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覺得小哲那孩子今天真的是說了一堆奇怪的話,真的是有些莫名其妙,平常他也不不會去過問她的事情,如今這是怎麼了,反倒是管起她的事情來了,她搖搖頭,還是決定不想了,和蘭櫻說著公司有事,自己先匆忙去上班了,也沒有想起蘭櫻今天也要上班。
蘭櫻看著慕秋遠去的背影,歎了口氣,重新又坐回小哲的病床邊,她也是累極了,看了看病房的門口,空無一人,她走過去,決定把門給關了,開著空調開著門也是不好。
剛走到門口,就看到小哲氣喘噓噓地出現在門口,手裏拿著幾杯豆漿和包子,看到蘭櫻,頭就往裏麵探了探,似乎是沒看到想看的人,便問著蘭櫻:“蘭櫻姐,慕秋呢?”
“她上班去了,不是吧?我以為你下去散散步呢,沒想到你還去買了早飯啊!小哲啊,不是我說你,自己的身體都那樣了,你不也好好休息,回頭,慕秋又要說我了。”
小哲似乎有些失望,將病房的門關上了,手裏的早飯塞到她手裏,又走到窗口,望著外麵,神情嚴肅,蘭櫻拿起手裏的包子咬了幾口,又喝了幾口豆漿,抬頭又看了看小哲問道:“你吃過了?”
“嗯。”他輕輕說著。
蘭櫻把剩下的早飯放在病床旁的桌子上,看著小哲的背影又說道:“秋秋上班都沒等我一下,好啦!我現在要去上班啦,你好好休息,中午我帶煲湯給你,外麵熱,不要亂跑哦。”
小哲輕輕點了點頭,也沒說什麼,這孩子!蘭櫻出了門,就去上班了,最近小哲似乎有些不聽話,哎,自己似乎也不是很了解他,有時候他是一副乖乖孩子的樣,有時候又是如此叛逆,什麼事情都要逆著來,對了,剛剛慕秋說他有女朋友了,好吧,她似乎還不知道,真不知道他什麼時候交的女朋友,為了女朋友都打成這樣,哎,小哲也是個重感情的人吧!
中午的時候,蘭櫻果真來看小哲,手裏拿著一個花色的保溫杯,小哲正坐在床上看著電視,看到她進來,眼睛先是亮了一下,然後立馬變的暗淡下來。
蘭櫻把保溫杯放在床邊上,說道:“小哲,秋秋沒時間來看你,她讓我帶東西過來的,你可不要怪她沒來看你啊,我跟你說,她工作真的是超忙超忙,連自己吃飯都來不及。”
“哦,我知道了。”小哲說道,“你買的?”
蘭櫻說道:“是的啊,我跟你說,那家店煲的湯超級好喝的,一點都不比自己煲的差,你啊,趕緊喝吧。”她另外拿出兩個裝滿飯的小碗,由於出來的急,自己也是連午飯都沒吃,把其中一個碗放到小哲手上,說道:“聞聞,多香啊,嗬嗬,小哲要多吃點啊,長胖一點,男孩子長胖一點才好看。”
小哲一隻手紗布吊著,隻好用一隻手拿著勺子,夾著米粒,明明如此香的東西,卻吃的味如嚼蠟,蘭櫻突然間感到一陣奇怪:“你女朋友呢,也不來看看你,你都這樣了。”
“她?她上學去了啊,再說,我的隻是小傷而已,沒必要。”
蘭櫻皺著眉:“還是小傷啊!都要休息一個禮拜,對了她和你是在一個大學嗎?”
“嗯,隻是專業不一樣而已,不要提她了好嗎?”
蘭櫻隻道他是小男孩羞澀,也不再問他,吃完飯陪著他說了會話,就回去上班了。
到了影樓,慕秋把她叫了過去,問她小哲怎麼樣了,蘭櫻說他似乎有些不太高興,不過傷勢是沒多大大礙的。
等蘭櫻走後,慕秋卻是撥了電話,很快,穿著黑色西裝的小光出現在辦公室。
辦公室的門關著,半拉著的窗簾處透過一束束亮光,照在辦公室另一麵牆上。給陰暗的空間帶來了不一樣的色彩,幾年前的小光是腹黑的,無心的,反麵的,如今依舊是如此,他有他的手腕,有他的處事原則,因為他隻忠實於他所認定的人,其餘的人他可以無心,可以極致。
他的皮膚有點黑,黑黝黝的卻是有有點古銅色的亮色,顯得極是健康,短短的頭發筆直地搭在腦後,從前的慕秋會把他當成壞人,小日本鬼子,走狗一樣地看,可是這麼多年過去了,她發現他的確是一個不可多得的人才,畢竟他和梨花一樣衷心,肯苦,會做事。
“慕秋,“小光說道,“你讓我查的事我已經查出來了,果真是你想的那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