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節(1 / 3)

十一年春,王二月1,叔弓如宋,葬平公也2.

1二月:《穀梁傳》作“正月”。2言《經》書如宋,非為行聘。

景王問於萇弘曰1:“今茲諸侯何實吉2?何實凶?”對曰:“蔡凶。此蔡侯般弑其君之歲也3,歲在豕韋,弗過此矣4.楚將有之5,然壅也6.歲及大梁7,蔡複,楚凶,天之道也。”

楚子在申,召蔡靈侯。靈侯將往,蔡大夫曰:“王貪而無信,唯蔡於感8.今幣重而言甘,誘我也,不如無往。”蔡侯不可。(五)[三]月丙申9,楚子伏甲而饗蔡侯於申10,醉而執之。夏四月丁巳,殺之,刑其士七十人11.公子棄疾帥師圍蔡。

韓宣子問於叔向曰12:“楚其克乎?”對曰:“克哉!蔡侯獲罪於其君13,而不能其民14,天將假手於楚以斃之15,何故不克?然肸聞之16,不信以幸17,不可再也。楚王奉孫吳以討於陳曰18:‘將定而國。’陳人聽命,而遂縣之19.今又誘蔡而殺其君,以圍其國,雖幸而克,必受其咎,弗能久矣。桀克有緡20,以喪其國。紂克東夷,而隕其身。楚小位下21,而亟暴於二王22,能無咎乎?天之假助不善23,非祚之也,厚其凶惡而降之罰也。且譬之如天其有五材而將用之24,力盡而敝之25,是以無拯26,不可沒振27.”

1萇弘:周大夫。2今茲:今年。何:誰。實:語助詞,無義。3“此蔡”句:襄公三十年,蔡世子般(後之蔡靈侯)弑其君固,歲星(木星)在豕韋(營室,二十八宿之室宿,玄武七宿之第六宿),今年歲星又在豕韋(歲星約十二年運行一周)。4弗過此:言蔡之凶咎不過此年。5楚將有之:謂楚將克蔡而有之(蔡近楚故)。6壅:積。楚無德,天將盈其惡而斃之。7“歲及”四句:昭公元年,楚公子圍弑君自立,其年歲星在大梁(十二星次之一,在二十八宿為胃、昴、畢三宿)。至昭公十三年,歲星複在大梁,蔡將複國,楚受凶咎,此天道往複相報之理。8唯蔡於感:唯蔡之恨。於:之。感:通“憾”。恨。9三月:原本作“五月”,據阮元《校勘記》、楊伯峻說改。丙申:十六日。

10申:楚邑,在今河南南陽市。11刑:殺。12韓宣子:韓起。13獲罪於其君:指弑父而立。14不能:不善。15斃:仆,倒。16肸(xī):羊舌肸。即叔向。17以:而。幸:僥幸成功。

18“楚王”句:公子招殺陳世子偃師,楚奉偃師之子吳伐陳,見八年《傳》。19縣之:把陳國變成楚縣。20“桀克”四句:四年《傳》雲:“夏桀為仍之會,有緡叛之;商紂為黎之蒐,東夷叛之。”有緡、東夷叛,桀、紂伐而克之。以:而。21楚小位下:楚比之夏桀、商紂,國小而位卑。22亟(qì):屢。二王:指夏桀、商紂。23假助:謂不施懲罰而反助之。假:寬縱。24其:之。五材:金、木、水、火、土。25用盡則棄之。敝:棄。

26拯:救。27沒:終。振:興。

五月,齊歸薨1.大蒐於比蒲,非禮也。

1“齊歸”三句:國有大喪而蒐,不合於禮。齊歸:即經文之“歸氏”,昭公之母。齊是諡號。

孟僖子會邾莊公1,盟於祲祥,修好,禮也2.

泉丘人有女夢以其帷幕孟氏之廟3,遂奔僖子,其僚從之4.盟於清丘之社5,曰:“有子,無相棄也6.”僖子使助薳氏之簉7.反自祲祥,宿於薳氏,生懿子及南宮敬叔於泉丘人8.其僚無子,使字敬叔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