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嘉華眼一低,“吉蒙也不吃麵!”
夏之寒不說話了。他是從小在北方長大,是很典型的北方男人,高大魁梧,俊朗爽淨。在遇到她簽之前,他本是很愛吃麵的,但她不愛吃。
一開始,她沒有說出來,他們約會的時候,他便喜歡帶著她去麵館。麵上來了,一人一碗,他吃得歡快,她就拿著筷子慢慢倒騰,翻轉卷勻,在筷子上耍各種花式。
他隻道她貪玩,在當時他的眼裏,她就是個還沒長大的孩子。但多了幾次,他便發現她是真的不愛吃麵,拿著筷子慢慢玩,隻是為了消磨時間,等著他快點吃完。
她不說,他也能懂,隻是需要點時間。那時,他們並不那麼契合,一個成熟穩重,一個活潑調皮,一個事業有成,一個菜鳥級別。但這卻並不影響他們的發展,反而慢慢地,相互之間更加吸引起來,並且磨合得很好。
或許,這也是陳嘉華當初為何要選夏之寒結婚的主要原因,也是夏之寒願意與之閃婚的緣由。那時的他們,還相互信賴著。
後來,陳嘉華便帶她去各式地方菜館,尤其是湘菜館。終於,她吃得歡了。他也跟著她一起吃米飯,到後來,竟成了習慣,從前一日不離的麵食,也漸漸退出了他的菜單。
夏之寒以為,他是在刻意遷就自己。但分開之後,就沒有必要再這樣了。他吃麵食的習慣,應該已經恢複了。但此刻,他卻說他不愛吃麵。
“還不快去切菜!”陳嘉華已經重新開了火,挽起衣袖開始翻炒。
夏之寒整理好思緒,乖乖地重新抄起菜刀。棉花糖也乖乖地躺倒廚房的角落裏,吐著哈喇子巴巴地望著忙碌的兩人。
大冬天的,做完這頓飯之後,兩人都出了一身大汗。
坐在許久不坐的餐桌上,夏之寒悶著頭不說話,隻顧著低頭吃飯,與地上吃得歡樂的棉花糖一個德行。
陳嘉華笑笑,也安靜地吃。
窗外已經黑透,霓虹升起,照亮這個美好的夜。窗台上的小綠鬼慢慢爬著,頭在龜殼裏縮來縮去,仿佛也被這夜給醉了。
很多時候,尤其在我們還年輕著的歲月裏,我們都不甘平凡,不耐寂寞,平淡的生活往往讓我們感到無味。對於各方麵都不平凡的人來說,更是如此。
當時光流轉,歲月流梭,我們終於都難耐寂寞背棄平淡,驀然轉身時,才會發現,那裏原來早已有了愛。那些平靜的幸福,早已在不知不覺間,刻進骨髓,沁入心底。
隻是,悔之晚矣。重新彌補,遠比開始經營,要難上太多了。我們總在犯著這樣的錯,一代一代,輪回循複,卻又不可能改變。這就是人,永遠也抵擋不住誘惑。
陳嘉華也為他一時抵擋不住殘情誘惑,而付出了代價。
回複如初,之於陳嘉華與夏之寒,又要更加難上幾分。他清高,嚴肅,不容質疑,她倔強,遲鈍,易信他人,在這場來來往往又滿是陰謀交織的婚姻大戰中,注定著反複曲折糾纏仇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