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裏的事
故事一旦成型,就希望自己為人誦讀,廣泛流傳。它的這種想法也合情合理,因為它堅信自己從成型的那一刻起,就注定精彩紛呈。很多故事,或穿插各種奇人軼事,為自己增色;或是圍繞日常瑣事,不斷添枝加葉,鋪陳渲染,卻往往因為缺乏連貫而在流傳途中屢屢碰壁。一係列的小故事零散地東拚西湊在一起就會形成一團模糊的冒險雲。它們橫衝直撞,仿佛炎炎夏日裏一群迷失方向的蜜蜂,一路跌跌撞撞,不知道自己身在何處,也不知道何人會將它們聚集起來,把它們領回蜂巢。
本文中的元故事發源於韋姆蘭省。不難想象,它也會逡巡在大大小小的磨坊、宅院之間,駐足於成千上萬個牧師公館和軍官營地之上。它在美麗富饒的都市徘徊,倚著家家戶戶的窗戶,偷偷窺視,乞望人們的關注。可是,它一次又一次地失敗,卻又不得不屢屢嚐試。它所到之處,無不把它拒之門外。除了這樣的結果,它還能指望得到什麼?人們要關注的事情遠比它要重要得多。
最後它輾轉漂泊到一個名叫馬貝卡的古老莊園。莊園麵積不大,卻巨樹林立,反倒更顯出房舍的低矮。這裏曾是牧師的公館,至今還保持著當時鮮明的痕跡。莊園上上下下對於書本和閱讀都有著一股難以言說的熱忱與厚愛,在無形中給莊園籠罩上一層濃厚的悠閑安適的氣息。在這裏根本看不到事務纏身、行跡匆忙的主顧,也看不到聒噪饒舌、出言不遜的仆人,更看不到彼此仇恨、意見相左的家庭。如果有幸到此做客,請不要太嚴肅,隻要放輕鬆就好,並充分相信:凡是來莊園的客人都會受到主人最妥善周到的款待。
話又說回到故事本身,我認為,它經過三番五次徒勞的嚐試,最後一定在莊園看到了生存的希望,便在莊園附近駐守下來,這樣一等就是好幾年。它的等候顯然已經初見成效。整個莊園似乎都被它的氣息所感染。它就像懸在莊園上的一團雲霧,總會時不時地飄下雨滴,將莊園洗禮一番。而這雨滴正是被它零散拚湊在一起的一個個冒險小故事。
它有時會以離奇驚悚的麵目出現。傳說在從前,有個鑄造廠的督頭,總是狂歡作樂到夜晚,才趕著馬車回家。馬車前方拴著的竟是一頭黑野牛。督頭回到家,就一屁股倒在搖椅上,得意地晃悠,妻子則坐在鋼琴旁,專心地彈奏。故事先在臨近的莊園傳開,越傳越逼真,嚇得莊園的女主人夜間不敢出門,一定要等到天明時公雞打鳴後才敢外出。故事又傳到部落酋長的小屋裏。那裏的居民過著靠外借而生的貧困生活。後來,故事又傳到教堂附近的小茅舍,裏麵住著許多少女和老處女,她們全都不約而同地愛上了一個英俊瀟灑的管風琴演奏家。
有時候,它又會以更加清晰逼真的形象傳到莊園。傳說在從前,有一群年老體弱、一貧如洗的軍官,坐在搖搖欲墜的篷蓋單輪馬車裏,趕著垂垂老矣的頹馬,好不容易才踉踉蹌蹌地挪到某戶家門前。他們便在此逗留了幾周。傍晚時分,他們借著烈酒,壯開膽,暢談起往昔。他們曾經為了能把腳塞進狹小的鞋裏,就光著腳伸進鞋肚。他們曾經在燙發時,把胡須染成彩色。有人回憶起自己助人為樂的經曆來,說他曾經幫助過一位年輕漂亮的姑娘找回心上人,結果半路遭到野狼追殺。另一個人提起自己曾經參加過的聖誕宴會上的趣事來,說宴會上有個客人總是追著主人家裏養的褐色母雞滿屋跑,就因為有人告訴他那是公雞而非母雞,而他想一探究竟。第三個人則把演奏貝多芬鋼琴曲的老紳士細細描述了一番,說他平日裏總是坐在不起眼的方桌前進行演奏。
當然,它還會以其他麵目出現。傳說在從前,有一位白發斑斑的女士的肖像掛在閣樓裏,每當有人從旁經過,肖像裏的女士就會立刻清晰地被人記起。原來她就是美麗的伯爵之女,後來愛上了弟弟年輕的家庭教師。他們約定要在雙方頭發花白的時候相見。當美麗的伯爵之女漸漸衰老,頭發漸漸花白的時候,卻發現當年的家庭教師早已娶妻成了親。儲藏室裏堆積著一捆捆購買和租賃文件,簽發人都是這位富有的女士。她曾經掌管七個鑄造廠,都是傾慕她的人死後遺留給她的財產。走進教堂,可以看到一個塵跡斑駁的櫥櫃立在布道壇下。打開來一看,裏麵還有一盒小匣子。異教徒的手稿都裝在裏麵。手稿上明確標注了“不到新世紀,不得拆啟”的字樣。教堂不遠處,有一條河流,河底淤積著一攤登不上聖殿高壇的神像,它們曾經也隻是修飾聖壇的擺設而已。
一定是諸多故事傳統造就了農場濃厚的文化氛圍。這裏的每一個小孩都迫切地想要長大後成為一名小說家,但唯獨要把男孩排除在外。因為他們遠在學校讀書,離家幾乎長達一年,再精彩的故事也感染不到他們。但是,對於那些弱不禁風的小女孩來說,卻在故事中找到了男孩們在盡情嬉鬧中獲得的樂趣。跟隨故事的情節,她們可以徜徉在神奇的國度,領略美好的大千世界。
然而,女孩並沒有動過要將身邊的故事寫成小說的念頭,因為她不相信自己一聽即來的平常故事竟能寫成一本小說。當她終於鼓起勇氣,開始嚐試寫作時,卻又會不由自主地從自己熟悉的書本上截選出幾個片段,再將之雜糅在一起。她先從《一千零一夜》裏摘出蘇丹人的故事,再從沃爾特·司各特的小說裏選出英雄的傳說,再把它們和斯諾爾·斯圖勒森所著《國王的羅曼史》中的片段拚湊在一起。
如果說她的嚐試是最缺乏獨創性的一次粗糙創作,其實一點也不過分,但卻毫無必要。創作者自己當然不會發現這一點,依然熱情高漲,躊躇滿誌。她回到農場,默默地找出家裏所有能書寫的紙張,在上麵專心致誌地寫滿詩歌、散文、戲劇和傳奇。當她閑下筆頭的時候,也還在滿心期待自己的創作能一炮走紅。她期待,憑借一絲渺茫的機會,某個博學多識、影響深遠的陌生人會在茫茫人海中找到自己,並肯定自己作品的創作價值,然後將之廣泛出版發行。從此以後,其他人便會慕名而來了。
可惜她期盼已久的場麵並未成真。等她到了二十有餘的年紀,她也漸漸開始失去耐心。她想不通,成功為什麼遲遲不來光顧自己。也許是她學識太淺薄,還需要擴大視野,自己也不應把眼光局限在韋姆蘭的莊園裏。她應該看到,自己倘若要成為一名職業作家,還為時尚早。不經過十年八載的磨煉積累,光靠寫作,她一時還難以維持生計,所以最好先去找份工作,一邊養活自己,一邊慢慢等待時機。也許她失敗的原因很簡單:故事本身對她失去了耐心。它可能會想:“既然對近在眼前的素材她都能視而不見,就讓她背井離鄉,到青磚白石的大街上流浪,讓她住進與世隔絕的高牆之內,與毫無個性的芸芸眾生同住,將所有稀奇古怪的故事隱藏起來。也許這樣才能教會她珍惜眼前的有利資源。其實,它們穿梭在青山綠水之間,取之不竭,用之不盡,每天都在她麵前閃爍遊弋。”
於是,在一個秋天,已經二十二歲的她踏上了前往斯德哥爾摩的求學之旅,好為將來的執教生涯做好準備。
她忘我地投入到學業中,一心撲在研習上,寫作的事被徹底拋諸腦後。看來,故事要徹底和她斷絕關聯了。
可是後來卻發生了一件不同尋常的事,時間還是在秋天。她已經在青街高牆之內住了好幾個月。有一天,她正沿著馬爾姆斯格納德大街向前走。由於剛從文學史的課堂回來,腋下還夾著一捆書。當天上課的內容一定和貝爾曼與魯納伯格有關,因為此時此刻,她的腦子裏還在回想他們以及他們詩歌中的人物。她一邊自言自語地向前走,一邊在心裏思忖,若是能把魯納伯格筆下快樂的勇士以及貝爾曼筆下逍遙的鬧飲者借來用作自己寫作的素材,一定會收到不同凡響的效果。這時,她的腦海中突然閃過一個念頭:你自己的家鄉,韋姆蘭,其實並不比弗雷德曼或範瑞克·斯達爾的家鄉遜色,隻要你學會靈活處理,你筆下也能寫出同樣優秀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