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以人為本 構建終身學習型社會(1 / 3)

以人為本 構建終身學習型社會

理論研究

作者:盧春華

摘要構建學習型社會是一種新舉措,是一種全民參與的社會性活動。首先引出學習型社會的概念,接著在以人為本理念指導下,分析終身學習型社會的要素構成模型,最後從三個方麵提出如何建設終身學習型社會。

關鍵詞終身學習型社會;以人為本;遠程教育

中圖分類號:G40-012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671-489X(2013)24-0005-03

2002年11月8日,江澤民同誌在中國共產黨十六大報告《全麵建設小康社會,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局麵》中明確指出:“形成全民學習、終身學習的學習型社會,促進人的全麵發展。”這是黨的重要文件中第一次出現“學習型社會”的概念。而以人為本是當代政府執政理念,強調尊重人民的主體地位,發揮人民的首創精神,促進人民的全麵發展。建設學習型社會是在堅持以人為本的基礎上,實現中國教育發展和改革的新突破。但如何在以人為本理念指導下,分析學習型社會的模式構成要素以及構建終身學習型社會?本文對此進行初步探索。

1 學習型社會的概念

學習型社會,最早是由美國芝加哥大學前校長羅伯特·M.哈欽斯(Robert M Hutchins)提出的。1968年,他在其出版的《學會學習》一文中,對學習型社會進行了係統論述。他認為:“除了能夠為每個人在其成年以後的每個階段提供部分時間製的成人教育外,還應以學習成長及人格的構建為目的,並以此目的製定製度,成功地實現社會的價值轉換。”顯然,哈欽斯所理解的學習型社會是具有深刻內涵的,不能膚淺地認為隻為成人提供廣泛的學習機會就是學習型社會,而要實現成功的價值轉換(即指全麵發展、自我實現、自適應社會發展)[1]。在這種理念的指導下建設學習型社會,是建立一種適應生活的學習方式,是把學習型城市、學習型社區、學習型機關、學習型企業、學習型家庭等活動運用於社會發展的一種實踐,著眼於對人、對人性以及對人的終身進行真正意義的培養。它的核心在於通過一種社會化的學習活動,努力營造不斷創新、不斷進步的社會文化和精神,提高社會的人文素養。其實,這一教育理念也在19世紀30—40年代被我國著名教育家陶行知所提及:“生活即教育,社會即學校,教學做合一”,是“生活教育理論的核心”;“生活教育與生俱來,與生同去。出生便是啟蒙,進棺材才算畢業”,是徹底的終身學習觀。這也是中國式的學習型社會的理念。

2 終身學習型社會的基本模型分析

構建以人為本、具有中國特色的終身學習型社會,應該充分發揮中華民族悠久文化傳統的作用,把人作為教育的出發點和歸宿,強調獨立、合作、創造、自信精神的培養,真正實現“學有所長,學有所獲”的生命意義。在教育過程中,建設以促進社會和諧發展為目的的終身學習環境,創建以學校教育為中心的終身學習場所,在政府的宏觀製度決策下,促進學校、企事業、社區、家庭的合作學習中的信息化素養教育,實現陳乃林先生在其《終身教育麵向21世紀的教育哲學》一文中概括的,在全社會“達到人人是學習之人,處處是學習之所,時時是學習之機,事事是學習內容的境界”。

學習型政府是指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通過不斷地學習,建立完備的學習機製,運用宏觀調控策略,營造良好的學習氛圍,不斷提高全社會運用知識於實踐的能力,實現政府管理職能的創新[2]。學習型政府在規範個體、學習型企事業、學習型社區和學習型家庭行為的過程中,通過製定符合實際、切實可行的管理製度,使社會成員享受到公平、民主的優質教育,提高政府決策的科學性和管理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