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
十四年春,頃王崩1.周公閱與王孫蘇爭政2,故不赴3.凡崩、薨4,不赴則不書。禍、福5,不告,亦不書。懲不敬也。
1頃王:周頃王,周襄王子,名壬臣。2周公閱:周太宰,王卿士。3不赴:指未向魯國發訃告。4“凡崩”二句:解釋《春秋》不書頃王崩之原因。5禍、福:分別指災禍與喜慶之事。邾文公之卒也1,公使吊焉,不敬。邾人來討,伐我南鄙,故惠伯伐邾2.
1邾文公之卒:邾文公卒於上年五月。2惠伯:名彭,叔牙之子。
子叔姬[妃]齊昭公1,生舍。叔姬無寵,舍無威。公子商人驟施於國2,而多聚士,盡其家,貸於公有司以繼之3.夏五月,昭公卒,舍即位。
1妃(pèi):通“配”。匹配,婚配。原本無“妃”字,據阮元《校勘記》、楊伯峻說補。齊昭公:名潘,桓公之子。2公子商人:桓公夫人密姬之子。驟:屢,屢次。3公有司:掌管公室財產的官。
邾文公元妃齊薑生定公1,二妃晉姬生捷菑2.文公卒,邾人立定公,捷菑奔晉。
1元妃:原配夫人。定公:邾定公,名貜且。2二妃:次妃。六月,同盟於新城,從於楚者服1,且謀邾也2.
1從於楚者:指陳、鄭、宋。2謀邾:謀納捷菑。
秋七月乙卯1,夜,齊商人(弑)[殺]舍2,而讓元3.元曰:“爾求之久矣。我能事爾,爾不可使多蓄憾4,將免我乎5?爾為之!”
1秋七月:《經》書九月,從告。乙卯:七月無乙卯,日誤。
2殺:原本作“弑”,據阮元《校勘記》、楊伯峻說改。3元:齊惠公,齊桓公子,商人之兄。4多蓄憾:言不為君則積恨多。5將免我乎:謂彼積怨甚,則己不免於死。將:其。
有星孛入於北鬥。周內史叔服曰:“不出七年1,宋、齊、晉之君皆將死亂。”
1“不出”二句:謂宋、齊、晉三國之君皆將死於禍亂。文公十六年,宋弑昭公;十八年,齊弑懿公;宣公二年,晉弑靈公。彗星形如掃帚,古人認為彗星出現有象征“除穢”、“除舊布新”的意義。宋、齊、晉三國之君皆無道,有穢德,故叔服以為彗星出與此三人有關。
晉趙盾以諸侯之師八百乘納捷菑於邾1.邾人辭曰:“齊出貜且長2.”宣子曰3:“辭順4,而弗從5,不祥。”乃還。
1八百乘:戰車八百輛。古代每乘戰車配備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納捷菑於邾:試圖讓捷菑回邾國即位。2“齊出”句:謂齊女所生之子年長。貜且(juéjū):邾公子,即後來的邾定公。3宣子:趙盾的諡號。4辭順:立嫡以長,故曰辭順。5而:如,如果。
周公將與王孫蘇訟於晉1,王叛王孫蘇2,而使尹氏與聃啟訟周公於晉3.趙宣子平王室而複之4.
1訟:訴訟。2王:周匡王,名班。叛:背。指違背諾言。
3尹氏:周卿士。聃啟:周大夫。訟:為人辯訴。4平:和解。複之:使之歸於和睦。
楚莊王立1,子孔、潘崇將襲群舒2,使公子燮與子儀守3,而伐舒蓼4.二子作亂5,城郢6,而使賊殺子孔,不克而還。八月,二子以楚子出7.將如商密8,廬戢(黎)[梨]及叔麇誘之9,遂殺鬥克及公子燮10.
初,鬥克囚於秦11,秦有殽之敗12,而使歸求成13.成而不得誌14,公子燮求令尹而不得,故二子作亂。
1楚莊王:穆王之子。2子孔:成嘉,楚令尹。潘崇:楚太師。群舒:指散居於今安徽舒城、廬江、巢湖一帶的偃姓諸國,皆同宗而異國。3公子燮:莊王之傅。子儀:莊王之師。4舒蓼(liǎo):國名,在今安徽廬江縣。5二子:指公子燮和子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