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林鍾:鍾名。林鍾本為律呂之名,亦稱函鍾。十二律之陰聲第四,相當於西樂之G調。鑄鍾聲應林鍾,故以為名。2臧武仲:臧孫紇。3天子令德:天子銘德不銘功。4言時計功:舉動得時、有功,故可銘。5伐:指積功。《史記·高祖功臣侯者年表》:“明其等曰伐。”6借人:借人之力。7“言時”句:伐齊在上年十月至十二月,當夏曆之八月至十月,妨害農業生產。8伐、功、時三者無一可銘。9彝器:宗廟之常器。10功烈:功。功、烈義同。11將:乃。12幸:僥幸。指僥幸取勝。大國:指齊。
齊侯娶於魯,曰顏懿姬1,無子。其侄鬷聲姬2,生光,以為大子。諸子仲子、戎子3.戎子嬖。仲子生牙,屬諸戎子4.戎子請以為大子,許之5.仲子曰:“不可。廢常6,不祥;間諸侯7,難。光之立也,列於諸侯矣8.今無故而廢之,是專黜諸侯9,而以難犯不祥也。君必悔之!”公曰:“在我而已。”遂東大子光10.使高厚傅牙11,以為大子。夙沙衛為少傅。
齊侯疾,崔杼微逆光12.疾病而立之13.光殺戎子,屍諸朝14,非禮也。婦人無刑。雖有刑,不在朝市15.
夏五月壬辰晦16,齊靈公卒。莊公即位17,執公子牙於句瀆之丘18,以夙沙衛易己19.衛奔高唐以叛20.
1顏懿姬:姓姬,顏是母家之姓,懿是諡號。下“鬷聲姬”與此相類。2鬷(zōnɡ)聲姬:顏懿姬的侄女。3諸子:諸姬(妾)。4屬:同“囑”。5許之:齊侯許之。6廢常:廢棄常規。依禮,嫡妻無子,則當立長。光為長子。7間:幹,犯。8“列於”句:謂光屢次參與諸侯會盟征伐。9專:專擅。此句謂光之尊如同諸侯,不可擅廢。10東:使居東鄙。11“使高厚”句:高厚為公子牙太傅。12微:隱。謂行動隱蔽。13立之:立光為太子。14屍:陳其屍。15以暴屍於朝為非禮。16夏五月壬辰:《經》書七月辛卯,光定位而後赴。壬辰:三十日。17莊公:即太子光。18句瀆之丘:齊地。未詳何處。19“以夙沙衛”句:莊公認為是夙沙衛廢了自己太子之位。易:改變。20高唐:齊邑,在今山東高唐縣東三十五裏。
晉士匄侵齊。及穀,聞喪而還1,禮也。
1“聞喪”二句:不伐喪,合於禮。
於四月丁未1,鄭公孫蠆卒,赴於晉大夫。範宣子言於晉侯,以其善於伐秦也2.六月,晉侯請於王,王追賜之大路3,使以行4,禮也。
1丁未:十四日。2“以其”句:成公十四年,晉與諸侯之師伐秦,公孫蠆勸諸侯之師濟涇。3大路:車名。天子之車統稱路。4行:謂用以葬。
秋八月,齊崔杼殺高厚於灑藍1,而兼其室2.書曰“齊殺其大夫”3,從君於昏也。
1灑藍:齊地。未詳何處。2室:指家產。3“書曰”二句:齊靈公廢太子而立公子牙,而高厚為牙之太傅,乃從君於昏。故《春秋》稱“齊殺其大夫高厚”,而不稱殺者之名。
鄭子孔之為政也專1,國人患之,乃討西宮之難與純門之師2.子孔當罪3,以其甲及子革、子良氏之甲守4.甲辰5,子展、子西率國人伐之6,殺子孔而分其室。書曰“鄭殺其大夫7”,專也。
子然、子孔,宋子之子也8.士子孔9,圭媯之子也10.圭媯之班亞宋子11,而相親也,(士)[二]子孔亦相親也12.僖之四年13,子然卒。簡之元年14,士子孔卒。司徒孔實相子革、子良之室15,三室如一16,故及於難。子革、子良出奔楚。子革為右尹。鄭人使子展當國,子西聽政,立子產為卿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