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
十七年春,晉荀林父、衛孔達、陳公孫寧、鄭石楚伐宋。討曰:“何故弑君!”猶立文公而還1.卿不書2,失其所也3.
1“猶立”句:據宣公元年《傳》,晉取宋賂而立文公。2卿不書:謂《春秋》不書諸國將帥姓名而略稱“人”。按常例,卿當書名。3失其所:指偏離正確立場。諸侯本以文公弑君而討之,今反立之,故曰“失其所”。所:處所。
夏四月癸亥,葬聲薑。有齊難1,是以緩2.
1齊難:指齊侵魯。2緩:聲薑薨於上年八月,至此已曆九月,超過五月之期,故曰緩。
齊侯伐我北鄙。襄仲請盟。六月,盟於穀1.
1盟於穀:魯君與齊侯盟於穀,《傳》蒙經文省略與盟之人。
晉侯蒐於黃父1,遂複合諸侯於扈2,平宋也3.公不與會,齊難故也。書曰“諸侯”,無功也。
1黃父:又名“黑壤”,晉地,在今山西翼城縣東北六十五裏。2諸侯:指十五年《傳》所載諸侯。3平:和解。
於是晉侯不見鄭伯1,以為貳於楚也2.鄭子家使執訊而與之書3,以告趙宣子4,曰:“寡君即位三年5,召蔡侯而與之事君。九月,蔡侯入於敝邑以行6.敝邑以侯宣多之難7,寡君是以不得與蔡侯偕。十一月,克減侯宣多8,而隨蔡侯以朝於執事9.十二年六月10,歸生佐寡君之嫡夷11,以請陳侯於楚,而朝諸君。十四年七月12,寡君又朝,以蕆陳事13.十五年五月14,陳侯自敝邑往朝於君。往年正月15,燭之武往,朝夷也16.八月,寡君又往朝。以陳、蔡之密邇於楚17,而不敢貳焉,則敝邑之故也。雖敝邑之事君18,何以不免?在位之中19,一朝於襄20,而再見於君21.夷與孤之二三臣相及於絳22,雖我小國23,則蔑以過之矣。今大國曰:‘爾未逞吾誌24.’敝邑有亡25,無以加焉。古人有言曰:‘畏首畏尾26,身其餘幾?’又曰:‘鹿死不擇音27.’小國之事大國也,德28,則其人也;不德,則其鹿也。鋌而走險29,急何能擇?命之罔極30,亦知亡矣。將悉敝賦以待於鯈31,唯執事命之。文公二年六月壬申32,朝於齊。四年二月壬戌33,為齊侵蔡,亦獲成於楚34.居大國之間,而從於強令35,豈其罪也?大國若弗圖36,無所逃命。”
晉鞏朔行成於鄭37,趙穿、公婿池為質焉38.
1於是:在此時,即諸侯會盟之時。鄭伯:鄭穆公,名蘭,鄭文公子。2貳於楚:貳屬於楚,既表示服從晉國,同時又從屬於楚國。3子家:公子歸生,鄭執政大夫。執訊:通訊問之官。4趙宣子:趙盾,晉正卿。5“寡君”句:鄭穆公於僖公三十三年即位,至魯文公二年,在位三年。6行:往。指前往朝晉。7侯宣多之難:侯宣多立穆公後,恃寵專權。8克減:滅,消滅。《爾雅·釋詁》:“戡、劉、殺,克也。”減:通“鹹”,滅絕。
9朝於執事:即朝於晉君。謙讓不敢斥言晉侯,故稱執事。10十二年:鄭穆公之十二年,當魯文公十一年,晉靈公五年。11嫡夷:穆公嫡子名夷,夷即後來之靈公。12十四年:鄭穆公十四年。當魯文公十三年,晉靈公七年。13以蕆(chǎn)陳事:完成使陳國服從晉國之事。蕆:成。14十五年:鄭穆公十五年。當魯文公十四年,晉靈公八年。15往年:去年。即魯文公十六年,晉靈公十年。16朝夷:使夷往朝。17密邇:靠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