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編

一自心與本不生

密教之旨趣,繼極高深,然有可以一言該之者:即《大日經》“雲何菩提?如實知自心之語”是也。《大疏》釋之雲:“如上所明第一甚深微妙之法,乃至非一切智人則不能解者。此法從何處得耶?即是行者自心耳。若能如實觀察,了了證知,是名成菩提,其實不由他悟,不從他得。”

梵語所謂菩提,為佛果之義。“如實知自心”之句,殆即佛果內容之解說也。雖寥寥一語,而包含之深義無量無邊。試進而研求自心究為何狀?《大疏》又自釋雲:“若見本不生際者,即是如實知自心。如實知自心,即是一切智智。”又雲:“覺自心本來不生,即是成佛。”

佛果之功德,窮高極深,非言思所能擬議矣!茲乃謂成佛之道,不外於覺知自心。而一研求自心之實相為何?又不外於本不生之理。故知所謂本不生者,誠密教之根本原理。一切教相事相所依以成立者也。《大日經》三十六品,無非具說此理而已。顧顯密兩家之解本不生也,頗不一致。茲據本宗古德之說,述其梗概如次。《大日經》雲:“雲何真言教法?謂阿字門一切諸法本不生故。”

字為梵語母韻之第一字,其音為開口之聲。普通發聲之時,皆以阿字之音為基礎。凡一開口,即有此音。故此字為眾音之母,而能發生一切字。亦猶本不生之教義,為一切教義之根本也。

阿字本不生者,謂一切諸法本來不生之滅之義。蓋自顯教言之,宇宙萬有,無非自因緣生起者。緣生之物,皆無自性。無自性故,本自空寂。密教以為萬有雖從因緣而生,其因緣又複從因緣而生。如是推求其因緣之因緣,展轉無窮,卒不能尋出萬有之第一原因。於是不得不謂萬有為無始一有之存在。既無始者,亦無有終,是萬有皆遠離因緣造作,而本來不生不滅也。是為阿字本不生之理。

夫一切字音之發生於阿字也,蓋由本來阿字音中固有之,非本無而今始有也。宇宙之真理亦然,任何因緣生滅之事物,其當體皆即本不生,亦如任何枝末之字聲中,而皆含有母音阿字也。

吾人見聞所及,凡宇宙間之紛紜萬態,變化無常者,皆現象界之事也。其不生不滅之實在本體究何在乎?顯教以真如為萬法之本體,其所謂真如者,究屬於離言無相之空理。密教以為宇宙現象,不外實理之活動顯現者。大凡一物存在,必有其體。既有體性,自必有其相狀與作用。此體相用三者,本來具足不離,非有本末能所之關係。任舉其一,而他二者已具其中。現象之外無實在,自實在的方麵見之,所謂現象者皆實在也。外現象而求實在,渺不可得。是故即生滅而不生滅也,即轉變無常而不轉不變也。此為密教特有之教理,此其所以為“即事而真”也。又即“現象即實在”之說也。

二本具之曼荼羅

萬法雖多,不出色心二法。阿字本不生者,即示色心不二之實在體。證契此理者是為諸佛,不知此理者是為凡夫。就此原本於阿字本不生之萬法,分為體相用三者言之,不過為解脫之便宜計耳。實則此三者各皆周遍於宇宙萬有,渺無際限,故稱以三大之名。諸佛之三大,常遍法界。眾生之三大,亦常遍法界。彼此互相涉入,融通融洽,息息相通,各有牽一發而動全身之關係也。在密教則稱此種狀態為輪圓具足之曼荼羅。《慈雲尊者隨聞記》雲:“曼荼羅之體,即是阿字。不出本不生故。”

按梵語曼荼羅之本義,係以乳酪製酥時,呼其浮集於上部之極精醇者曰曼荼羅。含有聚集、發生、極無比味諸義。此阿字本不生之理,為真實究竟之理,無複有可加於其上者。一切功德,無不圓滿俱足。自此妙理而發生無量之教義,無數之佛身。是故密教即以曼荼羅指阿字本不生之理,而因無數之佛身自此發生也。故凡以圖畫描寫佛身及其功德者,亦得稱之為曼荼羅。

要之本不生之真理,即是自心之實相。是故曼荼羅者本自具足於眾生色心之中,所謂修證出現,則為一切導師,歸本則是密嚴國土。密教修行之法,不外破除無明之迷妄,以證此本具之曼荼羅而已。《大疏》雲:“如來無礙知見,在一切眾生相續中。法爾成就無有缺損,以於此真言體相不如實覺故。名為生死中人,若能自知自見時,即名一切知者,一切見者。”

三六大無礙

宇宙間之森羅萬象,即是阿字本不生。弘法大師猶慮其易淆於消極之空理也,於是根據《大日經·具緣品》之五句,加以具體之說明,而立六大無礙之義。乍視之若與《大疏》之解釋不符,其實不過開合之異而已。

宇宙之本體究為何物?科學家、哲學家言人人殊。密教則直以六大為宇宙之本體。六大者,地、水、火、風、空、識也。此六者周遍法界而造作一切法,諸德圓滿,廣大無際,故稱以六大之名。蓋一切有情非情,無一非依六大而成立者。凡俯仰間之日月山河,自佛菩薩以至於裏蠕動含靈,雖形狀之歧異紛變,不可勝數,其實質均同一六大而已。如彼金剛石與煤塊,常人視為判然兩物者,以化學方法驗之,實出於同一之炭素。

小乘之俱舍婆娑諸論,亦有四大六大之說,但彼僅指感覺所及者而言。密教所謂六大,略如以太電子之類,不僅涓涓者為水,凡濕性皆水大也。不僅炎炎者為火,凡暖性皆火大也。強以科學之語喻之,有所謂物質不滅之定律。凡能永久保存勢力者,即屬地大堅固之德。水大者,猶所謂凝集力。火大者,殆萬有之膨脹力也。風空二大,為活動無礙之性。顯而易知,就六大而觀察物心之關係,前五者皆屬於物質,後一者獨屬於精神。如後表所列,可見萬有之色相性用,皆可概括於六大之內。雖列舉為六,不過就一本不生之理,從六方麵分別言之。

六大性德業用色形種子字義

六大物地堅持黃方本不生

水濕攝白圓離言說

火暖熟赤三角無垢染

風動長黑半月離因緣

空無礙不障青團等虛空—胎藏界

心—識了知決斷雜色雜形了別——金剛界

世之唯物論者,視萬象無非物質。唯心論者,又以為一切皆心。此皆各據一方麵以為說明,自不免判若兩歧。密教彙萬法於阿字本不生之一元,以差別表物,以平等表心。前五大皆色法,故分而為五。後一者為心法,故合五智而為一。前五大當於胎藏界,即大日如來之理也。識大當於金剛界,即大日如來之智也。以理智二德本來不二之故,識大即遍於五大之中。是以宇宙萬有,無一非自色心二者而成立。即無一物不有精神,又不得謂離物質而別有精神也。

物心既有同體之關係,是故分識大為五分。而配之於五大,則五大即為五智,又即五佛。試就次表順逆觀之,可略窺金胎不二之旨,其異於顯教心本色末之宗義者,更可見矣。

胎藏界—物—五大地大堅阿大圓鏡智

水大濕彌陀妙觀察智

火大暖寶生平等性智

風大動釋迦成所作智

空大無礙大日法界體性智識大—心—金剛界

六大雖為萬有成立之原素,然非六者判然別處也。蓋一一皆融通無礙而互相涉入,如一室之內,燃點六燈,各燈之光,同遍一室,而互無窒礙。故曰“六大無礙常瑜伽”。瑜伽者相應之義,凡一大之中,莫不具有他之五大。舉地大之一,而他之五大已伴隨之,舉水大火大時亦然。若宇宙間無一處無地大,即無一處無水火等大。如此地大與水大等互相涉入,是曰異類無礙。此之地大又與他之地大涉入,佛之六大,能與眾生之六大涉入,是曰同類無礙。

六大之隨緣生起諸法也。以因緣染淨之不同,致有十界迷悟之差。究之非情之六大,即同於有情之六大。眾生之六大,即同於佛陀之六大。不能謂現造地獄之六大,有時不能造佛。密教即身成佛之理,殆基於此。

為說明現象與本體之關係,強稱六大為能造。實則體大與相大同時並有,非六大在前而諸法在後。何以故?以二者俱本來不生,超絕能所故。要之六大為色心一如之本體,亦即大日如來之德相。諸法之全體皆屬六大,故大日如來周遍於一切法也。

四四曼不離

宇宙萬有之本體,固為六大。若就所有現象觀察之,略可分為四種,是曰四種曼荼羅。曼荼羅為輪圓具足之義。凡自六大緣起之諸法,悉皆具此四種。且一一皆含藏法性之功德,無不周匝備具也。雖萬有之繁多,無出此四曼之外者,然解脫者多就人格的佛菩薩說明之。

一曰大曼荼羅,此就身體之色相名之。佛菩薩之木像繪像,皆屬於此。即十界有情之身,皆大曼荼羅也。謂之大者有二:義一者,謂尊形狀,皆因五大之色而顯故。二者,後之三曼,皆依大曼而成立,此為廣大之全體故。

二曰三昧耶曼荼羅,指佛菩所持器物之標幟,若蓮花寶珠刀劍之類。三昧耶譯為本誓,蓋諸尊內證之本誓,可就其所執器物或所結印契表顯之。如蓮花以表慈悲,刀劍以表嗔恚。廣言之,則日常器具以及山川草木,各顯特性,皆三昧耶曼荼羅也。

三曰法曼荼羅,法者,謂以文字詮表義理。使人能依此規則而生信解之意。一切諸尊,各有種子。種子者悉曇之字母,即加持諸尊之功德於一個字母上以為諸尊之體,是曰種子。如大日如來之種子為阿,金剛薩埵之種子為吽,此種子與佛像同一功用。凡書寫之種子及真言,皆名法曼荼羅。又若菩薩之名號,經典之梵文,推而至於一切言語文字名稱記號,無不可以法曼荼羅稱之。

四曰羯磨曼荼羅,羯磨者,事業之義。即指佛菩薩一切威儀動作,凡吾人之行住坐臥,以及宇宙間鳶飛魚躍,種種活動,皆羯磨曼荼羅也。

以上四種曼荼羅,可概括六大本體上所現差別之諸相。不特佛有佛之四曼,眾生有眾生之四曼,即一切有情非情,無不具此四者。此四者為一體之上之四種現象,同時並存。即大曼荼羅者其總體,他之三曼荼羅者,各別之作用也。就此時著者言之,七尺之軀,大曼荼羅也。手握筆管,即三昧耶曼荼羅。三字之姓名,即法曼荼羅。伏案疾書,羯磨曼荼羅也。四曼之相,一一皆無量無邊,有一曼則必具足他之三曼。佛之四曼中,亦必具足眾生之四曼。故曰“四種曼荼各不相離”。惟其不離,斯有輪圓具足之義,此蓋就相大以明生佛不二世。

五三密加持

如上所陳,六大可盡攝萬有之體,四曼可盡攝萬有之相。若就萬有之業用,從三方麵見之,是為用大之三密,此密教名稱之所由來,在實踐上倍關重要者也。吾人日常行為,發聲動念,不離身口意三者之動作。此三者在凡夫境界,謂之三業。若佛陀之身語意,功德微妙,不可思議。故其行動可稱曰身密,言語可稱曰語密,精神作用可稱曰意密。蓋以其甚深微妙,非因人所能測知也。雖然,聖凡體性,本無二致,若吾等凡夫三業,能依秘密之法規,融合於法性之三密,則依加持之力,亦能出現不可思議之功效。故雖凡夫之身語意,亦得以三密稱之。

大日如來為遍法界之身,其語意自亦周遍於法界。是故五大之色形為其身密,一切聲音,皆其語密,周遍之識大,即其意密也。放眼所及,凡彼流水高山,落花啼鳥,宇宙間形色萬變,何一非如來三密之顯現者乎?三密既周遍於有情非情,故凡萬有之作用,可以三密網羅盡之。

六大無礙而四曼不離。體相二大,既各皆融通一致,故用大自不無往來涉入之關係也。此三密相互間之作用,名曰加持,是即加被攝持之意。加者謂他力來加於己,持者謂與他力同化而不離也,即身成佛義雲:“加持者,表如來大悲與眾生信心。佛日之影,現眾生心水曰加。行者心水,能感佛日名持。”

此喻雖以明生佛相望之加持,其外所謂人法加持法界加持等者,其理由均不異此。夫月之映影於水中也,非月體自降於水間,亦非水波上接於月輪。月與水不離故處,而感應道交,彼此一致。萬有之息息相通,亦猶是如。十界有情之三密,過無量數,而一一皆互相加入,彼此攝持。是以任何一界之三密,有何動作,其影響皆可遍及於法界。吾人手結如來之印契,口誦如來之真言,心住如來之三昧,使凡夫之三業淨化無餘。而法身功德,自必憑顯於吾儕身口意之上。尚有何無明不能破除,萬德不能開顯哉!是知加持二字,實為生佛感通之關捩。吾人不修三密妙行而期克證菩提,其不能不經曆三劫,亦自然之勢也。

六五智

大日如來之法身,為五智所成。五智者,大圓鏡智、平等性智、妙觀察智、成所作智、法界體性智也。大圓鏡智者,無限三密之力,照見宇宙萬有之性相。宛如最大之圓鏡,燭物無遺,是為阿如來之三昧,由轉八識而成者,猶水性之澄寂而顯現一切色相也。平等性智者,對於所照見之萬像,皆見其有平等之性質。是為寶生如來之三昧,由轉七識而成者。如水雖影現萬象,而毫無高下差別之痕也。妙觀察智者,一切事物迷悟邪正之相,皆能了了分明。隨機化導,猶如水映萬像,纖毫無訛,是由轉六識而成者,為阿彌陀如來之三味。成所作智者,自利利他之妙業,皆得成就。猶如一切生物,均賴水而得滋長,是為轉前五識而成之釋迦如來之三昧也。法界體性智者,大日如來之三昧,即以上四智之總體。蓋由轉九識而成者,身語意之三密,無量無邊,故曰法界,為一切萬有所依之本體,故曰體性。猶水之浸潤流通,無所不至也。大日如來固具足此五智。若就一一之智,分而言之,則四智各屬於四佛。即阿等佛,各以大日如來之德之一部分為主,而仍各具五智也。如是五智複各具五智,主伴重重,無盡無際,雖分流之佛菩薩多至不可勝計,而根本皆同一大日如來。

大日如來為諸佛之總體,自一切法門,普應眾生之樂欲而化度之。故大日之德,謂之普門。其為化度眾生計,而示現種種佛菩薩之身者,皆以大日一方麵之功德法門為主。故謂之一門別德之尊,兩部曼荼羅,皆以大日如來為中心。而圍繞之佛菩薩極眾,即以表普門一門之意。此等本末總別之關係,若既瞭然,則謂一門即普門亦可也。《菩提心論》雲:“若願成瑜伽中諸菩薩身者,亦名發菩提心。何者?為次諸尊皆同大毗盧遮那佛身。”

七四種法身

前編引楊仁山居士之喻,以明法身應身之不同。實則顯密二教所立之佛身,複不一致。顯教以為法身無色無形,惟報身應身有說法之相。密教則開一法身而為四種身,無不具足色相,說法利生。所謂自性法身、受用法身、變化法身、等流法身也。自性法身者,自體法然之故。名為自性,是為超絕迷悟因果之絕待法性。配之於曼荼羅,則為中台之大日如來。自理智二方麵見之,有理法身、智法身之別,即胎藏大日與金剛界大日也。受用身複可分為二,修行得果,自受法樂,名自受用。為十地菩薩現身說法,名他受用。變化身者,於凡聖同居國土,變現丈六之身,為地前菩薩二乘凡夫等眾,傳說內證,如釋迦之示現八相成道是也。等流身者,等同流類之義。即隨抽化之流類,如人天鬼畜之類,皆現與彼等同之身以濟度之。略如普門品之三十二應,此亦為法爾之作業,故均名法身。以上雖若有四種差別,要之皆自一大日如來開發流出而從豎門觀察之也。自曼荼羅之位次言之,受用身當於四方四佛,變化身則為第三重之釋迦如來。等流身者,即外金剛部院之餓鬼修羅等眾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