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壓反革命運動5(1 / 3)

鎮壓反革命運動5

製定抓、殺、管的標準

特別是在1950年10月以前的大半年中,隨著鎮反鬥爭的節節勝利,各地政府、軍隊對鎮反表現出麻痹大意來。在全國許多地區,不同程度地普遍地發生了對反革命分子“寬大無邊”的右傾偏向,對反革命分子是重罪輕判,該殺的不殺,該捕的不捕。

這一現象,引起了時任中共中央組織部長和北京市委書記彭真的高度重視。

1950年5月初,彭真立即起草了《對反革命分子“寬大無邊”的偏向必須糾正》的報告,迅速向毛澤東、周恩來彙報,引起了毛澤東、周恩來的高度重視。

中央隨即召開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中央授權彭真同誌作《關於鎮壓反革命和懲治反革命條例問題的報告》。

彭真在報告中指出:

人民責備我們“寬大無邊”、“有天無法”,說:“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共產黨講寬大”,“人民政府什麼都好,就是對壞人這樣客氣,看著壞人殘害老百姓,不給老百姓作主,不好”。有的工人義憤填膺地質問幹部說:“看!我們競賽幾個月,特務放一把火就完蛋了,再不鎮壓,說什麼我們也不競賽了”。有的說:“政府睡著了”,“連敵我都不分”。有的人說政府“姑息養奸,貽害人民”,“簡直不像個人民政府的樣子”。

接著,彭真在報告中科學地分析了造成這種現象的主要原因。為什麼又發生寬大無邊的偏向呢?這是因為在幹部中存在著許多混亂的思想。

由於黨內的右傾鎮反方式,助長了反革命的囂張氣焰,特別是在美帝國主義者發動侵朝戰爭之後,國內各地的反革命殘餘勢力,更加猖狂地活動起來。以為他們夢想的第三次世界大戰即將爆發,蔣介石“反攻大陸”的時機已到,於是紛紛出洞進行各種破壞活動,明目張膽地向人民進攻。妄圖配合美帝侵朝戰爭,裏應外合地顛覆新生的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

一時間,黑雲滾滾,天昏地暗,一派殺氣騰騰。鐵路、橋梁、工廠、礦山等,被土匪特務公開破壞。

在新解放區,有些地主以“蔣介石來了要殺頭”來威脅農民,破壞土地改革,乘機向農民反攻倒算。

有些地方,村幹部和農會幹部被土匪殺害。農會幹部一次被殺10多人者有之,一村的農會會員被殺40人者有之;有的為人民解放軍運輸軍需糧草的民工,也整隊被殺,屍體也被拋在荒郊野外,慘不忍睹!在許多地方,充滿了恐怖的氣氛。

北京市電車公司的工人,突擊幾個月生產出約50幾輛電車,被特務分子放一把火全部燒毀了。

在廣西境內,在1950年一年內,反革命分子就多次組織暴動,殘殺了大批革命幹部和群眾,焚燒房屋若幹間,搶劫耕牛幾十萬頭。反革命分子是血債累累,人民的生命財產受到嚴重威脅。

至於生產、建設和多種物資財產被反革命分子破壞的,更是難以用數字計算。反革命的囂張氣焰真是達到了無以複加的程度。

各地反映反革命分子猖狂破壞活動的材料,紛紛報到中央,送到了毛澤東的案邊。

毛澤東看到報上來的材料反映:抗美援朝的軍用物資被反革命分子燒毀,幹部被反革命分子殘忍地殺害,他內心十分氣憤,覺得問題非常嚴重。

毛澤東在這一時期所寫的不少批示中都強調,對這些反革命分子,必須堅決打擊。隻有殺一批反革命分子,“才能使敵焰下降,民氣大伸”,因此,“應當放手殺幾批”。

毛澤東約見公安部長羅瑞卿,他對羅瑞卿重重地說道:“不鎮壓反革命分子,人民政權就不能鞏固,我們必須下決心,搞一次全國性的大規模的鎮壓反革命的運動,以伸張民氣。”

1950年10月10日,發布了《中央關於糾正鎮壓反革命活動的右傾偏向指示》(簡稱“雙十糾右”),指出:

為了打擊帝國主義的陰謀破壞和徹底消滅蔣介石殘餘匪幫,為了保證土地改革和經濟建設的順利進行,為了鞏固與發展中國人民的勝利,“必須鎮壓一切反革命活動,嚴厲懲罰一切勾結帝國主義,背叛祖國,反對人民民主事業的國民黨反革命戰爭罪犯和其他死不悔改的反革命首要分子”;必須對於一切“繼續進行反革命”的分子,“予以嚴厲製裁”;“必須堅決地肅清一切危害人民的土匪、特務、惡霸及其他反革命分子”,“全黨和全國人民對於反革命分子的陰謀活動,必須提高警惕性”。

“指示”提出,對於在前一個時期內在鎮壓反革命運動中出現的“寬大無邊”的這種右的偏向,必須采取步驟,加以克服。

為此,特作如下規定:

第一,各級黨委,對於已被逮捕及尚未逮捕的反革命分子,應即領導與督促主管部門,根據已有的材料,按照“鎮壓與寬大相結合”的政策,經過審慎的研究,分別地加以處理。對於首要的、死不悔改的,在解放後特別是經過寬大處理後,仍然繼續作惡的反革命分子,應加以鎮壓。當殺者,應即判處死刑。當監禁和改造者,應即逮捕監禁,加以改造。對於這些案件的執行,必須公布判決,在報紙上發布消息(登在顯著地位),並采取其他方法,在群眾中進行廣泛的宣傳教育。

對於罪惡較輕而又表示願意悔改的一般特務分子和反動黨團的下級黨務人員,應即實行管製,加以考察。這些分子如繼續進行反革命活動,則應予以嚴厲製裁。

第二,對於帝國主義的特務間諜組織和特務間諜分子,必須予以嚴厲的打擊。已逮捕者,應分別情況,依法懲處。未逮捕而有證據或有重大嫌疑者,應依上級指示,予以逮捕。

第三,關於反革命案件的檢查,應由檢察、公安部門負責。其審判,仍由人民法院或軍管會軍法處負責。目前法院工作,應以處理反革命案件為重點。

“指示”還規定各級黨委必須限期向中央作關於鎮壓反革命問題的專題報告。

10月中旬,在黨中央的指示下,公安部召開了第二次全國公安會議,會議對於鎮壓反革命的工作做了部署。

《人民日報》在頭版也發表了《對反革命的寬容,就是對人民的殘忍》的長篇社論。

於是,各地黨委、各級政府認真貫徹黨中央的“雙十糾右”的指示精神,迅速糾正了寬大無邊的右傾偏向。

廣西曾經是匪患較為嚴重的省份。廣西軍區在剿匪工作中,曾犯了驚人的右傾錯誤,寬大無邊,不殺匪首惡霸及其他反革命分子,以致匪禍猖獗,達到了極點,土匪越剿越多,成為全國各省中剿匪工作開展最差的一個省,受到毛澤東的嚴厲批評。

毛澤東接連三次直接打電報給廣西地區的主要領導,要求迅速掃清匪患,鎮壓反革命。

廣西軍政領導迅速糾正右傾錯誤,正確地執行寬大與鎮壓相結合的政策,同時黨政軍民之間積極配合,兩個多月的時間內殲滅了大批土匪,殺了匪首慣匪及其他首要分子3000餘人。除個別地區外,全省土匪氣焰顯著下降。

1951年1月23日下午,由中國共產黨華南分局第一書記、廣東軍區司令員葉劍英親自掛帥,在廣東各地擔負剿匪任務的人民解放軍第二軍、四十四軍、四十五軍在各地公安機關的配合下,突擊在廣東全境進行了一次大規模的逮捕,共逮捕各類大小匪首及部分惡霸、特務萬餘名,殺掉了幾千名,基本打掉了土匪的囂張氣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