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店工作人員把他請了出去,理由是“亂丟垃圾”。
垃圾——別人這麼稱呼他的作品。
劉明是那麼迫切的需要讀者的傾聽,所以他在夜裏持刀劫持了一個女孩,把女孩威逼到牆角,念完一首詩後,他表示抱歉,說自己實在找不到一個讀者。為此,他付出了拘留幾天罰款五百元的代價。
劉明身無分文,一連幾天都沒有找到工作,他總是做一段時間的油漆工,或者保潔員,賺到一些錢後再去街頭簽名售書。
那天晚上,劉明拖著疲憊的身體,走進路邊的一家拉麵館,劉明和馬克曾經在這個麵館裏吃過飯。他在角落裏坐下,點了一碗麵,又要了兩瓶啤酒。牆上貼著圖文並茂的菜單,最貴的是手抓羊肉和大盤雞,他兜裏沒有一分錢,卻對店夥計說:
我要一個手抓羊肉,還有大盤雞,你們這裏最貴的菜,還有啥?
店夥計介紹說:酸辣牛排,烤魚。
劉明說:這個也要。
店夥計滿腹狐疑,心想:你能吃的完嗎。
劉明歎了口氣,他沒有錢,他想的是——吃飽再說。
那些菜很快就端上來了,傳菜女工阿茹認出了劉明——畢竟,劉明穿的那件刷有標語的牛仔服令人印象深刻。阿茹和劉明閑聊了幾句,談起馬克,阿茹說馬克前些天滾著大球被車撞了,車跑了,馬克並沒有受傷。
一個小孩子走過來,抱住劉明的大腿,抬起頭,仰著小臉,奶聲奶氣的喊道:爸爸。
劉明笑了,心中一陣溫暖,摸了摸孩子的頭。
阿茹說:細娃兒,喊叔叔,他可不是你爸爸。
阿茹告訴劉明,細娃兒是從老家帶來的私生子,親生爸爸並不認這個孩子,現在可能在新疆種棉花,根本找不到人。阿茹抱怨自己薪水微薄,給兒子買奶粉都買不起,有時很想找個好人家把孩子送出去。
店外夜色闌珊,華燈初上。
劉明酒足飯飽,他問阿茹,能不能先欠著飯錢,或者掛在馬克的賬上。
阿茹搖了搖頭,驚訝的說道:你吃白食啊。
劉明把手指按在嘴唇上說,噓。他調整腰帶的鬆緊,站起來慢悠悠的走了幾步,猛的掀開拉麵館的塑料門簾,撒腿就跑。阿茹大喊起來,店夥計和店老板從裏麵衝出來,追了四條街,才氣喘籲籲的把劉明按倒在地。
店夥計想要打劉明,店老板卻阻止了。
劉明羞愧的表示,可以拿自己的詩集抵債,一本五十元,或者免費給拉麵館幹活。
店老板說:你是詩人,我不打你,你在我店裏刷碗吧,幹一個月活,就當飯錢了。
劉明因禍得福,在拉麵館刷碗的那一個月裏,盡管沒有薪水,但至少他能吃得飽肚子。他很喜歡孩子,和細娃兒混熟了,細娃兒喊他爸爸時,他心中充滿慈愛。阿茹說劉明和細娃兒有緣,細娃兒從來不喊別人爸爸。
一個月後,劉明離開了拉麵館,回了一趟老家,他向父母要錢,想要自費出版第二本詩集。
劉明說:沒有書號,就是非法出版物,我以前做的書,都賣不出去。有了書號,有正規出版社,就好賣了。出版編輯說現在的詩集沒有市場,沒有人看,除非我拿錢自費出版自己賣……我需要一萬塊錢。
父親說:滾出去,你走吧,你弟弟要是看見你來,會打你的。
母親說:我們就當沒你這個兒子,這麼多年了,你咋不能像個正常人那樣啊。我一直跟鄰居說你在鐵路局上班,不是神經病。都這麼大了,還伸手向父母要錢。
劉明拿出自己手寫的詩稿,說第二本詩稿比第一本寫的都好,如果出版成書,肯定暢銷。
父親奪過詩稿,扔到蜂窩煤爐子裏燒了。
劉明想要搶救詩稿已經來不及,多年的心血化為灰燼,他對著一麵牆發呆,然後怒吼著掄圓了拳頭狠命的打自己的腦袋,最終,他暈頭轉向的離開了家。
那一刻,他萌生了自殺的念頭。
劉明在燕京街頭擺攤賣盜版書,順便出售自己的詩集,他整天渾渾僵僵的,不再像往常那樣叫賣。
有一天,阿茹找到劉明,她假裝路過,閑聊了一會兒,阿茹說:你幫我抱著細娃兒,我去廁所解個手。
阿茹從此沒有回來,劉明後來詢問拉麵館老板才得知,阿茹和店夥計私奔了。
那天,文化執法人員沒收了劉明所賣的盜版書,劉明右手抱著細娃兒,左手拚命的爭搶,一本書也沒搶回來。這使得劉明雪上加霜,販賣盜版書的本錢還是向馬克借的,這下血本無歸,他還多了一個無法養活的孩子。
劉明萬念俱灰,想到了死。
正如馬克對警方所說的那樣,劉明是自殺。
自殺前,他變賣了自己所有的東西,向馬克交代了後事。
在劉明租住的地下室裏,收廢品的老頭和他談好價錢,把所有東西都裝上三輪車,隻剩下牆角的一個紙箱子,裏麵裝的是劉明的詩集。收廢品老頭將編織袋鋪在地上,拿出一杆秤說道:兩毛錢一斤。
劉明嘔心瀝血耗費一生時間寫的詩集,竟然論斤賣,兩毛錢一斤。他百感交集,絕望、心疼、難過、悲哀,種種心情一下子從心底湧出來。
最終,他更加堅定了必死的決心。
臨死前,細娃兒在劉明的床上坐著,玩弄著一個氣球,劉明和馬克有過這樣一段對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