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小小修職郎(2 / 2)

一進府包拯便問迎上來的師爺和老管家,他不在之時府上有何事。老管家回複內府無事,師爺報:“右廂公事所送來盜竊案犯一人,人贓俱獲,隻數額巨大且涉及朝廷大臣家財,暫扣西獄。請包大人再審。”

包拯說了句“南衙升堂”。隨後看了眼王旁說到:“你既已任職,可堂上聽案。”王旁聽包拯這麼說,也跟著包拯朝開封府大堂走去。

自進開封府,王旁倒也知道些了開封府事理,他知這廂公事所大致等於現在的派出所,西獄就在開封府以西,相當於現在的拘留所.嫌疑人在這裏關押最長不能超過40天,一旦判過刑之後,除了死刑犯會在這裏關幾天,等待皇帝的審批之外其他犯人一般都會立即送走服刑。

王旁隨包拯行至大堂,衙役已兩班站立等候大人升堂。包拯端坐堂案之後,麵沉似水,他的身後站著李貴,婁青兩名侍衛;師爺和王旁站在大堂兩側。開封府正廳高懸“清政廉明”的匾額,,”肅靜””回避”虎頭牌列在公案兩側.大堂前擺放的”龍頭””虎頭””狗頭”三口銅鍘讓人望而生畏。

師爺將案卷卷宗和一個包裹遞到包大人書案。包拯打開案卷看了一看,眉頭緊縮。看完案卷又看看包裹。又看看包裹再看看案卷。反複看了兩三遍,暗想事情不妙這將是一涉及朝廷安危的大案。但依然穩坐,命一名衙役帶令牌查點獄中囚犯。

又喚王旁近前,讓他看看案卷等物,王旁拿過案卷,上麵清晰寫到:“報:樞密使狄青府上管家捉住盜賊一名。經右廂公事所知府審查,盜賊俱已供認不諱,因涉及偷盜之物財產數目重大,特移送開封府受理。”下麵有知府印鑒。

見是狄青府上丟失之物,王旁急忙按照後麵附的盜賊供認盜物清單對照包裹裏麵的物品。

金銀珠寶玉石翡翠列出明細,後麵注部分已銷贓;另有黃袍一件尚在。在清單末尾還寫到,一把鬆文劍。批注,已銷贓。王旁頓時有種不詳的預感,說了句:“不好”包拯所想的不妙與王旁所想的不好,是兩件事。單說就這黃袍一件,已經超出了右廂公事所所能受理的範圍,更何況這銷贓的鬆文劍是否是梁乙所持,如果是的話那麼這二人可能相識可能同黨,現在同押一處難免有串供嫌疑。事關重大,雖然狄青與自己相交甚厚,但包拯向來隻認事不認人。

見王旁口說不好,包拯問道:“修職郎王旁,為何說不好。”

王旁一聽明白,義父此時稱呼自己修職郎官職,一是昭示眾人自己職務,便於王旁日後堂前講話,另一方麵也是提醒自己,不可胡說。立刻回到說:“在下認為狄青狄大人是被人栽贓了”

包拯問到“何出此言?”

王旁說到:“黃袍事關重大,狄大人麼會把它放在輕易被人拿到的地方。況且又是真的盜賊怎敢去偷黃袍。要他到何處銷贓?”

正說著之間,侍衛薛霸來報,巡府的時候走到西獄附近,見一名獄吏歪倒在西獄門口,上去查看身受重傷。大堂處有衙役有師爺,內附有管家,家丁。

薛霸是侍衛班的,隻有這侍衛班,可各處行走。這開封府侍衛都是包大人身邊高手,他們武功精湛,膽大心細,責任心強。主要負責府內和包大人的安全,與當差辦案的衙役不同,但都由包大人調配,重大的案件侍衛就會跟辦。侍衛雖可四處巡視,卻不能破門而入,就像現在的薛霸,發現異常要即可稟告包大人,領了令牌才可以進入西獄中去查看。

此時派出查點獄中囚犯的衙役押著典獄官及守衛獄吏來見。那二人見包拯急忙跪倒,高呼:“小人知罪,大人饒命”。旁邊衙役報告包拯“因此二人玩忽職守在看守時候打盹,結果有兩名獄中囚犯逃出西獄。”

包拯聞言問道:“逃走何人?”

衙役回答:“因違法持冷兵器傷人案犯梁乙,盜竊狄青巨資案待審犯一名”

包拯聽心中一驚,已明白幾分梁乙正是被此人救走,即是為了救人而入獄。王旁暗想,如果直接救人,那麼必然先驚動典獄司和獄吏,進去容易,可是成了甕中捉鱉。這先喬裝進去,乘人不備再出來也是一個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