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多年的實踐中,我們充分認識到了宣傳公關工作在公司經營發展中的重要作用,但也遇到了一些困惑和不盡如人意的地方,主要體現在以下四方麵:一、保險重大賠償案件宣傳工作與保戶保險投保理念衝突。公司承保的客戶發生了大的災難事故,我們的處理深得客戶的稱讚,通過新聞媒體宣傳可以觸動其他未入保的客戶,對業務的發展也將有一個大的促進,但仍有個別保戶不願透露信息,致使宣傳工作“泡湯”。二、保險宣傳力度與客戶識保騙保的矛盾。多年來,我們在保險宣傳公關工作中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保險宣傳公關工作對公司業務發展起到了有力的促進作用。然而,由於保險內控管理還不盡完備,一些利欲熏心之徒認為保險有利可圖,采用“先出險後入保,一次投保屢次出險”的手段,借“出險”大發不義之財。三、保險利國利民與部分群眾思維狹隘的矛盾。多年來,在保險宣傳攻勢的大力推動下,各行各業及廣大群眾對保險行業有了充分的認識,深切感受到保險是一件利國利民的好事,願意在它的關懷和嗬護下幹事創業。然而有些人在入保險時,把其比做一般商品,多方詢價,導致保險主體之間互相壓價;更有一些大客戶特別是行業客戶實行“保險招標”,使保險成為任意打壓的“受氣包”;還有些人患上了冷漠症,任你如何宣傳,他就是無動於衷,認為自己無緣無故拿出錢買保險是件“賠本”的事。四、保險優惠與保險監管的矛盾。一些保險主體在快發展、嚴管理的推動下,在經營效益不錯的情況下降價,不僅對自身的市場競爭有力,對客戶也是一件利好的事情,這在現實中是行不通的,一旦如此,就會腳踩監管部門的“紅線”,還要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罰。
在人保事業飛速發展的過程中,保險宣傳公關工作發揮了有力的推動作用,但還需不斷地發展、創新。要依據市場經濟發展需求,積極研究製訂新對策,采取新措施,堅持客戶需求導向,拓展創新增值服務。打造“為民、利民、惠民”的服務平台,建設老百姓身邊值得信賴的保險公司,隻有這樣才能真正推動人保事業持續、快速、健康地發展,才能真正使保險宣傳公關工作的作用得到更大的發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