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對雷蒙的雙眸,可以看到,雷蒙的瞳仁裏麵由小及大出現一個加農蹬著一輛三輪車的圖影,這個圖影幾乎從雷蒙的瞳仁裏麵走出來的時候,雷蒙才注意到他的存在——雷蒙陷入深深的思索當中,以至於外界的信息根本沒有影響到他。
隻見那個加農艱難地拱起腰,身子前傾,兩腳用力向上蹬著,身後高高地摞著一車的蔬菜,坡度不陡,但加農顯然缺乏後勁,眼看快到坡頂,車子忽然停住不動,雷蒙馬上意識到,車子會倒回去,於是加緊幾步衝下去,低下身子用前膀頂住三輪車的後卡,車子向下的慣性逼著雷蒙後退幾步,車上最上麵的蔬菜紛紛滾落下來,有幾棵打在雷蒙身上,車子穩定下來,再用力向上推去,加農趁力蹬車,總算爬上了上麵的大路。
“謝謝你了!”加農麵帶喜悅,從車上跳下來,回頭去撿掉在坡下麵的蔬菜。加農把菜裝好,走過來仔細端詳雷蒙,看了半天。
“我們莊子有和你長你的一模一樣的騾子。”
“哦,是嗎?”
“你再這裏住過?”
“住過,還是在小時候。”
“難怪這麼眼熟,我沒記錯的話,你爸爸是那頭公馬。”
“是的。”
“那就是了,全村就這麼一頭種馬,全村人特別照顧它,一般還很少見到。”
雷蒙不言語了,在他的記憶中根本沒有爸爸這個概念,正如加農所說,他的爸爸是頭種馬,一般很少見到,包括他的孩子,他的爸爸隻是用來交配繁殖的工具,雷蒙不想別人提他的家事也因為此,他更懷念他的母親——那頭老母驢,他來到這個世界上時,他的母親年齡已是晚年,當時東家非常擔心他們母子的平安,事實上,母親生他的確很危險,折騰的死去活來,生下他以後,東家沒有讓母親再去生育,為的是她能夠多活幾年,結果,雷蒙剛剛一歲的時候,母親就被一場疾病從這個世界帶走了。
“你媽媽是頭母驢,你出生的時候,她是不是已經很老了。”加農忽然問了一句。
雷蒙點了點頭,這種話等於明知故問,他不想在這裏呆下去了,他要到一個沒人認識他的地方去。於是他轉過身去,不再理加農,徑直向和他相反的方向走去,走了沒多遠,加農忽然又回過頭來問了一句,“那你怎麼又出現在這裏了——如果不介意,先上我家來吧。”然而雷蒙依舊一擺一擺地向前走去,加農仍不放棄,又說了一句,“在我那裏暫時住下,我會拿你當陌生騾子對待的。”雷蒙的腳步忽而慢下來,加農知道自己的話奏效,趕緊湊上前去。
雷蒙最後究竟還是停了下來。
加農在兩個小時前就注意到這頭騾子,這頭騾子一直就在田間小路上徘徊,加農知道,這裏曾是騾子生活過的地方,顯然它很留戀這裏,當問了幾句話以後,加農知道騾子不願提起他的過去,可是他又對這個地方難以割舍,最後加農順著騾子的脾氣說服它留下來,自從上次賣掉以後,加農好久沒養騾子了,他知道這種騾子養不長久的,終有一天回自己離開,但是眼下隻要它幫自己過完這個冬天也是可以的。
加農從車上下來,脫下手套,順著雷蒙的鬃毛摸下去,額頭、眼睛、鼻子、臉、脖子,“走吧,你應該認識的。”
加農就是通過撫摸來和牲畜交流的,許多生靈可能聽不懂人類的語言,但是可以通過皮膚的接觸來感受人類的意圖。
加農成了雷蒙的東家,加農把西房清理出來,讓雷蒙住進去,西房本來是用做倉庫放農具的。東家抱來一捆秸杆,拆散,墊在地上,簡單稍作布置,天已經黑了下來,雷蒙就地臥下。
生活當中總會有很多巧合,這點不得不承認,在我的記憶中,似乎從未來過這個農戶家,小時候母親在的時候就和她一起出去,後來就成了獨自出去。原本還想找一個很遠的地方呆下去,可能要經曆各種苦難,寒冷、饑餓、甚至疾病,天若不佑,死在烏有之鄉也不是沒有可能,總之不要人知道罷了。我想一直向東南走去,走出原來的視野,在一個完全陌生的地方苟活……雖然遠方並不一定美好,但起碼可以暫時逃避那些沉悶的過去。
我和加農之間,與其說巧遇,不如說加農對於我的利用價值或有所圖,倘若我不是騾子,而是一條狗,或許從開始時就注定了要靠乞食為生。很多時候,從一出生,就已注定了你的命運,出生之前,你是沒有任何選擇的,每個生命的降臨都是非主觀的,是自然的巧合吧。不管怎樣,沒有了先天的選擇權,生命隻能理所應當地接受現狀,在現實本性的驅使下苟活——或者說向死亡靠近,可以說,生命來到這個世界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等死,不過,好在這件事和其他事並不衝突背離,而且做完這件事所用的時間是所有事情所用時間當中最長的,姑且不用管它,而且,無論是誰到最後都可以順利把這件事情完成。
唯獨遺憾的事,生命不能決策自己是否真的需要來到這個世界,他們的誕生,從自身來講,是被動的,除了接受現實,他們別無選擇。如果在他們誕生之初,就可以向自己的母親說,媽媽,我不喜歡這個世界,我不要生出來——結果會是怎樣的呢?無論是誰,在“自然法則”麵前,都不可能完全獨立,他們可以結束自己的生命,卻不能幹預到自己誕生以前在母體子宮裏的那段時期。“自然法則”好像也考慮到了其中的關竅,為了生物能夠順利的繁衍,不受“思想”的困擾,“自然法則”給了生命在誕生之初的最大獎勵,讓他們無憂無慮,給他們最美好的記憶,除此,“自然法則”還設定了某種特殊的關係,使得物種之間相互依賴過活,使他們忘卻了生存這一基本命題的意義,這就是我把自己放逐到未知世界不久卻又被“自然法則”肇回的根本原因,從一開始,就注定我雷蒙——你不是自由的,起碼你的身體不是自由的。
“自然法則”在冷笑,冷笑我逃不出他的手掌心,然而你錯了,我並不想刻意逃離,因為畢竟你和我的談判當中還有於我有利的東西,我若真要背叛你,你也無可奈何——隻有當“生命”自覺意識到要結束自己的時候,他的身體,甚至包括他的精神能夠徹底擺脫“自然法則”的束縛,獲得徹底的解放。盡管“自然法則”苦心孤詣地說服“生命”不要輕生,讓他們留戀活著得美好,懼怕死亡的悲慘,可是每當走在這一關口的時候,終不免有漏網之魚。
而且“自然法則”也無法回避這一怪圈——那就是,越舒適越安逸,距離死亡也越近。有句話這樣說,“要自殺的人,也會怕大海的汪洋,怕夏天死屍的易爛。但遇到澄靜的清池,涼爽的秋夜,他往往也自殺了”(魯迅《小雜感》),還有一句:“快樂得想要死去”——要知道舒適安逸的極限就是死亡,唯有死亡能夠把一切美好的事物留住,既然生命都有一天要麵臨死亡,為什麼不把這一天選在最最美好的那段時光呢?所以自殺的往往是青年,臨終正寢的老人反而最懼怕死亡。
母親死前的時候,就那麼靜靜地躺著,很難想象她那時心理狀態,她會不會很懼怕。她就是個為人類服務的工具,直到把自己的精力全部榨幹,我不想重蹈她的覆轍,她死前對我說的一句話是:“永遠不要對人類抱有過多幻想。”後來我想,她說的其實不光針對人類,包括同類,其他物種,都不要抱有過多幻想,過多奢求,否則,必將會對這個世界充滿失望。換句話說,你把人們的道德底線放得越低,甚至當他們全都是流氓時,這樣你就越會全神戒備,避免受到傷害,當有個人待你好的時候,你就會獲得加倍的快樂,因為這個世界畢竟還有一個人不是流氓;當你對生活的要求僅限於“混口飯吃”的時候,那麼除去溫飽以外的收入,就是你全部的快樂。之所以活得太辛苦,對現實太無奈,就是對世界抱有過多的想法。其實,不管這世間有多少存在的可能性,落在自己身邊,有且隻有一種,時間對於每人來說都是線性的,不可能同時經曆兩種生存狀態,就像天上的落葉,它們隨風飄逝,看起來,它們似乎可以經曆無限中可能性,落在江河裏,落在高山上,落在大漠,落在犄角旮旯……然而最終等待它們每一片葉子的,有且隻有一種結果。
人的另一半命運究竟會像骰子一樣,把你引向未知的“可能性存在”。
東家懷裏抱了一捆半幹的蘆葦,看起來東家以前養過牲口的,在這裏可以嗅出曾經住過的牲口的氣息,這裏也算是鐵打的營盤了,或許明年春天我就會離開這個地方,過了這個冬天就好說了。
蘆葦草比我想象中的要好吃得多,半幹不濕,很有嚼頭,看來,在這裏可以享受幾天口福。對於大多數草食動物來說,每天活著的內容就是不停地咀嚼,有的先把食物囫圇吞棗地吞進胃裏,過後再從胃裏倒回口裏繼續咀嚼,隻為“胃”而活,無論如何,意誌並不是自由的,它時時刻刻要受到肉體的支配,意誌始終脫離不了肉體的存在。每當沉浸在意識的世界中流連忘返,最終都是肉體的知覺把自己拉回到現實當中來。胃在告訴你——我餓了,我要吃東西,或者腿在告訴你——我們已經站立很久,實在困的不行了,讓我們休息一下吧。意誌就是這樣和身體本身進行艱苦卓絕的鬥爭,意誌總是不顧身體的感受,總想超越,擺脫束縛,身體呢,想的總是懶散,輕鬆,沒有任何壓力,在兩者的相互博弈中個體生命得以維持正常的發展狀態,任何一方失勢,結果都會使肉體衰弱。
星辰就像晝伏夜出的小動物,隻有在深夜才會逐個出現在仰視天空的視野裏。特別寧靜的夜裏,他們可能會為了探照地球而彼此擠占空間,密密麻麻地占滿整個蒼穹。滑過天際的流星就是最為輝煌的一刹那。獵戶星座中間代表匕首的三顆星星,若隱若現,當你用力觀察它們的時候,它們忽而消失了,而當你轉移注意力注視其他星辰的時候,它們又從你的眼角處出現。
眼睛開始發酸,困意襲來,我知道它們在向我發出警告:你必須得休息了,如果再使我們我們超負荷加班,你將必須承受眼睛損壞的痛苦——每到這會兒,我的大腦舒展開來,仿佛從我身邊分離開去,開始自由活動,他會翻起那些陳年老賬,絮絮叨叨個不停,中間還會夾雜各種稀奇古怪的語句:
在很長一段時期裏,我都是早早就躺下了。有時候,蠟燭才滅,我的眼皮兒隨即合上,都來不及咕噥一句:“我要睡著了。”半小時之後,我才想到應該睡覺;這一想,我反倒清醒過來。我打算把自以為還捏在手裏的書放好,吹滅燈火……“(錄自馬塞爾普魯斯特《追憶似水年華》第一卷”在斯萬家那邊中第一句)
我聽到書從我手中掉在地上的聲音,那一刻我驚醒了,回想睡去的這十幾分鍾我的思緒和書融為一體,大腦運轉著書中的信息,夾雜著某些記憶片段,像粥一樣統統攪在一起,掀起層層波浪,一個意念剛起來,很快又被另一個意念擠走,它們像蜜蜂一樣在我耳邊聒噪,當我醒來以後,它們又似夢境一樣突然消失,好像在和我玩兒捉迷藏,可是等我再次睡下的時候,大腦中一片空白,我再也想不起來和書一起交流的東西了。大腦像小孩一樣睡前一定要嬉戲一陣,直到疲乏了,才會同身體一起進入睡眠狀態。
我不清楚這一夜我到底醒了幾次,反正到天亮的時候,我再也睡不著了,這一夜過了仿佛有一個世紀之遠。
早上東家把東房裏麵的菜搬了出來,都是昨天從大棚裏麵摘回來的,裏麵包括雷蒙幫他推過的那一車菜。
“我早上到菜市場(批)發菜,你和我一起去吧!”東家說到。
雷蒙點了點頭。
東家繼續說,“以前一個車子一次拉不走這麼多的菜,閑的時候我自己跑兩個來回,忙的時候請人幫我來拉,現在有你在,咱們一次就把這些菜拉到菜市場去,一上午的時間,零賣,批發都可以,中午以前賣完,然後我們回來吃飯。”
雷蒙點了點頭。
“下午,咱們一起去大棚,我就不蹬車了,由你幫我慢慢往回運就可以了。”
說罷,東家進屋吃飯。一會兒收拾停當,找來一架車,給雷蒙套上,把菜統統裝到車上,這架車比那輛腳蹬三輪車大好幾倍,很輕鬆就把地上所有的蔬菜裝上去了。雷蒙好久沒拉過車,剛開始時感覺有點費力,走了一會兒四肢漸漸活動開,就不覺得費力了,東家也也不驅趕他,因為他對這一帶十分的熟悉,東家坐在車上,身子倚在車前的擋板,眯著眼睛打盹兒。
菜市場在白莊的東南,出來東邊的村口,徑直向東,走1裏左右,順著路拐向南,再走3裏就是城南菜市場了。因為今年後秋雨水較勤,往年很多夏季菜早已下市,今年在菜市場上依舊可以看到。
菜販子早已在菜市場外準備好收菜了,一般批發菜在菜市場外麵,菜市場建在路東,整個菜市場一段人來人往,一天到晚熙熙攘攘,菜農一般在上午就把菜批發完了,周圍有工廠和學校也是批發菜的客戶,菜農更願意把菜直接批發賣給他們。
昨天的這個時候我還在百畝樹林裏麵忙著準備慶功宴,誰想到今天就充當了人類的腳力,不到一天的時間,經曆了兩種命運,恍若隔世,去年的現在我又在做什麼呢?明年的現在又是一種什麼樣的狀態,我想可能不會像今天的現在這樣突兀。有些時候經曆是不以人的意願為轉移的。
這裏距百畝樹林不是很遠,真不想再見到那些熟悉的麵孔,我一直以為每當換一個環境就能啟發人換個角度重新思考,其影響程度遠非長時間在一個地方可比,我在百畝樹林裏麵一呆就是四年,這四年對自身而言究竟是成長了,還是原地踏步,甚至是倒退?
從小到大,在我麵前經曆的所有熟悉的麵孔都在分別一年以後的時間裏消失了,能夠想得起來的,可能唯有他們的名字,而名字,又不過是個符號,這個符號所代表的對象隨著時間的流逝慢慢淡出了我的腦海。
對那些昔日的麵孔,我有一種本能的回避,我不想再見到他們,因為時間對人情的殺傷力實在太大,一旦異地而居,故友間能夠溝通的話題就越來越少,除了幾句簡單的問候,不能再做其它,中間再輾轉幾次,可能就音信全無了,最終,過往的好友終於被遺忘,即使偶然想起,也頂多停留在那個特定的年代,特使的場景當中,與實際距離相距甚遠。有些人,這一生,不見也罷!他們可能就像定格了的畫麵,一生都是一個樣子,不可能有其他任何改變,若是於自己脾胃不和,相信即便以後十年或者更長的時間裏,也不想見到此人。不管怎樣,“生命”在這一生的曆程當中,經曆了各種滄桑巨變,走到終點,回頭觀望,多數時候其實都是自己一路獨自走來,唯一相伴一生無非是自己的影子。
我從來不對人情有多大的期許,生命之所以出現,不是為了這個世界的繁榮,所有的意義都是相對的,一旦離開“生存”本身,一切意義皆不複存在。就像文明,文明隻有在創造文明的物種中才有意義,一旦脫離這個物種,文明就變成了沙子。烏鳥國文明、奇耾國文明、遊弋國文明,隻有在遇到能夠理解這三國文明的物種出現時,“沙子”才能複原回本來的麵目。
因為協作本身可以使效用實現最大,所以“生命”之間才會相互扶持,相互利用。
一旦個體生命有條件完全獨立生存,那麼“人情冷漠”的時代就自然而然來臨了,即使在文明高度發達的社會裏,“生命”的自然屬性也總能夠在其背後的運行法則裏麵找到,隻要認清了這點,任何複雜的問題都將迎刃而解。
周圍的人似乎並沒有注意到我的存在,比我預想的要簡單的多。唉,我總是於自己太過分專注了,其實周遭世界根本不會在意一頭騾子的突然出現,小孩見到我會躲在大人的後邊,年輕人更不會注意到我,他們比我跟專注自身,就是偶爾幾個上了年紀的老人,伸出樹皮一樣的手掌在我頸上摩挲幾下,我可以感受到他們的友好,所以我不會“咬”他們,騾子脾氣倔,這是常識,然而隻是針對人類而言,他們在馴化眾多物種之後,變得驕奢不可一世,習慣性地把個人意誌強製加到動物身上,人要他向東,動物就不敢向西,可是騾子不吃這一套,這是天性!否則,嘿嘿,我也不會成為現在這樣。人都不能奈何,何況一隻雞了,倘若,我稍稍迎合著他,瑞克也不至於搞個荒謬的“審判”出來,或許,他現在甚至對此感激不禁的,因為他畢竟除去了自己的異己。
可是事實上,“自然法則”總要達成一種平衡,不可能讓一個物種進化的完美無缺,給了他明亮的眼睛,就會可能收回他靈敏的鼻子,“自然法則”對誰都是公平的,除非人類自己率先破壞這一平衡。我之所以走到現在,就是因為我是個騾子,很多人,包括瑞克,總是容易把這點忽略掉。
不過我知道該如何在人類的世界裏生存。
在人類麵前,隻要保持沉默,勤勤懇懇就足夠了,說到底,這也不過是個交易,人類如果不能從一個動物身上得到點什麼,他們就不會無故圈養這個動物。
呆了沒一個小時,東家就等不及了,說要批發不單零賣了,低價批發是件很輕鬆的事兒,東家的菜就很快就被搶售一空,我也可以解脫了,我不能長時間在這種熙熙攘攘的環境中停留,那樣我的大腦會變得混亂,很有可能做出一些錯事來。東家好像也不喜歡這種環境,把東西收拾好後,跳上車,拍了拍後背。
“能跑多快就跑多快。”東家說道。
東家既然放話了,我也樂得一路狂奔,隻可惜身後拖著的車子是個累贅,跑的太快我擔心車子會被顛的散掉。
大部分時間都是在路上消耗掉的。
我的午飯是蘆葦,東家拍了拍後背說,“下午可以吃到蔬菜。”
我對食物向來是不很挑剔的。
冬日裏,午後的陽光使人迷醉,沐浴著陽光的身體,變得十分的柔軟,皮膚也變薄了,可以看到心髒聯動著皮膚一起在振動,陽光照得眼眶濕潤,像是流過淚的樣子。
我更喜歡黃昏時候的陽光。
東家在給大棚放草席,大棚蔬菜經過一天的陽光沐浴後,日落以後蓋上草席早早地入睡。太陽落到一半的時候,從這邊起向東數第三個大棚還能映到陽光,草席被照得金燦燦的,加農站在大棚後牆上,解開卷起的草席,草席因受重力沿著大棚斜麵向下滾去、展開,加農身體後仰,雙手各持一股綁在草席上的繩子,慢慢往下放,雙手用力控製草席展開的方位,防止草席走偏或與其他草席重疊。
餘輝照在加農的臉上,如同照在曆經風霜歲月侵蝕的溝壑上麵,不知為何,我總是向往著這麼一種狀態——夕陽西下。每當看到類似的情景,我的心靈都會為之所觸動,耳邊聽得風聲響,感覺生命就此停住。
這是多麼美好的感覺啊,我從不怕衰老,因為衰老,才可以偷懶,甩掉責任,回避幹擾,棄絕所有抱負和企圖,然後理所應當地等死,這樣既不會於外界落得褒貶,如此了卻一生卻又心安理得。生理上講,我現在正處於中青年,正是所謂年富力強的時候,但我一點兒也不感到榮耀——青年,在我們這裏,意味著灰頭土臉、跌跌撞撞、遭受上代排擠,從來沒有過詩歌裏麵所形容的朝氣,青年正是一生中最最尷尬的時刻,他們充滿欲望,卻又無處宣泄,積極行動,卻又屢屢碰壁,想過放棄,卻又舍不得,不想妥協又不得不妥協,尷尬的無地自容,直到他們度過這段時期,對未來不抱任何希望的時候,學會唯唯諾諾苟且偷生,心態才能歸於平靜,能夠像地球上其他任何一個物種順其自然地默默度過以後的每一個東升西落。
這一刻雖然非常短暫,但卻十分豐富,自然界在30分鍾的時間裏發生著奇異的變化,由太陽下山前的金黃,變成下山後的紅色,鄉間暮靄出現時的白漸變成青色,夜色越發的濃重。我已經看不前自己的前蹄,我就這樣迷醉在夜色裏,在傳奇小路上像孤魂一樣遊蕩,脖子上的銅鈴發出悠揚的聲音,東家和他的孩子走在前麵,他們不說話,又要上傳奇小路的坡,我一下子興奮起來,加速向上衝,到達坡頂,速度仍沒停下來,土坡被我輕鬆征服了。東家的男孩拍了拍我的脊背,像是在鼓勵,孩子正值青少年,他和同齡人不一樣,他的心是那樣的波瀾不驚,這一點很想東家,東家就是個少話但務實的一個人,然而孩子並沒有繼承父親的那種積極和樂觀,他身材修長,臉又長得那麼白淨,不像東家那樣黝黑,外人第一眼看到這個孩子都會認為他靦腆,但是缺乏生氣,這樣很危險,未來不該由沒精神的人主導的,這種人注定難成大器,可是他們的家長卻喜歡這樣,幾乎所有的父母都恨不得把孩子綁在自己的褲腰帶上,時刻能觀察得到孩子的一舉一動才能夠心安。
同一血緣關係的成員之間也存在博弈,父母強則子女弱,父母弱則子女強,前者父母束縛了孩子心靈的成長,後者則是父母過度縱容導致無法收拾。如何平衡兩者之間的實力對比,一方麵父母不用過多操心,一方麵讓孩子健康自由成長,而這需要高超的藝術手段,隻有動用大量腦力,方能夠成就。我隱隱地感覺這個孩子將來會循規蹈矩,如父母一般,機械式地走完自己的一生,他和傑克不一樣,傑克在未來有多種可能性的存在,他的活性很難想象有多大。不過,他或許存在另外一種可能,一種是他沒有自覺,自我意識尚未形成——不太可能,按理說,到他這個年齡,早已經把主觀世界和客觀世界分開了;二種是他在壓抑內心的欲望和衝動,盡管表麵看起來心如止水,內心世界或許正是波濤洶湧,這點以後我會慢慢證實。生為人之父母,養育子女乃是天則,世間生靈莫不如此,乃是出於延續生命的需要,然而,他們莫不是讓子女生活在自己的意誌下,雖然本質是出於關愛,但是“愛”有時候不隻是給於,更有可能是一種“占有”。
“叮叮當當”,孩子在幫母親做飯,不能說在“幫”,應該說是在母親的意誌下做飯,從小到大,潛移默化地屈從了母親的意誌,以致成為一種習慣,習慣本身擴展另一層次——每天的生活習慣,習慣性地屈從導致習慣性的行為,孩子本性當中好動、頑皮、好奇的天分被壓抑收斂,反之是受被動、習慣、麻木的個性主導。而每天的這一時刻,孩子都在做同樣的事情,廚房裏的燈光帶著孩子的影子照在院子中央,影子裏高聳的兩肩,就這麼甘於在巴掌大的空間中來回活動。
“叮叮當當,呲啦,歘歘”整個過程非常熟練,孩子快要超過母親了,若是有客人來時,看到孩子這樣,定會“嘖嘖”稱讚——“瞧人家的孩子多聽話,真能幹。”幾乎每個人都這麼說,結果呢,孩子們一起沉浸在“好孩子”的讚歎聲當中。
我卻趕到這很不正常,我甚至為孩子的現狀趕到難過,每次看他偶爾經過我住的屋子,我都從看他的眼中看出無奈的,我有一種不祥的預感,這個孩子將來必定要背叛他的父母,這是必然,長期的壓抑就會導致極端結果。
愛,有時是很矛盾的東西,它可能把被愛的人通向絕路——愛到極致,就是無窮盡得恨了。
我怎麼會有這樣的感覺呢。或許孩子根本心裏跟不是那樣想的,我隻是在延伸自己的臆斷而已——或許生命中真的鮮有奇跡發生,才使得我們的思維意識如此的活躍,隻能憑借自己的想象力去改變業已即成的現實。
吃過晚飯以後,孩子洗碗,父母出外和鄰居聊天打牌,孩子洗過碗後,獨自在家,也不出去,回到自己的房間,坐著書桌前看書,偶爾發出笑聲,顯然是被書中的內容逗樂了,他住的屋子如此之大,像一間倉庫,一盞燈根本無法照亮整個房間,一個人更顯得淒冷,而現在,他的同齡人卻在外麵活動。夜裏本是青年人最為活躍的時間,路燈下,街頭,巷尾到處可以看到他們的身影,大聲說笑的聲音,此時此刻他們要做的就是渲泄,而這都與孩子無關,孩子沉浸在自己的世界裏,樂的其所,這或許也是本性使然。
東家回來以後,做得第一件事兒就是為我添草,以供整夜食用,我最怕開燈的一霎那,眼睛突然要吸收那麼強的光線,他會盯著我看一會兒,直到我津津有味地把他手裏的一把蘆葦咀嚼完了,他才會關燈,離去,然後回屋睡覺。孩子屋裏的燈仍舊亮著,我不清楚他什麼時候休息的,往往在他關燈睡覺以前,我已經進入了夢鄉。
深夜或者淩晨的時候,有時會被侃姆族類的叫聲猛然驚醒——那一刻我總以為自己仍在百畝樹林。
最近幾夜,風聲越來越重,天氣一天冷勝一天,空氣越來越濕,北風把烏雲從西北方向推過來,烏雲擠到這裏的天空就不再移動,看來它們要在這裏動手發威,東家早已看出了它們的陰謀,幾天前就準備好了下雪以後用的幹柴,為了防止柴草受潮,東家用塑料布蓋得嚴嚴實實。
早晨孩子和房東同時起來,外麵套一件運動衫——應該是校服吧,裏麵衣服似乎很少,看起來就像個衣架似的出來進去地清理屋內雜物,找柴生爐子。
昨天晚上,從傳奇小路回來的時候,地上已經積了一層薄薄的霜,路麵變得很滑,走在車轍的邊緣,深一腳淺一腳,雖然四腿著地,不見得比兩條腿更穩當。上了土坡,回頭再看傳奇小路,如同一條白圍巾延伸至北,遠處的百畝樹林仍舊是漆黑一團,深似海,感覺充滿神秘色彩。
百畝樹林,我什麼時候可以回去再看看你呢,到今天,我離開你已經有三個多月了,到現在我才注意起你來,這三個月來我還以為真把你忘記了,也忘記了我住的那個地方。
生命對一方故土眷戀難舍,終究沒有參透世情,一生當中,要經曆過數不清的地方,不管怎樣,都不是自己最後的歸宿,其實隻不過因為要生存,背井離鄉也是為了生存,不至於挨餓,抑或為了更好的生存,無論什麼時期,生存對每個生命來說,永遠都是頭等大事。
明白了這一點,就不會對一個地方過分癡迷,出於生存,有時候是隨機的,有時候又是注定的,大家偶然相遇;因為要生存,而一生當中所走過的地方,始終貫穿在時間軸上,對自身而言,時間軸上那段有效距離,就是自己的壽命,那麼到過的地方就可以在這條時間軸上找到,它使得我們的生命不至於空白,一個個到過的地方,證實我們當初確實在那裏生活過,那麼我們可以一生當中就在一個地方麼?答案是確定的,你所關照的時間軸就是發生在這個地方的變化,這些一連串的變化就把時間軸有形化了。在你回頭觀望的時候,你就很清楚這些年你是怎樣活過來的。人與人之間的時間軸不是相互孤立的而是像網一樣彼此交叉,說不那個時刻你就和別人的時間軸交在一起,介入到他人的生活中去,因為在一起相互協作可以提高效率,你們協作完成會產生很大效應,你們相互接觸,認識,基於相同的目的——生存;但總有一天,你們會分道揚鑣,彼此視同陌路,基於相同的目的——生存。
熙熙攘攘的世界,為什麼會熙熙攘攘,因為有生命,生命是什麼,生命就是這些熙熙攘攘的存在。
物種與物種之間,必然有不同的東西可以將他們區分開來,這些東西一方麵把自己種群和其他種群分開,另一方麵,更重要的是把自己種群內部集合起來,使之能夠形成一個穩定的種群,這個東西就是“集體意識”——我們通常把它稱為“意義”。
從某種角度上看,所謂的“意義”——即,同一族群相互影響,並能達成共識,以致共同遵守的一種協議或者約定,文明就是“意義”的外在表現,基於“意義”才會有文明出來。我們知道,已經消亡的文明,比如說烏鳥國文明,他們一切價值觀都隨著族群的消亡而消失了,對他們而言所謂的“意義”,已經不複存在了,除非有和他們一樣甚至比他們更為高級的文明出現,他們的“意義”才會被發掘,被認識,被理解,否則,他們的文明就在時間軸上徹底凍結了,永遠不會蘇醒。
文明是有“界限”的,我們不能肯定我們現在創造的文明是普適的,甚至於在遠古以前,沒有進化到今天這般模樣的時候,那時的“意義”與今天的“意義”南轅北轍,大相徑庭。所以我們根本無法判斷宇宙的真實麵貌真如我們現在所觀察到的,舊得觀念一定要被破除,新的才能出來。如果我們對一種東西過分地執著,甚至於偏執,那麼,這隻能證明我們還很幼稚。因為在以物質為核心的世界麵前,文明都是很輕的,隻要超越這個種族,文明就成了“天書”,不再為外人所理解。
朔風起來了,陰了一整天,恐怕明天就會有一場大雪,天氣越發的沉悶寒冷,鼻孔裏呼出的水汽仿佛即刻凝結成冰,整天昏昏沉沉,老想睡覺。孩子也睡去了,剛才他的影子還活動在西牆上——他把桌子拉到床邊,直接坐在床上,裹著被子,戴著手套,戴著帽子,可能身體太過瘦弱,抵不住寒冷,這也是無可奈何的事情,我又想起架著運動衫像衣架一樣的身影——堅持沒有多一會兒,孩子就撐不住了,把燈熄了,就地躺下——平凡的存在啊,因為集體地平凡所以才能集體地依賴,集體地生存。
我想此時百畝樹林或許應該更加地神秘寂靜,盡管我已是個局外人——我怎麼又在想百畝樹林,我應該記不起來才是——同樣的事物,不同的視覺也總會使人驚訝,以前我在百畝樹林的時候,總是懷念自己幼時經曆過的傳奇小路、白莊,然而當我離開百畝樹林以後,思想又總不免徘徊在那裏,記憶也會重新選擇,新的把舊的擠下去,擠下去——寒冷把眼皮擠下去,我剛才在想什麼了,在想,我該睡了,大腦要休——要休什麼來著——休什麼?——
早上東家起得比往常要早,一早就出來掃雪,聽到開門聲我才醒來,這一夜睡得很沉。掃到我的房前,房東伸進頭說,今天休工,路上不好走,叫菜販幹等一天,明天蔬菜肯定漲價。
我可以自由活動一天了,這當然再好不過,我要出去活動活動,暖暖身子,我現在就想出去,直接站起身,打了個響鼻,我真想看一下雪景,久違了的瑞雪啊,而且還在我的老家白莊看到了,我還是想看一下我的傳奇小路,它此時會是什麼樣子呢?
路上一片白,天地蒼茫,雪下了有一尺,咦,傳奇小路不見了,它被雪蓋住了,和周圍的農田連在一起,路上沒有一個腳印,我真不忍心第一個踩在上麵,破壞你身上像羽絨被一樣的潔白。腳底發出咯吱咯吱的響聲,鼻孔外麵呼出的盡是長長的白氣,我將順著傳奇小路向北一直走下去,走到頭,然後向東,上大道,一直沿著洋河堤岸走去。
若是此刻莫離薩在這裏的話,我一定看不見她,一身白色的莫離薩剛好隱藏在雪裏麵,是雪將世界換了一個新的狀態,雪和莫離薩似乎有著某種奇妙的聯係,一到下雪時,我就會想到莫離薩,莫離薩一直獨立於周遭之外,特立獨行,是以另類存在,然而他們想不到這一點,隻有在下雪的時候,莫離薩才能回到本來麵目,盡管莫離薩並不代表某種美好的情形,但起碼在眾人眼裏她是特別的,就像著雪後的世界一樣。
我仿佛看見在無限遠的地方,有一隻貓在雪地裏行走,偶爾回頭觀望,然後眨眼之間就消失不見了。
洋河上一片廣袤,和周圍世界融為一體,中央的沙洲也被雪蓋住,不過仍舊可以看清沙洲的輪廓。
我就這樣一直沿著繞著洋河的河堤上走著,沒有目的,沒有方向的走,“走”已經成為我生命中的一部分,暗示著生命漫無目的的延續,從不思索自己從何處來,到何處去,我已經和自然融為一體,我也會變成白色,最後,我的身影,必將在倏忽之間消失在天地間的視野裏。
雷蒙的離開,多少給百畝樹林帶來些波瀾。
一開始有人提出要找回雷蒙,可能是奧拓吧!不過之後就不了了之了,總之從“審判”到最近的這段時間裏,對於雷蒙的事情,百畝樹林選擇了集體沉默,大家表現出驚人的麻木和冷漠。我們不能懷疑百畝樹林沒有關愛,可是這個世界上,任何形式的愛都是有界限的,如同事故現場的警戒線,過了警戒線,你就可能因涉嫌而被警方懷疑——超越了愛的界限,愛就不複存在了,轉而成為嫉妒,憎恨。
愛這個概念是怎樣誕生的呢?它絕不是孤立地呈現在人們的意識當中的,而是和對立麵“仇恨”同時出現的,這裏套用一下集合論,仇恨就是愛的補集,仇恨愛=情感,情感是仇恨和愛的全集,當人的情感超出了愛的界限,下來所要麵對的就是仇恨。
有愛亦有恨,無愛亦無恨。
就比如,我有幾個要好的朋友,忽然有一天某個朋友A失去了消息,我就會問其他朋友,“喂,你知道A幹什麼去了,怎麼最近沒見到他?”那個朋友沒有回答,而且表現出不值一提,漠視的表情,然後擺一擺手,我大約可以悟出他一半意思——A君做了超出我們所容納的事情,已經被孤立了,但至於做了什麼,我不知道,也沒有去問,至於為什麼,一來是出於自保覺得不應該,二來不值得沒必要;然後又有其他的朋友問我A君的下落,我表現出不值一提、漠視的表情,然後擺一擺手,不用做任何回答,他也明白了,他也不會再問下去,於是一而二,二而三,我們這個圈子裏達成共識——誰也不會再提起A君,或者A君這個人本身並不存在過。
一切照舊。
之後某一天,A君忽然又出現在我們的視野,可能他事先和我們中的一個見過麵,他們兩個一起出現,像是久別重逢,十分的友好,善變的我們立刻報之以笑容來融合這種溫馨的氛圍,A君又成了我們的一員,好像以前什麼也沒發生過似的。
一切照舊。
這在百畝樹林中已經形成一種潛規則。
這種潛規則稱作“明哲保身”。
瑞克迫使雷蒙離開了百畝樹林,看起來不能容忍,不過既然發生了,大家就也隻好麵對現實,日子照舊得過,隻要不影響自己的正常生活,任何變化都是無關緊要的。瑞克依舊我行我素,接下來大家之間的交往似乎少了很多,或許也跟天氣一天天變冷有關,不管怎樣,所有的不快都會因時間的流逝而被人們漸漸遺忘,因為我們本來就是很健忘的,經常摔倒在同一個地方。
以後的日子裏,大家都盡可能的回避“雷蒙”這個名字,每當有人經過雷蒙的木棚時,通常會裝作視而不見,有一次露西曾做出某方麵的暗示:“木棚的主人到哪裏去了?”,聽到的人會選擇不予理睬或者沉默狀。總之,在我們這個世界裏,不管是誰,離了他都不會因此而終止,一切仍然照舊。
我不清楚瑞克的真實想法,不知道在他心裏是否有過對抗性的掙紮,不過,他是有自己的企圖,這點毋庸置疑,他可以在某些特定的場合成為百畝樹林的意見領袖,所以百畝樹林在他意誌下進入沉默狀態。
日子一天天進入深秋季節,秋風愈加蕭瑟,樹林裏所有樹的樹冠和枝條,被風抽幹了水分,變得筆直而且蒼脆,在淩晨的寒風中搖擺,發出“喳喳”的聲音,感覺像是老人的骨骼,隨時都有可能被外力折斷。東邊的天空漸漸泛紅,西邊遠處的山脈起伏成一條平滑的曲線,顯露出一片金黃,這時侃姆鋪開雙翅浮在空中,像滑翔機似的從洋河北岸飄來,早晨的時侯,河水聲音很大,侃姆在幾十米的高空就已經聽到流水的聲音,洋河蜿蜒向東南,宛如一條玉帶,河的轉彎處有一個村莊,傑克的家就在那裏。河經過沙洲分成兩股,繞了過去,然後又閉合,這裏周圍是一處淺灘,夏天河兩岸覆蓋著西瓜和香瓜翠綠的葉子,到了秋天,不拉瓜秧,這裏就成了垃圾場,植被仍舊立著,風把塑料袋吹上了天,經過植被時,塑料袋就掛在上麵,迎風搖擺,白的,紅的,黑的,像旗子似的在風中搖擺。到的過年前後,這裏就不再是平原,垃圾已然堆成了一道嶺,水在上麵結了冰,將垃圾固定成一道堤壩。等到來年開春才會有人清理,把垃圾鏟平,埋在地下,種上高粱,玉米,西瓜,香瓜……
雖然現在已經上凍,不過隻表現在地表,沒有冬天那麼徹底、壯觀。
侃姆視力極好,經過垃圾場,看見有個物體在上麵活動,忍不住好奇,再往下看時,看清其高聳的脊背,腦袋縮在下麵,像隻大老鼠,侃姆知道目標來了,收斂翅膀,身體倒懸,直射而下,越往下,看的越來越清楚,“老鼠”在瘋狂的咀嚼,從頭到尾巴,顯出狸花一樣的毛色,毛很長,侃姆兩爪向那隻“老鼠”伸去……忽然一個閃念,侃姆覺得有些不對,急忙收回雙爪,張開翅膀用力向下一揮,頓時卷起一層煙霧,兩爪觸地,向前彈跳幾步,那“老鼠”被風卷住,嚇的脊柱上麵的毛了都豎了起來,跟著叫出一聲,“喵——”。
傑克每天定時起床,一到那個時刻,生物鍾準時將他喚醒,再也別想睡著,穿上衣服,開門呼吸新鮮空氣,莫離薩早已蹲在門口的窗台上守候。以往天亮的時候,莫離薩從外麵回來,總是叫傑克給她開門,可是最近以來,大概是進入秋天以後吧,莫離薩就不再叫門了,而是在外麵不聲不響地靜靜等候,有時候傑克半夜醒來,注意給她留了門,她自己可以推門進來,可是現在天氣越來越冷,傑克不可能晚上再給她留門,她就這樣一直守到天亮傑克起來。最近傑克已經很少聽到莫離薩說話了,他問她,她也很少回答,莫離薩好像在思考什麼事情,於周圍世界漠不關心,一天當中大多數時間都在發呆。
“四青回來了。”傑克像往常一樣把她抱進屋子裏,莫離薩已經不習慣被人抱著,從傑克懷裏跳到桌子上,下了地,喝了一陣子水,喝水的時候吸進不少空氣,完後打幾個飽嗝,最後跳上床,在床頭縮成一團合眼睡去。
西邊的沙坡上,傳來瑞克報曉的聲音,傑克滿臉含笑地望著西邊,麵部受冷而表情僵化,風聲呼呼在耳邊作響,秋天的早晨較夏天分外寧靜,雞鳴聽起來格外清晰,院子裏的落葉早被風卷走,隻有牆角處還有些殘存。
吸了幾口清冷的空氣,傑克正當回屋洗漱的時候,忽然聽到一陣淒厲的叫聲從房子後麵由遠及近地傳來。莫離薩同時也聽到這陣奇怪的聲音,迅速從床上躍下,跑出門外,隻見侃姆從房子後麵飛過,兩隻腳抓著一個動物,聲音就是從那個動物身上發出的。
“呀,怎麼是毛麗可,侃姆你從哪裏把毛麗可捉到的。”傑克驚道。
侃姆把毛麗可輕輕放到地上,一臉怒色,盯著莫離薩,“莫離薩,你不管好他,你知道他到外麵幹什麼去了。”
莫離薩好像沒聽見,隻是靜靜地低著頭給毛麗可舔臉,毛麗可嗚嗚地叫著。對於侃姆的話,莫離薩好像全不再意,過了好長時間,才擠出一句“我能有什麼辦法。”
傑克觀察毛麗可,渾身上下都是土,“到哪裏滾去了,怎麼髒成這樣,掉進灰堆裏麵了嗎?一會我給你擦擦,莫離薩,你先別舔了——侃姆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
侃姆的目光從莫離薩身上移開,轉向傑克,“真不知該怎樣——你既然早就知道為什麼不告訴我們,你沒有辦法,為什麼不對我說?”說著又把臉對著莫離薩,莫離薩似乎覺得理虧,撇下毛麗可徑自回屋裏去了,走到門口時留下一句話,“你有辦法你管好了。”
侃姆氣的胸膛鼓了起來,一聲不吭,回頭看毛麗可,“你母親都放話了,以後我來管你——”說的很生硬,回頭又轉向屋裏說,“你也休想幹涉。”說罷,振起翅膀,頭也不回的飛走了,剩下傑克站在原地,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
“四青,毛麗可到底怎麼了,惹得侃姆那樣生氣——先不要睡,回答我。”
莫離薩的瞳孔合成一條縫,淡淡地說“他去北邊土場撿垃圾去了。”說罷,躺過去睡著了。
毛麗可吃垃圾這一條新聞迅速傳開,很快整個百畝樹林都知道毛麗可是個垃圾貓了。有人開始懷疑毛麗可是不是莫離薩親生,或許是莫離薩從外麵撿回的野貓的孩子,據說這個傳聞還有證據,就是毛麗可長得和莫離薩一點都不相,莫離薩一身的白色,頭部和尾巴帶些黃色,而毛麗可則是個典型的狸花貓胎子,莫離薩毛短,毛麗可的毛長,遺傳變異也不會有這麼離譜吧?毛麗可是莫離薩今年春天生的,以前莫離薩生的小貓當中,有白的,有黃的,有黑的,雜花的——狸貓還是第一次。
不過侃姆否決了這一傳聞,雖然侃姆對毛麗可非常的失望,但他相信毛麗可確認無疑是莫離薩的孩子,遺傳學有這種可能,當然這也是侃姆仔細翻閱資料後知道的,在他看過的所有關於貓的資料中,有兩條讓他大跌眼鏡:
狸花貓
頸、腹下毛色為灰白色,身體其他名部為黑、灰相間的條紋,形如虎毛,毛短而光亮滑潤,捕鼠能力強,怕寒冷,抗病力弱,與主人關係不太密切,不守家,各地均可看到。
貓的壽命
貓生下後半個月相當於人1歲,貓1歲相當於人15歲,貓2歲相當於人25歲,貓14歲相當於人72歲……
“這樣算來,相對於人的年齡,莫離薩應該有60多歲了,人到60歲應該是什麼樣子呢——狸貓不守家,難道莫離薩知道,毛麗可注定日後不會常住傑克家,所以才任他放任自流——不對,不對,侃姆你把莫離薩想的太高了,她這個年齡已經沒有精力關注下一代成長了,是啊,畢竟她都60歲了,在我們麵前,她已然是個老人,我那天對她太無禮了,不該那樣苛責她。”侃姆背著手,在屋裏來回踱著步,“不管怎樣,毛麗可都是四青的孩子,不管他將來怎樣,哪怕離開百畝樹林,我們都有義務引導他健康成長,以防他走向歧途。”想到此,侃姆重重地按了一下桌子,“從明天起,我就要著手調教毛麗可。”
現實世界中,貓食垃圾也不是什麼新聞,城市裏的流浪貓很多都是靠撿食垃圾為生的,由於垃圾裏麵隱藏著大量的病菌,流浪貓很多都患有疾病,生存狀態岌岌可危;鄉村的野貓,因為有食源,如老鼠、青蛙、蝗蟲、麻雀等等,保持著故有的天性,尚可以自由地活著,不至於淪落到和城市流浪貓一樣悲慘的境地。日常的經驗告訴我們,貓屬於貓科動物一族,食肉哺乳類,貓怎麼會吃垃圾呢?自然界仿佛已經預定好了動物的生存方式,馬牛羊吃草,貓捕鼠,鳥食蟲,然而先驗的結論也是由人類總結的,人類隻是看到了其中的一麵,所以不能代表全部。
事實上,每個生命都特立獨行,每個生命都很精彩。
許多動物像人一樣需要多種營養物質來維持正常的生理功能,它們和人一樣需要糖、蛋白質、脂肪、維生素、礦物質,貓在冬天會增加對礦物質的攝取,他們會舔食富含碳酸鈣的石塊或者牆壁,口中的唾液會把碳酸鈣溶解,幫助吸收鈣質;吃過的大量生肉會在牙齒上麵殘留,滋生細菌,腐蝕牙齒,貓會找一種類似於薄荷的植物咀嚼,嚼的滿嘴是泡沫,有助於消化食物,清潔牙齒,補充維生素。
我們通常會講“天性”,天性是每個生物天生所帶來的50%的習性,另外50%需要因環境而獲得。
可是毛麗可是個例外,按理說,毛麗可一直生活在母親身邊,即便不養尊處優,但也不應該淪落至靠食垃圾為生的地步,侃姆對此事反應如此激烈也就因為這點,這是對百畝樹林的侮辱,百畝樹林不會敗興到叫後代撿食垃圾苟活的地步。
侃姆相信,毛麗可天性中並沒有對垃圾的癖好,可能是垃圾裏麵有貓所喜歡吃的食物,或許是食物發酵發出的氣味剛好為貓所吸引,那樣就可以解釋的通了。於是侃姆來到垃圾場實地取樣,他用木棍撥開毛麗可經過的地點,在垃圾堆裏麵找到些魚鱗魚骨頭之類的東西,但是沒有嗅到特別的氣味,“估計就是因為魚骨”——侃姆來回在垃圾場上踱步,一會兒用放大鏡仔細觀察腳下的垃圾,一會兒閉上一隻眼睛,靜靜地思索,不知過了多久,忽然聽到不遠處的一個聲音,好像是針對他說的——“看,那隻貓頭鷹在撿拾垃圾堆上的死老鼠,這年代是怎麼了,連貓頭鷹都自甘墮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