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禮拜天夜裏,錢亨被謀害了。他全晚上侍候國秀:由咖啡館到電影院,由電影院到跳舞場。十一點三刻,他騎腳踏車帶國秀到弄堂口,調頭回股票公司。田家住的地段本來僻靜,日本人又限製用電,馬路入晚一片昏黑;更加到了戒嚴時間,別說人不敢出來,連鬼也不肯出來,隻便宜了騎腳踏車的。他既無所顧慮,便噓噓著哨子,放心大膽搭[踏]去。誰知剛調頭不久,前麵黑影裏突然竄出一個人,把他撞翻,壓在車子下麵。他罵著想爬起來,那人早已仆[撲]到身上,幾乎同時,刀子已經冷颼颼紮在脖子裏。
“哇!哇!哇!”脖子受了傷,他趕緊用手搗[捂]住。
這個人是去惡。他怨鬼似的守了錢亨兩天,那把為母親報仇,十幾年來又鼓勵他向上的刀子,於是做了所謂正義的劍。
“不許喊!”他第二次舉起刀子,想不到自己喊的更高。
錢亨明白了是怎麼回事,驚駭地睜圓眼睛,伸手去搶。可是像狗熊上釘板,抓住刀子,被去惡一抽,又隻得立刻放開。
“啊,啊!”
去惡從來沒有看見過這樣的眼睛,玻璃球似的,又大又亮,滾動著絕望和恐怖。然而這種絕望恐怖,這種冷得像冰的亮光,不但引不起同情,反而更刺激他的敵意。
“啊!啊!”他重複錢亨的話,刀子深深紮下去。
以上的事是一眨眼間發生的。錢亨在下麵拚命叫號,掙紮,躲閃。去惡整個人在瘋狂中,什麼也聽不見。錢亨越掙紮,他越憤怒。好像他正處在緊要關口,不是錢亨死,就是他自己。他想,或者他感到要快快做,並不覺得是在殺人,刀子下去,好像切瓜,給人一種快感。又好像他半生所受的苦痛,終於找到出氣的機會,他也不管是頭,是脖子,是胳膊,隻朝下亂紮。有時刀子滑開了,他換個軟的地方,便把上身全力壓到刀把上去。
錢亨幾乎成了血人,漸漸停止抵抗,四肢攤在地上。去惡想起刀子太小,恐怕不容易殺死,必須割斷靜脈管。於是他伸手按下巴殼底下,因為被斬得稀爛,按上去像豬肉似的,又濕又膩,便勒下刀子去鋸。鋸了半天,他看見地上流一攤血,冷靜的用手試脈試鼻子,知道呼吸和脈都停了。“完了。”想到已經沒有事情可做,他發見自己坐在錢亨胸脯上,才慢慢站起來。他走了兩步,又自動停住,看錢亨是不是會動。
“完了。”他第二次想。抬起頭來,他突然看見前麵有路燈;回頭望望,後麵也有路燈。路燈提醒他應該離開。前麵橫著錢亨的屍首,他決定向後麵走。
他順著牆根朝前,留心路燈和人家的門,也想不起前麵通什麼地方。後來轉到另一條路上,他想起應該回去看看。
“如果他沒有死,怎麼辦呢?”他納悶。轉念又想:隨他去罷;他們並無仇恨,他希望他沒有死。
他並不曾回去,也不知剛才怎樣和錢亨相[打]起來,這時他突然感到全身酸軟,精疲力竭;汗像蚯蚓似的,又癢又沾[粘],從臉上身上直朝下流。他抬起胳膊預備擦汗,看見刀子還握在手裏,刀上手上都是血。一般[股]血腥氣衝上來,他朝前後望望,見旁邊是誰家的竹籬笆,趕快將刀子扔進去。隻有手教他為難;那種沾[粘]膩的感覺一直透入骨髓,和他的心連起來,無處可藏,無處可洗——況且洗得掉嗎?假使可能,他寧可剁掉。
現在他勝利了,但得到的卻是痛苦。他已經感不到仇恨,也不再去想如何娶國秀,報複了她,然後將她踢開。想起錢亨的兩箱Coagulin他就厭惡。他厭惡一切:全世界,全人類,連他的小屋和他本人在內,都教他想唾。
“我要告訴佩芳,”他像遊魂般想,“我要告訴佩芳:是我不對,是我走上絕路;要不然,即使不結婚,也好的多!”
至於怎樣告訴那個在鄉下早已對他絕念的小學教員:當麵或是寫信,他也不去思量。其實他不過偶然想起來的,他覺得全身疲倦,隻希望有個人跡不到的地方,讓他倒下去睡。可是他突然又驚醒。迎麵正走來幾個巡捕,根據本能,他回頭便朝後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