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我國鋼材產業遭遇反傾銷現狀及企業的對策研究(2 / 3)

(二)國際規則的缺陷,使一些國家不斷強化反傾銷措施

WTO爭端機製本身的缺陷給了締約國家“鑽空子”的機會,導致了貿易摩擦的產生。比如WTO爭端解決機製的程序和步驟漫長,使違約方有機會影響WTO的授權行為,降低了進口國對違約國報複的可信度。正是由於WTO個別條款存在模糊性和漏洞,常常使得其被貿易保護主義所利用,從而成為這些國家實行進口限製的冠冕堂皇的借口,往往導致更加頻繁的貿易摩擦。②

(三)歧視性的政策待遇

市場經濟地位是一個主要針對於企業而非國家的反傾銷和補貼條款。由於中國加入WTO的議定書第十五條,將中國有條件地定義為“非市場經濟國家”,而且長達15年。在中國沒有獲得市場經濟地位前,反傾銷案件發起國可任意選擇某一替代國該商品的成本數據計算正常價值,以此來確定傾銷幅度,而不使用我國企業自身的數據,這樣往往導致傾銷幅度被高估,從而使我國企業遭受不公平待遇。

正是由於我國在加入WTO時承諾了“非市場經濟”地位、“特別保障條款”等不利款項,使得我國鋼鐵產品的出口局勢麵臨新的不確定性,發生貿易摩擦時,我國企業會處於較弱的防護狀態。

(四)國內因素

1.產業缺乏規模效應,國際競爭力不強

鋼鐵產業是受規模經濟效應影響非常顯著的行業。國外發達國家普遍通過大規模的兼並、收購和重組來實現鋼鐵產業結構的調整,借以削減過剩的生產能力,從而避免同業之間的惡性競爭。目前中國鋼鐵企業產能過剩,且良莠不齊,容易受到眼前利益的驅使,導致我國鋼鐵企業間低價競爭和出口目的地相對集中,容易產生無序競爭。

2.我國鋼材產品出口結構不合理

一方麵,國內鋼鐵產品中螺紋鋼、線材、中小型材等技術含量低、附加值低的低端產品生產過剩,供給大於需求,造成整體盈利水平下降。另一方麵,諸如熱軋薄板和冷乳薄板等技術含量高、附加值高的高端產品卻又不能滿足國內需求,進口產品以此類鋼鐵產品為主。③

3.低廉的價格成為遭遇反傾銷的導火索

產品檔次不高,隻能依靠價格優勢。對行情好的外國進口市場,我國很多中小型企業會以降低價格作為開拓國際市場的重要條件,從而引起鋼鐵產品價格滑落的惡性循環。

4.出口企業對反傾銷調查“消極避戰”,容易激起貿易摩擦的連鎖反應。

由於各種原因,我國企業應訴的積極性一直不高,依法自我保護意識有待提高,尤其對那些不是主要市場的國家或地區的訴訟案件,由於貿易金額較小,且分散經營明顯,而應訴國外案件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因此,中國應訴的出口企業很少。即使應訴,也往往由於缺乏經驗,不知如何配合取證,導致抗訴頻頻失敗。這一現象刺激了國際市場更頻繁的地通過發起貿易保護調查申請來排斥中國鋼材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