我看著林子裏那麼多竹筍,想著挖些回去,到時候曬幹,留著當存糧。反正不要錢的東西,又好吃,還耐放,家裏就算多存點也沒事。”

明勇看著滿地新出的竹筍,想著也是,反正自家女兒做的東西,就沒有那樣是不好的,而且那筍子也確實好吃。上至皇家,下至百姓,沒有誰不愛存糧的。隻要有條件,都會盡量的存。

明勇同意了,讓明玉就在這附近挖,然後自己便和陳家兄弟一起砍竹子去了。明勇估計著明天再來一天,竹樓需要的竹子也就差不多了。

明玉轉身挖筍去了。不過明玉都很注意的在一堆的竹筍中挑選合適的挖,還會注意留下一些筍子,不全部挖完。

快到回家的時間了,陳家兄弟看見明玉挖了一堆的竹筍,便將外衣脫下來,然後將筍包裹住,一一背回去。

本來明玉還打算下午自己多跑幾趟,這下看來不用了。下午的時候倒是可以讓他們兄弟兩人挑籮筐來,自己再多挖一些,下午的時候就挑回去。

中午的時候,明玉讓明勇將所有的竹鼠都剝了皮,將自己要的東西都弄出來。打算中午給他們先煮一隻,晚上的時候再煮一隻,剩下的都烘幹了存起來。

明玉想起小時候每次爺爺在田地裏設陷阱抓老鼠,然後把老鼠皮毛內髒搞幹淨。放到烤火的地方用煙烘幹。想吃就取一倆個下來。洗幹淨。切成小小的塊塊。最好用茶子油。把肉炒香後放辣椒粉。好好吃。香又辣。可口啊。小時候的美味。口水直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