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緒論——佛教產生的時代背景(1 / 3)

第一章緒論——佛教產生的時代背景

第一節佛教興起時印度社會經濟和政治狀況

印度位於南亞次大陸,是世界上曆史文化悠久的四大文明古國之一。

佛教產生的時期,學術界大體上公認是公元前6—前5世紀這個時期。雅利安人大約在公元前2000年前後,從今天的阿富汗、巴基斯坦等一帶入侵印度。印度北邊是喜馬拉雅山,東西兩邊也都是高山,南印度是伸入印度洋的一個大半島,山地以南是廣闊的平原。雅利安人入侵印度先在西北旁遮普一帶立定了根據地,然後逐漸向東擴展。到了公元前6—前5世紀,他們已經到達了孟加拉,或者更東的地方,雅利安的努力遍布整個北印度,恒河和朱木拿河彙流的地方。印度原有的土著居民達羅毗荼人,有的被迫南遷,或者向北方和東方撤退;有的還留在原住的地方,形成了一個特殊的社會階層,忍受著外來侵入者的奴役和壓迫。當時印度正處在奴隸社會,這些土著居民就成了奴隸或者接近奴隸的人。

從社會經濟發展的水平來看,雅利安人顯然低於土著居民,根據發掘出的實物證明,在公元前5000年新石器時代,土著居民達羅毗荼人已經能夠製造陶器,從事農業耕種和豢養牛羊,創造的所謂“印度河文化”水平是相當高的。雅利安人繼承了這種文化,與土著居民共同努力,加以發展。到了佛教興起的時候,北印度早已由青銅器時代進入鐵器時代了。

生產工具的進步,促進了農業和手工業的發展。土著居民從事農業,而雅利安人則由遊牧轉為定居,因而此時農業的地位也漸趨重要。農村的基本組織形成是農村公社,土地是公有的,農業與手工業直接結合。手工業的分工已經比較精細,有各種不同的手工藝人。而且農村公社也似乎在手工業方麵有了初步的分工,有專門從事一個行業的村社。從而表明商品經濟有了一定的發展。

隨著生產力發展,各個生產部門之間的分工日益擴大。居民依其職業結成了集團,不同的民族互相雜居,階級矛盾和階級分化日益加強。原有的氏族部落組織結構逐漸變成了雅利安人的國家機器。根據佛教典籍的記載,當時在北印度出現了十六個國家,其中最重要的是摩揭陀(約今天的比哈爾邦)、薩羅(約今天的烏德)、阿槃提(約今天的摩臘婆)和跋磋(約今天的阿拉哈巴德一帶)。這些國家的物產充盈,富庶繁華。這時候印度的很多產品,如細布和銅。都已名揚海外,古代希臘的曆史學家對此有記載。

值得注意的是,在雅利安人統治比較集中的地方,新興的國家都是君主製,在雅利安人統治薄弱或者沒有到達的地方,似乎仍然保留著氏族公社的殘餘,政治製度與雅利安人絕對統治的地方迥然不同,這裏沒有世襲的君王,執政者被稱為羅闍,是定期選舉的,有點類似古代羅馬的執政。漢譯佛典雖然稱之為“王”,實際上與王不是一樣的。西方的學者一般把它稱做“共和國”,也隻是在說明與世襲君主製不同而已。佛教的創始人釋迦牟尼的釋迦族就屬於這個類型。

在這些國家中,階級關係表現的形態就是所謂的“種姓”製度。種姓共有四種:

婆羅門:祭司,知識的壟斷者。

刹帝利:武士,王室貴族。

吠舍:農民、牧民、商人。

首陀羅:工匠、奴隸。

這種製度萌芽極早,但最初並不十分嚴格。雅利安人東遷至恒河流域,生產力有了較大的提高,手工業和商業有了較大的發展,商人和高利貸者在社會上有了很高的地位,在社會機構方麵,奴隸製度已經確立,以血源為紐帶的氏族部落瓦解,而代之以地域為聯係的村社,原來的軍事武士首領通過戰爭掠奪,擁有很多土地和奴隸,部落首領變成了世襲君主,他們與祭司成為主要奴隸主貴族,由於統治的需要,這種製度才逐漸嚴格起來。在這方麵,婆羅門賣了大力氣,他們大肆宣傳,把這種製度神聖化,加以鞏固。他們把社會上不同階級,不同階層的人民的權利、義務,甚至生活細節,都呆板地規定下來,不得逾越。四姓間不能通婚,甚至不能共食,把一個統一的社會拆得支離破碎。

雅利安人在印度定居下來以後,為求家畜的繁殖,耕耘的豐收,種族的延綿和子孫的昌盛,運用惟一的手段,就是向神祈禱以求得幫助,認為隻有向神求助,神才會給予極大的助力,因而祈禱在當時的日常生活中,成為不可缺少的要務之一。但擔負祈禱任務不是每個人都可以的,能成為人與神的媒介,惟有世襲的婆羅門,於是婆羅門在社會上,就成為一個特殊的階級。作為王族或武士的刹帝利,他們和婆羅門雖是兩個種姓,卻是一個階級,都是奴隸主。他們之間也有矛盾,但一般說來是互相支持互相利用的。在國家社會中,有他們崇高的地位,但在印度那個時代裏,對外戰爭或平息內亂時,亦不得不有求於婆羅門為之祈禱,始能獲得決定性的勝利。這麼一來,自認為優越的婆羅門不但唱出了“祭祀萬能”的口號,同時也奠定了“婆羅門至上”的地位。至於婆羅門所讀的《吠陀》經書,不是人們所能創說的,而是創造宇宙萬物,以及一切生命的梵天所啟示的,所以婆羅門又有了“吠陀天啟”之說。以此為婆羅門三綱,確立了婆羅門教權,並緊握這以神為主的教權,壟斷知識,不讓任何進步的思想流行,致使印度這個文明古國在數個世紀的時間中,政治思想一直困囿於這個框框內,無法得到開展,形成思想的停滯狀態。

吠舍名義上與婆羅門和刹帝利同屬所謂再生族,都是雅利安人。但是,他們中間也不斷產生階級分化的現象。少數人經濟地位提高,變成中小奴隸主,或者大商人,甚至官吏。絕大多數經濟地位下降,甚至有淪為同首陀羅類似的人,處於奴隸的邊緣。如果從地理方域方麵來說,西部是婆羅門當權,東部則是刹帝利當權。吠舍的地位在東部和西部都差不多。

至於首陀羅究竟是什麼樣的人,學術界的看法並不很一致。有的認為他們雖是等級製最下層,但畢竟還是自由民,與奴隸不同,如《六度集經》第45《童子本生》中有大理家,“曰:吾四姓富而無嗣”。這大理家顯然是大商人,顯然是自由民。雖然佛經裏有這樣的說法,但不一定完全符合實際情況,在婆羅門的《法經》裏麵,用種種方式強調前兩個種姓與首陀羅種姓不同,可見首陀羅是不屬雅利安人的。在雅利安人入侵印度以後,原土著居民一部分變為奴隸,從事家務勞動;一部分仍從事原來的工作,絕大多數是手工業者,以後隨著手工業的發展,變成為各種工匠師,雖然經濟改善,政治地位仍然低下。首陀羅就是這部分人,他們實際上是“種族奴隸”。

既然有階級,就有階級鬥爭。但從各種文獻記載著,看不出印度這個時期的階級鬥爭特別激烈的情況。據婆羅門經典和佛教經典的記載,這個時期的人民生活中,當然並不是沒有鬥爭和矛盾,但總括起來說,還是比較平靜的、安定的。佛教興起時的印度,同基督教興起時的羅馬是不一樣的。在當時的羅馬,用恩格斯的話說是“經濟、政治、精神和道德普遍瓦解的時代”。而在印度不是這樣,在不同民族居住的地區內、在不同的階級裏,生活情況就絕不會是一樣的。

第二節婆羅門文化

婆羅門教是印度古老的宗教派別,它的形成與印度最早的文明,即所謂“印度河文化”有一定的關係。據一些專家研究表明,在印度河文化時期,印度已流行對母神、動物及男女生殖器的崇拜。這些崇拜雖不能標誌著婆羅門教的產生,但是可以肯定婆羅門教產生時吸取了這方麵的一些內容,印度後世流行的婆羅門教崇拜有不少成分是由印度河文化時存在的原始宗教崇拜演化而來。婆羅門教真正成為一個有明確信仰或者完整教義的派別,則是在“吠陀時期”(約公元前1500—前900年左右)。

隨著雅利安人的到來,印度曆史上出現了新的文明,這種新的文明形成的一個重要標誌,就是《吠陀》文獻的出現。雅利安人是遊牧部落,他們雖然過著艱苦的生活,性格卻很頑強。他們來到印度之後,對生活的美滿,精神的愉快高唱讚歌,這些讚歌根據語言學家們的考證,為印歐語係中最古老的文獻,也是印度最古老的聖典。大約雅利安人信仰多神,崇拜種種神化的自然力與祖先、英雄等。如天界之天神伐樓拿、太陽神蘇利耶;空界之雷神因陀羅、風神伐由;地界之火神阿耆尼、酒神蘇摩等。大多為雅利安人從波斯(阿富汗、巴基斯坦、伊朗等)一帶所帶入,而被稱為“吠陀教”,所以雅利安人所唱的讚歌也被稱為《吠陀》,《吠陀》被曆代婆羅門教徒奉為聖典。雅利安人的崇拜,與印度河文化的創造者達羅毗荼人的信仰逐漸融合之後,漸趨於神教的發展,並有抽象神的出現,如造一切者、祈禱主神(如梵天、毗濕奴等)原人等。已經有了靈魂的觀念,雖然尚無靈魂輪回的思想信仰,但對後世婆羅門教的形成實有重大的影響。

吠陀時期,印度逐漸進入奴隸社會。古印度階級區分的基本表現形成就是種牲製度,這在前一節裏已經述說到了。在這種等級製度中,社會上分為四個種姓。“種牲”音譯為“瓦爾那”,有“顏色”、“品質”等意。在進入奴隸社會以前,祭司和武士還不是特殊的等級,但在階級分化和奴隸製度形成的過程中,他們逐漸發展為兩個享有特權的奴隸主等級,祭司為婆羅門種姓,武士(軍事貴族)為刹帝利種牲。這兩個種姓互相爭奪權利,最後婆羅門取得優勢,成為最高種姓。婆羅門掌握神權和教育權,主持宗教祭把,教授《吠陀》經典。刹帝利掌握軍事的行政權。普通的村社農民、牧民、手工業者、商業經營者成為吠舍,吠舍以納稅和“布施”等形式養活前兩個種姓。被征服的土著居民、失去村社成員身份的人,便是第四種姓首陀羅了,他們沒有生產資料,不能獨立從事生產,有的是雇工,有的是奴隸,地位低下,為前三種姓服役。在四種姓中,隻有前三種種姓才有資格學習《吠陀》,接受教育和參加宗教祭掃,被稱為“再生種姓”,而首陀羅沒有這種權利,被稱為“一生種姓”。《梨俱吠陀》的《原人歌》中說:“原人梵的頭生婆羅門,由肩生刹帝利,由腿生吠舍,由兩足生首陀羅。”婆羅門教的演變和發展,始終伴隨著印度種姓製度的演變和發展。婆羅門教主要反映了印度四種姓中婆羅門的利益和意識形態,以《四吠陀》、《梵書》和《奧義書》為中心構成了婆羅門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