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從責任賠償角度分析,人是在私挖濫采過程中致死的,要按這錢應該由礦主承擔,而不是縣政府。可如今,礦主一死一逃,找不到冤大頭,自然把責任轉嫁到縣政府頭上來了。畢竟縣政府作為一級政府,人命關的案件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可是,這錢到底該不該縣政府出呢?
再從事故角度分析,生這麼大的責任事故,國土、安監、公安沒有一家單位站出來主動承擔責任,而是隔江觀火,生怕與自己沾上一點關係。而丁慶祥這邊的態度出奇的平靜,並沒有表現出政府應該做的表象,這種反常舉態確實耐人尋味。
再從委府兩邊的角度分析,吳江凱直接跳過丁慶祥插手幹預,並派公安局副局長萬強對責任人秘密逮捕,從這點出,丁慶祥心裏極度不平衡。如今,丁慶祥把皮球踢給自己,出於兩方麵考慮:第一,是在施壓,既然你接手了,到要看看你如何處置;第二,是在試探,試探吳江凱的下一步舉動。
可不管怎麼,這都是塊燙手的山芋,丁慶祥巴不得踢給吳江凱了。可反過來,如果吳江凱決心從這一事件撕開口子,那對丁慶祥將構成很大的威脅。
吳江凱早上給何國慶的答複是:國土局作為監管部門,存在監管不力,管理不嚴等漏洞,在事故責任人未抓捕歸案時,先由國土局墊資。
國土局的錢也是財政撥款,也是在花政府的錢,但意義卻非同尋常。萬一將來追查起來,縣委政府最多也就是領導責任,而國土局則是直接責任人,負主要責任。另外,吳江凱還有更深層次的想法。
回到辦公室,吳江凱顯然比以前輕鬆了許多。一是得到老領導的掛念和大力支持,無疑打了一劑強心劑,給自己接下來開展工作提供了強大動力。另外,李昌奎如果真如蔣維升所提拔成市委書記的話,則又給自己增加了籌碼。後盾有了,導火索有了,接下來,就要看自己怎麼幹了。
吳江凱經過再三分析,反複思考,決定一反常態,先從公安局局長6昊放開刀。
要拿下6昊放要有三個先決條件,先要得到市委市政府的支持。這一點吳江凱已經在實施,過兩李昌奎到東泉來調研,通過理論學習造勢,做好鋪墊;再次就是得到市公安局的協助。公安係統比較特殊,雖然公安局長是由縣人大任命,但也要征求上級係統的意見,這一點很重要;第三,6昊放作為市人大代表,如果對其進行控製,還需得到市人大的同意。要按這些事情李昌奎一人就可以解決,實質不然。畢竟李昌奎還是一個市長,上麵還有市委書記了。
前兩條倒也不難解決,最要命的就是第三條。6昊放是市人大主任周伯年的舅子,正是有這層關係,才把丁慶祥與6昊放緊緊地捆綁到了一起。
市人大主任這個職位,重要也重要,不重要也不重要。恰恰相反的是,周伯年能耐之大,讓市委書記都讓他三分。當初,周伯年在市委書記辦公室擺著桌子讓丁慶祥出任東泉縣縣委書記,市委書記做了退步,允諾了這一職位。已經是板上釘釘的事,沒想到邱誌國硬生生地插進來一腳,把自己的門生下放到東泉縣。就因為此,周伯年與李昌奎的關係比較緊張。