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致使王師敗績。《左傳》敘述事件因果、時間、地點、過程翔實可信,足證《公》、《穀》之謬。
此外,《公羊傳》、《穀梁傳》敘事失實或對史實理解有誤者隨處可見。其明顯者,如:《公羊》、《穀梁》隱公二年分別以夫人子氏為隱公之母、隱公之妻,隱公三年以尹氏(《左傳》作“君氏”)為天子之大夫,桓公五年釋陳侯鮑卒之日期有二,桓公十二年載鄭師伐宋戰於宋,莊公三年葬桓王,莊公四年紀侯大去其國,僖公八年禘於太廟用致夫人,文公十二年子叔姬事,文公十四年納接菑事,文公十五年以子叔姬為有罪。《公羊傳》襄公二十三年載欒盈入於晉,昭公十一年楚執蔡世子用之,昭公十二年釋伯於陽為公子陽生,昭公十九年許世子事,昭公二十五年秋再雩。《穀梁傳》隱公元年以惠公仲子為惠公之母、孝公之妾,桓公六年子同事,莊公元年齊師遷紀郱鄑郚,莊公二十二年陳公子禦寇事,僖公二十五年納頓子事,襄公六年莒人滅繒,昭公二十一年蔡侯事,定公十二年墮郈事。
《公羊傳》、《穀梁傳》記述事件,多半與闡發《春秋》之義聯係在一起。事實一旦搞錯,在此基礎上推衍的所謂“微言大義”,自不免破綻百出。
(二)《公》、《穀》含混空泛
《公羊》、《穀梁》涉及事件往往失之含混浮泛。如:
例一:
隱公元年《經》:元年春王正月。
《公羊傳》:公何以不言即位?成公意也。何成乎公之意?公將平國而反之桓。曷為反之桓?桓幼而貴,隱長而卑。其為尊卑也微,國人莫知。隱長又賢,諸大夫扳隱而立之。隱於是焉而辭立,則未知桓之將必得立也;且如桓立,則恐諸大夫之不能相幼君也。故凡隱之立,為桓立地。隱長又賢,何以不宜立?立適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桓何以貴?母貴也。母貴則子何以貴?子以母貴,母以子貴。
《穀梁傳》:公何以不言即位?成公誌也。焉成之?言君之不取為公也。君之不取為公何也?將以讓桓也。讓桓正乎?曰:不正。……孝子揚父之美,不揚父之惡。先君之欲與桓,非正也,邪也。雖然,既勝其邪心以與隱矣,己探先君之邪誌而遂以與桓,則是成父之惡也。
例二:
桓公二年《經》:二年春王正月戊申,宋督弑其君與夷及其大夫孔父。
《公羊傳》:及者何?累也。弑君多矣,舍此無累者乎?曰:有。仇牧、荀息皆累也。舍仇牧、荀息無累者乎?曰:有。有則此何以書?賢也。何賢乎孔父?孔父可謂義形於色矣。其義形於色奈何?督將弑殤公,孔父生而存則殤公不可得而弑也,故於是先攻孔父之家。殤公知孔父死己必死,趨而救之,皆死焉。孔父正色而立於朝,則人莫敢過而致難於其君者,孔父可謂義形於色矣。
《穀梁傳》:孔父先死,其曰及何也?書尊及卑,《春秋》之義也。孔父之先死何也?督欲弑君而恐不立,於是乎先殺孔父,孔父閑也。何以知其先殺孔父也?曰:子既死,父不忍稱其名,臣既死,君不忍稱其名,以是知君之累之也。
例三:
莊公十八年《經》:夏,公追戎於濟西。
《公羊傳》:此未有言伐者,其言追何?大其為中國追也。此未有伐中國者,則其言為中國追何?大其未至而豫禦之也。其言於濟西何?大之也。
《穀梁傳》:其不言戎之伐我何也?以公之追之,不使戎邇於我也。於濟西者,大之也。何大焉?為公之追之也。
例四:
閔公二年《經》:秋八月辛醜,公薨。
《公羊傳》:公薨何以不地?隱之也。何隱爾?弑也。孰弑之?慶父也。殺公子牙,今將爾,季子不免。慶父弑二君,何以不誅?將而不免,遏惡也。既而不可及,緩追逸賊,親親之道也。
《穀梁傳》:不地,故也。其不書葬,不以討母葬子也。
例五:
僖公五年《經》:五年春,晉侯殺其世子申生。
《公羊傳》:曷為直稱晉侯以殺?殺世子、母弟直稱君者,甚之也。
《穀梁傳》:目晉侯斥殺,惡晉侯也。
如上所舉,在例一中,《公羊傳》反複申說隱長而卑,桓幼而貴,且雲桓之所以貴,乃因其母貴,又雲隱、桓“其為尊卑也微”。但桓公與他的母親到底是什麼身份,桓公與隱公關係究竟如何,卻始終未能說清。《穀梁傳》以為隱公讓桓不正,又雲先君欲傳位於桓公是“邪心”,說法與《公羊傳》不同,也同樣沒有講出所以然來。例二,《公羊傳》以為《春秋》賢孔父,又雲孔父義形於色,《穀梁傳》與《公羊傳》一樣,謂“及”有“累”的意思,指從君而死,然兩傳不能詳知事件過程,這些說法也顯得空泛。例三,《公羊》、《穀梁》兩傳不知戎有伐魯之事,而煞費苦心地解釋公追戎於濟西這後一半事實,同樣浮泛不著邊際。例四、例五,一為閔公被弑,一為晉侯殺其太子,《公羊》、《穀梁》對其事實均予確認,並據此加以發揮,解說《春秋》之義,但事件過程既付闕如,說理也就顯得空洞。這類例子,《公羊》、《穀梁》都略於事實,因此解經往往不得要領,甚至含糊其辭。《左傳》據事直書,或在敘述史實的基礎上稍加點撥,主要以事實說話,效果就好得多。《左傳》解經勝於《公羊》、《穀梁》,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因。
(三)《公》、《穀》針對性不強
《公羊》、《穀梁》以事解經的條目,在對應經文方麵多不及《左傳》,敘事輕重失當,甚至完全沒有必要的條目時有所見。如:隱公三年,《經》書“宋公和卒”,《公羊》無傳,而於“葬宋繆公”條下詳載宣公臨終(在魯惠公四十年)謂繆公之言,並及莊公弑與夷(桓公二年)事;隱公四年,《經》書“翬帥師會宋公、陳侯、蔡人、衛人伐鄭”,《公羊》載弑隱公事,而隱公十一年《經》書“十有一月壬辰,公薨”,《公羊》不及其事;桓公十八年,《經》書“公薨於齊”,《公羊》無傳,而於莊公元年“夫人孫於齊”條下載夫人與弑桓公之事;莊公三十二年,《經》書“子般卒”,《公羊》無傳,而於閔公元年載子般之弑;閔公二年,《經》書“公子慶父出奔莒”,《公羊》無傳,而於僖公元年“公子友帥師敗莒師於犁”條下載公子慶父出奔及自殺事;僖公二年,《經》書“虞師、晉師滅夏陽”,《公羊》、《穀梁》兼載取虢滅虞,而僖公五年《經》書“晉人執虞公”,《公》、《穀》不傳其事;僖公二十一年,《經》書“楚子)執宋公以伐宋”,又書“釋宋公”,《公羊》不傳其事,而於“楚人使宜申來獻捷”條下載此二事;僖公二十一年,《經》書楚子執宋公,二十三年,《經》書“宋公茲父卒”,《穀梁》不傳其事,而於二十二年泓之戰兼載此二事;宣公二年,《經》書“晉趙盾弑其君夷獆”,《公羊》無傳,而於宣公六年“晉趙盾衛孫免侵陳”條下詳載趙盾弑君事;成公十三年,《經》書“曹伯廬卒於師”,《公羊》無傳,而於昭公二十年“曹公孫會自鄸出奔宋”載曹公子喜時讓國事;定公四年,《經》書“蔡侯以吳子及楚人戰於柏舉”,《公羊》、《穀梁》述伍子胥幹闔閭及楚拘蔡昭公事。
《公羊傳》、《穀梁傳》的這些條目,都未能做到與《春秋》相對應(《左傳》相關條目則沒有這個問題)。而且,由於《公羊》、《穀梁》將一些史料運用於說明與此關係並不緊密的經文,因而這些條目敘事的必要性也令人懷疑。如《公羊傳》隱公四年敘公子翬弑隱公事,以為《春秋》不稱翬為公子,是因其弑君而加貶;《公羊傳》莊公二十七年敘公子慶父、公子牙、公子友三人事,意在解釋此年經文為何出現葬陳大夫的記載;《公羊傳》僖公元年敘公子慶父事,是為了說明此年《春秋》何以稱莒大夫之名;《公羊傳》宣公六年載趙盾弑君事,是為了說明趙盾既有弑君之名,此年何得複見;《公羊傳》昭公二十年敘曹公子喜時讓國事,是為了說明《春秋》“為賢者諱”的書法;《公羊傳》昭公三十一年敘叔術事,試圖說明“賢者子孫宜有地”;《公羊傳》、《穀梁傳》定公四年敘伍子胥及蔡昭公事,則是為了說明“吳何以稱子”。這類條目,由於兩傳對《春秋》的理解失之牽強,所述事件也隨之而失去意義。
三、三傳以事解經差別之成因
三傳以事解經的條目多寡有別,質量也有高下之分,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麵的原因。
(一)占有資料
《史記·十二諸侯年表》序言雲:“是以孔子明王道,幹七十餘君,莫能用,故西觀周室,論史記舊聞,興於魯而次《春秋》,上記隱,下至哀之獲麟,約其辭文,去其煩重,以製義法,王道備,人事浹。七十子之徒口受其傳指,為有所刺譏褒諱挹損之文辭不可以書見也。魯君子左丘明懼弟子人人異端,各安其意,失其真,故因孔子史記具論其語,成《左氏春秋》。”《漢書·藝文誌》載:“左氏傳》三十卷。”自注雲:“左丘明,魯太史。”
《史通》謂《左氏》之義有三長,其文雲:“案《春秋》昭二年:韓宣子來聘,觀書於太史氏,見《魯春秋》,曰:‘周禮盡在魯矣。吾乃今知周公之德與周之所以王也。’然《春秋》之作,始自姬旦,成於仲尼。丘明之傳,所有筆削及發凡例,皆得周典,傳孔子教,故能成不刊之書,著將來之法。其長一也。又案哀三年,魯司鐸火,南宮敬叔命周人出禦書,其時於魯文籍最備。丘明既躬為太史,博總群書,至如《檮杌》、《紀年》之流,《鄭書》、《晉誌》之類,凡此諸籍,莫不畢睹。其傳廣包他國,每事皆詳。其長二也。《論語》:子曰,左丘明恥之,某亦恥之。夫以同聖之才,而膺授經之托,加以達者七十,弟子三千,遠自四方,同在一國,於是上詢夫子,下訪其徒,凡所采摭,實廣聞見。其長三也。”從《左傳》敘事的實際情況看,作者顯然有係統的曆史資料作為依據。
《史通·申左》。
沈玉成雲:“左傳》全文,其中絕大部分的內容與經文完全對應,或解釋經義,或補充史實。”杜預曾將《左傳》與《竹書紀年》作過對比,指出“竹書紀年》)諸所記多與《左傳》符同,異於《公羊》、《穀梁》”。
劉知幾雲:“然自丘明之後,迄於魏滅,年將千祀,其書寢廢。至晉太康年中,汲塚獲書,全同《左氏》。故束皙雲:‘若使此書出於漢世,劉歆不作五原太守矣。’於是摯虞、束皙引其義以相明,王接、荀傑取其文以相證,杜預申以注釋,幹寶藉為師範。由是世稱實錄,不複言非,其書漸行,物無異議。”《左傳》針對經文,係統記載二百餘年間各國之事,且能言之鑿鑿,事必有據,足證《史記》所雲左丘明“因孔子史記具論其語,成《左氏春秋》”之為可信。
在史料把握方麵,《公羊》、《穀梁》兩傳明顯不如《左傳》。這從兩傳的行文即可窺見其大略。
有時,《公羊》、《穀梁》明言某些史料未能掌握,隻能不知為不知。如:
例一:
隱公二年《經》:紀子伯莒子盟於密。
《公羊傳》:紀子伯者何?無聞焉爾。
例二:
沈玉成、劉寧:《春秋左傳學史稿》第四章第一節“左傳》的流傳及其有關問題”。
《春秋左傳正義》卷六十“左傳後序”。《史通·申左》。
隱公八年《經》:冬十有二月,無侅卒。《穀梁傳》:無侅之名,未有聞焉。
例三:
桓公九年《經》:冬,曹伯使其世子射姑來朝。
《公羊傳》:諸侯來曰朝。此世子也,其言朝何?《春秋》有譏父老子代從政者,則未知其在齊與,曹與?
例四:
桓公十四年《經》:夏五。
《公羊傳》:夏五者何?未聞焉爾。
例五:
文公十四年《經》:宋子哀來奔。
《公羊傳》:宋子哀者何?無聞焉爾。
《穀梁傳》:其曰子哀,失之也。
另外,《公羊傳》、《穀梁傳》文公十一年敘長狄事,《公羊傳》襄公二年載葬我小君齊薑、昭公三十一年黑弓以濫來奔,也都明言有“未知”者。
有時,因不能確認有關內容是否屬實,《公羊》、《穀梁》行文往往著一“蓋”字,以示傳疑。如:
例一:
莊公三年《經》:五月,葬桓王。
《公羊傳》:此未有言崩者,何以書葬?蓋改葬也。
例二:
僖公元年《經》:齊師、宋師、曹師次於聶北,救邢。
《公羊傳》:救不言次。此其言次何?不及事也。不及事範寧注雲:“言失其氏族,不知何人。”
者何?邢已亡矣。孰亡之?蓋狄滅之。
例三:
僖公二十五年《經》:秋,楚人圍陳,納頓子於頓。
《穀梁傳》:圍一事也,納一事也。而遂言之,蓋納頓子者陳也。
例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