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節《春秋》是否為孔子所作(1 / 3)

《春秋》、《左傳》都是中國古代的重要典籍,並且因其在經學、史學、文學等諸多方麵的重要價值,至今仍有大量的讀者,受到人們的普遍關注。有關《春秋》、《左傳》研究的一些基本問題,直接影響到人們對相關問題的理解與研究,是閱讀者和研究者都無法回避的。因此,這些問題不僅是曆史的疑案,同時也是現實的問題,必須花大力氣加以研究解決。這裏,擬就一些重要問題談些自己的看法。主要談以下九個問題:

壹《春秋》是否為孔子所作

貳《左傳》與《春秋》的關係

叁《左傳》的無經之傳

肆關於有經無傳

伍三傳不書之例與無經之傳

陸《左傳》以事解經

柒《左傳》解經之特征

捌《春秋》大義存乎事實

玖三傳以事解經之比較

對於作《春秋》一事,孔子自己居之不疑;孔門弟子如子夏、孟、荀之徒,各依經立說,自不待言;春秋戰國之際,諸子百家,對此也一無異辭;到了漢代,司馬遷、班固等,都言之鑿鑿,信而有征。孔子作《春秋》,本該是鐵案如山了。不料後世學者群起懷疑,於是在這個問題上異說紛起,以致聚訟難決。懷疑孔子作《春秋》說法雖然很多,但歸納起來,重要的證據不外以下幾條:

第一,“在《論語》中,沒有關於孔丘作《春秋》的記載”,“而戰國諸子,除《孟子》外,沒有任何一本書提到《春秋》為孔子所作”。

第二,春秋時期各國曆史記載都稱“春秋”,早在孔子以前,魯國就已經有“魯春秋”,而“魯春秋”的文字又“大體上和今天所見到的《春秋》相同”。因此,有人斷言:“我們今天所見到的《春秋》,實際上是‘魯春秋’。”第三,既然否定《春秋》為孔子所作,而把它等同於一般的史書,也就勢必要否定《春秋》的“微言大義”。錢玄同說:“春秋》)無所謂微言大義。”筆者通過考察認為:以上三條證據都不能成立,當然也就不足以否定孔子作《春秋》這一事實。

胡念貽:《枙左傳枛的真偽和寫作時代問題考辨》,載《文史》第十一輯。

錢玄同:《論枙春秋枛性質書》,見《古史辨》第一冊。

一、光秦典籍對孔子作《春秋》的肯定

應該承認,在《論語》中,孔子確實沒有說過自己作《春秋》的話,但這不足以否定孔子作《春秋》這一事實。試想孔子周遊列國,一生忙碌,他弟子三千,執教數十年,所用的教材就有好幾種,言論事跡之多可想而知,而一部《論語》,共計才一萬多字。因此,《論語》所載,決不能代表孔子言行的全部。孔子一生中對魯國政治影響最大的幾件事,如孔子為大司寇、齊魯夾穀之會以禮斥齊景公、以大司寇攝行相事、墮三都等都不見於《論語》,就是明證。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儒家的一些重要著作都認為《春秋》為孔子所作。

(一)《孟子》與《荀子》

《孟子》曾多次論及孔子作《春秋》。《孟子·滕文公下》雲:“世衰道微,邪說暴行有作,臣弑其君者有之,子弑其父者有之。孔子懼,作《春秋》。《春秋》,天子之事也。是故孔子曰:‘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又雲:“孔子成《春秋》而亂臣賊子懼。”《離婁下》雲:“孟子曰:‘王者之跡熄而《詩》亡,《詩》亡然後《春秋》作。晉之《乘》,楚之《檮杌》,魯之《春秋》,一也:其事則齊桓、晉文,其文則史。’孔子曰:‘其義則丘竊取之矣。’”

這幾處文字,不僅確認了孔子作《春秋》的事實,而且交代了孔子著述的時代背景、方法,主觀動機和客觀效果。

據《孟子》記載,孔子自己也曾多次提及作《春秋》之事,他甚至說:“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如果孔子根本沒有作《春秋》,後世將何以知之,又何以罪之?

除孟子外,儒家巨子中提到《春秋》的還有荀子。

《春秋》文公十二年:“秦伯使遂來聘。”(用《公羊經文》)《公羊傳》:“遂者何?秦大夫也。秦無大夫,此何以書?賢繆公也。何賢乎繆公?以為能變也。”

《公羊傳》的意思是說,《春秋》稱遂為大夫是對秦穆公的褒獎,穆公雖起初不能用蹇叔之言敗於殽,後來卻能誠心悔過。《荀子·大略》援引此條說:“春秋》賢穆公,以為能變也。”

《春秋》桓公三年:“夏,齊侯、衛侯胥命於蒲。”《公羊傳》:“胥命者何?相命也。何言乎相命?近正也。此其為近正奈何?古者不盟,結言而退。”《荀子·大略》雲:“不足於行者,說過;不足於信者,言盛。故《春秋》善胥命,而《詩》非屢盟。”

《荀子》這兩條,取意全同《公羊傳》。

《荀子》多次提到《春秋》,往往與儒家其他經典並舉。

如《勸學》雲:“禮》之敬文也,《樂》之中和也,《詩》、《書》之博也,《春秋》之微也,在天地之間者畢矣。……《禮》、《樂》法而不說,《詩》、《書》故而不切,《春秋》約而不速。”《儒效》雲:“故《詩》、《書》、《禮》、《樂》歸是(聖人之道術)矣。《詩》言是其誌也,《書》言是其事也,《禮》言是其行也,《樂》言是其和也,《春秋》言是其微也。”

這兩處都是將《春秋》與《詩》、《書》、《禮》、《樂》並稱,且都認為《春秋》代表了聖人的微言大義,說明荀子認為《春秋》出於聖人之手而絕非一般的史書可比。荀況對孟軻多所指責,但他不僅沒有駁斥《孟子》中關於孔子作《春秋》的說法,而且在自己的著作中不止一次地引證《春秋》,可見他也以《春秋》為孔子所作。

(二)《春秋》三傳

《春秋》三傳都認為《春秋》是孔子所作。

《春秋》桓公二年:“二年春王正月戊申,宋督弑其君與夷及其大夫孔父。”《穀梁傳》雲:“孔,氏;父,字諡也。或曰:其不稱名,蓋為祖諱也,孔子故宋也。”

“父”是否為孔氏的“字諡”,對孔氏稱字是否因孔子“為祖諱”、“故宋”,這些都可以進一步討論,但《穀梁傳》認為《春秋》為孔子所作,卻無可懷疑。

《春秋》僖公十六年:“十有六年春王正月戊申朔,隕石於宋五。是月,六鷁退飛過宋都。”

《穀梁傳》雲:“先隕而後石何也?隕而後石也。於宋,四竟之內曰宋。後數,散辭也。耳治也。是月者,決不日而月也。……子曰:石無知之物,唸微有知之物。石無知,故日之;唸微有知之物,故月之。君子之於物,無所苟而已。石、唸且猶盡其辭,而況於人乎!故五石六唸之辭不設,則王道不亢矣。民所聚曰都。”文中出現的“子”,即指孔子。

這裏,《穀梁傳》顯然認為孔子是《春秋》的作者。通觀《穀梁傳》,書中共有十八次提到《春秋》,都是指孔子所作《春秋》而言;《穀梁傳》中又有十二次提到孔子,有九次引孔子之言以釋經,正因為孔子對解釋《春秋》最具權威性。

《公羊傳》有二十九次提到《春秋》,也以《春秋》為孔子所作。

《春秋》宣公元年:“晉放其大夫胥甲父於衛。”《公羊傳》在解釋經文後隱括旨意說:“孔子蓋善之也。”

《春秋》昭公十二年:“十有二年春,齊高偃帥師納北燕伯於陽。”《公羊傳》雲:“伯於陽者何?公子陽生也。子曰:我乃知之矣。在側者曰:子苟知之,何以不革?曰:如爾所不知何?《春秋》之信史也,其序則齊桓、晉文,其會則主會者為之也,其詞則丘有罪焉爾。”

《春秋》哀公十四年:“十有四年春,西狩獲麟。”《公羊傳》雲:“有以告者曰:有麇而角者。孔子曰:孰為來哉!孰為來哉!反袂拭麵,涕沾袍。顏淵死,子曰:噫!天喪予。子路死,子曰:噫!天祝予。西狩獲麟,孔子曰:吾道窮矣!《春秋》何以始乎隱?祖之所逮聞也。所見異辭,所聞異辭,所傳聞異辭。何以終乎哀十四年?曰:備矣。君子曷為為《春秋》?撥亂世反諸正,莫近諸《春秋》。則未知其為是與?其諸君子樂道堯舜之道與?末不亦樂乎堯舜之知君子也,製《春秋》之義以俟後聖,以君子之為亦有樂乎此也。”這些都足以證明《公羊傳》以《春秋》為孔子所作。

《左傳》肯定孔子作《春秋》的地方也非止一處。

最明顯的例子是僖公二十八年《春秋》書“天王狩於河陽”,《左傳》作者認為出自孔子之手(詳後文)。

此外,《左傳》論及《春秋》的地方有好幾次,都是特指孔子所作《春秋》。

《春秋》成公十四年:“九月,僑如以夫人婦薑氏至自齊。”《左傳》雲:“九月,僑如以夫人婦薑氏至自齊,舍族,尊夫人也。故君子曰:《春秋》之稱,微而顯,誌而晦,婉而成章,盡而不汙,懲惡而勸善,非聖人誰能修之?”修《春秋》的是位“聖人”,而正是孔子被《左傳》作者稱為“聖人之後”,孔子也被世人尊為“聖人”。聯係《左傳》全書看,這裏的“聖人”正是指孔子。《春秋》昭公二十年:秋,盜殺衛侯之兄縶。“又《春秋》昭公三十一年:冬,邾黑肱以濫來奔。賤而書名,重地故也。君子曰:名之不可不慎也如是。夫有所有名,而不如其已。以地叛,雖賤,必書地,以名其人,終為不義,弗可滅已。是故君子動則思禮,行則思義,不為利回,不為義疚。或求名而不得,或欲蓋而名章,懲不義也。齊豹為衛司寇,守嗣大夫,作而不義,其書為‘盜’。邾庶其、莒牟夷、邾黑肱以土地出,求食而已,不求其名,賤而必書。此二物者,所以懲肆而去貪也。若艱難其身,以險危大人,而有名章徹,攻難之士,將奔走之。若竊邑叛君以徼大利而無名,貪冒之民,將置力焉。是以《春秋》書齊豹曰‘盜’,三叛人名,以懲不義,數惡無禮,其善誌也。故曰,《春秋》之稱:微而顯,婉而辨。上之人能使昭明,善人勸焉,淫人懼焉,是以君子貴之。”文中說書齊豹為“盜”的,就是《春秋》作者,那麼,這位作者又是誰呢?我們再看《左傳》昭公二十年的記載:琴張聞宗魯死(宗魯知齊豹欲作亂而不揭露,難作時被殺),將往吊之。仲尼曰:‘齊豹之盜,而孟縶之賊,女何吊焉?君子不食奸,不受亂,不為利疚於回,不以回待人,不蓋不義,不犯非禮。’“將兩處文字加以比較,可以看出《左傳》昭公三十一年的議論,全部是對孔子言論的發揮,而《春秋》書齊豹為”盜,正反映了孔子的認識。

《春秋》三傳曆經戰國、秦漢而流傳至今,它們解經雖辭《左傳·昭公七年》。

有異同,義有違牾,但認定《春秋》出自孔子之手,卻如出同聲,這是值得我們深思的。

至於戰國其他諸子沒有論及孔子與《春秋》的關係,不但不足以否定孔子作《春秋》,反倒恰恰證明了其事的真實可信。春秋、戰國時期諸子百家都是些博學多才、綜貫《墳》、《典》的學者,他們為了宣揚自己的學說,都竭力排斥異己,互相攻訐。儒家學術,由於影響最大,所受到的攻擊也就更多。墨家、道家、農家等無不對儒家加以抨擊。甚至在儒家內部,也是派係林立,互不相容。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孟子竟然數典忘祖,把孔子有沒有作《春秋》這一基本事實搞錯了,或者幹脆撒下彌天大謊,將一部不相幹的著作硬拉到孔子頭上,又從而大放厥詞,以孔子繼承人自居,豈不是授人以柄,自壞家門!因此可以說,戰國諸子對孔子與《春秋》的關係避而不談,隻能是對孔子作《春秋》的一種默認。

二、孔子改造“魯春秋”的證據

《史記·十二諸侯年表》雲:“是以孔子明王道,幹七十餘君,莫能用,故西觀周室,論史記舊聞,興於魯而次《春秋》,上記隱,下至哀之獲麟,約其辭文,去其煩重,以製義法,王道備,人事浹。七十子之徒口受其傳指,為有所刺譏褒諱挹損之文辭不可以書見也。”

《漢書·藝文誌》雲:“孔子)以魯周公之國,禮文備物,史官有法,故與左丘明觀其史記,據行事,仍人道,因興以立功,就敗以成罰,假日月以定曆數,藉朝聘以正禮樂。有所褒諱貶損,不可書見,口授弟子,弟子退而異言。”

據《史記》、《漢書》,孔子在“論史記舊聞”的基礎上,對舊史進行了剪裁取舍,刪去了“煩重”及“不可以書見”之文。

孔子據魯史記作《春秋》,“魯春秋”自然是他依據的主要材料。由於“魯春秋”早已失傳,現在已無法把它與今本《春秋》進行全麵的對照和比較,但根據可以確認的“魯春秋”殘存文字,參之以有關史料,我們仍然可以看出孔子主要做了以下幾項工作:

(一)裁斷

魯號稱禮文備物之國,很早就已有曆史記載。《左傳》昭公二年載,晉韓宣子(韓起)聘於魯,“觀書於大史氏,見《易象》與《魯春秋》,曰:‘周禮盡在魯矣。吾乃今知周公之德與周之所以王也。’”杜預雲:“魯春秋》,史記之策書。《春秋》遵周公之典以序事,故曰周禮盡在魯矣。”

為什麼見到“魯春秋”便能了解“周公之德與周之所以王”呢?

鄭樵認為韓起所見之魯春秋“乃周公、伯禽以來,上自天子,下至列國禮樂征伐等事無不備載,皆周之盛時為王之典章,此杜預所謂周之舊典禮經是也”。

顧炎武雲:“春秋》不始於隱公。晉韓宣子聘魯,觀書於太史氏,見《易象》與《魯春秋》,曰:‘周禮盡在魯矣。吾乃今知周公之德與周之所以王也。’蓋必起自伯禽之封,以洎於中世,當周之盛,朝覲會同征伐之事皆在焉,故曰周禮。”鄭樵:《六經奧論》卷四“春秋總辨”。顧炎武:《日知錄》卷四“魯之春秋”。

楊伯峻雲:“韓起所見《魯春秋》,必自周公旦以及伯禽敘起,今《春秋》起隱公,訖哀公,自惠公以上皆無存。”《魯春秋》不自隱公始,這是一個重要的事實。據鄭樵說:“汲塚瑣語》亦有《魯春秋》記魯獻公十七年事。”《左傳》作者也非常熟悉春秋以前魯國的曆史。《左傳》桓公二年追述了“惠之二十四年”、“惠之三十年”、“惠之四十五年”的有關事件,證明作者見到的魯史記包括魯隱公以前的記載。杜預《春秋左傳集解後序》雲:“紀年》篇起自夏、殷、周,皆三代王事,無諸國別也。唯特記晉國,起自殤叔,次文侯、昭侯以至曲沃莊伯。莊伯之十一年十一月,魯隱公之元年正月也。……晉國滅,獨記魏事,下至魏哀王之二十年,蓋魏國之史記也。”《竹書紀年》蓋晉《乘》之流,它記事追溯到夏、殷、周三代王事,韓起晉人,見到《魯春秋》卻羨歎不已,說明《魯春秋》記事可能比晉國史記更為詳盡。孔子說:“夏禮,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殷禮,吾能言之,宋不足征也。文獻不足故也。足,則吾能征之矣。”又說:“周監於二代,鬱鬱乎文哉!吾從周。”孔子對三代禮儀製度的了解,或有得力於《魯春秋》處。退一步說,即使《魯春秋》不始於三代王事而以周公、伯禽開頭,與今本《春秋》就已經有了很大的不同,從伯禽到隱公,中間有考公、煬公、幽公、魏公、厲公、獻公、真公、武公、懿公、伯禦、孝公、楊伯峻:《春秋左傳注·昭公二年》。

鄭樵:《六經奧論》卷四“春秋總辨”。《論語·八佾》。

《論語·八佾》。

惠公十二公,加上魯公伯禽一共有十三位君主。現在流傳的《春秋》以隱公為記事的起點,顯然經過了後人的裁斷,而這個裁定的人正是孔子。

那麼,孔子為什麼要托始隱公呢?孔子主張以禮讓治國。《論語》記孔子之言說:“能以禮讓為國乎?何有?不能以禮讓為國,如禮何?”《公羊傳》在解釋《春秋》隱公元年不稱即位的原因時說:“公何以不言即位?成公意也。何成乎公之意?公將平國而反之桓。”《穀梁傳》的解釋也基本相同:“公何以不言即位?成公誌也。焉成之?言君之不取為公也。君之不取為公何也?將以讓桓也。”孔子非常讚賞禮讓的行為,他對堯舜禪讓推崇備至,對吳太伯、伯夷、叔齊讓國的行動也是極口稱道,這些都明見於《論語》;他刪定《尚書》,首篇列《堯典》,與《春秋》托始隱公用意正相類似。

把這一切聯係起來看,可以看出孔子確實在宣揚一種“讓”的精神。《春秋》記事不從周公開始,主要是因為“孔子以《詩》、《書》、《禮》、《樂》教”弟子對周公、文、武的事跡已多所傳習,而《春秋》的主旨是要“撥亂世反之正”,其手段則是針對王道衰微後的現實進行褒貶,通過“善善惡惡,賢賢賤不肖”來表達自己的理想。《春秋》的上限,大致是平王東遷之後,其所以不載魯惠公事(惠公亦在周室東遷後),則是為了托始隱公以表現“讓德”。

《春秋》終於魯哀公十四年,無疑也是有人裁斷魯史的明證。《春秋》記事下限的確定,與魯哀公十四年西狩獲麟一事《論語·裏仁》。

《史記·孔子世家》。

有著密切的關係。《春秋》哀公十四年:“十有四年春,西狩獲麟。”《左傳》:“十四年春,西狩於大野,叔孫氏之車子汙商獲麟,以為不祥,以賜虞人,仲尼觀之,曰:‘麟也。’然後取之。”《公羊》、《穀梁》所據經文都終於此條,並對獲麟一事作了更多的發揮。不管這種發揮是否符合孔子的原意,有一點可以肯定,就是孔子親見獲麟之事,並將此事確定為記事的終極。

《左傳》所載經文到魯哀公十六年“夏四月己醜,孔丘卒”,與《公羊》、《穀梁》兩傳稍有不同,其實三傳之間並無矛盾。孔子晚年已用《春秋》作為教科書,弟子兼通六藝者七十有七人,子夏之徒更是深通孔子《春秋》之學,因此《春秋》原文不可能終於“孔丘卒”。杜預說:“春秋》止於獲麟,……自此以下至十六年,皆魯史記之文,弟子欲存孔子卒,故並錄以續孔子所修之經。”孔門弟子續經以“孔丘卒”為終點,與《公羊》、《穀梁》兩傳記載“孔子生”一樣,都是為了說明《春秋》與孔子密不可分。

(二)筆削

《春秋》記事,每年之下都冠以“春、夏、秋、冬”四時。朱熹說:“以《書》考之,凡書月皆不著時,疑古史記事例如此,至孔子作《春秋》,然後以天時加王月。”不僅《尚書》書月不著時,考之《竹書紀年》、《春秋事語》等古代曆史記載,也極少係以四時的例證。今本《竹書紀年》尚有記年月者若幹條,如(獻公)二十五年正月,翟人伐晉,周杜預:《春秋左傳集解·哀公十四年》。朱熹:《答張南軒書》。

陽有白兔舞於市(昭公)六年十二月,桃杏華(出公)十年十一月,於粵子句踐卒,是為菼執(幽公)十年九月,桃杏實“洪業論此謂:殆出於晉《乘》者也,而其記月皆不冠以時。推其例,似亦可以證《魯春秋》舊文不宜有時廁年月之間矣。”他又說:近時金石之學大盛,兩周彝器銘文已經釋錄者甚多,其載有年月日辰者,無慮百計,計時之器,僅得其一。“而這一記時之器——商鞅量,已經在孔子之後一百三十多年。以上所舉古史和金文資料足以證明春秋之前記事不書四時,然而《春秋》在記時方麵卻十分嚴格,一年之中,不管有事無事,必遍舉四時。《公羊》、《穀梁》兩傳對此都有所發明。如《春秋》隱公六年載:秋七月。”公羊傳》:此無事,何以書?《春秋》雖無事,首時過則書。首時過則何以書?《春秋》編年,四時具然後為年。“又如《春秋》桓公元年載:冬十月。”穀梁傳》:無事焉,何以書?不遺時也。《春秋》編年,四時具而後為年。“春秋》每年必舉四時,表明編纂者對此極為重視,曆代有不少學者認為《春秋》以四時冠月,體現了孔子”行夏之時“的主張,未必符合實際情形,而《漢書·藝文誌》說孔子意在”假日月以定曆數,這話近得其真。總之,以四時冠月日,是孔子的特筆。

孔子刪削史記,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第一,略去事件發生、發展的經過而僅保留結果。

《墨子·明鬼下》:

周宣王殺其臣杜伯而不辜。杜伯曰:吾君殺我而不辜。

洪業:《春秋經傳引得序》。洪業:《春秋經傳引得序》。

若以死者為無知,則止矣。若死而有知,不出三年,必使吾君知之。“其三年,周宣王合諸侯,而田於圃。田車數百乘,從數千,人滿野。日中,杜伯乘白馬素車,朱衣冠,執朱弓,挾朱矢,追周宣王,射之車上,中心折脊,殪車中,伏弢而死。當是之時,周人從者莫不見,遠者莫不聞,著在周之春秋。……昔者燕簡公殺其臣莊子儀而不辜。莊子儀曰:吾君王殺我而不辜,死人毋知亦已,死人有知,不出三年,必使吾君知之。”期年,燕將馳祖。燕之有祖,當齊之有社稷,宋之有桑林,楚之有雲夢也,此男女之所屬而觀也。日中,燕簡公方將馳於祖塗,莊子儀荷朱杖而擊之,殪之車上。當是時,燕人從者莫不見,遠者莫不聞,著在燕之春秋。……昔者宋文君鮑之時,有臣曰啣觀辜,固嚐從事於厲。啗子杖揖出與言曰:觀辜,是何圭璧之不滿度量,酒醴粢盛之不淨潔也!犧牲之不全肥,春、秋、冬、夏選失時?豈女為之歟?意鮑為之歟?觀辜曰:“鮑幼弱,在荷繈之中,鮑何與識焉!官臣觀辜特為之。”祩子舉揖而槀之,殪之壇上。當是時,宋人從者莫不見,遠者莫不聞,著在宋之春秋。……昔者齊莊君之臣有所謂王裏國、中裏徼者。此二子者,訟三年而獄不斷。齊君由謙殺之,恐不辜;猶謙釋之,恐失有罪。乃使之人共一羊,盟齊之神社。二子許諾。於是泏洫,屝羊而漉其血,讀王裏國之辭,既已終矣;讀中裏徼之辭,未半也,羊起而觸之,折其腳,祧神之,而鴃之,殪之盟所。當是時,齊人從者莫不見,遠者莫不聞,著在齊之春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