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節(1 / 3)

三十年春,王正月,楚子使薳罷來聘,通嗣君也1.穆叔問2:“王子之為政何如3?”對曰:“吾儕小人,食而聽事4,猶懼不給命5,而不免於戾6,焉與知政?”固問焉,不告。穆叔告大夫曰:“楚令尹將有大事7,子蕩將與焉8,助之匿其情矣。”

1通嗣君:郟敖即位而來聘。2穆叔:叔孫豹。3王子:王子圍,楚令尹。4儕:輩。5不給命:不足以完成使命。給:足。6戾:罪。7大事:謂弑君自立。8子蕩:薳罷之字。子產相鄭伯以如晉1,叔向問鄭國之政焉。對曰:“吾得見與否,在此歲也。駟、良方爭2,未知所成3.若有所成,吾得見,乃可知也。”叔向曰:“不既和矣乎?”對曰:“伯有侈而愎4,子皙好在人上,莫能相下也。雖其和也,猶相積惡也,惡至無日矣。”

1子產:公孫僑,鄭卿。相:為相讚禮。2駟:駟氏。指公孫黑,字子皙。良:良氏。指良霄,字伯有。3成:定。4愎:剛愎。

(三)[二]月癸未1,晉悼夫人食輿人之城杞者2.絳縣人或年長矣3,無子而往4,與於食。有與疑年5,使之年6,曰:“臣小人也,不知紀年。臣生之歲,正月甲子朔7,四百有四十五甲子矣8,其季於今三之一也9.”吏走問諸朝10.師曠曰:“魯叔仲惠伯會郤成子於承匡之歲也11.是歲也,狄伐魯,叔孫莊叔於是乎敗狄於鹹12,獲長狄僑如及虺也、豹也13,而皆以名其子。七十三年矣。”史趙曰14:“亥有二首六身15,下二如身,是其日數也。”士文伯曰16:“然則二萬(二)[六]千六百有六旬也17.”

趙孟問其縣大夫18,則其屬也。召之,而謝過焉,曰:“武不才,任君之大事,以晉國之多虞19,不能由吾子20,使吾子辱在泥塗久矣21,武之罪也。敢謝不才。”遂仕之,使助為政。辭以老。與之田,使為君複陶22,以為絳縣師23,而廢其輿尉24.

於是魯使者在晉,歸以語諸大夫。季武子曰25:“晉未可媮也26.有趙孟以為大夫27,有伯瑕以為佐28,有史趙、師曠而谘度焉29,有叔向、女齊以師保其君30.其朝多君子,其庸可媮乎31?勉事之而後可。”

1二月:原本作“三月”,據阮元《校勘記》改。癸未:二十三日。2晉悼夫人:平公之母,杞女。輿人之城杞者:參與城杞之人眾。輿:眾。城杞在上年。3或:有人。4無子而往:因無子而自往城杞。5有與疑年:有人懷疑他年歲過大(不應參加勞役)。《周禮·地官·鄉大夫》雲:“以歲時登其夫家之眾寡,辨其可任者。國中自七尺以及六十,野自六尺以及六十有五,皆征之。”據此,則年六十五以上,不當再服勞役。6使之年:使言其年。7“正月”句:正月一日為甲子日。8“四百”句:謂自己已經曆四百四十五個甲子日。甲子:古人以天幹與地支相配紀年、月、日。自甲子至癸亥,六十日而周遍,故以六十日為一甲子。9“其季”句:最後一個甲子日到今天又過了三分之一甲子(二十日)。自甲子至癸未(會食之日)正好是二十日。10“吏走”句:眾人皆不知,故問於朝。11“魯叔仲”句:指文公十一年。叔仲惠伯:叔彭生,魯大夫。郤成子:郤缺,晉大夫。

12叔孫莊叔:叔孫得臣。13“獲長狄”二句:文公十一年《傳》僅言叔孫得臣獲長狄僑如,以命宣伯(叔孫僑如)。虺、豹二人蓋略而未書。宣伯之弟有叔孫豹,又有叔仲昭伯(字帶),則叔仲昭伯當名虺。14史趙:晉大夫。15“亥有”三句:亥字以二為首,六為身,將二下置於身,即為其經曆之日數(二萬六千六百六十日)。史趙所說亥字,字形已不可知。16士文伯:士匄。

17“然則”句:老人經曆四十五個甲子日,包括四十四個整甲子又二十日,合起來是二萬六千六百六十日。六旬:六十日。18“趙孟”二句:趙武問老人所在縣的大夫是誰,原來是趙武的屬下。19虞:憂。20由:用。21辱在泥塗:身處下賤。塗:泥。22複陶:主衣服之官。23師:周代教民之官。24輿尉:軍尉。主發眾使民。此輿尉役孤老,故廢之。25季武子:季孫宿。26媮(tōu):同“偷”。怠,懈怠。27大夫:趙孟為晉正卿。28伯瑕:即士文伯。29谘度:谘詢。度:謀。30叔向:羊舌肸,晉平公太傅。女齊:女叔齊,亦稱司馬侯,與叔向同為師保。31其庸:豈,難道。其、庸義同。

夏四月己亥1,鄭伯及其大夫盟2.君子是以知鄭難之不已也。

1己亥:此年四月無己亥。2“鄭伯”句:駟氏、良氏相爭,故盟。

蔡景侯為大子般娶於楚,通焉1.大子弑景侯。

1通焉:景侯與蔡女私通。

初,王儋季卒1,其子括將見王而歎2.單公子愆期為靈王禦士3,過諸廷4,聞其歎,而言曰:“烏乎5!必有此夫6!”入以告王,且曰:“必殺之!不戚而願大7,視躁而足高8,心在他矣。不殺,必害。”王曰:“童子何知?”及靈王崩,儋括欲立王子佞夫9,佞夫弗知。戊子10,儋括圍屍11,逐成愆12.成愆奔平畤13.五月癸巳14,尹言多、劉毅、單蔑、甘過、鞏成殺佞夫15.括、瑕、廖奔晉16.書曰“天王殺其弟佞夫17”,罪在王也。

1儋季:周靈王弟。2“其子”句:括除服見王,入朝而歎。3禦士:侍禦之士。4過諸廷:愆期過於王庭。王引之認為“過”當為“遇”之誤。5烏乎:同“嗚呼”。6必:乃。有此:如此。7願:欲,欲望。8躁:疾。足高:舉步高。9佞夫:靈王之子,景王之弟。10戊子:二十九日。11屍(wěi):地名,在今河南孟津縣東北。12成愆:屍邑大夫。13平畤:周邑,在今河南孟津縣東南,洛陽市東北。14癸巳:四日。15尹言多:與下文劉毅等人皆周大夫。16括、瑕、廖奔晉:《春秋》隻書王子瑕奔晉,而不書括、廖,書其首惡。17“書曰”二句:《春秋》“天王殺其弟佞夫”,是歸罪於天王(佞夫不知其事)。

或叫於宋大廟1,曰:“鉼鉼2!出出3!”鳥鳴於亳社4,如曰:“鉼鉼。”甲午5,宋大災。宋伯姬卒,待姆也6.君子謂宋共姬女而不婦7.女待人8,婦義事也9.

1或:有人。叫:呼。大廟:宋微子(宋始封之君)廟。

2鉼鉼:傷痛之聲。3出出:亦作“詘詘”。同“咄咄”,嗟歎之聲。4亳社:殷社。宋為殷商之後,故立其社,以供祭祀。

5甲午:五日。6姆:女師。7謂:以為,認為。女而不婦:如未嫁之女而非已嫁之婦。8待人:待人而行。9義事:謂當相機行事。義:通“儀”。度。伯姬為魯宣公女,宋共公夫人,共公卒於成公十五年,伯姬此時應在六十歲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