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作用(1 / 3)

提這件事,既是朱子隱的申請,那麼必有一場李瑞和與朱子隱的血與火判決的結果就是這樣,同樣的事情,兩個法官來判卻是兩種截然不同的結局,你道怪與不怪,當真就沒有了真理嗎?當真就沒有了一把尺子嗎?人是一把尺子,人是萬物的尺子,法律是公正的,執行的人就不公正了,所以也就得有話可說,有官司可打。

話說回來,我也是被法官把我的思路給打亂了,扣東西是朱子隱申請的,在打官司場中卻隻字不的交鋒和赤壁鏖戰,現在判決都下來了,卻沒有任何的紛爭,沒有硝煙迷漫的場麵,不能不說是一件奇怪的案件。如果說是為了便利執行嗎?但也輪不到朱子隱申請,但執行費就判讓李瑞和來承擔了。

這是亙古未有的判決!現在是三個案子攪在一起,各種繁雜的矛盾相互交差,亂了,實在是亂了,我都可以說是沒有搞懂。改革了,這個從城裏搬到城外來住的改革還是不一樣,貓下狗崽的事情都有了,這又管情得了什麼呢?或許是我真的不懂,井底之蛙,孤陋寡聞,跟不上時代的需要了。我真的好困惑!我隨時都在反問自己搞律師行嗎?

繼續操練。

首先,我要說的就是這個案子的本身並不複雜,但是由於攙雜了人情的因素在裏麵,問題就複雜化了。我已講過,由於我們這些律師加入,不是說我們把事情擴大了,而是擁有了正義與邪惡的較量,這場善與惡的爭鬥就更加激烈了。律師,不是好戰分子,我申明。起著作用的還是我們的當事人,他們才有生殺予奪的權利,僅僅有律師戰火是不能燃燒起來的,律師,說俗一點就是幫忙別人說話的人,隻能是幫,不是自己就是主人,律師不可能喧賓奪主。在你們看來這些都是高深的理論,不談這些國事,下麵我針對本案的事情說具體,你就會明白了,這就是其次的區別。

其次,對於我們這個人才濟濟的律師事務所來講,我的職能與專長就是幫人打官司,我們是一個高層次的智囊機構,一切經過我們的“腦處理”後就可以實施了。這個官司不大,也不繁雜,我們聰明的腦袋瓜會靈活的。這個小小的官司而今也成為馬拉鬆式的官司了,或者就是胡子長官司了,已經打了一年多的時間,真是陰差陽錯,命運多舛。我們已經討論過多次了,成與敗在我們的心中完全是有一個“底”的。作為我們的當事人李瑞和、米龍,賀段等他們是搞不清這個“底”的,隻要谘詢了我們,認為能夠贏,他們一定會上訴的。作為公司裏和李瑞和現在的腰杆是粗的(意思是有錢),一是也不在乎這幾個上訴費,二則就是輸完了也屁不擔,硬是要搞贏,想盡千方百計的主意,花錢不在乎。他們來谘詢了我們,我們經過多方麵的分析,一定能贏,其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麵,一是程序違法要贏,二是錯誤地認定事實要贏,有這種雙保險的贏,他們是相信了,我們也是堅決支持上訴,不到長城非好漢,不把官司打贏誓不為人。

再其次一點是我的申明,我申明的是什麼呢?有許多的律師同行,官司打到這個地步,也是亂了陣腳的,由於亂世的繁雜不能不使他們心慌了,官司是否還要繼續,勝訴的把握有多大,這就迷惑了。然而我們呢?我們是憑著我們的綜合實力,去征服世界,我們沒有半點的欺詐行為在裏麵,慫恿著當事人去上訴,從而又讓當事人來找我們,我們繼續代理他們去應訴,另收一筆代理費,我們的判斷和分析能力是我們能夠多次贏得當事人信賴的基礎,不是采取什麼不正當竟爭來贏得的。我申明。

事情的發展就是上訴,而且是李瑞和和鞋業有限公司都上訴了,各抒己見,暢所欲言,鞋業有限公司的上訴材料是我所寫的,針對的主要是反訴,李瑞和的上訴材料是尹先伊寫的,主要是不應負責任,在這裏我就不去說材料的內容了,免了為善。材料和費用交了。我們的工作又是告了一個段落,一切的都等待著圖鏘市中級人民法院來確定了,一是還要材料,二是要不要開庭,全部由中級法院來確定,這裏也沒有過多可說的,我們也不再去多的嘮叨,少費筆墨。

在這個時刻也很平靜,你答與不答辯都不影響人民法院的審理,意思是隨你的便。但我們的工作仍然是沒有停止,這裏黎明靜悄悄,隻是仿佛,但有一股強大的暗流仍在湧動,為什麼呢?一般來講,二審都是書麵的審理,進行逕行判決,但我們也不輕鬆,這是打官司,是那個上訴狀交了就了事嗎?如果是這樣,官司豈不太簡單,當事人還會請你嗎?

我們之所以要進行行動的,是因為李瑞和給我們所提供的情報,朱子隱是把中級人民法院這一關也是打通的了,對於我們來講,中級法院離我們畢竟是離我們太遠了一點,沒有打過多大的交道,盡管有的案子是評論過,我們與他們也不過是一麵之交而已,沒有多大的接觸,搞我們這行的必須是高度的機密,是人與不是人都在那裏高談闊論,說話的人無意,記話的人有心,說的也是我所指的這類,我們如果是這樣,其過錯完全在於我們。既然是這樣,這條路走不通,那麼我們也隻有別尋高明了,我們是律師,我們不可能去介入行賄受賄的行業之中去,我們有我們的職業準則,同樣是出於職業的高度負責,我們建議李瑞和到省上去請一個高級律師來診斷。

我們是律師的精英,這是沒有可說的,但為什麼還要去外麵引進一個高級律師來呢?這裏也是有道理的,一方麵是為了節約當事人的錢,免去了我們跑上跑下的,不但花費精力,也還得花去不少的錢財,另一方麵是有律師在省上,既方便於到高級人民法院活動,通過他們的關係把事情更正過來,我們認為中級人民法院也肯定是象基層法院這樣判決了,那麼這條路就隻有通過至上而下的糾正,到省上請律師也是為我們今後的申訴打下堅實的基礎。由於具備了這種雙重責任,所以請一個省上的律師也就很有必要了,這樣也有利於我們隨時在上下之間溝通信息,如果是需要材料我們就送去便行,采取這種聯合夾攻的方法,我們才能最終贏得這場戰爭的勝利。

方案確定下來,於是就采取行動,具體由尹先伊跟李瑞和到省上去,把所有的材料都報到上麵去。他們去請的是歐陽康勝律師,他對這個官司的觀點是:返還財物應由劉梅返還,資金損失鞋業有限公司自負,訴訟費由鞋業有限公司與朱子隱和劉梅各承擔一半。李瑞和在本案中不負任何責任,反訴不能成立。歐陽康勝律師的意見正符合尹先伊的觀點,他們也是很快地把代理詞交給了中級人民法院,闡明了自己的觀點。這場官司一旦是失敗了,他們會堅決地鬥爭到底,堅決要申訴,要申請按審判監督程序再審,他們的觀點是鮮明的,態度也是堅決的。

這樣很好!

在這個上訴審理過程之中,我們要作的是爭對下麵判決書所認定的不服提出自己的看法,在這個時候更象是跟法官打官司了,一要說法官程序上違法,二要說法定錯誤地認定事實,錯誤地作出判決,可謂是把全部的重點都集中到了法官的身上,就是他,就是他,就是他亂判的,滿腔的怒火都投向了法官,法官就是我們的敵人,一頓臭罵之後,又象是平靜了心情,誰是誰非隻有等待中級人民法院來定論了,真可謂是你摸我的鼻子,我指你的眼睛,橫眉冷對,各不相讓。

在這段不平凡的日子裏,我們隻有等待了,等待是一條漫長的路,用“等待”兩字就可以概括了一切,在等待之中我沒有什麼可說的,就本案而言,沒有可講的,那麼我們還是來看一看世界,看一看社會的風聲,聽一聽左右與周圍的事情。這樣既可以消磨我們寶貴的青春,又可以讓我們得到一絲絲的安慰。

我要講的是什麼呢?我要講的是傳聞,傳聞畢竟是與已無關的事情,都是一些馬路消息,沒有經過核查的東西,目前我不管它真與假,因為跟我們的案子有一點千絲萬縷的聯係,我也不妨講一講,我對這個案子是這樣的看法。至於這些要起到什麼作用我不談,外麵的世界是大溫疫,我們就坐在這個山洞裏麵《十日談》吧,至少我認為是起到這個消磨時光的作用,因為你不能出去走走。

我既非名正言順的任何教徒,也非理直氣壯的無神論者,對於他人敬神的場所卻總有幾分敬意,若是建築壯麗,香火穆肅,而信徒又匍匐專注,儀式又隆重認真,就更添一番感動,往往更是感愧,愧此身仍在教化之外,並且羨慕他人的信仰有皈依,靈魂有寄托。哎!我處在這個時刻也隻能是臨淵羨魚了,可我不能退而結網,官司把我弄得瓜兮兮的,我也無法……?

於是。

據有關人士透露,圖鏘市中級人民法院木可文帶領一支隊伍到了雄功縣去執行案子受阻了,你道是執行誰的呢?是關於朱子隱和李瑞和的案子,朱子隱的車不是又被扣下了嗎?是的,被扣下了又有一段的日子了,這個東西隻有法院,隻有戴著人民法院法官的盤盤帽子的人才能去改得了交的,這是一對生死的矛盾,趙清風與朱子隱都相持著,各不相讓。不是魚死就是網破,堂堂皇皇的木可文,帶著一支挎槍的隊伍都沒有執行得了這個案子,這說明了什麼呢?這個細節我是說不到的,由此我想到了我們的上訴案子,準是朱子隱又把木可文請來了,依法中級人民法院是不能去執行的,然而就是去了,你道又是怎麼一回事呢?我想是雄功縣人民法院沒有支持中級人民法院的工作,你要那麼亂整我就是不支持你,你都知道一隻毛雞占一個山嶺的道理,你這個過山虎始終是搞不贏我這個坐地貓的。這個事情的出現,不能不說明一個問題,這場官司何時了?木可文的威風何處容?我想歪著搞的人得到的就是這個下場,搞得沒有趣,灰溜溜地跑了,我還想木可文就是我們革命教科書上所塑造的那種叛徒或者敗類之類的形象呢?

這樣又很好,我輩幸災樂禍。我想朱子隱的車現在仍然是荷槍實彈地挎著,一旦拉響那導火線,他的車就會隨著飛上天,也就會隨之揮飛煙滅的,能夠目睹這種壯觀的場麵是非常之幸運的,這樣一旦完成,那麼就可以標誌著這個官司的徹底結束。是這樣的,大家都對了車,拉平了作數。這隻是我的想象,但事情到底如何呢?有待於調查再說,是否可能向節外生枝方向發展呢?也是一個說不準的事情。既然是說不清的事情我們就不去說了,我們還是來談論一點其它別的東西。

在這個寂寞的歲月裏,我們來談論什麼話題最為合理呢?律師是我,我應當談論我的本行,別人是三句不離本行,我呢?我覺得這個問題很複雜,這麼一個官司拖拉了這麼長的時間,卻沒有一個結果,現在隻能是要一個結果了,至於是輸與贏還要放在後麵去談。在這個時刻,我說什麼為最好呢?我真的是無話可說的,也就是在這個時候,李瑞和來跟我講述另外一個事情,這個事情是發生在他的身邊,我竊以為跟本案有一點牽連,於是又拿出來說一說,以打破這個沉悶的氣氛。

李瑞和是帶著他的老表來的,他的老表手上有傷口,是包紮好的,至於是左手與右手我現在的記憶出現了問題,到底是哪一隻手我也很模糊,模糊的我也不去談,但我很清楚,同樣用一根白布繩子吊在脖子上的,跟我們的張大法官和田庭長吊的同樣,鮮紅的血跡都滲透出來了,我看得很清楚。

我問是誰搞的?是怎樣搞的呢?李瑞和的老表講:“是朱子隱的人搞的,是昨天晚上,我們幾個出來吃夜宵,是晚上11點過了,我們從那個火鍋店裏才出來,我走在最後麵,走過來就是一刀,根本上沒有來得及反映,那人就跳上了在旁邊等著的摩托車上,一溜煙就跑了。”

我說:“那你們為何不去派出所報案呢?”李瑞和說:“我們去了,派出所的說要查,我估計查是空的,原來派出所的那個所長晚上被人用麻袋蒙著,暴打了一頓,就是朱子隱們搞的,我估計派出所的是畏懼他們了,不敢來查了。說查也是一句空話,是叫我們走的最好方式。”

我說:“象你這樣說來那不是這個事情,就不了了之了!”李瑞和說:“那不是這樣,你想還有辦法嗎?”我說:“他的傷究竟如何?”李瑞和說:“有三公分深,要一段時間才能恢複的。”我說:“沒有傷著筋骨嘛?”李瑞和說:“是。”我說:“這一點小傷也就算了,以後晚上不要出門去了,要注意別人這樣突然襲擊,象這樣挨了去哪裏找證人,比被鬼打了還不夠意思。多加小心一點。”李瑞和說:“朱子隱要搞我們,我現在是要還擊了,隻要他不進我的門,進門就有他的好日子過的,你不相信,你看嘛!”我說:“算了,忍得一日之氣,免去百日之憂,何必呢?”李瑞和講:“李律師,你不知道,他認為我們這些外地人就是好欺負,人不要臉了,什麼都幹得出的。不過象你這樣講吧,我們也就算了,隻要他不要再惹我們。”

這樣也很好,也是律師化解矛盾的方式,也是律師為了維護社會的所作的具體貢獻,這種處世方法也是幾千年來中國人民的傳統忍讓方式,是一種美的表現。

思徽這個縣城畢竟隻有手掌這麼大一個地方,夜裏發生的事情,天亮就成為了新聞,而且是家喻戶曉了,麵對這種形勢,象我們這種經常在社會上跑的人那更是知曉得很多細節了。律師是一個特殊身份的人物,這裏是“人物”,不是人,能夠打入內部獲取高級機密,也是社會上三教與九流之輩,真可謂是能伸能曲,這也就使我很容易理解為何在中國這個泱泱大國不能讓外國律師來代理的原因。

近些日子來,也許是天時不好,差不多每晚上都有人在打架,打架的原因是多方麵的,這些與已無關的事情,我才不會去理置的,我們中國的律師還不至於發展到美國那樣,象這樣打架的事情一旦出現,首先到場的是警察,其次是醫生,再次就是律師去爭取當事人,準備打官司了。不過我經常聽到一些傳聞,說是朱子隱的隊伍與李瑞和那邊的隊伍在展開戰鬥了,都是暗中在進行著,誰也不暴露自己的身份,戰爭既然是暴發了,那麼必有死傷的存在。但我是這樣想的,作為最高統帥的朱子隱與李瑞和,他們兩個是不會直接到場參加戰鬥的,他們是高層次的決策者,有的是鈔票,鈔票完全能夠鼓舞著人的意誌。我之所以是這樣想,是因為李瑞和沒有來向我們彙報過和反映過,我想他也許也是不好跟我們這些局外人士講得,這是高級的機密,完全沒有必要,即使跟我們講了也是白說,不起任何的作用,既然正道行不通,那麼也就隻有以毒攻毒,以黑製黑了。

我們就生活在這樣的社會裏,雖然邪不壓正,但這個社會也是在動蕩不安了,共產黨應當出動幾百萬部隊來消滅這些黑社會的殘餘勢力才對,我這樣強烈地盼望著東方紅太陽升,中國出了個,隻可惜全中國人民的聰明才智都集中到個人的頭上了,思想的時代已經成為了曆史,我們深切地懷念。

世上沒有不漏風的牆,鳥飛過也有一個影子,久走夜路必撞鬼,這些都講的是一個道理。我要講述的是我和尹先伊去援救李瑞和的事情,李瑞和是第二次“進宮”(坐牢)了,他的罪名涉嫌是聚眾鬥毆和尋釁滋事,他是總的頭目,因為他是坐地指揮,說在打架時他用電話與外界聯係去來,事情就這麼簡單,一句話都可以講完。但要把他從監獄之中弄出來,我們是花費了不少的精力,誰叫我們為人太本份了呢?辦事太認真負責了呢?

公安局的大門我們是踏壞了,不知進出了多少次,在中間搞鬼的也就是那個副局長,事到這個地步還是有正直的人給我們透露一些消息。現在是刑事拘留,我們跟公安機關斡旋了好久,最終還是李瑞和拿了10000元取保候審才走出了監獄的大門。

這又是一個教訓,李瑞和這次在獄中是沒有受皮肉之苦的,但他挨了軟痛,給他送1000元的生活費,他隻得到了200元用,別外的800元就沒有蹤影了,被監獄管犯人的人給吃了,吃了就吃了,又沒有任何的證據,你道這不是軟痛又是什麼呢?這也是一個正常的現象。上一次有一個犯人的親戚就在管犯人,麻煩那幹警給他帶點錢去用,都被這個幹警給私吞了,犯人出來還跟這個幹警打架,如此看來,這不是正常的現象又是什麼呢?很正常!

很正常與不正常之間有著本質的區別,其實都是不正常的,但我現在說出來了,很讓人不可想象,特別是我這種有身份的人,一個律師,一個政法幹部,在一般人看來,特別是那些老百姓看來,這是不可思議的。我說出了醜,說出了社會的醜惡現象,真是冒天下之大不韙。對於我來講,我現在不是這樣想的,這是客觀存在的事實,有案可查的,我現在的身份是小說家,是社會發展的忠實記載者,也就是所說的史學家,我才不會唯心地去美言別人呢?在學校我的老師就是這樣教導我的。再說我也醜陋,我也想出名,也想出人頭地,一旦我的小說發表了,我則成了人世間最為羨慕的作家,我也想象羅馬皇帝尼祿為了出名而一把火燒掉了整個羅馬城而留得個遺臭萬年的美名,我也想象露伊王朝那樣今朝有酒今朝醉哪管死後洪水朝天呢?我還想象……我還想象……最後我給我下了一個瘋子的定義,這樣你們該可以了吧!

我真的哭了,哭我自己,這一切全都是我的錯。

李瑞和既然是跨出了監獄的大門,我們也就沒有必要去尋根問底了,事情已經過去,李瑞和也沒有給我們講述一些具體的理由,從他的麵容上我完全能夠看出他那股深思熟慮而又刻骨仇恨的樣子,既是失望地走出了大門,又是滿腔的憤怒,這是我知道的,從見到他那時起,我們彼此沒有講一句話,此時無聲勝有聲,說話沒有什麼作用,還是不說的為好。

李瑞和到底參與沒有都說不清楚,如果是拿我來比喻的話,我一定是要搞了,第一次把摩托車扣了,第二次又把彩電、手機等扣了,第三次又把他的老表殺傷了,事不能過三,一而再再而三的,哪個又能忍下這口氣呢?人怕傷心,樹怕傷皮,是這樣了,欺負得爬到頭上來拉屎了,都還嫌你的老殼不平,哪個還能容忍呢?錢,李瑞和是有的,有了錢你怕又喊不到幾個人嗎?從這種心態上來看,他可能是參與幕後指揮的多。我的觀點也是該搞,我說的就是直話,哪裏有壓迫哪裏就有反抗。

人,特別是年輕人一點也不忌諱後果,最容易衝動,我就是這樣的人,又有什麼呢?最大的不過是死,死後二十年又是一條好漢,又有什麼了不起的呢?但是話又說回來,最後吃虧的還是自己,麵對這種形勢,我們為了美其名說是維護社會穩定,奉勸雙方作出不同程度的讓步,盡量爭取雙方的寬容與妥協,這樣於大家都有好處,以前大家都還好過一天去來,不看僧麵看佛麵,看在我們這些調解人的身上。我們是有這個想法的,大家不能亂來,搞著哪個了都沒有好日子過的,又有何必呢?至於官司盡量私下調解,能夠調解得好是最好的,萬一不能那麼就等待著法院的判決,怎麼判就怎麼執行,雙方都不能埋怨誰,這樣也行。

這些是我們旁邊人和局外人的善良願望,能夠在這個形勢之下實施,一方麵取決於我們作工作的方法與力度,另一方麵也取決於雙方當事人的態度。我們把李瑞和叫來了,爭取了他的意見,他是同意的,回答得勉強,態度是曖mei的。我給他說了,又不是他去跟朱子隱拜矮求饒,是我們去,不會造成對他的傷害的,即使搞不成李瑞和也沒有任何的損失。既然是這樣,又有什麼不可搞的呢?既然如此,那麼朱子隱那邊我們首先爭取了,律師是最佳的人選,因為朱子隱相信趙律師,趙律師會給我們一定的幫助,趙律師能夠說服朱子隱的,大家彼此彎彎坡斜著上,算了。

法律書上說禁止和稀泥,這樣有一個弊端,你都知道中國人有一個傳統的美德是忍讓,這也是中國能夠接納佛教原因,然而這樣往往又是那些老實巴交的人最容易吃虧,最容易受到傷害,原因何在呢?有的人蠻不講理,有的人有權有勢,還有的人有關係,這樣在處理這個事情上就產生了平等的機率,占據著這些優越條件的人本身就享有了一種特權,即調解和稀泥不是站在同一條起跑線上,做不好或者是不好做就退卻,反過來就來壓抑這邊,這樣才能調解成功,因為調解成功這條原則是確定下來的。作這些工作的人往往也可以舉出無數的事例來,可以比照,可以參閱,由於自知之明與迫於無奈也不得唯心地達成妥協。哎!還是《金瓶梅》上的詩言得好:“公道人情兩是非,人情公道最難為;若依公道人情失,順了人情公道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